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江泽民? |
台湾道路和韩国道路
近代的民主制度是人类的伟大创造,它起源于西方,向着全世界推广。不可阻挡的全球民主化的潮流具有必然性,但实现民主化的道路具有多样性。在东亚,台湾的民主化是元首启动,而韩国的民主化又是起诉元首。二者均具有示范效应。
台湾和韩国的民主化经历了不同的道路,又具有相同的条件。第一,经济发展快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台湾、韩国同为蓬勃向上的"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展呼唤民主政治,这是充足条件。第二,公民运动兴起。社会上层的民主变革,建立在广泛的公民运动的基础之上,这是必要条件。
现在的中国,也已具备这样两个条件。千年专制转向民主制度此其时矣!
国民党统治大陆时,专制腐朽;败退台湾,却绝处逢生。转变发生在蒋经国时代。蒋经国原是特务头子,又继承了乃父独裁者蒋介石的衣钵,本可当太平天子。由于他看清了"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随之自己跟着变,制造白色恐怖的魔鬼竟变为开拓民主政治的天使。一九八七年,他厉行"政治革新",宣布解除实行了三十八年的戒严令,开放报禁、党禁,选举民意代表,终结"万年国会"。台湾的民主化,蒋经国的决心和作为是第一推动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习近平集党、政、军、深改、国安五大权于一身,有人说搞独裁很容易,我说当蒋经国也很容易,存乎一心,在于一念。习近平声称"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由得使人想起一九四八年国民党大厦将倾时,蒋经国发起的"打虎运动"。"打虎运动"以失败告终,国民党丢掉了大陆江山。习近平承认,如今共产党的腐败已超过一九四八年的国民党。打虎再加打苍蝇,能否保住共产党的江山?蒋经国一定思考过"打虎运动"失败的教训,转而来一个"开禁运动",这一次成功了。"打虎"不过是专制惩恶,"开禁"才是民主兴国。蒋经国选择走民主化的道路,不仅挽救了风雨飘摇的台湾,也使本人青史留名。习近平何不一试?
台湾和韩国的民主化,有相同的条件,也有不同的条件。从他们的相同条件来说,中国也到时候了,选择走民主化的道路,具有可能性;从他们的不同条件来说,中国更接近于韩国,选择走民主化的韩国道路,具有现实性。
韩国的民主化始于起诉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
一九四八年,大韩民国军政府颁布了宪法。但宪法并没有得以实施,徒有宪法而无宪政,相继出了三个独裁者:李承晚、朴正熙、全斗焕,限制公民自由,镇压不同政见。
人民要维权,政府要维稳,这是专制政治的基本矛盾。维权是人民针对政府,维稳是政府针对人民,两者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不断爆发群体事件。突出的事件有如下几桩。
一九六〇年四月十九日,汉城等地爆发了大规模的人民起义,导致李承晚下台。
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六日,朴正熙发动军事政变。一九六三年,朴正熙参加总统竞选,因支持率不高,三月十六日悍然宣布延长军政时期四年。汉城等地爆发大规模的示威游行,表示反对。
一九七九年十月六日,朴正熙任总统期间,在釜山发生反独裁、要民主的示威游行,并迅速扩及马山。政府宣布戒严,军队与示威群众之间发生武力冲突。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六日,朴正熙被中央情报部长金载圭刺杀。随后崔圭夏出任代总统,宣布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施戒严。戒严期间对各政府机关、重要团体和新闻机构进行军管,禁止国会以外的任何政治活动,禁止各种罢工、游行示威,学校停课,实行宵禁。但另一方面,工人及学生进行民主抗争、冲破禁令的游行示威,一浪接一浪,席卷全国。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汉城,一百四十多名异议人士因要求民主而被逮捕、拷打。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二日,陆军保安司令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乱中夺权,随即发布"非常戒严令",逮捕反对党人士和示威群众。一九八〇年四月中旬爆发工人及学生示威浪潮。五月上旬,示威浪潮扩大,要求全斗焕下台,撤销戒严令。五月十五日,汉城五万人示威。十六日,光州三万人示威。十七日全斗焕扩大戒严令,禁止一切政治活动,禁止召开国会,禁止批评国家元首,并查封大学,拘捕金大中、金泳三等民主人士。五月十八日,光州人民顶风抗争,继续示威。全斗焕派军队进行武力镇压,伞兵尚未着地即自半空中持自动武器向地面扫射,几十人当场死亡。十九日封锁光州,军队大规模施暴。从二十日开始,二十万市民奋起抗争,成立"光州民众民主抗争领导部",夺取军人的武器,占领了全罗南道厅(相当于省政府)。直到二十八日,军人开着坦克进入光州,疯狂屠杀人民,几千人被逮捕,金大中被判死刑。这一震惊世界的光州事件,造成三百多人死亡,数千人受伤。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二日,陆军保安司令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乱中夺权,随即发布"非常戒严令",逮捕反对党人士和示威群众。一九八〇年四月中旬爆发工人及学生示威浪潮。五月上旬,示威浪潮扩大,要求全斗焕下台,撤销戒严令。五月十五日,汉城五万人示威。十六日,光州三万人示威。十七日全斗焕扩大戒严令,禁止一切政治活动,禁止召开国会,禁止批评国家元首,并查封大学,拘捕金大中、金泳三等民主人士。五月十八日,光州人民顶风抗争,继续示威。全斗焕派军队进行武力镇压,伞兵尚未着地即自半空中持自动武器向地面扫射,几十人当场死亡。十九日封锁光州,军队大规模施暴。从二十日开始,二十万市民奋起抗争,成立"光州民众民主抗争领导部",夺取军人的武器,占领了全罗南道厅(相当于省政府)。直到二十八日,军人开着坦克进入光州,疯狂屠杀人民,几千人被逮捕,金大中被判死刑。这一震惊世界的光州事件,造成三百多人死亡,数千人受伤。
全斗焕踏着光州人民的血迹,爬上了总统的宝座。光州事件被定性为"暴乱",参与者被诬为"暴徒",政府禁制一切对光州事件的舆论和出版物。每当总统或官员从汉城到光州访问,死难者家属都被监视或软禁在家中。
死者家属和受伤者组成了民间团体,要求"查明真相"、"惩罚责任者"、"赔偿受害者"。每年五月十八日,这些民间团体不顾政府的镇压,坚持举行悼念和抗议活动。
一九八七年,全斗焕的继承人卢泰愚(曾参与镇压光州事件)迫于国内民主运动的压力和申办汉城奥运会的承诺,写公开信致受害者家属,勉强承认"光州事件应被视为民主化过程的一部分"。但民间团体提出的"查明真相"、"惩罚责任者"、"赔偿受害者"三项要求,一项也没有落实。直到一九九三年,民主人士金泳三当政,才把全斗焕的军事政变以及作为延伸的光州事件定性为"军人叛乱"和"内乱事件"。一九九四年春,全国主要的民间团体,共同组成"追究五一八真相暨传承光州抗争精神国民委员会"。五月,光州事件受害者郑东年等六百十六人向法院提出为了韩国的民主化,对全斗焕和当时的主要军人共三十五名进行起诉,展开法律行动。
一九九五年,总统金泳三指令制订"五·一八特别法",并成立特别侦察本部。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全斗焕、卢泰愚等被提起公诉。经过法庭辩论,反复较量,八月二十六日,首尔地方法院确认他们的"率军队叛乱和发动内乱罪"及"以内乱为目的的杀人罪"。全斗焕因"叛乱、内乱首恶罪"被判死刑,卢泰愚因"叛乱、内乱主要任务从事罪"被判监禁二十二年六个月。至此,光州事件在法律上获得彻底平反。全斗焕、卢泰愚向高等法院上诉。十二月十六日,全斗焕改判无期徒刑,卢泰愚被判入狱十七年。
光州事件平反后,五月十八日被定为韩国的国家节日,而光州成了人权和自由的圣地。每年五月十八日,光州举行国际人权、民主、自由讨论会,同时进行圣地巡礼(墓地参拜)等活动。光州事件成为永垂青史的壮举。
起诉前国家元首全斗焕、卢泰愚不仅是平反光州事件所必需,从此改变了历史,韩国走上民主化的坦途,没有暴乱,没有政变,没有大规模的群体事件。韩国开创了一个先例,在法庭上实现社会转型,这是比议会政治、更比街头政治远为平稳的过渡。韩国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型,在国际舞台上是成功的典范。
独裁者也希望发展经济,以为经济繁荣可以巩固专制统治。社会的发展自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经济的现代化必然催生政治的民主化。结果,事实走向独裁者愿望的反面,经济发展成了埋葬专制政治的坟场。
独裁者也希望发展经济,以为经济繁荣可以巩固专制统治。社会的发展自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经济的现代化必然催生政治的民主化。结果,事实走向独裁者愿望的反面,经济发展成了埋葬专制政治的坟场。
李承晚的方针是"先统一,后建设",直到五十年代末,经济衰退,民生雕敝。六十年代,朴正熙改变方针,实行"先建设,后统一",启用经济专家,制订五年计划,开展新乡村运动。以低工资为基础,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取得了成效。一九六二至一九七九年,GDP年增长率平均达9.3%,被称为"汉江奇迹"。
独裁者全斗焕同样也重视发展经济。他改变了此前以GDP增长为目标的模式,推行低物价、低利率、低汇率以及打击房地产投机等一系列政策,保持物价稳定,争取贸易盈余,实现了经济发展的平稳增速。
在专制制度下发展经济,不能不受政治动荡的冲击,特别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发生贪污腐败。起诉全斗焕、卢泰愚之后,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经济加速发展。二〇〇四年,工业增长率高达10.1%. 二〇〇六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7,600美元。政治民主化,不仅加速了经济,也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从此韩国跻身于发达国家和文明国家之列。
恩格斯指出,政治权力"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这少数例外就是个别的征服事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三卷第526页,人民出版社)当代国际政治中就有这样两种相反的事例。伊朗前国王巴列维,以专制的手段搞现代化,一时也能奏效,最终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专制的政治权力陷于崩溃。韩国在朴正熙、全斗焕的专制政治权力下,经济起飞,由于按照经济发展的方向而转入民主化,消除了政治权力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了。伊朗人、韩国人都不信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却管着他们。
中国的民主化应以起诉江泽民为始
江泽民成为党国元首,本来就没有合法性的依据,既不是按共产党的指定接班人培养出来的,更不是循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一九八九年,面临汹涌的人民运动,军委主席邓小平调兵遣将,勤王京师。在李鹏宣布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干部大会上,杨尚昆说:军队进城不是针对学生的。当时人们以为这是掩饰之词。后来才明白,确实不是针对学生的,而是针对赵紫阳的。兵临城中,发动军事政变,夺了总书记赵紫阳的权。老人帮慌忙之中乱点鸳鸯谱,点了江泽民。江泽民本人,应召进京时,还以为"凶多吉少"。赵紫阳下台,江泽民上台,才发生"六四"血案。《李鹏日记》1989年6月3日记载:"小平同志批淮了今晚的清场方案。江泽民同志在警卫大楼四楼上,从窗外可以直接看到天安门的动态。" 开枪以后,政变集团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表《告全国人民书》,《李鹏日记》揭露:"这份文件是江泽民同志主持起草的。"江泽民当然也是制造血案的责任者。
首恶是邓小平,他已死了,不能追究法律责任了。制造血案的主要责任不在江泽民,但压制"六四"事件平反、将赵紫阳幽禁至死,主要的责任者是江泽民。李鹏虽是过气人物了,也不能逃脱罪责。江泽民统治十三年,再加胡锦涛无所作为十年,维护"六四"事件的错误结论,成为历史的定势。现在台上的人,与血腥镇压并无瓜葛,本来不难正确处理"六四"事件。但共产党内有一条不成文法,政治局的重大决定必须经"老同志"点头。"老同志"中为首的就是江泽民。所以,首先要砸碎压制平反的大石头,才能翻转"六四"事件,进一步清算制造血案的责任者,或是法律审判,或是政治审判。
胡耀邦、赵紫阳主政的八十年代,中国是大有希望的。胡赵的反腐败激起了人民的热情,才引发反腐败的天安门抗议运动。出动军队镇压反腐败的人民运动,就是武装保卫腐败。江泽民的任上,开启了中国社会全面腐败的时代。时至今日,如果反腐败只是抓个案,那是抓不胜抓,必须追究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一个时代的谬误,才是釜底抽薪。
江泽民卸任后,仍以"婆婆"自居,幕后干政。中南海和中央军委均设有"江办"。十二年之间,江泽民就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决策等擅作"批示",共有三百五十多次,滥发"建议"、"意见"、"看法"的书面材料四十八份,还以个人名义召开"座谈会"二十次。胡锦涛做了十年"小媳妇"。习近平还能甘当"小媳妇"吗?
走民主化的韩国道路,中国的政治变局必须从江泽民头上开刀!
从江泽民头上开刀,起诉江泽民,必须按《刑法》、《刑事诉讼法》办事。
江泽民至少犯有五样大罪。
第一,违反宪法,越权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丧失领土,又签订中苏密约,放弃国防,江泽民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在江泽民和叶利钦的主持下,中俄两国政府于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叙述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西段的叙述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界河中个别岛屿及其近水域进行共同经济利用的协定》(简称《中俄边界议定书》)。根据《议定书》,一六八九年 (康熙二十七年) 九月七日签订尼布楚条约以后,历次中俄不平等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伊犁条约》所侵占的中国土地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悉数断送给俄罗斯,而且又一次丧失一九五八年被毛泽东争回来的图们江的出海口。中国所去失的土地,远远超过激发五四运动的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二〇〇一年七月十六日,江泽民与普京在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条约》第六条载明:"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这就是为《中俄边界议定书》背书,以条约的形式确认《议定书》所划定的国界。只能说是俄罗斯"满意地指出",因为已经满足了俄罗斯的"领土要求",所以"没有领土要求"。同时也是束缚中国,不能再提出"领土要求"。
"十月革命"后,列宁曾两次表示废除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斯大林没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宣布:"旧政府"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一概无效。一九五〇年,毛泽东赴苏与斯大林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时,有意搁置领土问题,为尔后追讨由于不平等条约所丧失的国土留有余地。
江泽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半个世纪以及近代一个多世纪,中国人民念念不忘的北方领土拱手让人,是民族的罪人。
江泽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违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之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决定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即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第(14)项,国家主席实际上只有发布权。中国的国家主席类似日本的天皇、英国的女王,是虚位国家元首,与俄罗斯的总统是不相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无签约权。签约权是属于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的第(9)项:"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江泽民越权与外国签订条约是违宪的,而应当履行的发布权却不履行。《中俄边界议定书》的内容中方从来没有公布,经俄方公布,才为国人所知。江泽民又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的渎职罪。
更有甚者,江泽民与俄罗斯还有秘密协定。二〇〇二年,普京访华回国后,授意俄通社于十二月十八日以"军事评论员"的名义,公布了一九九一年江泽民与叶利钦签署的《中俄两国政府间在彼此削减边界地区武装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问题上的相互谅解备忘录》。备忘录中,中国单方面承担义务,在边界上主动后撤500公里,而俄罗斯只后撤100公里。俄罗斯的"军事评论员"说:"中国气魄宏大。"占了便宜还要揶揄中国。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国的千龙新闻网(http://www.qianlong.com) 报道了俄通社公布的《中俄两国政府间在彼此削减边界地区武装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问题上的相互谅解备忘录》,多家网站又加以转载,中国人才得知江泽民所干的卖国勾当。
江泽民违宪行使职权,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丧失领土,又签订中俄密约,放弃国防。江泽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〇二条规定的"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第一一三条还规定: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江泽民访问俄罗斯的时候,得意忘形地说:"有到家的感觉。"以俄为家,这就是江泽民出卖中国的心理基础。
第二,鼓动资本家入党,改变共产党的性质,从而又改变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的性质,变社会主义为权贵资本主义,江泽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二〇〇一年,江泽民在为中共十六大作舆论准备的"七一"讲话中说:"我们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所谓吸收"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是鼓动资本家入党的委婉说法,因为资本家早已被江泽民改称为"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了。美国尼克松研究中心中国项目研究主任助理泰纳挑明:"进一步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符合中国领导层的既定方针。中国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吸收资本家入党就是这方面努力的一部分。"(http://www.chinadaily.com.cn/gb/doc/2004-07/29/content_352768.htm)
果然,二〇〇二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就有九个资本家。浙江台州飞跃集团董事长丘继宝,于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日晚,在中外记者镁光灯的闪烁之下,以资本家代言人的身份召开了党代表记者招待会。在十六大通过的修改党章中,还将党员发展对象中的"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资本家入党,完成了合法手续,资本家阶级的"先进分子"冒充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江泽民的纲领是"闷声大发财"。想发财的中外资本家都投身到江泽民门下,江记共产党完全变了质。
江泽民自以为吸收资本家入党是新思维。新思维应当是允许资本家组织自己的政党,与共产党竞争,而不是吸收资本家加入共产党。江泽民的"七一"讲话,完全是坚持一党专权的陈旧思维。吸收资本家入党无非是扩大一党专权的社会基础,到时候可以像唐太宗那样洋洋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共产党坚持一党专权,资本家加入共产党;权力和资本的联合统治,导致中国的工人和农民又沦为被剥削、被压迫的现代奴隶。
江泽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〇五条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江泽民时代开始,司法机关经常判处表达不同政见者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质是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掩盖江泽民本人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三,镇压公民的组党活动,迫害中国民主党的成员,江泽民涉嫌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
一九九八年六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期间,几个城市的中国公民开始筹建中国民主党。最先成立的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省筹备委员会,宣称中国民主党的主张是实行多党宪政民主,于六月二十五日由王有才、王东海、林辉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登记,其后北京、上海、山东、湖北、辽宁、四川等地相继成立筹委会,并分别向本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非但不予登记,克林顿访华结束即开始镇压。江泽民说:"近来有一个动向,就是国内外的敌对分子相互勾结,策划所谓'合法组党',或者打着什么别的旗号搞组党的政治图谋,实际上是想在中国搞出一个与共产党分庭抗礼的反对党,最终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他们的这种政治野心,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必须立即制止在萌芽状态,必须坚决彻底地粉碎他们的这种企图,切不可心慈手软。"(《江泽民文选》第二卷,第572页。)江泽民把克林顿访华期间中国公民筹组民主党,叫做"国内外的敌对分子相互勾结",镇压"合法组党"即维护共产党的非法专权。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二十二日,筹建民主党的主要成员王有才、秦永敏、徐文立分别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尔后二百多位中国民主党成员被拘留、逮捕和判刑。镇压行动连绵不绝,直到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还有四川的中国民主党人刘贤斌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是属于任何政党。江泽民称民间组党为"与共产党分庭抗礼",即视国家权力为共产党所有,不许他人染指。共产党的党天下代替了封建王朝的家天下,党权即皇权。中国徒有政党之名而无政党政治之实。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结社自由。如果没有政党法另行规定,结社自由也包括组党自由。江泽民的行为,不但违反宪法,也触犯《刑法》分则第四章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第四,镇压法轮功和其他宗教团体,江泽民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
法轮功是信仰佛法、提倡练功的民间团体。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万余法轮功成员在围绕中南海的人行道上站立,进行和平的请愿,要求尊重信仰自由,释放在天津被抓捕的四十五名法轮功成员。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会见五名请愿者代表,进行协商,万余法轮功成员自动散去。问题已经解决,江泽民却忽然变脸,认为:"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一九八九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一个新的信号》,江泽民写给政治局及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的信,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他不顾其他领导人的反对,一意孤行,决定镇压。六月十日,成立镇压的执行机构,名曰610办公室。七月二十日,在全国范围内抓捕被公安部门认定的法轮功负责人。二十二日,宣布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全面镇压法轮功成员,一周内至少有五千人被捕、抄家。
采取镇压行动之后,才发现缺乏法律根据。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在炮制"邪教"罪、作出决定之前三个多月,已经以"邪教"的名义取缔法轮功;而在取缔法轮功之前,已经开始抓人。镇压程序的每一步都是非法的。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九日,新华社公布,共有八十四名法轮功成员被判刑,更多的是被判为秘而不宣的劳动教养。二〇〇四年,联合国的一份报告显示,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功成员未经合法程序而遭关押,被拘禁的成员遭到中国政府的强迫劳动、施以酷刑、直到折磨至死。
江泽民的反人权行为引起国际公愤。二〇〇九年,曾经从英国引渡智利独裁者皮诺切克进行审判的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伊斯马尔•莫雷诺(Ismael Moreno)按照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向在中国大陆的江泽民、薄熙来等五名被告递送调查信,信中就每个被告人迫害法轮功的情况提出问题。同年十一月十九日,伊斯梅尔•莫雷诺法官就法轮功成员在中国遭受酷刑折磨案,接受对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等人提起的公诉。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又向江泽民、李鹏、彭佩芸等五名前中国政府官员签发逮捕令,要求到庭接受关于在西藏地区进行人权迫害的审判。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在经过四年的调查取证后,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拉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宣告江泽民等针对法轮功成员干犯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并下达逮捕令。一旦江泽民等人离开中国,国际刑警可以立即逮捕归案。而中国居然成了窝藏国际逃犯的场所。此外,法轮功成员也向美国、加拿大、德国、比利时、瑞典、荷兰、希腊、玻利维亚、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等国家的法院起诉了江泽民,大多已经立案。中国应当响应国际上的正义呼声。
江泽民镇压的理由是法轮功宣扬"歪理邪说"。信仰本来是非理性的。信仰自由意味着人民有权信仰任何"理"、任何"说"。即使是"歪理邪说",可以教育,不能镇压。"五四"以来的中国,提倡民主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反对愚昧;以专制镇压愚昧,以愚昧反抗专制,都是对"五四"传统的反动,也有违现代文明社会的准则。
江泽民不但镇压法轮功,也压制其他宗教团体的信仰自由。从江泽民时代开始,中国有"地下教会",信教而转入地下,就因为没有信仰自由。
江泽民的行为,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同时也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五,儿孙们出入官场和商场,既掌握权力又拥有资本,江泽民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
江泽民的长子江绵恒,一九九三年一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当一名普通技术员,四年后竟升任为所长。两年后,既无科研成果又无管理经验的江绵恒居然被任命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人称"坐着火箭上升的领导人"。
一九九四年,江绵恒以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公司先后投资中国网通(CNC)、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中芯国际、凤凰卫视等企业,拥有十几家控股公司。凡是上海的重要经济领域,江绵恒都要插手,甚至上海过江隧道、上海地铁等等,也都有份。他到底有多少董事头衔?没人说得清。人称江绵恒是"中国的电信大王",也是"上海滩的大哥大"。
二〇〇〇年九月,江绵恒和台商王永庆的儿子王文洋宣布合作创办宏力微电子公司,总投资六十四亿美元。号称合资,但据王文洋透露,实际上他一分钱没出,全是江绵恒从银行弄来的钱。江绵恒何以如此神通广大?
二〇〇一年五月,江泽民带了江绵恒出席在香港举行的"财富论坛",嘱意他与各国政要和跨国公司的巨头们周旋。江绵恒成了中国官商一体的代表。
江泽民的次子江绵康,本是一个无线电技术人员,江泽民交班前把他安插到军队。江绵康毫无军功,却在军中不断提升,官至少将,担任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江泽民的长孙江志成,是总部设在香港而在享有免税优惠的开曼注册的博裕投资顾问有限公司(BOYU Capital)董事。《华尔街日报》称,江志成的政治背景对博裕投资"无疑助了一臂之力"。路透社报道,"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的年仅28岁的孙子江志成在短短几年内成为中国金融界的耀眼新星,他创办的博裕基金成为一家炙手可热的金融公司。"
此外,江泽民的堂妹们、外甥们个个飞黄腾达,真是一人当权,鶏犬升天。
江泽民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江泽民说:"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中国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家都治不好,何谈治党治国?这几年,在领导干部中,治家不严,对配偶子女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视而不见、不闻不问,甚至庇护亲属违法犯罪的人,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教训十分深刻。"( 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二〇〇〇年一月十四日)可见,江泽民明知故犯,应罪加一等。
江泽民罪行严重,数罪并罚,应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特此向中国司法机关建议如上。
江泽民尚有其他严重问题,虽不适用法律,也应当在政治上、组织上进行处理。
对江泽民的起诉和处理,不仅是正确评价天安门运动之必需,也是开启中国民主化的契机。
如果,中国既不走台湾的道路,也不走韩国的道路,怎么样?历史老人自有教诲。
二〇一四年五月
(本文作者为纽约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法学院荣休资深研究员、中国司法观察小组成员)
《大事件》第33期,2014年5月,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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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
"六四"25周年前夕,香港的《大事件》第33期以"专稿"的形式发表了我的《走
民主化的韩国道路——起诉江泽民》一文,现传上一阅。
每逢"六四",中南海神经紧张,处于临战状态。这个历史包袱还要背到何年何月?
每逢"六四",中南海神经紧张,处于临战状态。这个历史包袱还要背到何年何月?
现在台上的人,当年手上并无鲜血,本来不难正确处理这一历史事件。阻力是背后的
"老同志","老同志"中为首的就是江泽民。以起诉江泽民开启重评"六四"的程
序,震荡最小,而且易于实现社会转型。世有先例,那就是韩国。
韩国通过起诉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不仅为光州事件彻底平反,而且实现了社会
转型,走上民主化的坦途。韩国的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效法的。起诉全斗焕、卢泰愚
最初是由民间推动的,渐成气候,才导致官方采取行动。
起诉江泽民必须由中国人民响亮地发声。
如果赞同本文的观点,请广为传播。
郭罗基
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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