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 馮睎乾十三維度
十二月四日,廿六歲的7.28上環暴動案被告簡健煌, 穿上一身整齊的黑色西裝,在西九龍法院大樓作求情陳詞。 他在開審前已認罪,這次陳詞的意義,除了請法官減刑, 更是為了直抒胸臆,為時代留見證。
陳詞完畢,旁聽席掌聲四起,辯方大律師亦忍不住拍手。
簡健煌在陳詞中,先指出暴動的遠近因,皆離不開漠視民意、 激起眾怒的政府,復引用周星馳電影的對白、屈原〈離騷〉的金句, 自明心跡。整篇陳詞有理有節,語調不卑不亢,文情並茂, 言簡意賅,反映了香港年輕一代的思想和識見, 單論其社會及歷史意義,已足以傳世了。
如果香港還有真正意義上的「教育」,老師絕對應該拿這篇陳詞, 在課堂上跟學生賞析它的文辭,甚或就其立場和觀點,引導討論, 看看是否站得住腳。當然,大家都心知肚明, 沒有學校會夠膽讓老師這樣做。仍然留在香港的家長, 也許需要自己多走幾步,跟子女「補一補習」。
這篇陳情書值得賞析之處很多,今天不妨講兩三點。首先, 簡健煌的原稿是寫粵語,偶爾夾雜「火光熊熊,淚煙漫漫」 之類的文雅書面語,最後還以屈原古文作結, 這種語言靈巧多變的文體,在今日事事追求「統一」、「規範」 的中國,大概就只有香港才容得下來——今後則很難說了。
我看見網媒轉載陳詞全文,都把粵語翻譯為普通書面語,以廣流傳, 讓其他地區的華人都看得懂。這個做法無可厚非, 但有些語句似乎一「譯」就喪失神髓。例如原稿那句「選舉近了」, 是近兩年香港人慣用的流行語,網媒轉載版變成「選舉快來了」, 馬上原味盡失。
第二,這陳詞的引文用典範圍相當廣闊,由馬丁路德金到毛澤東, 由周星馳到屈原,足證陳詞者的知識豐富,頭腦亦極靈活, 文筆與思路比絕大多數老一輩港人都好。比如那句屈原的話,「 余固知謇謇之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為正兮, 夫唯靈脩之故也」,我真懷疑法官是否聽得懂。
句中「謇謇」(粵音讀若「文件」的「件」)已不易解, 楚辭古注說是「忠貞貌」,我認為當指「行路難」的意思, 因為前文有說「路幽昧以險隘」、「忽奔走以先後」,語境都跟「 前行」有關。今本《易經》有「王臣蹇蹇」一句, 指君王的臣僕行路艱難,古本《易經》則寫作「王臣謇謇」,可見「 蹇」與「謇」通。
「九天」和「靈脩」又是什麼呢?「九天」即泛指上天,稱為「九」 ,是因為古人把天分成九個區域,冠以不同名字——據《呂氏春秋》 ,「九天」即中央鈞天、東方蒼天、東北變天、北方玄天、 西北幽天、西方顥天、西南朱天、南方炎天、東南陽天。「靈脩」 直譯即「神、遠」,比喻美好的君德,於此代指君主,即楚懷王。
「余固知謇謇之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為正兮, 夫唯靈脩之故也。」這句古語的意思大概是:「 我當然知道前路艱難,多禍患,但也只能忍受,不會放棄。 我上指九天神明,決意行平正之道,這一切都是為了彰顯君德。」
當然,今天香港人眼中並沒有「君」(大陸也許還有「皇帝」), 所以簡健煌的意思,我相信是把「靈脩」視為「公義」的代名詞。 這個用法其實比屈原的更符合「靈脩」的字面義,因為「靈脩」 本來就是抽象的、理型的,並非一個人, 更非中國古代君王可以體現。
這句引文放在尾段,呼應前面自述的「無愧於心」, 我覺得非常恰當,大大增強了陳詞的力量。又,最後那句「 這個太平得好像太平間的一樣的時代」,若無其事的刺了政權一針, 也說得十分機智。
簡健煌本來是工程師,以他的才智,若非生於烏煙瘴氣的時代, 碰到倒行逆施的政權,他的前途應該一片光明。 現在只能祝願他好好保重,暫且屈心抑志,靜待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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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陳詞全文:
閣下你好,多謝閣下勸喻我申請法援, 但我選擇用暴動罪被告身份作以下陳述。
先說暴動的近因,7 月 28 日本來不是特別日子,是因 7 月 21 日警方對暴力縱容,令很多人感到寒心,當晚是民憤最深的一晚。7 月 27 日在元朗南邊圍的示威,以及 7 月 28 日的本案,都承載住這種對不公義的憤怒。
至於暴動的遠因,我認為是民意不被彰顯, 正如馬丁路德金曾經所說:「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 政府或法庭對於暴動的定性,正正是政府漠視民意,導致民怨沖天。 我直言是暴動而不諱,因為當一個城市有暴動的時候, 應該感到羞愧的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我們曾經相信和平的力量,6 月 9 日,103 萬人;6 月 16 日,200 萬人,兩次過百萬人的遊行井然有序,展現出民意如山之意, 更贏得國際稱號。但政府依然無視市民要求撤回修例的聲音, 繼續獨行獨斷,引出以後一連串的示威及暴動。
7 月 1 日在立法會裡面,「是你教我和平是沒有用的」這句塗鴉, 刻畫了多少無奈?多少失望?又有多少悲痛?火光熊熊, 暴動作為社會的病徵顯然易見,但背後原因往往無人問津, 包括判暴動的法官。曾經有法官在判刑時說:「 不知道示威者爭取甚麼、示甚麼威」,我認為示威者爭取的, 是社會上的話語權,去參與社會運動、決策,亦即是所謂的「 還權於民」。
好可惜,現時制度沒有給予市民充分的話語權, 亦沒有任何和平方法能夠扭轉這種制度, 當社會充斥著逆民及無可反抗的政策時,制度就成為一種壓逼。「 哪裡有壓逼,哪裡就有反抗」,以「槍桿子出政權」 的毛澤東一句點出了革命的因由,控方賴以起訴我們的《公安條例》 ,是因六七暴動延伸,雖然曾經因為人權爭議而撤銷, 但主權移交過,在位於深圳的臨時立法會之中「借屍還魂」, 並無民意授權。
選舉近了,隨著選舉制度被完善,立法會只剩下 9 分之 2 的直選議席,民意授權每況愈下。身為被法律管束的市民, 我不禁想:我們還有沒有義務,遵守自己從未同意過的契約? 閣下聽到這裡,或認為我毫無悔意、重犯機會高等等, 但我認為重不重犯並不在我,或往後有沒有暴動, 亦不是市民能夠決定的事情,而是在於政權。
在電影《武狀元蘇乞兒》的結尾, 劇中的皇上擔心丐幫人多勢眾會威脅他,要求丐幫幫主解散丐幫。 丐幫幫主回應:「皇上,天下有多少乞兒,不是由我決定, 而是由皇上你決定的。如果皇上治理得天下國泰民安、豐衣足食, 又怎會有人想做乞兒呢?」
閣下,我期望的固然是政府還權於民、聆聽市民聲音, 並且尊重市民民意,化解暴動的因。但政府現在反其道而行, 以鐵腕扼殺咆哮,不求解決問題,只求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又怎樣叫市民安心呢?若我能說到此,我要感謝閣下寬宏大量, 因為能夠暢所欲言並非必然,我要多謝我曾經的律師團隊, 亦要多謝為我寫求情信的人,我不想浪費為我寫求情信的人的心意, 所以我將 14 封求情信呈上法庭,是有些多但希望閣下撥冗讀一讀, 當了解一下我。
閣下會發現,若在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正如剛才石大律師所言, 我或我們不是會坐監的人,雖然我案發時的確有些魯莽, 但我並不認為出發點有錯。撇除對身邊人的愧疚,我亦無愧於心, 所以我不打算求情,但都歡迎閣下輕判。
最後,引一小段屈原的《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為患兮, 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為正兮,夫唯靈脩之故也。」 在這個太平得好像太平間的一樣的時代, 這份陳情書是我嘗試活在真實之中,一份小小而實在的掙扎。 我的求情到此完畢,多謝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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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 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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