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星期二

艾晓明:国家公敌或人民之友?

—— 2008 年元旦感言

图为作者


2008 年新年,由于胡佳被捕而蒙上阴影。朋友之间,新年快乐这个普通的问候语难以说出口。快乐什么呢?金燕和她刚满一月的小婴儿,一点消息也没有;失去了胡佳,她们怎么过?而胡佳被带走时,是否又蒙上了逮捕毒贩子的那种黑头罩,是否又给塞在车座之下呕吐几近窒息?他有没有带上治疗肝硬化的药物?更让人担心的是,他会不会遭受酷刑毒打?会不会遭遇彻夜车轮审讯,会不会带上几个月的铐子以至于在腿上留下淤青?更有甚者,会不会被电棍攻击身体,像郭飞雄君那样痛不欲生?


而所有这一切,我能想象的,金燕又怎么想?她还那么年轻,比我的孩子还小一岁。我甚至在梦中欲望着接近她的家,我看见了嗷嗷待哺的小女婴和阴森黯淡的楼梯。


幸而今天看到李劲松律师明天将去会见胡佳的消息,让我的忧虑略有缓解。比起持久见不到律师的嫌疑犯来说,胡佳的命运要算好的。


胡佳之被捕,让我想起佛教中以身饲虎的故事:


无数劫前,瞻部洲有一马车国王,统领小国五千。释迦牟尼佛那时转生为马车国王最小太子,名大悲尊者太子。一次有老虎母子俩前来,二虎均饥渴难耐之时,母虎便欲食子。大悲尊者太子见状悲心顿起,便以树干刺穿自己,以自身鲜血供母虎舔舐。母虎喝过太子血后稍长气力,太子就又用自己身肉喂饱饿虎。以此缘故,大悲尊者太子即刻圆寂。

胡佳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这个罪名就是故事中的大老虎,这只老虎一直在吞噬我们民族的优秀儿女。作为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学界文章、论著亦非少数。问题是,明知老虎吃人,人也只有一条生命,可不可以逃避被它吃掉的命运呢?多数人都会选择避难就易,不会像胡佳那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每天早上看到胡佳发出的文稿,我都要说,胡佳啊胡佳,你要承担多少苦难?你的心,要为多少人流血?以你之名,要发出多少呼号?你的挑战,能不能为自身安全留下余地

惭愧的是,我一直没有机会把这些想法表达出来。因为当我想要说出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懦弱和渺小。既然我不如胡佳、金燕她们那样勇毅、纯粹,义无反顾,至少可以表达自己的敬重。老实说,我们内心的那些底线,其决定性因素,无非是利害得失,哪里是理性呢?


我只见过胡佳一次,是在2006年春在北京讨论救助农村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座谈会上。胡佳用PPT演示河南血疫的起源,展示了感染者家庭的老人和孩子们的处境。这些给我很多启发,并促使我思考艾滋病蔓延的历史。而在那次会上,胡佳表示的意见非常温和。他说 NGO组织应该特别注意,避免政治化。因为一旦被政治化之后,很多工作就无法展开,那些需要救助的感染者就更难得到帮助了。


在那次会后,很多朋友一起吃饭,我坐在胡佳旁边。得知他也爱好摄影,我们还讨论了那种用哪种软件剪辑的问题。很久之后,我知道胡佳和金燕拍摄了一部纪录片:《自由城的囚徒》,可惜我只在别人电脑上看过一部分,没有看完。作为一个纪录片工作者,尽管只看了一部分,依然可以得出基本的判断,这是一个伟大的纪录,它纪录的是个人生活,但呈现了时代的转折。这个转折是:个人挑战国家权力。


这部影片中基本上只有两个人,是胡佳和他的妻子;其他的人,只是一些身影,我还没有看到他们的面容;估计他们也不会接受胡佳的采访。不过,胡佳和金燕的行动被他们限制。他们跟踪、监视,执行着国家机器的使命。而影片表达着,在这样的限制下,两个年轻人有时很泰然,有时也很烦。还有的时候,金燕举起标语牌表达抗议。


在北京熙熙攘攘的大街,车来人往,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女子,举着标语牌,面对专门跟踪她,以便执行国家安全保卫使命的警车。这是中国二十一世纪具有象征意味的画面。


没有六四,没有坦克,孤胆小女子和她的标语牌,将一个人对峙国家权力的画面传遍了全世界。这幅画面,从积极的方面来说,是一幅堪称双赢的画面。在这一个瞬间,警察保持了克制,女子维护了尊严。


不过,从消极的方面来说,这情景也有点搞笑,两个惺惺相惜的年轻人,怎至于就成了国家公敌,让一队警察开足马力。


一位朋友认为:这部影片对警察是不公平的。他们也是来自基层,甚至是底层,不过是执行任务而已,拍他们满地的饭盒,翘着腿睡觉,让人们忽略了他们个人的处境。所言甚是。后来我又有机会看到李劲松律师发来的和警察面对面交谈的记录,这里可是充满了个人意见、个人风格和处境。我很希望未来中国的中学课本收入这部非虚构作品,这样他们不用去看贝克特或者《第二十二条军规》就能学习黑色幽默。且看理性大度的李律师,无论怎样婉转恭谨,终是说不过咱们英勇善辨的基层警察,连个大门也出不了。究竟从何时开始,警察不再爱劲松这样的老百姓


我个人跟警察接触有限,不过,直接间接教过的很多学生,也都去了公安机关做文职;因此,应该说,警察并不是奇怪的动物,大多也受过自由主义的人文教育。我一直不太理解,怎么后来听说和看见的从事国家安全保卫的警察(大家都简称"国保"),口碑都不怎样。不用说,我本人也做过警察的帮扶对象。这年头,国保的职业行为似乎成了人权工作者的跟班,工作方式也有很多改变。在关系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喝到公款请付的茶、咖啡,甚至得到返回原住地的车票或者要求你搭便车。只不过,一旦开始思想交流,国保的平常心比较少。就算口口声声交朋友,他有处置你的权力。这样的朋友,交起来多少有点难度。


我现在回到文章标题上,胡佳和监控他的警察冲突持续了一年多,警察代表国家监控他,他就是不服从。胡佳就这样成了国家公敌,确切地说,是这个权力机器的公敌。在过去一年多时间,"胡佳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深更半夜在网上发些消息;这些消息,加上他直言不讳的评论意见,我相信是这些构成了他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可是,如果容我说句实话,我愿意说,由于胡佳的存在,这个国家,恰恰就颠覆不了了!胡佳的努力,开启了公民新闻的积极实践,给世界一个希望的窗口:有胡佳存在,谁能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 ,没有言论自由?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从胡佳的存在就得到了突破性的体现。我不知道对胡佳来说,他是否还有言论禁忌这个概念;不管怎么说,中国媒体、网络、学界的言论自由,因为有了胡佳这样敢往火坑里跳的人,已经大大地拓展了。有了胡佳这样每天摸老虎屁股的人,学院里的自由知识分子梦里都要笑醒,还有什么话算得上更敏感的呢?


一句话,胡佳批评的现象都能改进,这个国家不仅不会被推翻,反而更要繁荣昌盛,蒸蒸日上了。


我们不知道,是否可以由各方合作者,其中有国家代表(例如公安干警)、国家所有的研究机构代表(例如社科院)以及民间社会公民团体的代表(例如感染者 NGO联席会议)来成立一个联合调查组,大家来调查核实一下,胡佳报导的事情,有多少是事实,这些事实的责任人是谁,他们对国家利益起到了什么作用。假如没有对事实的核查,仅仅看胡佳的批评意见,或者看胡佳的尖锐态度,那么,说句不负责任的话,胡佳不仅是肝硬化病人,而且是心律不齐、脑梗塞、极端弱智、黑灯瞎火又吃错豹子胆。这样的人,十足应该塞回娘胎里。(在上述病症中,我不能提及的是精神错乱,因为送精神病院,目前已经被纳入了某种惩戒范围,被称之为"公开的秘密 ")。

既然胡佳已经在劫难逃,我还想交代一下,我与他惟一一次电话交流。我已经忘了胡佳为什么打电话来,因为我的电话无疑遭到监控,电子邮件我还没有看,已经被人看过,并且忘了恢复成新邮件状态。所以,我告诫亲友,各位离我远点,少废话,以免沾火星。意外中胡佳打电话来,好像是说谁要找我找不到。我赶紧借机问候金燕和他们刚出生的小宝贝,且叮嘱他,千万不要再和国保冲突,避免挨打。而胡佳却说,没什么,比我难受的人多了。像那些上访者、感染者。后来我看到齐志勇先生文章,说他们给受难的退役军人送大衣等等。


现在胡佳进去了,还有谁会给冻落街头的人送寒衣呢?那些哀哭无告的被冤屈者、受害者、遭受暴力袭击的人、那些常人不敢接触的政治犯、信仰犯的家人,还有谁,他们可以直接打电话倾诉哀恸?暗夜里本来有几颗蜡烛,如今,敢于闪亮的蜡烛就要给掐灭了。


从拘留、律师介入到判决,还有一段程序要走。诸位律师代理人,发不出高律师的消息、拦不住郭飞雄受酷刑、捞不出陈光诚,在胡佳颠覆国家案上,他们的作为能有多少?我本人不报乐观态度,但我知道有几个事实无法改变:


无论胡佳被判多少年,他的信念不会改变。而且,由于他卓越的、受过良好人权教育的妻子,他们所经历的一切,依然会传遍全世界。


无论辩护是否会减轻施加于胡佳的刑罚,律师努力的价值不会改变,他们的作为,将为公民的人权保护,积累重要文本和经验。


无论还将有多少人权工作者被消除声音,苦难和危机不会因此消失,却反而会更其加剧。


对于监控胡佳的专班警察来说,他们艰巨的执勤终于结束,可以换班了。然而,一年、两年、三年,或者十年、二十年,面对历史的大趋势,还会有多少公民会起而维护自己的权利,并锻炼成为人权工作者?君不见,"维权"这个词,刚开始是被权威部门作为负面词语使用的,不到两年期间,维权已经堂而皇之成为许多媒体采用的关键词,堂堂正正进入公民话语领域。人民可以改变词语,人民也在创造历史。

还有,中国政府既然在国际社会签署了联合国人权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它有责任、有义务创造条件,在国内批准执行这一公约,它还要接受比胡佳的约束力更大的国际社会的监督。

说到底,作为非暴力地、在法律框架之内倡导公民权利的胡佳之流,如果能够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这是实现中国对世界承诺的标志,是中国法律进步的标志,也是中国的执政党有能力包容异己,从善如流的标志。

我这样说,并非意味着胡佳是民族英雄,不是说胡佳没有缺点或者我赞成他所有的政治观点。我不需要认同胡佳来写这篇文章,也不需要自己是党的领导干部才来反对双规中发生的酷刑。我尤其赞成李律师的观点,对于中国,胡佳是 13亿分之一,对于家庭,胡佳是全部。既然胡佳已经操劳过度,承受了太多的苦难,那么,有没有可能大家来分担他个人的痛苦?我在心里算过一个帐:


假如,胡佳要判10年,那是120个月,如果有 120个人愿意分担,每人入监1个月。


假如有1200人分担,每人入监大概是3天。


假如由政府部门来做一个民意调查,会发现,愿意分担胡佳痛苦的,可能超过120人、 1200人,如果能够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将有助于胡佳的审判公正。


民意调查还可以考察:释放胡佳,能够为政府带来什么效益;在多大程度上,能提升公民对政府行为的支持、增强中国作为人权大国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促进 2008的和谐奥运?


作为一个国家,消灭胡佳易如踩死一只蚂蚁;同理,作为一个国家,保护胡佳则意味着保护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基本人权。每一个公民,意味着他们都不一样,有的温和、有的激进,有的喜甜,有的爱酸,还有的同性相吸。胡佳是许多受苦人的朋友,国家没必要以人民之友为敌。


我的新年感言:化敌为友,铸剑为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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