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星期二

董立文:金門快艇事故的疑點

  


金門快艇事故本來是一件執法的意外事件,被中共借題發揮操作成高度政治性的議題,但目前似乎又再轉趨平緩的過程中,主要徵兆包括中共管制網路輿論與經歷了15次的協商/談判。尤其是第13次協商,中方家屬的委任律師也出席,是為了確認最終簽署作業,但目前尚未取得共識。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壹、事件的本質


所謂「三無」船艇(指無註冊船號、無登記國籍、無既定航線圖之船舶),就是國際法上公認的「海盜船」(非法船隻),「三無」船艇在中國境內也屬違法,海巡署作為國家海務安全單位,自然能趨近盤查與逮捕。在海巡和「三無」船艇在查緝中途發生意外後,陸委、海委會等相關單位旋即直接移交當地單位進行司法調查,相關部會在該事件的責任歸屬上,並無隱瞞或卸責之情形。

本案的疑點甚多,在台灣仍處於「司法偵查不公開」階段,相信日後必會公布。但是,中方從不談論案情,只糾結在「惡意衝撞」,這就啟人疑竇,而查明事實是兩岸雙方的共同責任。第一時間,泉州台辦曾表達「要找船東了解情況」,但至今未說明這艘「三無」船隻的背景來歷,所謂「船東」是誰?快艇與福建地區漁民一般船隻不同,究竟快艇闖入金北海域的目的為何?是捕魚嗎?快艇上非福建籍四人真是漁民嗎?有任何證件嗎?

例如,2022年5月21日,我海巡隊就曾發現北竿附近海域有4艘不明快艇,有2艘罕見的外掛6部400P舷外機的快艇入侵高登島海域,船員戴頭罩,沒有捕魚行為,行跡可疑。2月28日國台辦記者會,台灣記者直接問「這是艘三無快艇,我們是否可以回到問題起點,除追究台方執法方式外,如何來管理這類船隻?」但國台辦發言人還是故意迴避問題,假裝沒有聽見。

目前,雙方協商不順的癥結,似乎是針對「碰撞」還是「取締」的爭論依舊沒有共識,事實上,「碰撞」或「取締」無法截然區分。2月22日我海巡署說明,我們巡防艇取締中國快艇的過程,1分多鐘裡,中國快艇為擺脫我們艇登檢,不斷蛇行、甩尾,中國快艇一個急右轉,導致它的船尾往左橫移,撞上我們巡防艇的右前方,中國快艇翻覆倒扣於海面,海巡艇馬上調過頭來展開搜救任務。這過程就像陸上警車追逐無牌照汽車一樣,無牌照汽車拒檢逃逸蛇行擦撞翻覆出事,這能完全推給警車追捕嗎?

貳、中國的政治操作

從整個過程看,中共是看我方輿情而處理事情,並非預謀。例如隔三天後才發出「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聲明,是因台灣輿情都在討論這事。首先,所謂「要將台海內海化」的論述不正確,金馬水域本來就是中國的內海與領海,是靠過去雙方的默契而存在;「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的聲明,等於要把兩岸關係拉回到冷戰時代,相互騷擾與威脅,尤其中共又在推動「福建兩岸融合實驗示範區」(金馬人民先行),在金廈海域鬧事,倒楣的是福建沿海與金馬人民,不見得對中共有利。

其次,對金門快艇事故的名稱,中國已經數次改口,2月14日時國台辦稱「台方驅離福建漁船致兩人遇難事件」;2月21日國台辦稱「2月14日臺灣方面粗暴對待大陸漁船致兩名漁民遇難事件」;2月28日國台辦國台辦記者會定調稱「“2•14”惡性撞船事件」。第一時間國台辦使用的是「驅離」。而2月29日國台辦主任宋濤與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會見,中共官媒的報導根本沒提事件名稱,而是「對民進黨當局無視大陸漁民生命財產安全、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惡劣行徑…」。對事件名稱的變化與不統一,顯示該事件卻仍存有很大疑義。

遺憾的是,中共的政治操作沒有停止,2月28日國台辦記者會開頭就對我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進行人身攻擊,而將整個事件定調為「臺灣方面刻意隱瞞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借機煽動兩岸對立對抗」,中方的要求是「台方儘快公佈事實真相,嚴懲相關責任人,向遇難者家屬道歉,滿足遇難者家屬合理訴求,給遇難者家屬和兩岸同胞一個交代」,其聲明中並無「賠償」。

一般國際間涉及公權力的人民生命或財產損失的事件,標準處理程序是:查明、抗議、道歉、慰問、賠償、懲兇與後續談判七部曲。國台辦強調的是查明、抗議、道歉、交代與懲兇,如果是正常漁民不算過分,但如果是三無船舶的不名船隻與不明人士,則大有談判餘地,這可能是中方沒提賠償的原因。

至於兩岸針對金門快艇事件是不是協商或談判?中方完全避用這兩個名詞,而是「泉州紅十字會有關人員受家屬委託,與臺灣有關方面就“2•14”惡性撞船事件善後處理事宜進行溝通,與兩岸協商談判無關」,並藉機宣傳「只要民進黨當局承認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兩岸協商談判的大門隨時可以打開」。整體而言,中方強調的實質訴求是「儘快公佈事實真相」,問題在於,公佈事實真相是兩岸雙方共同的責任。

參,關於禁止、限制水域的問題

國台辦聲明「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廈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兩岸漁民傳統作業漁場,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我國在金、馬地區周圍劃設禁限制海域,在法律上是基於陸委會主管的《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一般是廣播驅離且從寬執法。並非基於由內政部管轄的《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這是基於一國架構,是對中國善意的表徵,實際上禁限制海域源自於金馬地區國軍海岸防衛砲火的有效距離,本來是打出來得的,後來形成互不干擾的默契。若北京當局宣稱金、馬地區「不存在」禁限制海域,這不只單方面影響台海現況,更傷及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兩岸關係可能倒退至相互「騷擾、威脅、報復」的冷戰時期,對雙方都有害無益。

最後的戰略問題是,中共真的會在金馬海域動武嗎?金門快艇事故發生後,中國國防部從未對此事發表意見或評論,中國軍艦也沒有在金馬海域對我施壓,顯示,北京知道這事件的本質是執法糾紛,並想簽訂民事協議,北京雖然藉機進行宣傳認知戰,但無意升高為兩岸軍事衝突。

1958年中共發動八二三砲戰,其後宣布放棄封鎖,改為「單打雙不打」的原因在於,當年簽署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對「領土」定義上漏掉金馬,毛澤東的目的是「打擊蔣中正,牽制美國。在金馬問題上,摸美國人的底」。最後,在政治戰略上確認「幫助國民黨守住金馬」,金馬本身可以說就是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擁有主權的象徵;亦起到連結「兩岸『一個中國』的臍帶作用」。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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