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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4日星期六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生效翌日 藏人聯合國總部外自焚身亡

 追光者  2026-7-4


【中國《團結法》生效翌日 藏人聯合國總部外自焚身亡】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生效翌日,一名42歲西藏男子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外,手持西藏旗自焚身亡。流亡西藏政府已證實死者身份,並指中國最新實施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令藏人面臨「嚴峻危機」,呼籲國際社會正視西藏人權持續惡化問題。
事發於當地時間周四(2日)傍晚約6時30分。死者Facebook直播畫面顯示,他身穿藏傳佛教僧袍,手持象徵西藏獨立運動的雪山獅子旗,走到聯合國總部外停下後,突然點火自焚。同一時間,他不斷撒出印有「CHINA OUT OF TIBET(中國滾出西藏)」等西藏獨立運動口號的傳單,周圍途經的車輛則不停響號,現場氣氛一片混亂。
大約15秒後,兩名聯合國保安人員攜同滅火筒衝上前將火撲熄。有目擊者悲嘆:「幸好他們就在現場,但已經太遲了。他當時呼吸非常微弱,傷勢實在太嚴重。」警方其後封鎖現場調查,並檢走傳單。42歲的洛嘎.讓贊(Lobga Rangzen)送往貝爾維尤醫院(Bellevue Hospital)搶救後,最終傷重不治。
丨自焚前直播 促藏人團結守護身份
洛嘎.讓贊在自焚前後,曾透過Facebook發布影片及直播發言。他呼籲西藏人團結一致,繼續為「西藏獨立」奮鬥,並強調「永遠不要忘記」自己的民族傳統與身份認同。他又痛斥中國政府多年來推行多項政策,目的就是摧毀西藏人的身份認同、文化和語言。
知名西藏作家嘉央諾布(Jamyang Norbu)證實,洛嘎.讓贊1980年代離開西藏,移居紐約後一直以駕駛的士及Uber維生,是當地的社區領袖。其好友洛桑.白覺(Lobsang Paljor)表示,洛嘎.讓贊向來主張和平抗爭,絕無暴力傾向,但近期「對中國政府加諸藏人身上的各種限制感到極度憤怒」。國際聲援西藏運動主席丹秋嘉措(Tencho Gyatso)亦形容洛嘎.讓贊是「為西藏鍥而不捨的倡議者」,對其離世感到深感悲痛。
西藏流亡政府司政邊巴次仁(Penpa Tsering)周五(3日)發表聲明,形容對事件深感悲痛,表示尊重死者的奉獻精神,但強調生命十分寶貴,呼籲藏人珍惜生命,繼續以不同方式為西藏未來奮鬥。他同時警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令藏人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呼籲各國政府及國際人權組織在關鍵時刻發聲。

附:



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王丹:《民族團結法》其實是在製造民族分裂與對立

作者:王丹 對話中國 2026-3-17


2026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 可以用乏善可陳四個字來形容, 唯一尚還值得關注的, 就是全國人大第十四次全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因為, 如果仔細閱讀該法的條文與立法邏輯就會發現,這部法律並非單純的治理工具,而更像是一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的政策組合。它標誌著中國民族政策從過去依賴政治動員與行政措施的模式,轉向以法律體系來強制塑造社會結構與文化認同。

這一變化本身就值得高度警惕。因為法律一旦介入民族關係,往往意味著原本可以通過協商、自治與漸進調整解決的問題,被提升為不可輕易修改的制度框架。當法律成為塑造認同的工具,而非保護權利的制度時,它可能反而成為新的矛盾來源。

如果從具體條文來看,這部法律至少在四個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第一、以「漢語至上」取代原來的「雙語政策」: 在世界各國的民族政策實踐中,母語教育通常被視為維繫文化多樣性的關鍵機制。然而,在新法的第十五條與第二十二條中,可以看到一種明顯的在語言使用上製造不平等的傾向。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並要求民族地區各級各類學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教育教學。第二十二條則進一步規定,在公共服務和公共標識中必須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時,應當在位置、大小和順序上突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從國家治理角度看,推廣通用語言無可厚非。任何現代國家都需要一種共同語言來維持行政運作與溝通。但問題在於,當通用語言從一種便利工具轉變為具有等級結構的制度規範時,文化多樣性就會開始受到擠壓。在許多多民族國家,雙語教育通常被視為平衡國家統一與文化保存的重要方式, 其目的在於既保證國家通用語言的普及,也保障少數民族文化能夠延續。而當教育體系主要以單一語言為中心時,母語往往會在兩三代之間迅速邊緣化。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中關於「位置、大小和順序」的規定,實際上體現了一種象徵性的等級秩序。我們知道, 公共空間中的語言排列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一種文化信號。它傳達的含義是:國家語言-漢語-不僅是溝通工具,也是一種優先級別更高的語種。這種制度安排雖然未必會立即消滅少數民族語言,但長期來看,很可能逐步削弱其公共地位。

第二、以法律強制塑造文化認同:這部法律最引人關注的條文之一,是第三條提出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以及所謂「五個認同」(包括認同中國共產黨)的概念。從政治宣傳的角度看,這類表述並不新鮮。但當它被寫入法律文本時,其性質就發生了變化。我們知道, 法律的本質是規定權利與義務,而不應被用來表達政治理念。當認同被寫入法律體系,就會產生一個難以迴避的問題:如果有人並不認同,這是否構成違法?法律並沒有明確給出答案,但模糊空間本身就意味著廣泛的解釋權。這才是最危險的。 而第四十一條關於「不得利用民族、宗教等因素破壞民族團結」的規定,也具有類似特點。條文表面上是在防止民族仇恨與分裂行為,但其邊界並不清晰。在現實操作中,這種模糊條款很容易演變為所謂的「口袋罪」。可以預估, 未來在中國的學術研究和歷史討論, 以及政分析評等領域發表的意見,如果被認定為影響民族團結,就可能被納入法律制裁的範圍。從這個意義上講, 這完全是一部惡法。

第三、強制推行漢人與少數民族的混居: 該法第二十八條提出,要推動建設「各民族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不同民族共居、共學、共事、共樂。從理念上看,這似乎是在鼓勵民族融合,減少隔離。然而問題在於,這種「互嵌式結構」到底是自願的, 還是強制的。 歷史經驗表明,民族社區的形成通常具有複雜的文化與歷史背景。聚居區不僅是居住空間,也是語言、宗教與生活方式得以維繫的社會生態。當行政力量過度介入社區結構時,很可能打破這種自然形成的文化環境。法律第三十二條進一步規定,不得以民族身份或宗教習慣干擾他人的生活。這個條文在特定背景下,也可能被用於限制一些傳統社區的自治實踐。關於社區結構的條文規定, 顯然是為新的殖民政策提供法律上的「保駕護航」。

第四、跨國鎮壓和境外執法公然入法: 該法第六十四條是本法最具爭議的條款之一。它規定,如果境外組織或個人實施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或者以民族問題為藉口干涉中國內政,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一條款顯然針對海外輿論環境。近年來,關於新疆、西藏等議題的國際討論日益頻繁,中國政府也多次指責相關批評屬於「干涉內政」。現在這樣的新的法律規定, 等於授予中國執法部門在境外執法的權力。 有鑑於中國的警察機構已經在相當多的國家設置分支機構, 這樣的境外執法事實上已經開始造成寒蟬效應。 這時國際社會不能不提高警惕的地方。

歷史經驗表明,真正穩定的民族關係往往建立在三個基礎之上:文化尊重、自治空間以及制度信任。如果法律被視為單方面的治理工具,而不是保護權利的機制,那麼即使出發點是穩定社會,也可能產生相反效果。因此, 這部所謂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實不外乎是習近平強硬的民族政策的法律化體現, 我的一位朋友說的好, 這部所謂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其本質上, 其實就是一部「民族強制同化法」。 這樣做的後果, 只能導致中國未來的民族衝突愈演愈烈。 與其說這是一部促進團結的法律, 不如說這是一部製造分裂和對立的法律。

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

王丹:在探索民族未来的道路上应当向藏人学习

王丹  X
在「3.10」西藏抗暴纪念日国际纪念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裡,纪念「3•10」西藏抗暴纪念日。1959年的这一天,西藏人民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信仰与生活方式,勇敢地站了出来。这段历史不仅属於西藏,也提醒所有关心自由与人权的人:一个民族对尊严与自由的追求,终究不会历史所遗忘。 同时,我也想特别强调一点:在探索民族未来的道路上,很多汉人其实应当向藏人学习。过去几十年来,西藏流亡社群在极為困难的环境中,建立了流亡政府与议会制度,努力维持流亡社群的团结,并在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处理内部事务。这样的经验,不仅对西藏民族自身意义重大,也為其他追求民主与自由的中国人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思考未来中国应当走向怎样的政治制度。我们正在尝试筹办「海外中国议会」,希望為中国民主转型探索制度性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知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西藏流亡政府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对我们而言是一笔非常珍贵的财富。 因此,在这样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里,我也诚恳地表达一个愿望:希望未来能够在这个方向上,向藏人社群、向西藏流亡政府多多学习,也期待能得到你们的指导与帮助。 我们相信,藏汉两个民族之间真正的友好,不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学习与共同追求自由与尊严的基础之上。 愿藏汉人民在理解与尊重之中,走向一个更加自由、更加和平、也更加光明的未来。 谢谢大家。

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中国民间档案馆:维吾尔斯坦报

 中国民间档案



1991年,前苏联解体并分裂为15个独立国家,中共统治下的维吾尔人看到了民族独立的曙光。特别是中亚地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独立突厥国家的出现,使生活在这些国家的维吾尔居民燃起了希望和信念,认为在他们的历史故土——东突厥斯坦—— 终有一天会诞生一个名为 “维吾尔斯坦” 的独立国家。

因此,从1991年底开始,生活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维吾尔精英们积极行动,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以领导维吾尔民族争取独立的斗争。然而,当时活跃于新近独立中亚国家的许多维吾尔精英曾参与过20世纪40年代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因此,他们之间在是恢复历史上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还是建立一个新的维吾尔斯坦国家这一问题上存在激烈的意见分歧。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由前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军事与行政官员哈希尔·瓦希迪领导的一群维吾尔精英,于1992年6月20日在哈萨克斯坦前首都阿拉木图召开了一次有400多名代表参加的大会,宣布成立“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自此,《维吾尔斯坦报》作为该组织的出版物开始每月发行一期。

《维吾尔斯坦报》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出版,但目前仅能找到1993年第11期、1994年第17期及第23期的电子版,也尚无有关该报何时以及因何原因停刊的确切信息。

尽管《维吾尔斯坦报》由中亚地区的维吾尔政治精英在哈萨克斯坦出版,但它使用的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文字印刷,这表明其主要目标读者群可能是东突厥斯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维吾尔人。这是因为中亚国家的维吾尔人使用的是以西里尔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文字,而在苏联时期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维吾尔人无法阅读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文字。然而,我们尚不清楚该报当时是否、以及如何绕过中国政府的严格边境管控,传递到新疆地区的维吾尔读者手中。

《维吾尔斯坦报》的报头上写着:“这是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机关报,是一份每月出版的社会政治报。”报头右上角还印有一句话:“没有比祖国更高贵的追求,没有比独立更伟大的幸福。”鉴于当时的条件,该报1993年之前是由手写后用油印机复印,1994年开始则是用打字机打印。每期报纸由10页组成。

报纸内容涉及苏联解体后中亚新兴独立民族国家的局势、维吾尔人摆脱中共压迫实现民族独立的希望与愿望、中国在东突厥斯坦实行的殖民政策和民族压迫的文章与报告,以及关于40年代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历史文件与回忆录。报纸的社论部分主要由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主席哈希尔·瓦希迪撰写。他的长篇文章《1944-1949年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与经验教训》(发表于1994年第23期)尤为引人注目。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详细描述了他于40年代参与的伊犁革命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建立的内情,尤其是1949年共和国因苏联与中共的秘密合作而灭亡的原因。

此外,报纸还设有专门的文学栏目,刊登了萨比特·维古里等诗人的诗歌,这些诗歌号召维吾尔人民为自由与独立而奋斗,包括《维吾尔斯坦——我的祖国》和《致灵魂的呼唤》等诗作。

《维吾尔斯坦报》是苏联解体后中亚国家的维吾尔居民出版的政治和社会刊物中的一个典范,是理解90年代初期活跃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的维吾尔组织及活动人士在流亡中进行民族独立运动的重要第一手资料。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長城外的造反派:漢族青年眼中的內蒙古文革與民族屠殺》第十章 全區被軍管,內蒙古遭肢解

思想坦克  2025 年 9 月 5 日

書名《長城外的造反派:漢族青年眼中的內蒙古文革與民族屠殺》
作者:程鐵軍、烏.額.寶力格(Uradyn E. Bulag)、馬克.塞爾登(Mark Selden)
出版社:八旗
出版時間:2025年8



第十章  全區被軍管,內蒙古遭肢解

批判滕海清

毛澤東關於制止挖肅和反新內人黨運動擴大化的最高指示,對內蒙古的形勢起到火上加油的作用,迅速將受害者的反抗浪潮,從零星小火變成燎原大火。隨著挖肅的責任者倉皇撤退,數十萬被釋放的受害者,包括大量受害家屬,湧入呼和浩特,或前往北京,呼籲伸張正義。

一九六九年四月,黨的「九大」結束後,內蒙古代表團返回呼和浩特。五月下旬,高樹華率領一個五人代表團,到包頭宣講「九大」精神時,我和趙宗志,到昆都侖賓館去探望他。明顯看出,受到最近事態發展的鼓舞,高先生精神很好。跟我們打過招呼後,他立刻轉向我們的大字報底稿問題。高說,他已經在大會開幕前,把材料交給周總理祕書張作文。張一開始不願意接受,但聽說涉及內人黨問題後,同意轉交給總理。張告訴高,近幾個月來,總理辦公室收到數百份有關內人黨的信件和資料。一九六八年十二月,集寧一中的造反派起草了一封信,最早列舉了滕海清挖肅政策和挖內人黨運動的十大問題。

高樹華接著說:「你們對滕海清左傾冒險主義的批評完全正確。現在,蒙古族受害者紛紛趕往呼和浩特和北京,要求嚴懲兇手,並給他們和親人平反昭雪。『批滕聯絡站』如雨後春筍,在全區各地湧現,可能很快也會在包頭出現。人們關心的是,如何才能盡快結束挖內人黨運動造成的災難。」

果然,幾天以後,包頭市革委會常委、出身於伊克昭盟的齊景林,首先在包頭提出,必須批判滕海清,盡快為內人黨受害者平反。據說他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孫,也被打成內人黨嫌疑犯。另一位市府革委會常委、內蒙古師院包頭分院畢業生李金寶,來到我們電機廠座談。齊和李同時向我們學生團體尋求支持,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前「呼三司」的造反派。

經過幾次協商,我們同意合作建立「包頭市東河區批滕聯絡總站」,最終打算在包頭組建二十多個分站,主要目的是動員包頭的中學師生,以及機關工廠的內人黨受害者,起來討還公道。

在兩位革委會領導和前造反派戰友的支持下,市政府在東河區賓館,給我們分配了一套漂亮的客房,有三間臥室、一間辦公室和一間會客室,還配了兩部電話、三台油印機,以及一輛由舊巴士改裝而成的廣播車。成員有五人,包括趙錄、趙宗志和我,還有負責廣播的張蘭芝(師院同學),以及來自包頭搪瓷廠的汽車司機李振剛。

我和趙錄,向電機廠革委會報告我們的「批滕」計畫時,廠長許春山大力支持:「咱們就是應該批評滕海清的錯誤。如果你們需要幫忙,儘管說話。」他隨後指示工廠車隊,為我們的廣播車提供汽油和維修。從一九六九年六月一日起,批滕聯絡站開始正式運作。

我和趙宗志,負責編印廣播稿,翻印抗議傳單。除了在鬧市廣播,我們也向行人散發傳單,跟各單位的受害人建立聯繫,公布他們的案例和平反要求。

一九六九年夏天,可能是滕海清一生最艱難的時期。隨著中央決議的傳播,他不僅要在白天,去各地舉行的一場又一場群眾集會上,做深刻檢討,面對數千名憤怒的受害者,做自我批評;到了晚上,他還必須主持會議,維持搖搖欲墜的革委會日常工作。

當多數前造反派動員起來,參加「批滕」時,挖肅積極分子分裂為兩派:批滕派(批判滕海清)和保滕派(保護滕海清)或「五二二派」,後者源自中央五月二十二日的批示。批滕派要求高錦明取代滕海清,作為正確路線的代表,而「五二二派」則認為,內人黨錯誤是集體性的。雖然滕負有主要責任,但包括高錦明在內的其他領導人,也並非無辜。簡單來說,前者偏向支持高錦明,後者偏向支持滕海清。

從一九六九年五月下旬開始,蒙古族受害者大批湧入呼和浩特,尋求正義。許多群眾團體,甚至政府機構,都把辦公室變成了批滕聯絡中心或批滕聯絡站,要求中央嚴懲滕海清等挖肅人士,恢復高錦明及其支持者的職務,以建立正常秩序,使受害者盡快回復正常生活。大多數政府部門處於癱瘓狀態,或完全停止運作。滕海清等常委們,甚至找不到安靜的開會地點。

北京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迅速落實政策,以防止內蒙古陷入更大混亂。在這種情況下,內蒙古非但沒有做出持續努力,來關注受害者,給他們甄別平反,甚至反其道而行,進一步加深挖肅災難。事實上,隨著滕海清和軍方持續施壓,局部的挖肅戰役仍繼續進行中。例如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也就是「五二二指示」發布一星期後,十名新內人黨成員在哲里木盟被捕。五月三十一日,一名新內人黨嫌疑人在當地被毆打致死。內蒙古革委會派出調查小組,卻發現飯店房間的電話線被切斷。在哲里木盟軍分區司令趙玉溫的命令下,調查小組日夜受到監視,趙玉溫是全區最重要的挖肅災難主導者之一。

高樹華拒絕站在高錦明一邊,不想加入批滕派。雖然在對抗內蒙古軍區的時候,高錦明曾經是他的摯友和盟友,但後來,高錦明試圖把他打成烏蘭夫黑幫分子,高樹華始終耿耿於懷。

儘管高樹華嚴厲批評過滕海清,也認為滕打擊高錦明不對,但他同樣不認為高錦明在挖新內人黨運動上完全正確,最終,高樹華決定加入反高保滕的「五二二派」。

遺憾的是,我們在包頭批滕聯絡站的工作,只持續了幾個星期,不得不提前離開。一九六九年六月中旬,我和趙宗志,再次被革委會召回《內蒙古日報》報社,這次是批判滕海清。張培仁把我們的大字報底稿,交給金鋒一份,金鋒很高興,希望我們能提供滕海清操縱報社記者的材料,儘管滕海清仍然在位,但已經眾叛親離,失去權力。在去呼和浩特的火車上,我跟宗志反覆討論,決定還是謹慎行事:跟上次批判高錦明一樣,我們僅公開討論我們在報社的工作情況,而不討論我們對挖肅和反新內人黨運動的個人觀點。

我們抵達呼和浩特時,發現那裡一片混亂,《內蒙古日報》也不例外。金鋒要我和趙宗志去調查基層狀況,並把我們觀察到的問題寫成內參。六月十八日,我們在鐵路局禮堂參加了一場批滕大會。進入大廳,發現座無虛席,群情激憤。一位年輕的蒙古族寡婦,抱著嬰孩走上舞台,講述她丈夫如何被毆打致死。隨後,她轉身面向滕海清,高聲大喊:「你還我丈夫!還我兒子的父親!你太狠毒了!⋯⋯我們孤兒寡母,往後可怎麼活呀?」嬰兒開始哭泣,她試圖把孩子塞給滿臉尷尬的將軍,「就是這個人,殺了你父親。去吧,去向他要爸爸!⋯⋯」

舞台上方,懸掛著白色的大橫幅:「貫徹落實毛主席的『五二二指示』,憤怒聲討滕海清的擴大化錯誤」。幾位受害者發言後,滕海清開始自我批評,他說:「高錦明、秦維憲等同志對我的批判,是完全正確的。就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從哪裡去找新內人黨,也不知道證據是什麼。」此言一出,聽眾怒不可遏,大家衝上舞台,一位披頭散髮的婦女,往滕的耳朵就是一掌,被滕的兩位隨扈,以及鐵路員工勸阻。在他們簇擁下,滕海清從後台落荒而逃。

蒙古族受害者尋求正義

儘管有很大局限性,但中央的五月二十二日批示,特別是毛澤東的認可,還是給受害者帶來一線希望:看來錯誤將會糾正,正義終能伸張。

然而,受害者的忍耐是有限的,當加害者仍然掌權,受害者的冤屈遲遲得不到平反,有些受害者開始尋求個人報復,將憤怒的矛頭指向滕海清及其追隨者。上文提及,內蒙古開始分裂為「保滕」和「批滕」兩大陣營。批滕陣營主要由挖肅運動的蒙古族受害者,以及有良知的漢族造反派組成;而保滕陣營,則以漢族軍民中的權力追隨者為中心。他們認為,這是維持個人權力、保護自己、免於蒙古族受害者報復的最後希望。這種分歧的存在,以及中央政府繼續支持滕海清,使平反成為空頭支票,讓暴力對抗持續升溫。就連滕本人,也無法逃脫受害者及家人的追打。幾週之內,滕每天更換住所。有一次他的蹤跡被發現,遭拖出防空洞,但他的警衛幫他逃脫。與一九六七年四月他首次抵達呼和浩特時的經歷相比,似曾相識。只不過這一次,追捕他的不是內蒙古軍區的漢族士兵,而是廣大的蒙古族受害者。

當然,回顧輝煌歷史,蒙古人不再是曾經的戰士,無論是作為十三世紀的世界征服者,還是作為十七至十九世紀支持清朝的軍事力量,甚至也沒有一九二○到三○年代爭取自治的衝勁,或在四○年代末的國共內戰中,曾經支持中共那樣的動機和野心了。

正如周恩來的結論所說,即使遭受有辱人格的酷刑,蒙古人也沒試圖逃往蒙古人民共和國。據巴彥泰稱,從一九六四至七四年間,從達爾罕—茂明安旗(簡稱達茂旗)逃往外蒙古的二十五人當中,沒有一個蒙古人。這值得注意,因為該旗共有一萬零八百名蒙古人,有八百三十一人作為新內人黨成員被挖出來,二百六十六人在挖肅戰役中被殺。因此,北京成為他們討回公道的唯一去處。毛澤東發出最高指示後,再也沒人有權力或有意願,阻止受害者向北京去告御狀了。大部分上訪者不會說漢語,所以官方要從中央民族學院請人翻譯。儘管周總理沒有親自接見他們,但有傳言說,就連周恩來,在聽到他們的故事後也哭了。

周總理這種迎合大眾心理的形象,使受害者認為,只有地方流氓才是罪魁禍首,而中央領導人,特別是毛和周,非常關心少數民族的疾苦。可以肯定,至少自一九六六年以來,周恩來與康生和中央文革小組的其他成員合作,是監控內蒙古局勢的主要中央官員,因為他在北京軍事接管內蒙古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從挖肅和反新內人黨運動,直到馬後砲式地承認「擴大化」,對無辜的蒙古人大開殺戒,最後威脅到了中共自身的統治能力。

一九六九年夏天,在官方認錯和中央下令停止大屠殺的鼓舞下,一群五十位蒙古族寡婦,從內蒙古西部草原來到呼和浩特,向內蒙古當局申訴,要求賠償。她們每個人都因酷刑而失去丈夫,要求內蒙古革委會派代表,到當地逮捕施加酷刑和謀殺的加害人,並為她們的丈夫平反。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八日,我們在鐵路禮堂講台上看到的兩名婦女,一名抱著嬰兒,另一名試著襲擊滕海清,就屬這群人。

許多婦女懷抱嬰孩,帶著單薄的行李抵達呼和浩特,在路邊架起爐灶做飯,晚上就睡在政府主樓的階梯上。起初,警衛試圖用刺刀趕走她們,但她們呼籲伸張正義,讓軍人難以下手。她們展示丈夫沾滿血跡的衣物,有人還隨身攜帶一些刑具,向路人解說,吸引了市中心街道上所有願意聆聽她們控訴的人。常有成百上千人,聚在一起聽她們訴苦,許多人傷心落淚,更多人咒罵滕海清。

呼和浩特居民,雖然也在運動中遭受苦難,但根本不知道農村牧區的情況如此糟糕。如今,市民透過這些生動的個人敘述來了解真相。這五十位寡婦中,多數是幹部遺孀,有的本身也是幹部,所以會說漢語,能跟呼和浩特的漢族居民口頭交流。

此時,位在新城內蒙古黨委北側烏蘭夫故居的滕辦一片混亂。他們既害怕中央的譴責,也害怕蒙古族受害者的暴力復仇。因此,滕海清下令警衛保持克制,試圖安撫抗議者。寡婦們發現看守不開槍也不抓人,就衝破大門,占據了滕辦。當我跟趙宗志採訪她們時,看見孩子在辦公室跑來跑去,在地毯上大小便,現場一片狼藉。

正當「寡婦上訪團」鬧得不可開交之時,百名「孤兒上訪團」也來到呼和浩特。這些失去雙親的孩子,被新成立的「批滕總協調組」集結起來,以秦維憲(師院漢族)、扎爾嘎勒(內大蒙古族)、王建喜(內蒙古總工會蒙古族)和那順巴雅爾(內蒙古革委會蒙古族)為首。他們都是前造反派領導人。有些受害者年紀很小(五、六歲),有些則兄弟姐妹同行。許多人免費搭火車,身無分文,也沒有糧票。然而,與一九六六年大串連時的紅衛兵不同,我們當時靠著毛澤東和軍隊的支持,免費乘車吃飯,而這些孩子為了生存,不得不在途中乞討。批滕總協調組試圖提供住所和食物,來幫助寡婦和孤兒,但飯店和賓館房間已經住滿,所以內蒙古革委會,不得不同意向災民開放豪華的新城賓館。

我們為《內蒙古日報》撰寫內參,訪問了一些會說漢語的受害者。孤兒們講述他們遭到的迫害與孤立。當父母雙親都被監禁或殺害時,孩子失去食物來源,無處安身。還遭同學毆打,父母被咒罵。有的被迫在衣服上貼個「狗崽子」或「黑崽子」的標記,是階級敵人的孩子,甚至連鄰居們,都不敢公開救助他們。

寡婦上訪團有三位大媽,給大家展示一根蒙古馬鞭,木柄長二尺半,牛皮繩長約七尺。鞭子上面沾滿乾枯的血肉。人們一眼就能認出,文革前階級鬥爭展覽館裡,常常陳列同樣的鞭子。展覽解釋說,在萬惡的舊社會,牧主常用馬鞭鞭打蒙古奴隸,如今,共產黨用馬鞭鞭打內人黨嫌疑犯。「同樣的鞭子,折磨死了我們家畢生致力於革命的親人。」三名寡婦聲淚俱下,對全神貫注的觀眾說。她們還展示了被酷刑扯下的手指甲,解釋年輕的漢族打手們,如何用鋒利的尖刀插入指頭,拔掉整片指甲。

隨著挖肅罪行廣泛傳播,滕海清等人意識到事態嚴重性,紛紛撤退。挖肅積極分子們,很快關閉了挖肅辦和群專,焚燒檔案,湮滅證據,紛紛逃離或轉入地下。知青打手們,則從犯下暴行的地方消失,但當地幹部和打手,卻難以逃跑。最終,滕海清將數百名(或許上千名)參與酷刑的軍官,調往河北和山西的新崗位。據統計,八百名有挖肅血債的解放軍官兵,被迅速調往位於內陸地區的新單位,繼續拓展他們的職涯。

內蒙古革委會和內蒙古軍區,試圖阻止受害者發動新一輪報復攻勢,急忙聯合下發《第一六五號文件(六九)》,其中規定,「任何檔案都不能對外公開。凡被錯挖為內人黨分子(包括其他反動組織成員)的人,必須徹底解放。」依照新規定,給他們捏造的相關材料,必須當眾銷毀。

《第一六五號文件》敦促要理性、溫和,呼籲人們忘記舊怨,展望「光明的未來」。受害者和加害者被告知:要團結起來,建立「新內蒙古」。但他們不應該忘記,兇手仍然掌權,而受害者的親屬和同事,包括死去或傷殘的人,仍然被罵為「叛徒」,並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賠償。

內蒙古革委會也宣布,所有挖肅檔案,將在軍警監督下公開焚燒。每個單位,都被下令燒毀所有檔案,不許閱讀或拿走。大約一星期之內,每個單位的檔案都被當眾燒毀。《內蒙古日報》編輯部大樓前,全體工作人員,都目睹了檔案袋從辦公室裡拉出,並被當眾燒毀的過程。在武裝警衛的眼皮底下,十五麻袋的文件被高高堆起,付之一炬。就這樣,內蒙古革委會銷毀了它犯罪的關鍵證據,剝奪了受害者今後尋求正義的機會。

報社軍管會正副主任石克(主管挖肅跟行政)和金鋒(主管編報),試圖與旁觀的受害者握手言和,其中包括被長期關押的前副主編扎爾嘎勒,但遭大家冷落。在自治區直屬文宣單位中,《內蒙古日報》是受挖肅影響最小的單位之一。如果在酷刑較少的報社,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的對立都如此嚴重,那麼,重災區的情況更可想而知了。

程鐵軍,澳門大學社會系榮休教授。1943年生,原籍中國河北饒陽縣,1959年隨父親移居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念中學,親身參與且見證了內蒙古在文革時期的慘狀,以及蒙古人如何遭受民族迫害。2001年在澳門大學任教期間,與內蒙古最重要的造反派領袖高樹華合寫回憶錄《內蒙文革風雷:一位造反派領袖的口述史》(2007年)。現居美國加州,為自由撰稿人。

烏.額.寶力格,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教授,研究橫跨中國與內亞地區,特別關注蒙古人在共產主義與民族主義革命、意識形態與文化轉型,以及在國家主導的暴力與種族迫害過程中,如何努力建立自身的認同與主權。寶力格認為蒙古人兼具征服者與被殖民者(被壓迫者)雙重身分,可為當代探討國族建構、主權、定居者殖民主義與種族滅絕,到多民族國家中的少數民族治理,以及外交與國際關係等議題,提供豐富的研究素材。

馬克.塞爾登,紐約州立大學賓漢姆頓分校社會學與歷史學榮休教授、康乃爾大學東亞研究計畫資深研究員、《亞太雜誌》創刊編輯委員,近年與潘毅、陳慧玲合著有《蘋果背後的生與死:生產線上的富士康工人》(2015年),與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合著有《中國社會:變革、衝突與抗爭》(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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