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孙文广:反对掠夺宅基地(图为李红卫)



宅基地使用权是公民的财产权,但近来遭到官商勾结的掠夺,城市中的住宅改造、农村的“新社区建设”“并村运动”都是掠夺宅基地。2009年,中国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1.6万亿,近年新增富豪,很多是来自掠夺宅基地,我强烈呼吁:反对掠夺宅基地,坚决捍卫公民居住权。

 

(一)城市中掠夺宅基地

城市中由政府和开发商联合推行的拆迁活动,对原住户补偿只计被拆房屋,根本不考虑宅基地,院落的面积、价值。

济南市大明湖拆迁户李红卫(见图)手机:13287780535),原住大明湖南畔,靠水(大明湖),望山(千佛山),地处市中心,属济南一类住宅区,该处的土地拍卖价每亩不下一千万。

 

李红卫的住房建于清末,是上辈子传下来的,其住房加上院落、空地,宅基地三百多平方米,逼她搬迁,根本不考虑宅基地价值(她半亩宅基地转让市场价约五百万),当局只计地上拆迁房屋补偿款15万多元,并安置一处远离市中心在城乡结合部的北全福庄六楼居室(自费购买)。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20078.9当局趁她外出,指挥暴徒砸锁、破门,洗劫全部生活用品,然后垒死大门。次日他去省委告状,六天后暴徒变本加厉将她的房屋彻底推倒。实行暴力逼迁。她在维权律师倪文华(手机:15098846917)的代理下告到法院,法院不受理;到广场示威,去北京上访,遭多次拘留并被关进黑监狱,

 

最近她在倪文华的代理下状告黑监狱,获法院立案。她不断抗争,至今三年多,全家仍旧流离失所。

这是一个典型地掠夺宅基地案件,这种案件大小城市皆有,数不胜数,李红卫案只是冰山一角,多数居民不知道宅基地的价值,不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自已的神圣权利,也不知道宅基地,在大城市中心和在远郊相比,价格能差十几倍。遇到强迁,很多人都认命,相信胳膊拧不过大腿、民不和官斗,忍气吞声,含泪告别自己的家园,搬进 “新居”默认了政府掠夺。

 

近来采取各种途径反对强制拆迁的事例多起来了,有的甚至以死抗争。2010910日,江西宜黄,钟家三口自焚,一死两伤;几天后,安徽宁国市又发生了强迁导致自焚的事件,六天之内四人自焚。人不是被逼到极处,谁会自焚?!这都是官商勾结、牟利,逼着民众以生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二)农村中的掠夺宅基地

近年来,农村掠夺宅基地的活动,风起云涌,名目繁多,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改革”和“并村运动”。具体内容是把住在平房有独家小院的农户,整体拆迁到新区楼房,住进五层楼,原来的平房和院落一律充公,通过这样的过程,原来的村庄被平掉。村民新居占地面积是原来的十分之一。当局消灭一个村庄可以得到两千亩宅基地。于是官商(势力)勾结,变卖宅基地,在增加地方收入的大旗下,官、商的钱也都装满荷包。

 

 

因为新居不能养鸡鸭牛羊,没有庭院种树,大农具不能存放,原来吃自家的鸡蛋,搬入新居只能到市场上买鸡蛋吃,原来做饭可以烧自家的柴火,现在却要交煤气费、物业费。中国农村是最穷困的地区,搬到新居减少农民收入,增加开支,岂不是在进一步制造贫困?现在农村青年人出来打工剩下些老弱病残,五层楼如何爬上去?当局想到老农的活路了吗?

 

很多农民不原搬新居,抵制拆迁,于是官员使出了各种各样的手段,哄骗、利诱、威胁、株连无所不用其极,利诱、哄骗包括:早搬的可以优惠,可以任意挑选住房,并且以供应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柏油马路……(是否收费暂且不讲)。如果有家属是公务员,就以停止公职相威胁,有的定出了拖延拆迁每天罚款两百元,最后一手是暴力强迁。

 

(三)官商勾结的掠夺

掠夺宅基地的受益者是官方和开发商,开发商经营房地产当然会赚钱,在腾出的宅基地上盖高层楼房,别墅、大酒店、停车场等,都会赚钱,房地产发展起来会增加当地政府的GDP,会增加税收,这也是官员的政绩,从整个国家来看,发展房地产会带动钢材、水泥、建材业的增产,发展房地产还会增加就业。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是掠夺居民宅基地的理由。

掠夺宅基地为贪官们提供了上下其手的黑色空间,多少贪官都是在土地转让中捞钱。东北有个小镇,管理土地的科级干部,利用土地转让竟获得了超过一亿的赃款,号称中国级别最低(科级)的大贪官,这是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典型。

 

(四)坑了居民也坑了国家

官员掠夺宅基地可以获得政绩和金钱,却坑了居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被剥夺了,使他们更加穷困,本来住在市中心,现在却被强迁到城市郊区,造成财产巨大损失。这种拆迁通过官方掌控的土地转让,大量财富落进了贪官和开发商的口袋。为了建设新区,银行必须发放巨额贷款,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国家会受到损失,坑了国家。看来在掠夺宅基地过程中,最受益的是贪官和开发商。

 

(五)民众的抗争

掠夺公民的宅基地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暴力拆迁使民众居无定处。近年来,民众抗争的浪潮一浪高一浪。应该使民众认识居住权、宅基地的使用仅是物权法保护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这是物权法保护的,依法维权应该是理直气壮。宪法中规定的维权方式应该被广泛的采用。

 

在反对暴力拆迁中涌现了一批持久不断的维权抗争,有些也获得一定成果,如江苏南通港闸区的张华(手机:15052478816),当局动员拆迁她在农村的住房,要她搬到多层楼房(小产权房)去住,补偿很少,她拒绝签协议,20082月被强拆,宅基地约半亩,三亩耕地鱼塘也被强占,她多次到法院起诉,最后告到江苏省最高法院,开庭后被当地政府关进黑监狱75天。她到北京上访,政府为了维稳、截访在她身上竟花费了二百多万经费。自己多次被关进黑监狱,甚至上小学的儿子也被关押。

 

在维权律师倪文华的代理下,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最近虽然没有赔偿她的损失,但是当局为了维稳,为了阻止她去北京上访只得在宾馆中为她开设房间(每月三千元),供她全家居住,并每月发放现金供她生活之用。现正在讨论赔偿。

 

受到暴力拆迁的民众应该看到希望,应该提高信心,维权只要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而且受难者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应该团结起来,不要你拆他不管他拆你不问,这样就分散了力量,官员们最害怕的就是维权者的大团结。

 

抗拒拆迁的道路是慢长的,如果拆迁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就应该从一开始进行抵制,每次拆迁都要订一个协议书,你如果认为这个拆迁是不合理不合法补偿太低,就应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或者在协议上写上自己的要求。

 

2005年,山东大学企图用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每平方米四百多元)收购我的住所和宅基地使用权,,并以此做为集资建房的条件,我在协议书上写上了:“要依法协商旧房价格”,后来开庭审理,这段文字也成为我的法律依据。


2010-9-22于山东大学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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