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黎智英首次出庭自辯時,強調《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是法治和民主,反對暴力及港獨。他說,港獨是一個偽命題,談港獨是一個「陰謀」,要把人們引入陷阱,因為這從來不是現實的瘋狂想法。
的確,「港獨」是一個陰謀,要把人們引入「陷阱」。誰在主導整個「陰謀」、設計整個「陷阱」呢?是中共,具體而言是中共統戰部,因為我們有實質的證據證明中共的資金在直接豢養港獨組織。過去,人們都感覺到在泛民圈子中「有鬼」,但苦無證據。直到2015年出現「鄭永健」案,人們才確切抓到真憑實據。
一、「鄭永健」案情簡述
2015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由10月2日至10月15日,按香港區議會選舉條例規定,每名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上限是63,100元。
在7月至8月期間,一名網台主持人鄭永健主動聯絡多個本土派政治組織的代表,並對他們說,他代表一個財團,如果這些組織派人到他指定的地區參選及提交選舉報告書,只要獲得一定票數,不論勝敗,也可取得十五至二十萬元現金。這個數字遠遠超過法例規定的選舉開支上限,有明顯賄賂意圖。為此鄭永健被廉署控告,被法庭判入獄四年。
本案共有三名罪成的被告:第一被告鄭永健,是負責找本土派人士參選;第二被告是接受賄選的本土組織「全民自發」(All People Spontaneous,簡稱APS),其創辦人顧家豪(第二被告)及成員陳建隆(第三被告),他們接受了鄭的賄賂準備去參選。至於真正的幕後黑手則仍然逍遙法外。
控方案情指,鄭永健(鄭)根據一名李姓男子(鄭稱呼他為「李總」)的指示,利誘本土派政治組織人士到指定選區參加區選,目的是清除目標,用俗稱「鎅票」的手法(按:法庭對此作出法定的定義:「鎅票的意思是當一個人參選,會令一陣營失了票,而這人不是為自己勝出而參選」)去分散某黨派候選人的票源。參選人只須提交選舉報告書及在指定地區參選,勝負不計,只須取得大約二百票,便可以取得十五至二十萬元資助,這些錢會用現金發放,收款人可以自行運用。
第一個被鄭接觸的本土組織是「全民自發」(以下簡稱APS),其創辦人顧家豪(第二被告)及成員陳建隆(第三被告)以及張善健(控方證人)接受鄭給予150,000元的資助計劃,第二被告安排第三被告在指定地區參選,張則協助第三被告寫參選計劃書。
雙方協議的150,000元資助金是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是總額的兩成半,交選舉計劃書之後支付。第二被告把這計劃書交了給鄭之後,在2015年8月9日的一個晚飯聚會中,鄭把36,000元交了給第二被告。
2015年7月19日下午,鄭的女友溫曉怡(溫)陪同鄭到一餐廳與APS成員會面,APS有十多人出席,包括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張。會面中,鄭重申贊助APS派人參選,APS毋須改變立場,只要在指定地區參選,取得約二百票,而且不論勝出與否,贊助費是分三期支付,APS要先交一份參選報告書。之後第三被告說他會參選,並且簡介自己背景。
第二個被鄭接觸的本土組織是「沙田社區網絡」的代表黃學禮。2015年7月8日,黃與鄭在臉書上結識,相約見面。7月12日晚上,鄭帶同溫與黃及「沙田新幹線」的代表曾家霖在一間火鍋店會面,鄭說自己代表一個財團,並且提出該資助計劃,但他未確實說出資助金額。黃學禮應鄭的要求,交了一份選舉報告書給他,稍後黃與鄭在電話和面書繼續溝通,鄭重複他的資助計劃,並且說明資助金額是200,000元,而且即使黃派人到指定的地區參選,也可以得200,000元。
第三個被鄭接觸的本土組織是「長沙灣社區發展動力」創辦人李文浩。2015年7月28日,李收到鄭訊息,表示有財團願意資助參選。翌日,李與鄭在一間咖啡店見面,李表示他打算在長沙灣區參選,鄭遊說他在指定地區參選,不論勝負,只須取得二、三百票,便可以取得150,000元資助。鄭讓李看一本活頁簿,簿上寫了十多個選區,包括李熟悉的麗閣區。鄭進一步遊說李轉到麗閣參選,李拒絕,他不想出現鎅票情形,因為他知道麗閣是另一候選人馮檢基與工聯會之爭,雙方機會相若,李的組織與馮的組織屬同一派系,李在這裡參選便會鎅了馮的票。咖啡店的閉路電視片段見到鄭向李出示一本簿。稍後李故意打電話給鄭,試探他有甚麼指定選區可以選擇,鄭說他要先「變聲」,他改變聲音之後才說出了十多個選區。
第四個被鄭接觸的本土組織是「青年新政」創辦人梁頌恆。2015年8月7日,他收到鄭的電話,雙方約了在同日稍後見面。梁沒有親自去,他安排另一成員袁方(控方證人)去見鄭。袁方把這次會面過程偷錄。梁認為鄭想鎅票,所以梁在2015年8月20日在他組織的社交網頁公開與鄭的見面,並且把偷錄的錄音帶交了給廉政公署。
從錄音版本可見,在袁方與鄭會面中,鄭說他代表一財團,可以給青年新政150,000元選舉經費,不過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該經費的條件是要「青年新政」派人在鄭指定選區參選,不論勝負,只須取得大約二百票,鄭不會過問這些錢如何運用。如果在鐵票區選舉的話,資助金更高達250,000元。這些錢是現金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是交選舉計劃書之後付兩成半,第二期是報名成功之後付五成,第三期兩成半是選完之後支付。鄭並且說,他的目的是要「清除目標」、「分散票源」。
第五個被鄭接觸的本土組織是「東涌人」主席王進洋。2015年8月10日,鄭在面書接觸王。同日稍後,王與一個朋友黃俊喬(控方第五證人)在旺角一間粥店與鄭見面。鄭提出該資助計劃,並且說這些錢是用現金放入信封的方式支付,可以由個人使用,或者組織使用,有剩的可以自己運用。鄭取出一張紙,紙上寫了多個選區,包括麗閣。鄭更說,介紹人亦可以得到報酬,但沒有詳述。
此外,鄭又接觸過「本土民主前線」的黃台仰、「沙田新幹線」召集人曾家霖等,但沒有詳情。
控方的主要證人是鄭的前女友溫曉怡(溫)。在控罪相關時間,鄭與溫是情侶關係,鄭多次帶她見李總及本土組織代表。溫與鄭自2014年9月成為情侶至2015年9月分手,溫曾參與一個本土組織。2015年中,鄭多次要求溫找一些本土派的朋友參選,並且曾提及給她一些報酬,這是一個「五位數字」的報酬。8月25日,溫陪鄭去澳門一酒店見李總,鄭亦曾經借用溫的手機來通訊,鄭對溫說,因為他怕被傳媒發現他與第二被告及李總聯絡。鄭並不否認他數次帶溫去見李總的經過。
8月20日,有線新聞節目《新聞刺針》成功「放蛇」與鄭永健會面,並在翌日清晨報導。會面中鄭永健指公司志在打擊泛民和「外國勢力」。被記者問及資金來源,鄭永健指是「大中華、中港臺」的資金。
法官彭中屏判刑時指,賄選極為嚴重,而廉潔選舉是確保公平公正的元素,為維護選舉公信力,法庭需嚴懲舞弊行為。這些舞弊行為大大減低市民對選舉制度信心,影響社會民主發展,故判刑需發出訊息,以起阻嚇之用。不論被告背景及地位,罪行仍屬嚴重,並公然漠視選舉制度。
彭官指,首被告鄭永健雖非主腦,但為前線角色,有計劃且有組織,非單單影響一個選舉,鄭更手持名單,涉案選區多,影響多個區域,並誘使十多個人參選,嚴重危害選舉制度,故判鄭入獄四年。而次被告則入獄2年半,另還涉案款項36,000。第三被告則因過往品格良好,一直參與社會服務,故減刑兩個月,刑期為2年4個月。
整件案中鄭只是「白手套」,背後的「黑手」是「李總」和「張總」,根據鄭告訴溫,他們是中共統戰部。可能由於這個原因,香港政府沒敢追究下去,故此案僅查到鄭為止。真正黑手仍然逍遙法外。
二、中共角色
從該案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中共為了操控香港的選舉結果,不惜豢養一批本土組織來充當打手。出面幹這些髒事的是中共統戰部。
1. 統戰部打擊泛民的計畫
中共統戰部的「李總」和「張總」具體操作整個收買本土組織的計畫,目的有三:
第一,即時效果是打擊泛民主派目標人物如馮檢基當選的機會。
第二,在泛民主派中以更激進的面貌出現,達到分化泛民主派的目的。
第三,豢養激進本土派使他們提出「港獨」政綱,以便為將來對泛民的鎮壓建立理據。
2. 資金投入
在全港18個區議會選區中,挑選40個左右的分區,希望派遣本土派人士到這40個分區參選,實行對民主派參選人進行「鎅票」。如果按每個參選人提供15萬元的費用估計,則整個賄選計畫將動用港幣600萬元。據鄭透露,如果這些本土派議員敢於挑戰「雙料議員」,或到「鐵票區」去「參選」,更可加碼獲25萬元。
在香港,區議會僅僅是一個地區性諮詢組織,不是政權的一部分。如果在沒有權力的區議會選舉中,中共可以投入600萬來賄選,則可以想像,在涉及政權性的立法會選舉,中共將會投入更大規模的資金來達到左右選舉結果的目的。
3. 統戰部的策略
· 分化泛民:統戰部在收買本土派的過程中不要求本土派真正當選,而旨在分化泛民。例如針對民協創辦人馮檢基。在泛民人士中,馮檢基已經是比較親共的人,他的口頭禪是與中共「又傾又砌」(粵俚:即又鬥爭又合作),但即使這樣,中共心底裡的想法仍然是要把他清除出局(他在此次選舉中失去議席)。
· 不改立場的收買:統戰部不要求本土派改變原有政治立場,只要求他們打擊對手。例如鄭對「青年新政」說:「你哋做返自己,本土主義就本土主義,反大陸就反大陸,你哋點反梁振英都冇所謂」。同樣,鄭游說黃學禮時也說:「中資唔介意你哋區選宣傳本土、城邦理論,追擊對象亦可以係建制」,並謂「如何戴口罩、抹黑對手、安排蛇齋餅粽等選舉手段,財團比本土派更清楚」。
· 遙控操作:根據鄭的前女友溫曉怡2016年7月19日作供,鄭每次與本土派見面後,都要找李總彙報,並研究下一步對策。她提及2015年8月25日晚,陪鄭往澳門新葡京酒店與「統戰部」李總見面,甫踏入酒店房,李總即吩咐「擺低曬電話喺門口先可以行入嚟」。
4. 統戰部的牽線人
根據鄭透露,他是通過一個叫高凌翔的女子輾轉介紹,認識中共統戰部的「李總」和「張總」。據《明報》介紹,這位高凌翔來自內地浙江,父母在內地當官,她來港後在浸會大學修讀政治及國際關係,2009年畢業後曾加入梁振英競選辦任新聞助理,案發時高凌翔任職「新家園協會」傳訊主任。
根據新家園協會網頁,該會榮譽贊助人為特首梁振英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該協會在「保普選反佔中」遊行當日舉行「親子探索遊」,行程包括遊行。很明顯該會是中聯辦支援成立的「衛星組織」。
案中還透露了一個叫劉可澄的女子,說她有可能入資鄭的網台。換言之,她可能是鄭永健的金主。劉是親建制人士,2019年9月22日中午,她發起一場「反洗腦拒絕政治入侵校園」集會,抗議部分教師鼓動學生參加「街頭暴力」。遊行人士高呼:「家長的孩子不是老師的棋子!」幾天後又發起「9.28踢走泛民,重奪香港」的集會。她在臉書呼籲:「928不見不散。場地、組織、民意具備,大家一起守護金鐘!」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親共「深藍」人士。
結論:中共是「港獨」的最大贊助人
統戰部是中共的組織,難道它不知道中共「反分裂」的「官方立場」嗎?為甚麼還要違背中央立場去支助「港獨」?這些不合理的地方充分說明中共及梁振英有意無意間起了培植港獨的作用。中共和梁振英的所謂反港獨,其實是賊喊捉賊,目的在設陷阱坑害泛民人士。
從歷史看,中共擅長在對手中製造分裂,分化反對力量。1997年香港回歸後,它的策略一直是在泛民群體中物色「拉」出去的對象,造成泛民的分裂。同時,它培育一些極端組織,淡化市民對泛民的支持。香港人對此不能不慎重。這個具體個案,也驗證了黎智英所說的,「港獨是一個陰謀」。
如果統戰部這次賄選計畫成功,則它將在全港最少40個區裡建立起港獨的組織。所以,中共才是真正推動「港獨」的政治力量。
這些都是發生在未有《港區國安法》之前,當時中共要出盡辦法來保證「選舉」勝利,才會出現賄選這些醜聞。如今有了《國安法》,也就不必使用這些招數了,而是名正言順地「欽點」。
- 程翔(中國問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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