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立法会泛民议员离场抗议 |
本周三,香港政府公布了二零一七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政改方案。在这份新公布的报告中,虽然政府在一些技术细节上做了些许修饰,但是在特首普选的三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没有做出任何让步。这表明,北京和香港政府作出的就普选问题进行咨询的姿态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公关秀",他们没有任何诚意听取香港市民的意见。
这个方案应该遭到香港人民的唾弃。首先,因为它是一个继续由北京指定特首的方案。这个方案的三条原则是,只有提名委员会才有权提名特首候选人;特首候选人必须通过一半以上的提名委员会成员提名,因为北京实际控制了该委员会大多数成员的任命权,这也就意味著,只有北京政府同意的人才能成为特首候选人;为了进一步方便控制,提名委员会只能选出二至三个候选人。
第二,这个方案是一个赤裸裸地强奸香港民意的方案。按照这个选举办法,只要是北京看上的候选人,在所谓一人一票的"普选"中,通过第一轮选举的简单多数便可以当选。而那些不在北京提名人选中画圈的选票,都可以被北京认定为无效票。这等于是说,即使绝大多数香港选民不满意,也无法通过选票来拒绝北京强塞的候选人。
第三,这个方案的制定过程,彻头彻尾地体现了中国政府的霸道。在人大提出所谓的特首普选基本框架之后的近三年时间内,香港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对这个方案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这种不满不仅表现为长达数月之久的大规模街头抗争,也表现为全体泛民议员在立法会的集体抵制。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依然没有表现出半点听取民意的政治意愿,而是不断强硬表态,表示绝不会放弃操纵普选。
亲北京的人士在推销这个方案时,常常拿它与一九九七年以前英国指定总督的做法进行对比,坚持宣传这个方案好于过去由英国政府指定总督的做法。恰恰是这种比较暴露了北京背叛香港高度自治承诺的真实面目。过去的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现在的香港是一个被许诺高度自治的区域。当今香港特首的产生办法,理当与过去由宗主国指定完全不同。
对香港居民而言,由中国政府指定特首与由英国宗主国指定港督没有任何区别。要说有区别,区别只是在于:英国政府及其指定的港督需要对本国的民选议会负责,也必须接受独立的司法系统监督。中国政府却并不是一个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政府,所谓的人大和司法系统对政府根本没有制约。因此,与英国政府指定港督的做法相比,中国政府指定特首更没有民意,更没有合法性。
还有一个被中国政府长期刻意掩盖的事实是,在二战之后拒绝给香港民主权利的并不是宗主国英国,而是共产党控制下的中国政府。根据英国国家档案馆近两年来公开的一些文件显示,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管制香港的英国总督多次寻求在香港进行民主改革,但是这些努力遭到了周恩来、廖承志、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坚决反对,甚至遭到中国政府使用武力解决香港的威胁。
香港市民抵制这个政改方案,这是香港人民的政治权利。他们不愿意像梁振英等香港政客和既得利益集团那样,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专制者,这体现了他们的高贵人格。仅仅是这一点,香港市民理应得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支持。至于那些心甘情愿地跪著接受北京的指令的香港傀儡们,就让他们永远地跪在那里,世世代代接受人民的唾骂吧!
——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