流氓在中国历史上曾演过重要的角色。不仅仅梁山泊的革命是一种流氓革命,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略有声色的革命,都与流氓有密切关系。在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中,在攻城略地、逐鹿中原时,没有大量流氓发扬那种流氓精神,还真不行。
社会动乱的年代盛产流氓。在这样的年代,要进行革命和造反,也不可能拒绝流氓,不可能不广泛地依赖流氓。
准确了解了中国流氓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中国的革命。反过来说就是,不了解中国流氓的特点和作用,就不能充分了解中国的革命。
01
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中,有一本萨孟武的《水浒传与中国社会》(2005年4月)。萨孟武,中国现代著名学者,所长为政治学与社会学。《水浒传与中国社会》最初出版于抗战之前。20世纪60年代,作者在台湾做了较大的增删。北京出版社所印的,应该是增删后的版本。
萨孟武将宋江们所盘踞的梁山泊,视作一流氓社会;将梁山泊“好汉”们的打家劫舍、杀人越货,视作流氓革命。
“梁山泊所代表的是什么?不消说,它的构成分子,以流氓为主,最初投到梁山泊的是晁盖等七人,晁盖虽是山东济州郓城县的富户,但他不喜欢结交文人,‘专爱结识天下好汉’(第十三回),其下有吴用为不第秀才,公孙胜为云游道人,刘唐飘泊江湖,没有一定职业,三阮打渔为生,并做私商勾当,白胜为闲汉。梁山泊的好汉大率出身于流氓,没有正当的职业,或在山林‘剪径’,或在江湖‘揩油’,我们虽然佩服他们的义气,而对于他们‘迫上梁山’的环境,也该予以相当的同情,但不宜因佩服与同情,而讳言他们的出身。”(第6-7页)
其实,不仅仅梁山泊的革命是一种流氓革命,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略有声色的革命,都与流氓有密切关系。在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中,在攻城略地、逐鹿中原时,没有大量流氓发扬那种流氓精神,还真不行。中国有古语云:“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仅有“秀才”的革命,那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但是,要革命,要造反,完全没有“秀才”行不行呢?也不行。在中国历史上,略有声色的革命、造反,大抵是“秀才”与流氓共同完成的。
不过,这革命和造反中的“秀才”,却必须是流氓化了的“秀才”,或是甘愿与流氓为伍、认同了流氓的价值观念的“秀才”。在“秀才”与流氓共同进行的革命、造反活动中,“秀才”与流氓的关系有两种:
一种是“秀才”发动、领导流氓革命、造反。梁山泊就属这种形式。宋江本是刀笔吏,“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浔阳楼的“反诗”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毕竟是会做诗的人。总之,宋江好歹也算个读书人。梁山泊如果没有李逵、刘唐、白胜、三阮这些流氓,固然不成;但如果没有宋江、吴用这样的读书人,也决不能那样轰轰烈烈。
“秀才”发动和领导流氓革命、造反的例子,历史上很多。所谓“太平天国”的革命和造反,也是一例。洪秀全、冯云山,都是多次考秀才而不售。虽然未售,但毕竟有考秀才的资格,毕竟多次进入考秀才的考场,勉强也算得个准秀才。没有杨秀清一类流氓,这场革命和造反,固然闹腾不起来;但如果没有洪秀全、冯云山一类人的筹谋,没有他们弄出一种邪教作为意识形态,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成就”。
“秀才”与流氓的另一种关系,是流氓借助、利用“秀才”而发动和领导革命、造反。当然,更准确的说法,是一个(或一群)大流氓,发动和领导许多小流氓革命和造反,而在这过程中,却注意借助和利用“秀才”:刘邦和朱元璋是两个很典型的例子。
不过,“秀才”发动和领导流氓革命、造反也好,“秀才”被发动和领导革命、造反的大流氓所借助和利用也好,作为“秀才”,都要在自身完成一场“转变立场”的革命,都要在“身份认同”上完成一次造反。必须放弃读书人的价值观念,必须改变读书人的思想情感甚至生活方式,而向革命和造反队伍中的流氓看齐。
革命和造反之所以需要“秀才”,是需要“秀才”的知识、眼光,而并不需要“秀才”原本可能有的属于读书人的价值观念、思想情感。换句话说,革命和造反,只需要“秀才”的技能,而并不需要那种“知识分子精神”。在革命和造反中无论是作为发动和领导者的“秀才”,还是作为被借助和被利用者的“秀才”,都必须在保留“秀才”的技能的同时,在精神上最大限度地流氓化,最大限度地与李逵、刘唐、白胜、三阮们“打成一片”。
02
萨孟武的《水浒传与中国社会》,以这样的话开头:“在中国历史上有争夺帝位的野心者不外两种人,一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等是。二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等是。此盖豪族有所凭借,便于取得权力,流氓无所顾忌,勇于冒险。”(第1页)
萨孟武指出:
贫穷的普遍化就是暗示中国社会快要发生大乱。……此种历史都可以证明:因贫穷而作乱的,多由流氓发动。他们没有‘身家性命',而生活又不安定,生的快乐既未尝过,死的苦痛也不恐怖。他们最肯冒险,由九死一生之中,突然地置身于云霄之上。他们个人虽然没有势力,而成群结队之后,就可以横行江湖。绅士们怕他们捣乱,农民怕他们鱼肉,他们在中国社会上,乃是化外之民,隐然成为一个势力。
流氓在中国历史上曾演过重要的角色……(第5-6页)
社会动乱的年代盛产流氓。在这样的年代,要进行革命和造反,也不可能拒绝流氓,不可能不广泛地依赖流氓
1925年至1926年间,毛泽东写了著名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文章以这样的话开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句话后来成为毛式名言之一。我们今天读到的这篇文章,临近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此外,还有数量不小的游民无产者,为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他们在各地都有秘密组织,如闽粤的“三合会”,湘鄂黔蜀的“哥老会”,皖豫鲁等省的“大刀会”,直隶及东三省的“在理会”,上海等处的“青帮”,都曾经是他们的政治和经济斗争的互助团体。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
这里说的,其实就是萨孟武所谓的流氓。萨孟武对中国流氓的看法是:“中国的流氓不曾劳动,也不想劳动,社会并不依靠他们而存在,他们却要依靠社会讨生活。他们完全是一种过剩人口,纵令他们全部灭亡,也不妨害社会的存在,反而他们的灭亡却可使社会的秩序因之稳定。”(第4页)而毛泽东在这里,虽然也指出了他们“有破坏性”,但对他们的同情、肯定、欣赏却表现得很分明。
03
流氓应该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都有,但中国的流氓自有“中国特色”,因而,中国的革命与中国的流氓之间,也会表现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关系。
在中国生活过五十年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阿瑟▪史密斯)在《中国乡村生活》一书中,专门谈论了中国的“乡村地痞”:
可以说,不充分了解乡村地痞的地位,就不可能完全理解中国人的生活。换句话说,准确了解了中国地痞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了中国社会。
如我们所知,地痞是中国的一大特色。这并不是说别的国家就完全没有或不常有独霸一方的人,而只是说中国地痞运用权力的模式是独一无二的。这一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中国人的民族特性—-即渴望和平,不愿卷入争端。我们的祖先曾经野蛮而好战,他们之中也有地痞,但其特点与中国这样平和的民族中产生出来的地痞有着本质的区别。(时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13页)
按明恩溥的理解,中国地痞的存在是以其他人的胆小怕事、苟且偷安、能忍则忍为前提的。当然,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地痞往往是最贫穷的人,他们无所失去,因而也就无所畏惧。而良民百姓则往往上有几片瓦、下有几寸土,令他们深为牵挂。中国有一句俗话,叫“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把流氓地痞与良民百姓的关系说得十分生动和深刻。
1948年,赵树理发表了小说《邪不压正》,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乡村的流氓地痞在“土改”中的活跃,一定程度上让人们意识到乡村政权怎样被流氓地痞所掌握。小说发表后自然招来非议。1950年1月15日,赵树理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关于〈邪不压正>》一文,为自己辩护。其中说:
据我的经验,土改中最不易防范的是流氓钻空子。因为流氓是穷人,其身份容易和贫农混淆。在土改初期,忠厚的贫农,早在封建压力之下折了锐气,不经过相当时期鼓励不敢出头;中农顾虑多端,往往要抱一个时期的观望态度。只有流氓毫无顾忌,只要眼前有点小利,向着哪方面也可以。这种人基本上也是穷人,如果愿意站在大众这方面来反对封建势力,领导方面自然也不应拒绝,但在运动中要加以教育,逐渐克服了他的流氓根性,使他老老实实做个新人,而绝不可在未改造之前任为干部,使其有发挥流氓性的机会。可惜那地方在初期土改中没有认清这一点,致使流氓混入干部和积极分子群中,仍在群众头上抖威风。
赵树理不是托派,但他对“土改与流氓”问题的忧思,也没有被主流政治接受。从《邪不压正》开始,赵树理就不断被批判,“文革”中更是在批斗中被打断肋骨、摔断髋骨,最终惨死。
我不知道,仅仅思考过“土改与流氓”问题的赵树理,在“文革”中是否又思考过“文革”与流氓的关系;我也不知道,如果赵树理能在“文革”中熬过来,在“文革”后仍然能够思考,他是否会思考整个这场革命与流氓的关系。
但是,在这方面,值得探究和思考的问题的确很多很多。明恩溥说,准确了解了中国地痞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中国社会。那当然也可以说,准确了解了中国流氓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中国的革命。反过来说就是,不了解中国流氓的特点和作用,就不能充分了解中国的革命。
记不得在哪本书上看到,江湖帮会中的一条“道德准则”是:“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帮会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让我想到我们从小就很熟悉的那句话:“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这句“江湖话语”与我们整个社会数十年间奉为圭臬的话语之间,显然有着亲缘关系。这样的情形应该并非个别。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查一查:长期以来,作为正面的东西出现在各级教科书上的那些话,有多少原本是江湖黑话;长期以来,我们用来表决心、献忠心(甚至献爱心)的那些话,有多少原本是流氓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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