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桥:张爱玲有一篇文章写得最好,就是《忆胡适之》……我看了有一百遍
在所有回忆胡适的文章中,张爱玲的《忆胡适之》也许是最好的;相映成趣的是,在所有回忆鲁迅的文章中,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也许是最好的,女作家的敏锐善感和女弟子的情真意切成就了至情至美之文。
—— 《忆胡适之》董桥读了一百遍,《东方早报》
我认为,张爱玲有一篇文章写得最好,就是《忆胡适之》,收入《张看》。一般人不会在意这篇文章,可是我看了这篇文章有一百遍。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 《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 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 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 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 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 来*E嗤*E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 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的那条棉被,如175、189 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 ,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 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 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 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 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 ○、三○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 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 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 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 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 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 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 ),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 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 ,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我寄了五本《科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 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 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 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 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 ,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 》,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 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 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 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 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 《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 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 ,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 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 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 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 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 ,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 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 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 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 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 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 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 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 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 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 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 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 、《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 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 买来的。 《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 ,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 。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 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 起头来。 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 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扭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 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 《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 ,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 倒是好。” 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 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 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 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 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 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 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 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 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 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 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 ,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 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 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 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 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 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 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 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 ,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 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个话题。我只记 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 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 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 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 又说到别处去了。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 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 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 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 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 ,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 ,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 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 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 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 ,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 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 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 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 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 ,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 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 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 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 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 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 ,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 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 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声吐 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 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 。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 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 。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 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 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 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 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 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 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 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 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 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 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 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 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 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 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 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 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 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 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 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 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 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 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 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 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 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 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 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 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 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 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 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 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 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 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 来。 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 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 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 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 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 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 ental(英语,意为感伤的)。 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 ,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 ·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 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 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 ,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 。有人说诗是不能诵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 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份。《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 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 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 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 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 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 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 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 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 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 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 分。 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 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 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 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 。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 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 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 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 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 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 ,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 ——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noval of man-ners评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 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 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 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 ,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 “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 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 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 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 。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 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 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 ,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 。 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 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 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 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 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 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 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 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 ,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 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 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 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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