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反送中5周年】谈香港政治共同体——在民主自决与民族自决之间

撰文 :达太安
歪脑 06/12/2024


香港人在中共治下近三十年,政治环境每况愈下,最终催生出2019年的反抗运动。港人爱护香港、爱护自由的感情令当时的人们克服恐惧,与极权抗争。如今港区《国安法》和基本法二十三条下,流散者离乡别井,留下者或陷囹圄,或小心翼翼、规行矩步。虽然很多人情绪低落,甚至失去希望,但不死心者也大有其人 。极权的强大不能永远左右历史;反倒是,永远会有仁人志士在黑暗中亮烛。

2019的反送中运动,证明香港多数民意都支持普选权,这是港人的最大公约数。而五大诉求基本上团结了几百万香港人。那些要求一点不激进,甚至有点卑微,因为大家都在《基本法》框架内去争取权益。而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基本法》便被官方扔到了脑后,《基本法》的承诺便被《国安法》的需求所掩盖。

于是乎港人曾经的共识和诉求到如今也没有了一致的目标,现在再难团结大难之后的港人了。除非港人尝试探讨新的共识,否则很难避免散沙一盘,遑论重获自由了。八九民运失败后,海外民运很快达成政治方案上的共识,但也很快凋谢,更何况至今没有共识的香港人。而且,香港公民社会底蕴本来不强,四十年民运,也是以议会选举为主轴,而不是民主奋斗为主,所以大家虽有民主愿望,但民主自治的经验和能力仍然很不足。不过如果从现在开始思考和实践,也并不晚。

留下的有心人当然还在努力,而在海外各国的香港侨民也成立很多平台,虽然在国际交流上成绩不少,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国际游说、回应中共威胁;或者是生活互助、感情联系等方面。对香港未来与政治方案的探讨似乎不够,即使讲到前景,较多各自申述政治愿望,但这恐怕还不够。前途,需要港人一起理性分析,民主商议出一个香港新共识。

本文目的不是直接推出一个政治方案。毋宁说只是谈谈香港人的民主奋斗,会和什么样的价值观嫁接,论述框架又大致如何,以求抛砖引玉。


民主自决观与香港的主权


一直以来,面对港人日渐高涨的民主诉求,中共总是拿“香港主权属于中国”来回应香港人,但香港人好长时间不知道怎么回应。其实,四个字就可以反驳:主权在民!中国宪法第二条本来就这样写,也是世界通例。主权在民,然后才有对外主权这回事。此所以中共制订宪法后,很快就将之弃若敝屣,在习近平主政时期,“宪政”更是“七不讲”的内容之一。从中国宪法角度来说,香港人应当有民主自决的权利。

【图略】2024年,在台北举行的反对香港23条的抗议活动中,一名扮成小熊维尼的人站在临时监狱后面 ( REUTERS / Ann Wang )

再者,香港作为主权移交的主体,在中英两个大国的谈判桌上,甚至没有谘询的权利,遑论要求民主。按照国际法精神,这一点同样足以赋予香港人自决权力,只不过当时香港人还没有这样的意识。至少从1970年代开始,香港的青年人,已经从“国共英”三国的纵横捭阖中,萌生自由民主的愿景,但要1989前后才有较强的追求,且日渐高涨,直至爆发出2014雨伞运动和2019反送中的两次大型社会运动。这个反抗历史,陶铸了香港人民主共同体,赋予了港人历史与政治权利去推动民主自决。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民主自决权与独立并非同构关系。应该说,前者是母集,后者子集,前者涵盖后者。所以,自决权可以有几个选项:或者独立、或者在某民主国(例如民主化之后的中国)及其宪法之下高度自治、或者保留当下状况、或者其他方案,不一而足。主张自决权的好处是能够团结最大多数——不论是主张上述选项哪一种,都可以先在争取自决权的基础上,一起奋斗。其后,再经由民主决定未来的路径和选项——这样的方案对每个人都公平。反之,不经民主程序而径直追求独立,首先不够尊重民主原则,但又要香港人共同承担独立失败的集体责任,并不合适。需要强调的是,不是说独立一定非合适选项,而是任何选项都应该经由民主自决。

再者,无论哪个选项,都应该向人们提出具体的政治方案。独立论者,很需要讲出自己的“建国大纲”,而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若是提出与某国联合,同样也讲明白什么国家和在怎么样的宪法框架下方会接受。没有讨论清楚选项背后的宪法基础,等于宣布自己还未能自立自主。


身份观:港人政治共同体的建构


香港人政治共同体的酝酿历史其实不长。2003年,香港50万人上街反“二十三条”立法是一个里程碑。要到1997前后出生的一代开始冒起接棒,香港民运才在雨伞运动和反送中里有了飞跃。有人认为,香港人身份如果从文化追溯,长达五十甚至一百年。不过这是从文化层面,并非政治共同体。战前的不说,从1949到2002年,绝大多数香港人都非常政治冷感,直到雨伞运动才爆发出命运自主的呼声。

【图略】2002年,数千名示威者参加反对二十三条的大规模集会 ( REUTERS / Bobby Yip KC )

如果香港人经历几次社会运动形成了政治共同体,那又是否等于一个民族呢?这就比较复杂了。民族是一个很难定义的东西。一个极端是把它完全当成可验证的客观实体,另一个极端则把它当成完全可以主观想像出来的群体。但这两极其实都有自己的论证方法。不过,如果有人坚称“香港民族”,也无所谓。关键不是名称,而是内容,要看它们和什么政治方案嫁接,所以无论是谈“共同体”还是“民族”,必然不能离开政治方案的讨论。

可惜,有一种声音好大的香港民族论,内容令人忧虑,因为它的“香港民族”,界线很窄,例如官方语言,只许广东话和英语,禁止普通话。然而,香港人讲华语,从来就“南腔北调”,这种开放多元才突显香港优势。如果按照上述超狭隘的民族划线,等于取消了大量的香港非广东话族群。但是,近五年香港民意研究所历次调查都显示,单纯自认香港人的,最高时是五成五,但混合身份者(既是香港人又是中国人),最高时也有四成五。如按照那种民族论去划分,即使将来香港人有机会自决自治,但恐怕之后分裂得会更快。

讲民族,还不一定负面——理论上可以有不落入内斗的民族论。但讲民族主义,就更要小心。民族加上主义,容易将自己定义的民族身份,当成淩驾一切其他价值的超然价值,连基本人权也要放在后面:对外贬低非同族人、对内又以民族之名,奉行大一统,消灭多元性和异议。

香港特长是开放性而非封闭性,这个时候强化“香港民族主义”,恐怕帮倒忙,尤其在香港人离散各地后,更只会自陷孤立。如果需要强化,最好是强化香港人政治共同体的论述,特别是民主方案上的共识,而不是“香港民族主义”。


公共讨论和商议


【图略】2003年,50万香港人抗议拟议中的国家安全法 ( ASSOCIATED PRESS / VINCENT YU )

既然香港人终于发现了彼此利害与共,那么,要促进这个共同体的公共性,便需要“道成肉身”,有全民商议这个载体。目下,旧的共识“五大诉求”已经很不足够,难以支撑今后重建香港民主运动,所以更加需要一场持久的公共讨论去探讨新的共识。

有一些港人朋友听到“探索共识”的说法,会笑说“咁讲一定被人认为想做大佬或者风向”(这么说一定会被人认为想做大佬或者带风向),或者是,“讨论咪变成闹交啰”(讨论早晚变成吵架)。但为什么会有这样担心呢?不难猜测——大家对于公共讨论都信心不大,怕说错一字就被攻击。而这当然有深刻原因——统治者从来都想大家做“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港猪”,所以民主商议的经验很少。

然而,近十几年来,香港民运有了很大进步,大家都记得,此时仍身陷囹圄的戴耀廷在2013发起全民商议占领中环,真正是创举,针对了香港人缺乏民主商议经验,鼓励大家实习一下。那次全民商议最后形成了三个普选方案,交给6.22公投之用。这样的商议与决定,既有共识,又有差异,求同存异,共创未来——这便是民主商议可贵之处。现在为什么不能学习戴耀廷,为香港的未来政治前途,展开一场持久的民主商议,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同时借此锻炼民主自治的能力呢?


戴耀廷 ( 网络图片 )


在2019年,也有过很良好的公共讨论。例如运动初期,辩论“和理非与勇武”关系,最后得出“和勇一家”的重要结论,促成不同立场抗争者间的互相配合。但后来也出现那种扣人帽子、压制辩论的坏风气,一棒打掉大家商议的热诚,这样就会破坏公共讨论。要恢复希望,展望将来,港人现在更要促进好的公共讨论,学好“开会文化”。

好多人以为“开会不过各抒己见,然后表决,再少数服从多数,哪里需要学习”,“开会有个会议规则就得,哪里需要学”。其实,就像人间各种“爱”一样,“开会”或者“公共商议”,不只是本能,也是极需学习的大学问。例如会议规则(最成系统的叫罗伯特会议规则),而规则背后则是博大精深的民主政治的文化。华人无此传统,遂有这个分别:西方的辩论,由论证开始,不轻易质疑动机;但华人则容易由讨论对方的动机开始(罗伯特会议规则一般不容许),结果越辩论越糊涂,同时也糟蹋了共建未来的努力。

真民主商议的好处,正正是讨论者人人平等,而辩论好坏,纯看理据,不以人废言。在这样前提下,无论哪种讨论平台,都不会是大一统,无人唯我独尊。在持久而认真的交流之后,如果有共识,也不过是最大公约数,其他议题一定还意见纷纭。那就有如日光,看来是白光,但仔细看其实七彩。同样,大家可能还在方式与路线图上有分歧,然而多少也有共同宗旨,便可以求同存异,路线不同则各自精彩。

现在,无论留下来的,还是离散的,只要大家都有个基本共识,以及背后的基本价值观,就仍然可以共同努力。毕竟价值观和思想,是无论是刀枪还是国界,都不能被阻断的。


宪政观


如果香港人追求成为民主自由的共同体,总需要宪政观这个载体来承载。如果所谓香港独立是“唯一出路”,那就要讲出你的宪法大纲是什么,所谓“独立建国”才能有个着落。如果停留在口号,而缺深度讨论,思想就会变得无力,就经不起时间的消磨、空间的隔阂,更经不起统治者日日妖言惑众。民主思想,绝对不只是口号。

即使只求高度自治,但如果是在基本法以及“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宪法的框架之下的高度自治,便是已经被证明无效的虚妄。我们当然可以抛开上述两“法”去谈自治,但同样不能回避“那你的高度自治,是在何种宪法基础上呢?

所以,无论是求独立还是自治,都首先要求香港人自决。至于具体方式,有些人会主张公投决定——这在当下情况则未必合理。公投只适合单议题(single issue),不适合比较复杂的议题。能够实现“人民主权”的宪政秩序,是无比复杂的,只适合在一个最高权力会议上详细审议,伴以持久的公共辩论。否则亦是虚妄,是假民主。欧美早期的民主化,往往都是中下层发动革命,再自行催生立宪会议,制订新宪,来取代旧政权的。总之,新生的政治共同体,首先需要一场民主自决,而自决,就需要召开普选产生的全权会议,自定新宪或作另类决策。 民主共同体不只是口号的话,就需要落实为一个机构,一个普选全权的会议。

依此,香港人之中,无论提出什么选项,不只要提出一个蓝图,且要首先争取自决,具体方式就是在时机成熟时成立最高权力会议,由它来决定多数方案。由于香港地位特殊,所以“立宪会议”名称可能引起不必要论争。为了方便讨论,同时突显其特性,可以称为普选全权的港人代表会议。

这样的港人会议,当然不会一蹴而就。这首先需要有心人合众为力,建设民主运动。三人行必有我师。只要有三人同道,就可以量力而为,慢慢扩大,时机来临,便可以扩大为港人会议运动。孙中山死前不久,便在推动国民会议运动。世界上许多殖民地,在反殖民过程中,也是这样推动国民会议的,所以有些反殖运动所成立的政党,索性叫“国民会议党“(National Congress party),例如印度和南非。


中港观:中国民主化和香港的关系


【图略】2024年,中国游客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外的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旗帜前合影 ( REUTERS / Tyrone Siu )

香港太小,无论追求自决,或径直搞独立,都生存不了几天。有人说,“支爆就行了。”但何谓“支爆”,从来没有人认真论证。即使大陆有经济危机,但经济危机不一定能转化为政治危机,更不用说“爆发亦不等于倒台”。“支爆”会在什么条件下发生,爆发的力量来自哪里,为什么支爆了就必然有利于香港人,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不过又是口号而已,虽可表达情绪,却难以找到出路。探讨出路,需要大家一起理性分析。

一般来说,极权政权,越是短期问题越难预测。但是中国从2020年开始,方方面面都陷入瓶颈甚至危机,而白纸运动更有新一代年轻人站出来要求民主,而且当中不少也支持香港、西藏和维吾尔人的自由。所以中国的民主运动,中长期而言是审慎乐观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坚持正确的方向和长期准备。

大陆八九民运,香港人都热烈支持,觉得中港民主运动息息相关。的确,二者合则双赢,分则双输。30年后,却出现了一种相反论调,号召杯葛对六四的纪念。好了,现在香港连六四也成为禁语,遑论维园纪念了,这时大家就知道,那种分裂内斗的风气有多少问题:

香港长期有论调,把“中国人“和“中共“混为一谈,认为所有中国人都要为专制负同样责任。但是他们忘记了,党在使役人民的情况下,二者客观上本是彼此对立,怎会变成共谋关系?更不用说,虽然中国民主派长期被打压,却不绝如缕,且在2022年爆发了白纸运动。香港不争取国内民主派做盟友,反而诋毁对方,自陷孤立,哪有这样笨呢?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不可支援中国民运,因为“中国民主化了,十几亿人就会投票毁掉香港”。其实,真民主化的话,就表示社会更加多元,而不会更加单一化,不会人人仇恨香港。持有此论,恐怕不懂民主何物。再者,如果中国人民有本事实现民主,那时候的人民,就不会是现在水平的人民了。当然谁也不能保证现在的人民将来能达到这个水准,但如果永远没有,那“中国将来民主化了之后会不利香港”便是伪命题。

这样主张的人,或者过气了,但本文原本就不是批评人,而是批评见解及思想。好的公共辩论,一定要分开“人”和“思想”。人可以过气,但思想呢,好的不一定留下,坏的不一定消失——即使它暂不流行,但时机来了,更错的思想都有人信。太注意“人”,不注意“思想”,难免继续被骗。所以,太错的思想,更加需要辩论清楚。

——wan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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