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魏京生基金会在美国国会举办讨论会(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 2010-09-28) 在美国的魏京生基金会,星期一在美国国会举办中共建政六十一年研讨会,同时也是该基金会发行的翻译新书"民主课程"出版新闻发布会,有多个海外民运及维权组织的代表出席讲话。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这次会议的主办组织,除了魏京生基金会之外,
也有十五个海外组织参加协办,其中包括西藏、蒙古和维吾尔族的海外组织,以及中国民主党、自由民主党、中国冤民大同盟、自由中国运动基金会、全球退党服务中心和越南的海外民运党派等组织参加。

流亡美国多年的中国著名政治异议人士魏京生表示,
作为目前世界上共产主义最后的堡垒,中共政权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苦难,也给世界带来困扰。

"从各个方面来讲共产党都是在不但摧毁着中国,
而且在摧毁着整个世界,给整个世界都带来灾难。大家在艰苦努力,在推动这个民主运动就是要改变中国的这个现实。改变中国这个现实其实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事情,而且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事情。"

"民主课程"一书的作者罗兰.华森,
一直以来从事推动全球各国民主化的活动。他介绍说,原为英文的民主课程一书,是在他帮助推动缅甸民主运动时撰写的,已经被翻译成四种语言,而中文是第五种翻译本。他表示,推动民主并不是强迫各国民众接受民主。

"美国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总统,肯尼迪总统说'
你不能强迫人们接受民主和自由;不能告诉他们应该如何'。中国和缅甸的民众只有了解民主制度的真实状况才会决定自己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民主制度。"

"民主课程"一书的中文版,
是由魏京生基金会秘书长黄慈萍女士翻译。该书总共有四章大约二十个小节,对民主制度的原则和运行特点进行了介绍。黄慈萍介绍说,民主制度并非简单的投票选举,其中也包含了很多其他内容,包括民众自身的责任和对社会的承担等。

除了对民主课程这一新书的介绍外,
研讨会也讨论了中国目前的现状。来自西藏康区的卡玛南加,是西藏四水六岗组织的主席,他对五十多年来中共在西藏的施政进行了介绍。卡玛南加并且认为,中国民主化,将有利于解决西藏问题,因此汉藏两族都应该共同努力。

中国自由民主党主席倪育贤,
则对中共内部近期出现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声音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中国民众不能对中共的政治改革抱有幻想。

另外,海外的全球退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大勇,
介绍近年中国出现的退党、退团和退少先队的三退运动。

随后,来自越南、
缅甸和中国的民主运动组织代表进行了亚洲民主问题的讨论,并在各国和各民族民运人士进行更充分和密切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相关照片:
1.魏京生先生在美国国会的会议上作开场白:
http://www.weijingsheng.org/pic/newsletters/newsletters2010/newsletters2010-4/WeiJSspeaks100927inCapitol-c-4.jpg
2.参加《民主课程》新闻发布会的听众:
http://www.weijingsheng.org/pic/newsletters/newsletters2010/newsletters2010-4/LiD100927audience-c-4.jpg
3. 藏人控诉中共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迫害:
http://www.weijingsheng.org/pic/newsletters/newsletters2010/newsletters2010-4/Tibetan100927inCapitol-c-4.jpg
4. 亚洲民主联盟的朋友们联合起来:
http://www.weijingsheng.org/pic/newsletters/newsletters2010/newsletters2010-4/exchanges100927inCapitol-c-4.jpg

就东莞市警察抓网络作家元平一事铁流致东莞市长李毓全的公开封信

尊敬的东莞市长李毓全先生:

我有个毛病,凡见不平的事情先向领导写信反映,解决不了再拉下脸说话,这叫“先礼而后兵”。希望老朽这封信市长能看到,如市长来京公干我愿前来拜望,交个忘年交的朋友,也是人生一幸。

东莞是广东省南部的一个地级城市, 5000年前有人在这里居住。用市长的话说,他是“全国第一座三来一补企业首落地,又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在市长的治理下去年还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就该做文明的事情,近日贵市警察出面抓顺德北�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有点不文明了,不知市长知道否?元平是个舞文弄墨的网络作家,在天涯网页上发表了一篇网络连载小说《在东莞》。警察却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其刑事拘留。我有点惊讶和不解,网给小说一下怎么成了“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定是什么东西,如伟哥、春药、行房的秽具。小说是方块字组成的文章,其作用是让人看、让人读、让人消遣,如是教人诲淫诲盗,网管会发现的呀!它已在网上挂了几年,未别网管、网警白吃干饭么!?辩别能力还不如东莞专事抓小偷、扒手的警察?东莞警察未别有“双枪老太婆”的功能,既抓小偷扒手,又能分“鲜花毒草”?

在我们学人看来小说就是小说,不是什么“东西”,文人用它不是发泄内心的不满,就是用它批判现实,技巧好的格调高一点,技巧差的庸俗一点,存心教人诲淫诲盗的个别又个别。纵是如此也不归警察管辖,那是文化部门与宣传部门的事。如果他们认为是此种“东西”,又有危害社会后果,再移交公检法司,警察才可出面抓捕,要么国家就乱套了。

现在就有点乱套,渭南警察抓《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是涉嫌“非法经营”;xx市抓xxx作家是涉嫌“投机倒把”;现又有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至于涉嫌“颠复国家”就更不胜枚举了。我看再发展下去,会有涉嫌“梦奸意淫”,这可难坏了共和国的法官?

据元平妻子说,她丈夫是个老实人,勤奋好学,性格内外,喜欢舞文弄墨,一生追求是当个作家。还说他从不去桑拿房、洗足房,对女人事一窍不通,这个网络小说完全出于虚构、想像写出来的。作家就是这个毛病,喜欢瞎编瞎写,所以自古才有众多的“文字狱”。

在写此信前,我阅读了朋友发来元平的作品,横看竖看也看不出有“淫秽物品”的“东西”,若与贾平凹性作的“东西”相比,差十万八千里;若与《金瓶梅》泄情“东西”相较,简直有天壤之别。可前者是名作家,后者至今是我国市井小说的瑰宝。那是什么原因触到了警察的敏感神经?我终于发现《在东莞》三个字上,如果是在西莞、在南莞、在北莞,警察绝不会去抓他,错就错在这个“东”字上。东莞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怎么会有这些鸟七八糟的事情?这些“鸟七八糟事”应该在纽约、在巴黎 ,或者在台湾、在香港,怎么会在“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东莞呢?作者居心叵测,故意在“全国文明城市”东莞亮光光的脸蛋上涂黑,这还了得,抓!抓!!抓!!!

但警察抓错了。它不是“淫秽物品”,仅仅是册十几万字的网络小说。格调低了一点,不是阳春白雪,是下里巴人。

市长阁下:不能一抓了之啊,这样做是在搞“文字狱”,既损“东莞全国文明城市形像”,又损市长改革开明之雄姿,何苦呢?与全国几百个城市相较,东莞不是淫窝窝,纵是又有什么了不起?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中国何处不是“淫秽物品”?有,不怪;没有,才怪。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靠“严打”、靠“取缔”无济于事,要靠教育,要靠提高全民素质,更要不断增加底层百姓收入,办法是根绝贪污,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和权钱交易的问题,开放言禁,加快政改。如果不让人说话,不让作家发泄,全国寒蝉,亡党亡国就不远了。

我建议市长立即下令叫警察释放顺德北�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如果此网络小说真的是“淫秽物品”,应由文化宣传机关或作协做出鉴定,他们认为真的如此又触犯刑律,警察再抓不迟。反正元平这小子跑不了,若跑,能跑出国境么?希望不要酿出第二个“渭南书案”,望市长李毓全先生思之。

敬祈秋安!

北京老记者、老作家铁流

2010930日于北京


孙文广:反对掠夺宅基地(图为李红卫)



宅基地使用权是公民的财产权,但近来遭到官商勾结的掠夺,城市中的住宅改造、农村的“新社区建设”“并村运动”都是掠夺宅基地。2009年,中国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1.6万亿,近年新增富豪,很多是来自掠夺宅基地,我强烈呼吁:反对掠夺宅基地,坚决捍卫公民居住权。

 

(一)城市中掠夺宅基地

城市中由政府和开发商联合推行的拆迁活动,对原住户补偿只计被拆房屋,根本不考虑宅基地,院落的面积、价值。

济南市大明湖拆迁户李红卫(见图)手机:13287780535),原住大明湖南畔,靠水(大明湖),望山(千佛山),地处市中心,属济南一类住宅区,该处的土地拍卖价每亩不下一千万。

 

李红卫的住房建于清末,是上辈子传下来的,其住房加上院落、空地,宅基地三百多平方米,逼她搬迁,根本不考虑宅基地价值(她半亩宅基地转让市场价约五百万),当局只计地上拆迁房屋补偿款15万多元,并安置一处远离市中心在城乡结合部的北全福庄六楼居室(自费购买)。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20078.9当局趁她外出,指挥暴徒砸锁、破门,洗劫全部生活用品,然后垒死大门。次日他去省委告状,六天后暴徒变本加厉将她的房屋彻底推倒。实行暴力逼迁。她在维权律师倪文华(手机:15098846917)的代理下告到法院,法院不受理;到广场示威,去北京上访,遭多次拘留并被关进黑监狱,

 

最近她在倪文华的代理下状告黑监狱,获法院立案。她不断抗争,至今三年多,全家仍旧流离失所。

这是一个典型地掠夺宅基地案件,这种案件大小城市皆有,数不胜数,李红卫案只是冰山一角,多数居民不知道宅基地的价值,不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自已的神圣权利,也不知道宅基地,在大城市中心和在远郊相比,价格能差十几倍。遇到强迁,很多人都认命,相信胳膊拧不过大腿、民不和官斗,忍气吞声,含泪告别自己的家园,搬进 “新居”默认了政府掠夺。

 

近来采取各种途径反对强制拆迁的事例多起来了,有的甚至以死抗争。2010910日,江西宜黄,钟家三口自焚,一死两伤;几天后,安徽宁国市又发生了强迁导致自焚的事件,六天之内四人自焚。人不是被逼到极处,谁会自焚?!这都是官商勾结、牟利,逼着民众以生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二)农村中的掠夺宅基地

近年来,农村掠夺宅基地的活动,风起云涌,名目繁多,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改革”和“并村运动”。具体内容是把住在平房有独家小院的农户,整体拆迁到新区楼房,住进五层楼,原来的平房和院落一律充公,通过这样的过程,原来的村庄被平掉。村民新居占地面积是原来的十分之一。当局消灭一个村庄可以得到两千亩宅基地。于是官商(势力)勾结,变卖宅基地,在增加地方收入的大旗下,官、商的钱也都装满荷包。

 

 

因为新居不能养鸡鸭牛羊,没有庭院种树,大农具不能存放,原来吃自家的鸡蛋,搬入新居只能到市场上买鸡蛋吃,原来做饭可以烧自家的柴火,现在却要交煤气费、物业费。中国农村是最穷困的地区,搬到新居减少农民收入,增加开支,岂不是在进一步制造贫困?现在农村青年人出来打工剩下些老弱病残,五层楼如何爬上去?当局想到老农的活路了吗?

 

很多农民不原搬新居,抵制拆迁,于是官员使出了各种各样的手段,哄骗、利诱、威胁、株连无所不用其极,利诱、哄骗包括:早搬的可以优惠,可以任意挑选住房,并且以供应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柏油马路……(是否收费暂且不讲)。如果有家属是公务员,就以停止公职相威胁,有的定出了拖延拆迁每天罚款两百元,最后一手是暴力强迁。

 

(三)官商勾结的掠夺

掠夺宅基地的受益者是官方和开发商,开发商经营房地产当然会赚钱,在腾出的宅基地上盖高层楼房,别墅、大酒店、停车场等,都会赚钱,房地产发展起来会增加当地政府的GDP,会增加税收,这也是官员的政绩,从整个国家来看,发展房地产会带动钢材、水泥、建材业的增产,发展房地产还会增加就业。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是掠夺居民宅基地的理由。

掠夺宅基地为贪官们提供了上下其手的黑色空间,多少贪官都是在土地转让中捞钱。东北有个小镇,管理土地的科级干部,利用土地转让竟获得了超过一亿的赃款,号称中国级别最低(科级)的大贪官,这是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典型。

 

(四)坑了居民也坑了国家

官员掠夺宅基地可以获得政绩和金钱,却坑了居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被剥夺了,使他们更加穷困,本来住在市中心,现在却被强迁到城市郊区,造成财产巨大损失。这种拆迁通过官方掌控的土地转让,大量财富落进了贪官和开发商的口袋。为了建设新区,银行必须发放巨额贷款,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国家会受到损失,坑了国家。看来在掠夺宅基地过程中,最受益的是贪官和开发商。

 

(五)民众的抗争

掠夺公民的宅基地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暴力拆迁使民众居无定处。近年来,民众抗争的浪潮一浪高一浪。应该使民众认识居住权、宅基地的使用仅是物权法保护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这是物权法保护的,依法维权应该是理直气壮。宪法中规定的维权方式应该被广泛的采用。

 

在反对暴力拆迁中涌现了一批持久不断的维权抗争,有些也获得一定成果,如江苏南通港闸区的张华(手机:15052478816),当局动员拆迁她在农村的住房,要她搬到多层楼房(小产权房)去住,补偿很少,她拒绝签协议,20082月被强拆,宅基地约半亩,三亩耕地鱼塘也被强占,她多次到法院起诉,最后告到江苏省最高法院,开庭后被当地政府关进黑监狱75天。她到北京上访,政府为了维稳、截访在她身上竟花费了二百多万经费。自己多次被关进黑监狱,甚至上小学的儿子也被关押。

 

在维权律师倪文华的代理下,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最近虽然没有赔偿她的损失,但是当局为了维稳,为了阻止她去北京上访只得在宾馆中为她开设房间(每月三千元),供她全家居住,并每月发放现金供她生活之用。现正在讨论赔偿。

 

受到暴力拆迁的民众应该看到希望,应该提高信心,维权只要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而且受难者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应该团结起来,不要你拆他不管他拆你不问,这样就分散了力量,官员们最害怕的就是维权者的大团结。

 

抗拒拆迁的道路是慢长的,如果拆迁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就应该从一开始进行抵制,每次拆迁都要订一个协议书,你如果认为这个拆迁是不合理不合法补偿太低,就应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或者在协议上写上自己的要求。

 

2005年,山东大学企图用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每平方米四百多元)收购我的住所和宅基地使用权,,并以此做为集资建房的条件,我在协议书上写上了:“要依法协商旧房价格”,后来开庭审理,这段文字也成为我的法律依据。


2010-9-22于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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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施化:卧榻之侧,可容他人酣睡?









发件人 人物
图为作者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这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答案出自于宋太祖赵匡胤。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宋朝,以各个击破的战略,先后灭了荆南、湖南、后蜀等国。974年,他召南唐后主李煜到汴京朝见。李煜担心自己被扣押,就派徐铉到汴京求和。宋太祖理直气壮地对徐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拒绝了求和。他的道理很简单,且古已有之: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主。我要的是一统的、全部的天下,怎么可以分一些给不和我一致、不甘居我之下的人共享呢?

这个千古不变的律条,早已自然地成为不同意识形态的中国人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不随时代变迁、主义变迁而变迁,一直持续地主导着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命运。尽管帝制与共和、“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有着冰火之别,但是不同信仰的高居权力顶端的中国领导层,无一不奉行这个同一的信条:权力不可分享。所以,即便“城头变换大王旗”,百年来中国政治的本质,基本不变。

当使用“卧榻之侧”一词的时候,宋太祖是把天下当成自己的卧室的。因为自己的卧室里不容老婆以外的生人睡觉,天下当然同理。这个逻辑对“家天下”来说,是说得通的。可是在二十世纪初,当中国告别了帝制,走进现代国家社会的时候,却不假思索地把这个逻辑带进来了。起初,革命党是不能和旧军阀共享天下的;接着,国民党是不能和共产党共享天下的。当共产党接管了天下以后,更是把这个逻辑发挥到极致,他甚至不能和基本拥护自己、但稍有不同见解的人共享天下。比如民主党派、右派或党内不同路线代表者。

今天的共产党早已不是当年的共产党了。“共产主义”已经成了口头教条,“社会主义”也加上了“中国特色”,不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但是不论党内的成员还是仍旧接受共产党一党专制的广大弱势群体,所信奉的基本信条还是老祖宗的那一个:天下必须只能由一人掌管。共产党还没有被推翻,就只能听共产党的。假如有一个人和共产党有不同政见,那么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把共产党赶走打扫干净;要么就束手就缚,坐进大牢去。否则,天下就乱了。希望不同的政见共存?休想。中国的数千年专制为什么难以搬动?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人这个数千年不变的信条。

今天继续在现代化道路上挣扎的中国人,有必要问一下自己,这个天下不容分享的信条是不是一个绝对价值,有没有再坚持的必要?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中国有着很悠久的分享历史。世界历史从总体上看,更是一个分享而不是独霸的历史。“不容他人酣睡”的价值,不但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信条,更是一个害人害己害天下的总祸根。

在秦统一天下前的数千年里,中国并不只有一个国主。如果有人统计一下战乱和灾祸发生的频率,我想只会比秦以后更低而不是高。相反,中华文明最伟大的时期,正集中在春秋列国这一段。从世界范围讲,对比就更明显了。历史上凡是企图独霸权力的君主,其帝国都是寿命短暂的。当今世界,根本上就是一个多极世界,谁也不敢否认另外势力存在的权利。美国的军力超过世界几十个国家军力的总和,也不敢轻言世界霸权。

这是什么道理呢?道理很简单:天下者,天下人的天下。从来不只有一个姓,更不是某人的卧室。

2010-9-29

林希翎周年祭:仍然写在巴黎十点钟(祭园守园人)


    又是 9.28巴黎十点钟。
    去年此刻,您,林希翎大姐——中国最后的右派——正在巴黎公社社员墙前冉冉飞魂, 飞向没有右派的天国......
      去年此时,遥想着拉雪兹公墓灵堂里的一切,我在北京全心魂地呼唤着您——林希翎大姐,在键盘上庄重践履着您最后的嘱托——以祭胡耀邦的《八无八有》自祭,也以我赎罪的顶礼,跻身与推启良知华夏对归魂五一九的巾帼烈女的环球鼎祭:巴黎、纽约、北京.......
      据说,提名竞选总统的法共议员也参加了林希翎的巴黎葬礼。可我与云起大姐殚精竭虑,最终还是没能让曹治雄——胡耀邦秘书、您的初恋情人现身北京追思会的现场,我愧对您——愧对您由长长的渴盼、弥留时的念想而终于永恒的痛憾与缄默!
    永远对不住您啊,林希翎大姐!

 
    又是属于您的巴黎十点钟——
    悠悠经年,林希翎大姐啊,我真的不知道,您临终时对我念念不已的马英九、谢长廷们对您的离去有何萦系?原来政治家都如此势利,如此现实!
    悠悠经年,二王八司马案又牵扯出权势中国与您深深的关联,原来纯洁的精神正是龌龊的权势登龙之梯——戚本禹就是凭借您为思想的苦难直上青云的!
    悠悠经年,大姐,您一定遥遥看见铁玫瑰园里的林昭、张志新雕群了。那么至少雕塑家夫妇可以作证:我何时何刻不萦心系怀您最后、最大的遗愿——归骨故国?!
    可却至今无法践履!
    缘由种种:世道人情,政治生态,经济窘迫......恐怕更主要还是因为年来至今,一直无缘就此与您的儿子儿媳深入面磋。我至今也无法确知信达、张迪夫妇初夏曾归国否。何况此外,究竟归骨故里,台海还是京北铁玫瑰园,也不能不考虑钱理群先生的意见与雕塑家夫妇的感受啊.....
      如何最宜?大姐啊,但愿冥冥之中您各有所示。



    林希翎的巴黎十点钟。
    弥留之际唯我与张敏女士最后遥对的林希翎大姐啊,多么想您!您的第一个清明,洪炉先生特赴巴黎,就也携带着我这天涯的祭思,与永远至亲至近的系念.......
      或可聊以自慰的是,您三卷本(?)的纪念文集早在进展之中。
    最令您欣慰的一定是,随您漂泊天涯的《广场》孤本,被您回归不到一年就由五一九人再版了——整整逾半个世纪啊,甲子中国第一民刊的《广场》孤本终于不孤了!
    不数日前的谢韬追思会上,谢韬的子女们也还在在披露着您与谢韬先生彼此的惺惺相惜。
    为黑暗民族窃火者,无论神采还是形象,定将永远与火同在!
    大姐放心:您“回光之际”最后的遗愿之一我早原原本本转达给钱理群先生本人了:一定会是这位中国1757年学的奠基者为您的纪念文集作序!
    
     仍然写在属于您的巴黎十点钟。
     却不再纪念形骸的消散,而是神的凝聚、神的焕发、神的升腾。也许正因如此,身边虽没有、心头却依然站着一群北京国保吧?!
     总扫荡着精神的国家暴力,总面对着国家暴力的精神,即使思想者形消骸散之后!这就是林希翎与她的时代之大不幸,这就是体制意义上绵延至今的严酷与悲哀。大姐啊,这个九月九日圣女双雕“开光”前夕来临的国保,难道不就是为您的五一九追踪,为您的巴黎葬礼,为您的北京追思会,四度在前一夜光临的同一批不速之客?!
     然而,这其实又正是您的精魂与岁月同在之最有力的佐证,正是您体制意义上超拔与开拓性的另一种诠释!诠释着如此峨立在现代华夏精神史上的林希翎——

     手执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叱咤在北大三角地的旷代巾帼!
     国家囚禁与流放中不屈不羁的自由魂!
     巴黎公社社员墙前最后匍匐却永不凋谢的东方刺玫瑰!
     是的,仍然写在巴黎十点钟的,是暴力与乌托邦交媾的世纪悲剧,是林希翎之大不幸与大骄傲,也是一个远离自由的东方民族必须记得、记忆、纪念林希翎的意义或理由。
     是为林希翎周年祭。

 
  2010/09/28于北京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艾未未采访柏林警察主席 Glietsch先生

内容整理)

一、德国警察的入职要求:

一般来说,要求视警务工作性质而定,德国警察进入警察职业学校的标准如下:

根据德国公务员法(Beamterrecht),警察职务根据不同职务而分成不同类别。警察职位为中级(Mitteler Dienst)或中高级(gehobener Dienst),进入这个职位至少要求该警察具有高中结业(mittlere Reife,不具备升入大学资格)水平,或者高中毕业(Abitur,具备升入大学资格)水平。

警察的职业教育(Polizeiausbildung)为期2-3年。对于警署来讲,每年申请者超过预定名额,这使得警署可以在应征者中进行挑选。

 、德国警察入职宣誓:

每年就职警察队伍的新人,要经历一次庄重的仪式。其中包括宣誓:保证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维护公民权益。

三、德国警察的收入:

警察与其他同等级别的公务员薪水类似,这一点是有保证的。相对于其他职业,警察职业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不同的职务要求有不同的报酬(可以参考德国公务员法中的报酬分类Besoldungsgruppe)。平均来说,刚刚结束职业培训的警察,可以拿到每月两千欧元的税后收入。61岁退休后的警察,每个月可以拿到平均2500欧元的税后收入。

与德国其他公务员一样,警察的工作是被委任的(wird ernannt),非合同制,没有时间限制,不得将其辞退;除非警察犯罪并被判刑监禁一年以上,方可将其开除(entlassen)。警察享有免交医疗及养老保险的权利,担任警察工作的人,其工作和生活都非常稳定。

四、德国警察是否有工会?

有,有一个工会和两个职业联盟。

五、德国警察的晋升标准是什么?

警方对每一具体警务岗位,都有关于其功能和要求的详细规定。警察的工作由其直属上司集体根据岗位细则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档。上级有义务向下级解释评估结果,并且应将这一结果告知其上级部门。警察如对评定结果不满,可以越级投诉,或者向人事部门抗议,包括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六、如何防止警察滥用暴力,如何保证警察队伍廉洁?

对警察的投诉主要在两方面:一个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另一个是警察执法不当的行为。

若警察滥用暴力,公民有权在当地警察局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或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公诉人(Staatsanwalt)会对嫌疑人进行调查和取证。

除此之外,警署主席(Glietsch先生)有直属他领导的调查队伍,专门负责针对警察执法不当的各种投诉。多数情况下,警署会通过与公民的协商解决其所投诉的问题。此外,该部门也负责防范腐败,诸如在腐败风险较高的部门和岗位制定规则,降低产生腐败的风险(如在决定经费投入、开支时,需要集体决策并要有决策人的亲笔签名等)

七、政党如何干涉警察工作?

德国是法治国家,警察执法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

虽然警察的总负责人由州参议员提名,州议会通过,但是警察的工作属于专业性工作。

八、警察是否可以抵制违法的命令?

警察不但可以拒绝执行违法的命令,而且有义务向上级解释:该命令违反法律。若上级执意要求警察执行命令,警察可以越级向更高上级提出抗议。若参与执行违法命令,该警察将依法承担责任,执行命令不能成为免责借口。

九、中国有季节性严打?德国也存在吗?什么时候出警如何决定?

什么样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是由法律决定的。类似的季节性严打是没有的。在德国有的是公众讨论,如针对有组织犯罪的讨论。一旦通过了司法程序,确定了有组织犯罪的具体法律责任,那么,打击有组织犯罪就会成为一项持续的工作。

十、Glietsch先生作为柏林警察主席,能对下级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又受到上级谁的影响呢?

整个柏林警署有21000员工,9个机构,5个层级。9个机构的领导人由Glietsch先生直接领导。除此之外,Glietsch先生会定期直访不同的基层部门。在公共办公时间里与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公开交谈。

外部的压力主要来自三方面:

1.媒体:警察作为国家机构的代表,媒体总是以批评的眼光来观察警察的作为。

2.公民:现在这个时代,每个公民都有手机,有照相机,他们随时会对警察的执法行为取证,并施加舆论压力。

3 州议会的内部秩序委员会(每14天召开一次):各党派的代表会对警察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反对党的议员将就他们选民的意见以及在媒体上出现的执法问题进行质询,警察主席必须做出解释。

Glietsch先生认为,警察内部进行自我批评,主动向社会公开警察内部的缺陷,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公开承认错误,征求改进意见,这不但不应当受到惩罚,而且应该受到奖励。

十一、如何尽量避免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暴力和酷刑逼供等问题呢?

首先,在警察的职业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如何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如在犯罪发生过程中制止犯罪活动或者出于自卫的必要性。实习警察(职业教育期间)每周必须在街道上度过20小时以上,以便熟悉这些可能发生的状况。

在审讯过程中,任何形式的威胁、拷问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执行这类行为的人会被判刑、开除。以威胁和刑讯得到的证词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Glietsch先生担任柏林警察主席八年,没有接到过类似刑讯的投诉。

十二、嫌疑犯最长可以被拘留多久?

在被逮捕的第二天午夜前必须由法官做出裁决:是否需要进一步关押或释放。

十三、柏林墙倒塌后,东、西德警察是如何相互融合的?

相互融合是不存在的,西德的警察体系被保留了,而东德的警察体系被废除了。但是,如果把警察看做一种技术工作的话,大量的东德警察被充实到西德警察的队伍中来,继续为维护柏林的社会治安而工作。

十四、Glietsch先生如何看待现在的德国警察体系?

Glietsch先生从警四十六年,他认为现在的德国的警察体系是德国历史上最好的体系。或许还有一些地方需要持续改进。但他认为在原则上、根本上,不存在大的缺陷。

他强调,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分别领导各自的警察工作。在需要达成一些统一规范的时候,会通过德国议会之下分工详细的一些专业委员会来讨论。这个制度促使各州警察在从警经验上相互比较,公开讨论,相互促进。它对德国警察专业能力的提高非常有帮助。

十五、Glietsch先生是一位从警四十多年的老警察了,您认为,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在维护社会公正、公民权利上,最重要的原则、理念是什么?

警察是维护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器,他维护的个人权利不仅是在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同时也是在个人与国家之间。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只有在维护公民的个人权利时,才代表着国家。

十六、Glietsch先生的工作会受到他的党性的影响吗?

Glietsch先生在从警之前,15岁的时候就是SPD(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成员了。当然,这是他做出价值判断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他尽量淡化党派的观念。

(本文未经Glietsch先生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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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弘:关于改革开放的话语权



发件人
图为丁弘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话语权是一个关键问题。对发展市场经济,有姓资还是姓社的质疑,这就是一个拦路虎。小平同志在理论上作了担当。最近,温家宝总理在深圳 强调政治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这个姓资还是姓社的拦路虎又跳了出来。《光明日报》,当然不仅是这一家报纸,它不过是表达了官僚经济阶层和保守势力的声 音,对政改力加抵制。

经济改革在前,政治改革在后,都碰到姓资姓社的责难和干扰。个中的话语权,不应该理直气壮地搞清楚吗?
对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么说?在毛泽东时代,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是非法的。教科书上,大学的课堂上,源于经典的理论说:“社会主义是计 划经济,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认为这是社会本质属性的反映。在政策上限制和取缔市场经济,自由贸易非法。农民卖一只鸡要偷偷地进行,是拿一个鸡蛋到供销社 去换一点火油,一盒火柴,一根针,易物易物。生活用品以票证限量供应。为什么要控制?因为物资匮乏。物资匮乏是因为限制市场经济。说是要割资本主义的尾 巴,农民的小生产无时无刻在产生资本主义,严重的问题是在教育农民。这种经济政策,最大限度地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
当时叫做“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能搞修正主义。”到毛泽东去世的那一年,在物质生活上,人民得到的计划供应,一个月一个人只有4两油。
否 定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的指示,坚决执行;凡是毛主席的决策,始终不渝地坚持),我们这个民族才走出了“句句是真理”的神权、皇权时代。小平同志得 以纠正过去的许多错误,否定了人民公社;否定了计划经济;否定了阶级斗争为纲;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即所谓“四大否定”。这四个东西,其中一个不否定,改革 开放都是不可能启动的。
在当时的理论基础和政治背景下,小平同志忽然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话真是石破天惊!
保守派不免质疑:“你这是姓资还是姓社呀?”麻烦在于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你这不是自食其言了吗?
在 这个问题上,如果丧失了话语权,这改革怎么进行下去呢?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小平同志作了担当,因为历史的教训太深刻了,我们的民族付出了太沉重的代价。 “从来如此难道就对吗”(鲁迅语)?小平发挥了历史巨人的铁腕作用,他说:“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经济。”甚至说:这个问题“不讨 论,不讨论是我的发明!”
这在历史上是权威主义一个杰出的贡献。
启动市场经济进行改革开放,才把中国的社会向前推进一大步。
这样,小平掌握着改革开放的话语权,肯定我们搞的还是社会主义,把具有普世价值的市场经济运作戴上一个新帽子,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算解决了话语权问题了。
这话究竟怎么说?
近 百年来,真正伟大的思想家还是我们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对这个问题他早就讲得非常透彻和明了:“欢喜社会主义是一种进步,但在科学的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 义无论是功是罪,它毕竟是人类社会进步所必须经过的过程。没有它,小生产者的社会便没有发展生产力和生产集中的可能。”
按照这个说法,我们现在是在“补课”。不论怎么说,我们补课了。至于叫什么是无关紧要的。按照小平的意思,姓资还是姓社就不管它了:“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不去讨论了,我们必须补课。
仔细想想,小平同志的“不管”这两个字,真正最终摆脱了主观的教条主义的框架。常言说的好:“生活是常青之树,而理论是蹩脚的。”伯恩斯坦说:“运动就是一切。”
赵 紫阳总书记,在北京富强胡同被“蜇居”15年。他的脑子并没有停止思考。按他的看法,中国是在搞资本主义了。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其内容不仅是搞市场经济, 还发展了私有经济,而且在政策上给“资本”这个剥削者平反,定性为生产要素。资本家称企业家,不认为他们是剥削者,而是作为生产力的代表参加分配,其先进 者也可以参加共产党了。赵紫阳说:资本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民主政治加市场经济;一种是专制主义控制下的市场经济。可惜我们搞的是后一种。这就不可避免地积 淀了许多社会问题:腐败严重,两极分化等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以至今日。
中国政治改革滞后,社会在宏观上是瘸脚现象。
    三   

温家宝总理到深圳谈政改,是迫切的心情,认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的成果会得而复失。”政治民主是时代的潮流,不适应这个潮流是死路一条。
对他的讲话,姓资姓社的责难这个拦路虎非常及时地又跳了出来。《光明日报》的社论题目就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不可混淆》。
其 实,民主就是民主。民主只有多少之别,只有有无之分。有人曾说:“民主对于国民党是多少的问题,对共产党是有无的问题。”这当然成了右派。但事实上,民主 没有什么两种性质。陈独秀不愧是伟大的思想家,早在1936年在敌人的监牢中还发表文章说:“没有资产阶级民主这个东西。谁要是给民主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 而反对之,谁就是要搞法西斯了!”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为民主是人类社会几百年发展中形成的好东西。
西 方的民主机制,其发育过程历时三四百年,能说英国的《大宪章》、美国的《人权宣言》、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 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怖的自由,是只代表资产阶级的吗?资产阶级不存在“民享”、“匮乏”的问题了,这都是以民为本的民主概念,不是什么阶级的概 念。
这 样说,是不是丧失了一个党员的立场了?不是,建国前,毛泽东面对世人反复歌颂林肯、罗斯福,发誓要学习这些西方的先进的政治文明。党中央机关报《新华日 报》,就这个问题写了许多的社论和文章,成为导向的主旋律,不是说,不搞西方那一套,而是说,一定要搞西方那一套。其实,可以把话说透,资产阶级是先进生 产力的代表,资本主义社会短时间创造的财富超过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总和(马恩语)。在这个物质基础上,文化的普及、政治伦理的提升是与时俱进的。这从当权 者一个“权力私有观念”的多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不妨把华盛顿和毛泽东比较一下,就很清楚了。
《光 明日报》的社论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代表全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近百年来,在这些国家里可以找到真正的民主这个东西吗?苏联有了《斯大林宪 法》,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大清洗,把列宁的战友多数都杀害了。二战开始时,希特勒高兴的是斯大林已经清理了大量的苏联指挥员。是否可以说,民主这个“德先 生”还没有到达苏联呢?
中 国到今天,国人在政治上的主要诉求是“宪政何时大开张?”我们1954年就有了《宪法》,又经多次修改,到今天还没有立起来。如果立起来了,还需要搞什么 政治改革?但是,走向民主宪政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全党的共识。《宪法》的存在,就证明这一点。什么时候可以过实行宪政这一关呢?唐德刚这位历史学家说: “大概要到2050年可以过这‘历史的三峡’。”刘亚洲将军这位中将、政委认为为期十年,中国“会从权威主义走向民主政治”,“不可避免十年会有大的变 局”。各有不同的估计。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深圳、天津两次重要讲话,明确反映了政治理念和政改的承诺,概括得好,这是人民心声的反映,显然还只是一种诉求。
《光明日报》是明显指向温总理的,全文实质上是两句话:我们中国的民主是代表全国人民的。这不是已经很好了吗?深圳的经验也是政治的,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呀。你的那紧迫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这张报纸是旗帜鲜明、反对政治改革,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许多党报已把温总理讲话主要内容都“蒸发”了。对我们国家的现任总理如此,史所罕见!
这说明,矛盾已短兵相接,搏奕不知鹿死谁手,历史真的又到了一个拐点了。
奇 怪的是,1954年制定宪法,至今尚未执行,刘少奇临死前,举起《宪法》,希望得到它的保护,为时已晚。晚清康梁主张“君主立宪”,谭嗣同等六人血染菜市 口。康梁出逃。在慈禧等人看来,立宪不就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现在政治改革的诉求实是“党主立宪”,即在党的领导下,执行宪法,以真正体现权力属于人 民。
有人说,西方的民主法制是“姓资”。
我们总不能说我们的宪法也“姓资”吧?
有人说:“中国不能民主,老百姓素质太低。”
我们总不能说“三百年前,美国人民的素质比今天中国人民的素质还高”吧。
始 于所谓“民国”的近百年,中国人民仍然没有享受民权的资格。到什么时候宪法才算数呢?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确是很好。因为规定它是全国人民的最高的权力 机关,没有这个权力,它只是一个橡皮图章。一些代表参加这样的会,理所当然会有人格受辱的感觉,说:“中国最缺少的是民主,最需要的是民主。”
 “党主立宪”的困难究竟在哪里?在于权力私有的一念之间,有权就有一切,反对政改会想出许多理由来,给先进政治文明戴上“姓资”的帽子,就是其一。近些年,中国官僚经济阶级形成。在社会结构上,更为社会民主进程增加了阻力。
 当前的话语权之争,是官僚经济阶层所控制的主流媒体,说当前不受监督的专制主义是最民主的,而人民群众进行政治改革的诉求,是要求还政于民。
 “面子是中国的纲领”,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深刻极了。坚决自称是社会主义,而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是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自称是“人民共和国”,什么是 共和?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也避而不谈。社会主义不像,就加上“中国特色”这一定语以正名,这样也就取得了话语权,算是名正言顺了。
 在这个问题上,小平同志说:“不管姓资姓社,只要……”这彻底突破了固有的思想框架,是一个伟大的理论贡献,在话语权的问题上,真是一个思想解放的高峰。
              (2010-09-21)

郭道晖:一桩违法侵权的公案【谢朝平渭南书案】

图为郭道晖

谢朝平案到今天已可以说是真相初白。它不仅说明《大迁徙》的作者谢朝平无罪,更表现出谢朝平作为一个具有为民请命的浩然正气的知识分子的良心和勇气。同时也证实渭南市有关政府部门应当承担违法侵权的责任和追究在三门峡移民工作中有贪腐行为的某些贪官污吏的罪责。下面我想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考谢朝平的律师周泽的解说,从法治的视角谈谈我的看法。
一、 对谢朝平案的非法定罪
1.所谓“非法出版物”
山西省新闻出版管理局2010年6月28日给渭南方面出具有一个《出版物鉴定书》中认为,他们对《火花杂志2010年增刊——大迁徙》进行鉴定的 “结论”是,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这个出版物“属于非法出版物”。
事实是:《大迁徙》是由具有正式刊号的《火花》杂志社的负责人接受谢朝平作家的投稿后,经过杂志社审稿程序进行审读,确认合法和符合发表要求,才决定由《火花》杂志以增刊的形式出版的,是实实在在的合法出版物。即使《火花》杂志以增刊形式出版《大迁徙》没有经过报批,在出版程序上或许违规,也不影响这个增刊在思想政治内容上的合法性。而且它只是违规,而非违法,更不是犯罪,其违规责任人也只是杂志社,而不在作者谢朝平。再则对出版物的合法性也不是搞什么“技术鉴定”,而是要有专家的评审和听证,特别是听取作者的申辩,并告知作者享有的权利。新闻出版管理局的 所谓“鉴定”没有采取这些程序,是违反程序正义的无效的不法行为。
2.所谓“非法经营罪”
警方后来又以所谓“非法经营罪”抓捕作家谢朝平。同样是不能成立的。
非法经营罪,按刑法规定,一是指未经行政许可经营属于专营、专卖的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二是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三是触犯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故意;四是他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同时具备这四要素,才构成犯非法经营罪,缺一不可。
对照谢朝平的情况,他作为一个记者、作家,其采访、写作、出版以及发行自己的书稿,是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何况其作品内容和主观动机是反映民间疾苦、揭露渭南市个别政府部门和官员截留、挪用移民资金和救灾资金、侵占安置移民的土地等贪腐行为,是作者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等监督权利的体现,显然不属于营利性质的经营行为;而且是经合法的杂志社合法出版的著作,更不是非法经营行为;从谢朝平采访、写作和自费出版、发行作品的过程来看,他根本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更不用说,其作品通过合法的期刊予以发表,属合法出版物,其行为没有,也不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更谈不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必须指出,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和批评、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并规定被批评者不得打击报复。这是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其相对应的义务是不得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不涉及作者经营的合法性和营利性与否。
二、 对处理谢朝平案的程序违法
1.非法查抄出版物
首先是对《火花》2010年增刊——《大迁徙》的查抄非法。《火花》杂志增刊6月26日晚上9点多才运抵渭南,未经任何听证和法定机关审查,第二日即6月27日 凌晨,渭南的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就以“疑似非法出版物”予以查抄,他们效率之高、行动之快,可谓创纪录。在杂志一运到渭南就知道是“非法出版物”,也可谓有神机妙算。
    2.对谢朝平的抓捕过程的非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决定,应通过当地公安部门。作为检察日报记者的谢朝平与其妻子多年来一直居住在石景山区的检察日报社附近,渭南民警抓捕谢朝平,理应通过其住所地的公安部门,即石景山公安分局及其辖区派出所,但此次协助渭南警方抓捕谢的却是朝阳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而且是直接将人带到朝阳分局进行审讯。其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情? 
3.警方拘留谢朝平后长期羁押,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期限可延长至30日。谢朝平并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也不属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理应最迟在7日之内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但却拖延20多天才在舆论的压力和检察机关的干预下予以暂时释放。
以上谢朝平案的处理过程说明,渭南市党政有关当局难以推脱以言治罪,制造文字狱的责任。
   三、 公民的监督权与政府的义务 
上述谢朝平案不是一个偶发的个案,而是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违法侵权行为的重复体现。近年常因公民或记者、作家、新闻媒体、 互联网、 出版物揭露了某些地方党政官员的丑闻恶行,就被该地方官员擅自动用警力,跨省抓捕批评人检举人。如辽宁某县公安干警到北京拘捕《法制日报》记者,河南灵宝市到千里外的上海抓捕互联网上的检举人王帅。为此他们不惜假借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诸如侵犯官员名誉权或毁谤罪、出版传播非法出版物罪、甚至颠覆政府罪,以及这次所谓非法经营罪,等等。这几乎成为他们惯用的手法。。
 从法理上说,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及批评控告权利,是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权, 属于公民的公权利,即政治权利;它是对应于政府的公权力的;而且通常也是用来对抗公权力,抵抗公权力的非法侵犯的。公民和媒体的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与政府官员或政府机构的“名誉权”之间的冲突,不属于私人之间的私权利与私权利的冲突,而是公民的公权利(特指公民与媒体的政治权利,它区别于生命、财产、人身自由、以及人格权、名誉权等私权利)与公权力(政府执行公务时行使的国家权力)的冲突。即不应简单地归于民事纠纷的私法范畴,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公法关系。因这种公法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有特殊的规范和程序,不能按私法关系来处理。面对人民群众对官员或官方执行公务中的渎职或不法行为的批评监督,政府及其官员的主要职责是平等对话,接受质询与批评,正确的虚心改正,不实的加以解释,而不是进行名誉权的诉讼,更不能加之以罪和非法抓捕。
再则,官员作为人民的仆人,对主人应抱谦恭、克制与宽容的态度。这在法国《公务员总章程》中称为“克制保留义务”,即公务员因职业上的特殊需要,他享有的个人权利的自由度,比一般公民要受更多的限制。公民针对官员与官方的公务行为的批评,应当比针对私人行为有更多的保障。公民和媒体在行使新闻与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时,固然应当力求真实、准确;即使不慎有失实之处,也应享有免责权。作为公权力者,政府和官员本是处于强势地位,从政治伦理上说,公民(包括媒体及其记者)一般是弱者,按照“保护弱者”的宪政原则,法院在审判中也要加以区别对待。何至于一见批评就抓捕或诉诸法院?
在专制国家,臣民批评官家,被视为 “犯上”,“大逆不道” ,要受刑事处罚。改革开放前,我国曾经长期有所谓不许矛头向上”、“反对领导”。 “文革”时期的“公安六条”更将它法定为“恶毒攻击罪”。新时期我国宪法已确认公民有言论自由和批评、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并规定被批评者不得打击报复。但在实践中,旧社会官场的专横霸道和文革的无法无天至今仍有遗毒。
正如鲁迅所说的:“现在法律任意出入,虽文学史, 亦难免不触犯反革命第x条也。”(《致李小峰》,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谢朝平的《大迁徙》报告文学的命运也是如此。鲁迅不说怕触犯反革命第n条,而说x条,因为,X是未知数或可变数,是可以任意出入的。鲁迅又说: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人,是先因为被人认为 ‘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 ‘可恶的人’。” 他们所犯的罪应当说是“可恶罪”。 “问罪在先,而搜集罪状…在后”(《三闲集・通信》) “他们的嘴就是法律,无理可说。” (《致曹靖华》,一九三五年一月六日)小民谢朝平居然胆敢揭露我们渭南的父母官,岂不可恶!他就活该问罪!
   现在不是有人说鲁迅已经过时了麽?我看他的许多入木三分、鞭辟入理的言论,就好像说的是现在!
四、政府无权提起名誉权诉讼
这里还要指出一点,就是现在某些地方官僚对公民揭露他们的贪腐丑闻,动不动就控告侵犯他们的名誉,以毁谤罪抓捕检举人。这是对法治的无知和践踏。
名誉权诉讼属于私法范畴。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公务行为,是不能作为名誉权的诉讼主体的。在美国,司法先例从未给予政府机构以私法上的名誉诉权。1923年芝加哥市政府起诉《芝加哥论坛报》诽谤它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州最高法院判决说:“这一国家的任何最高法院从未认为或表明,对诽谤政府言论的控诉在美国法律中有一席之地。”196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某案判决中更进而宣布:诽谤政府的言论不能作为政府的制裁对象。




建国初期,党中央曾作出了《关于在报刊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规定“对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批评,在报刊上发表后,如果完全属实,被批评者应当在同一报刊上声明接受并公布改正错误的结果;如果部分属实、部分不实,被批评者应当在同一报刊上作出实事求是的更正,接受批评的正确部分; 
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批评者打击报复,则应受到党纪、政纪和国法的制裁。”
至于司法机关,按列宁的观点,本应是作为舆论监督的后盾,他曾经指出,一旦报刊披露政府及其官员的问题严重到仅靠舆论得不到解决时,就要通过司法机关来起诉和判决。反观我国有些地方党政当局则是反其道而行之:某些地方的司法机关不但不作公民和媒体行使监督权的后盾,反而异化为地方贪官污吏的“家丁”、打手。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人动辄调动警力,进行暴力拆迁,抓捕批评检举人和上访者。
人民司法机关本应是人民维权机关,过去说它们是“专政机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错误说法;不料想现今有的地方司法机关倒成了名副其实的“对人民专政的机关”!
五、 必须赶快制定新闻法
要纠正这种倒行逆施,必须下决心推进政治改革,真心实意地建立保障公民、记者、媒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法律机制。当务之急是必须抓紧制定新闻法,保障公民、社会组织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和言论自由权,规范和保障公民和新闻记者行使公权利的行为,这是最重要和有效的治本的措施。
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是舆论监督的前提,是新闻媒体生存权之所系。联合国大会早在1946年就宣布说:“新闻自由当为基本人权之一,且属联合国所致力维护的一切自由的关键。”在1948年,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草拟了两个文件草案,一为《新闻自由公约》,二为《国际更正权》。后来将两个文件合并,称为《国际更正权公约》,于1952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于1962年生效。可以说,新闻自由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言论能够充分自由表达最重要
的标志之一。
但是,中国有些党政部门对新闻自由还存在误解乃至恐惧。早在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就草拟过新闻法,但被当时一位领导人否定,理由是怕被人钻空子批评共产党。前些年有关主管部门的权力者甚至说:“如果制定新闻法,我们就不好管了!”这说明保障公民和媒体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还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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