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經濟碎片化與貿易緊張升溫下,開發中國家面臨輸入性通膨、出口價格下滑與外資減少等重大壓力。
曾任非洲開發銀行副總裁,現任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研究主任、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資深研究員法國學者亞雷茲基(Rabah Arezki)日前發表文章主張,這些開發中國家應該在「開放市場」與「經濟主權」之間尋求平衡,積極改善長期依賴原物料出口、受制於跨國企業壟斷的不利結構,建議透過強化機構能力與契約透明化,提升談判籌碼與稅收能力,投資基礎建設與就業機會。
亞雷茲基否定只靠補貼中小企業的效果,主張「混合型產業政策」,以短期補貼結合績效誘因,提升本國產業韌性,尤其認為透過強制合資與市場規模吸引技術轉移與產業升級的「中國模式」是成功策略,值得開發中國家參考。
「中國模式」是成功範例?
然而,將所謂中國模式奉為圭臬,我認為忽略了其獨特歷史、政經條件,並可能導致系列風險。
首先,亞雷茲基指出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透過強制合資、技術轉移,並利用其龐大市場和低廉勞力實現快速產業升級,為開發中國家示範了有效模式——然而此「成功模式」背後,其實是開發中國家難以複製的獨特條件。
中國當時的發展根植於龐大人口紅利、極權政府強制執行力,以及長期由國家主導的計畫經濟體制。這種高度集權,使得中共政府能夠推動大規模長期規劃與基礎設施建設,並對市場進行干預和保護。相較之下,大多數開發中國家不具備類似的行政條件與絕對掌控資源之權力,在推動複雜產業政策時勢必面臨更多內部阻力。
中國十多億人口的龐大國內市場,賦予與跨國企業談判的強大議價能力,是吸引外資,並使其願意為進入市場而妥協部分技術轉移的關鍵籌碼。然而一般開發中國家缺乏足夠吸引外資的市場規模——將中國模式視為「萬靈丹」反而可能導致資源錯置和政策誤導,猶如吃錯藥。
亞雷茲基強調開發中國家需要「重塑經濟主權」,與跨國企業重新談判取得更公平的利益。然而真正的經濟主權若無健全的法治、透明的治理體系和負責任的政府為基礎,就只會是空洞的政治口號。
許多開發中國家普遍存在漠視法治、官僚腐敗、效率低下、欠缺契約精神與執行力等問題,中國更是相當嚴重。於是,即使能夠成功向跨國企業重談條件與稅收分潤,或者強制提高本國加工比重,新增的資源也可能在層層剝削或者低效管理中被浪費掉,遑論惠及人民。
亞雷茲基提出「應該歡迎跨國企業進入,但需透過誘因政策促其分享技術與在地生產」的觀點,與現實矛盾。跨國企業重視穩定且法治完備的投資環境,對於強制合資與技術轉移等具有制度風險的政策,想躲都來不及了。開發中國家若一邊積極爭取外資投入,卻又要求過甚,甚至不尊重企業自主和智慧產權,遲早導致外資喪失信心,繼而出走。
亞雷茲基將跨國企業「妖魔化」為掠奪者也有失偏頗,難免有些跨國企業涉及不當行為,但也暴露開發中國家監管漏洞——容再重申,若無健全的法治、透明的審計和有效的反腐體系,實難吸引負責任的投資者,正視並改革本國制度缺陷,才能解決經濟發展困境。
切莫迷信「國進民退」保護主義
亞雷茲基認為單純補貼中小企業發展難以促進持續成長,建議混合型產業政策,可以理解。然而穩健的產業政策應兼顧國內外力量的平衡,除了改善本國中小企業經營環境,包括融資、培訓、拓展市場,以強化競爭力;另一方面應善用外資引導機制,確保技術轉移是扎實而雙贏。模仿中共專制的「國進民退」保護主義,並非良方。
此外,技術轉移不等於技術自主,跨國企業傾向保留高階研發與核心技術,倘若開發中國家在各方面未能同步提升,實難轉化為本國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更難擺脫低階製造者或資源出口者角色——近年中國經濟放緩並且面臨結構性挑戰,甚至挾其滲透惡意引起先進國家對於威脅之敏銳反感,實為欲效仿中國模式的開發中國家之警鐘。亞雷茲基難道視若無睹?
綜而言之,亞雷茲基所提倡效法「中國模式」理論上或具啟發性,實務上卻充滿風險與矛盾。中國的發展有其特殊歷史與政經條件,亞雷茲基對中國模式的過度簡化甚至美化,不切實際。
開發中國家的政經發展策略,應根據獨特國情與發展階段,打造具有法治基礎與彈性的治理體系,不應模仿單一配方,例如強化法治環境與監管能力、持續提升教育與基礎建設、培育具有競爭力的本國企業,並且靈活地與全球市場進行深度互動合作。唯有建立符合國情的制度韌性,建立具有國內外成長動力的市場機制,才能在萬變的全球新秩序中,走出符合自身利益的發展之道。
※作者為鉅石智庫創辦人,曾任網路與投資高管,著有《破局:中共赤化與國際覺醒》。台大政治系畢業、美國波士頓大學大傳碩士,新加坡國立大學高階管理課程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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