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高新:“依法治国”就是要恢复公安部长对检察院和法院的领导地位

图:9月29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中共政权自邓小平时代至今拖得最晚的一次四中全会总算开幕了。一家内地媒体为了在会议结束前就证明这个四中全会有别于过去的历届四中全会,特别刊文强调它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晚的一次四中全会"。文中对比说: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四中全会的时间都在10月前召开。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会期一般安排在9月,例如十四届四中全会于1994年9月25日至28日举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期是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该文章作者进而还对比了习近平主政以来主持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以往历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时间,说它也是20多年来最晚的一次三中全会。自1993年11月11日举行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三中全会基本都在10月举行,十八是届三中全会则于2013年11月9日召开。

为什么习近平主持的三中全会也好,四中全会也好,都是要拖到"晚些时候"才召开?依愚笔之见,原因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人民的习大大"曾经在公开场合借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感慨万千的:"时间都去哪儿了?"

依照惯例,中共政权的两届全国党代会之间的每次"中央全会",都是要等到会议结束之后才以"会议公报"形式对外发会议内容。但会议召开期间无论是中共官媒还是外界媒体都不会甘于寂寞,因为今年七月底召开的一次政治局会议后已经对外公开发布消息说这次四中全会"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声称"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所以无论"内媒"还是"外媒",无论是"歌功颂德"的还是"反共反华"的,这几天都在围绕着一个"法"字作文章,比如台湾一家中文媒体的驻京记者即以"四中召开,老虎倒下,法治上来"为"新闻眼",新华网更是以"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夺读者眼球,令人强烈感觉习近平主持这次四中全会之前,整个中国都一直是处在不依法治国的"旧时代"。

笔者过去文章中曾经引述过其政论文章的内地网友周蓬安献给这次四中全会的新作是《建言四中全会:公安领导不该继续"高配"》。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公安作为强势部门,其'一把手'绝不该'高配',否则权力将失去应有的监督,必然滋生暴戾与腐败。"

文中说:7月29日。媒体有两个重要消息同时宣布:一是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二是决定10月份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中央缘何将这两个看似没有直接关系的重大新闻放在一起公布?就因为周永康自2002年担任公安部长,随后多年相继担任国务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直至2007年开始出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至2012年11月卸任,在政法系统整整10年,而且是除华国锋之外,唯一"入常"的公安部长,其影响力之大可想而知。

大家都有体会,在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长及执掌政法系统的10年中,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按照周永康在2011年5月谈当时社会矛盾时所说的,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压力前所未有"。造成这样的局面,虽然有"社会转型期"容易催生"矛盾凸显期"的客观因素,但政法系统职能转型未能及时跟进信息化发展脚步的问题也是相当突出,尤其是公安机关不断出现的稀奇古怪案件,令民众的安全感有所降低,至少未能随着物质文明的提高而得到相应的升级。

究其原因,就是在此时间段的司法体制,未能很好地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而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安权力变得过大,甚至在当前"一府两院"框架下,公安系统在公检法三家中却变得"一家独大",甚至从体制上剥夺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

具体做法上,就是十分罕见地将"公安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集于周永康一身,使公安部长的政治地位明显高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从"顶层"削弱了检察机关对公安的监督权。

地方各级也普遍相应地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实际上形成了本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公安部门"一把手",却领导着对公安机关行使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一把手"。这样的体制,在某地地方甚至完全"消灭"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令公安机关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行使侦查权、执行刑罚权。

近几年,虽然部分省、市、县已改由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担任公安厅长、公安局长,但其实际权力仍远大于对应的检察长,导致检察机关依然无法真正行使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权。

基于上述理由,该文作者认为:公安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属于真正的强势部门,按照权力平衡逻辑,强势部门的行政级别应该相对较低,才能受到有效监督。实际上,中国在公、检、法三家的级别设置中,原本就是这么考虑的,目前公安机关的行政级别低于同级检察机关,就是这个原因。
但公安局长普遍"高配"后,这种机构设置的本意就完全丧失,检察机关实际上丧失了对公安的监督权。因此建议,应尽快废除各级公安领导职务"高配"问题,让职务相对较低的公安局长、厅长、部长,能真正接受同级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

巧合的是,就在博客日报刊登这篇文章的同一天,人民网旗下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刊登报道说:据中国长安网消息,10月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郭声琨在会上讲话。据了解,这是郭声琨首次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身份在媒体上亮相。

笔者两个月前曾为本专栏撰写了《公安部长为何又被恢复了政法委副书记职务?》一文,告诉读者和听众: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登基的同时即出台的约束政法委的对策之一就是让整个机构从正国级降至副国级,对策之二就是让公安部长的党内职务仅仅是普通中央委员,甚至连政法委的一把手都只给安排政治局委员,不给安排书记处书记职务。继而,十八大召开六个月之后的去年四月,"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对外公布了"新一届中央政法委领导的组成名单",名单中孟建柱为书记,不再有"副书记"职务,公安部长与最高检察长及首席大法官以及司法部长、国安部长并列为中央政法委委员。

但是,就在笔者撰文称赞了"习近平政权规范中央政法系统的措施之三,就是不再让公安部长在政法委内部凌驾于高检和高法之上……相对于胡锦涛时代的公安部长以党的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身份凌驾于高法和高检之上的倒行逆施,也算得上是一种拨乱反正"之后没有多少时间,中国长安网就把"中央政法委组成人员"的内容悄然改动,本来在所有委员中排名第一的郭声琨被改成了副书记,其他未变。如今,赶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又匆匆忙忙地对外宣布郭声琨以公安部长之尊,不但要兼任政法委副书记,也还要和过去的周永康、孟建柱一样,兼任"成员单位"遍及"党政军民、东西南北中",几乎无所不包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可见"公安领导不该继续'高配'"的体制外谏言不但不会被采纳,甚至还可能要被反其道而行之。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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