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顏寶剛:完美「封」暴

RFA 20220425


上周最熱門新聞是Google旗下YouTube以美國的制裁為由,封禁了香港唯一的特首候選人李家超的競選賬戶。《華爾街日報》形容,此舉加劇了大型科技公司與香港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

而大家更擔心是新特首上台後,香港是否以「封網」作反制?建制KOL會否放棄 YouTube頻道?我認為這個討論是放錯了重點。

警察出身的李家超篤定成為香港下一任行政長官,他4月9日在Facebook和YouTube的直播中首次宣布參加競選。但在上周三(20日),李家超競選辦的YouTube頻道顯示該賬戶因違反Google的服務條款而被停用。

Google發言人稱,該公司是根據適用的美國制裁法行事,但沒有具體說明賬戶違反了哪些規定。

《華爾街日報》形容,Google的行動突顯出,在香港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政治異見人士後,美國科技公司在香港面臨的挑戰。

值得留意是,今次YouTube禁止李家超的競選賬戶,已經在建制派陣營內,掀起一片聲討追打聲音,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已敦促政府與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交涉。他表示,這牽涉外國勢力公然干預香港的選舉。

之後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民建聯議員陳學鋒更指,Google如制裁香港,目前政府眾多使用Google地圖的交通應用程式將無法使用,將擾亂本港交通安全。

湯家驊更直接提出,YouTube有可能違反國家的《反制裁法》第十二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國家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他指,受損的中國公民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索償。

去年七月人大本來要表決在本港執行《反制裁法》,但傳聞埋門一腳被董建華「直達天庭」叫停。現在董建華傳出病危,到底會否有「有心人」利用今次事件令《反制裁法》復活重啟,值得關注。

上周有一宗較少人留意的新聞,正是港府擬推行「保障網絡安全法」,目前正由保安局牽頭展開立法準備工作,當局正整理內地及外國相關法例,希望透過立法,清晰界定重要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加強保障本港網絡系統和重要基礎設施。

來屆政權已表明,國家安全是最重要的處理事項,目前單是《國安法》及重啟殖民地年代的煽動罪,已經令整個公民社會瓦解,獨立的新聞媒體幾乎完全消滅。一旦日後政權完成廿三條立法、假新聞法以及網絡安全法,結合正在推行的電話實名制,一套能達成完美「封」暴的工具已經完全在手,關鍵只是出手時機。

其實本港封網早有先例,最早是去年1月「香港編年史」被封網,當時多家大型電信商包括電盈及香港寬頻均承認,是按《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該網站。之後台灣行政院轄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網站,以及由羅冠聰、許智峯等發起的《香港約章2021》網頁,亦先後被封網。

到今年二月,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指多個本地網絡供應商封鎖了「香港監察」的網站,與「香港編年史」、《香港約章2021》等被封網的情況類似,相信均是出於警方行政指令要求。

據部分網絡安全專家指出,警方這些封網行動與內地的防火牆做法仍有分別,主要是透過要求本港主要互聯網供應商,對有關網站的TCP/IP或DNS作出封鎖,如果香港用戶透過VPN撓到國外伺服器,又或者不使用互聯網供應商的DNS,基本上已經可以破解香港政府實施的大部分網絡封鎖措施,仍然可以瀏覽有關網站內容。

但是,如果政權或警方有一天基於國安理由,需要效法內地,將香港整個互聯網供應服務設立於監控系統後,就如中國互聯網一樣建立「防火長城」,甚至將防火牆連接至公安系統(全國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俗稱金盾網),透過語音辦識、人面識別、射頻技術等作監控,這勢必重創香港的金融中心以及地區互聯網中心地位。

大家有所不知,香港不單是金融中心,亦是區內數一數二的互聯網中心,擁有全亞洲最大的光纖網絡,多條國際海底光纖電纜均直接鋪設到香港海底,而且更是全亞洲最大的互聯網數據交換中心,現時超過100間國際企業選擇於香港設立數據庫伺服器。同時,有超過80%的中國互聯網流量亦需經由香港。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HKISPA)之前亦發出警告,指出香港的互網網中心地位是建基於香港現時開放的互聯網特性,因此,若然真的實施封網政策的話,將會狠狠地破壞香港於國際上的營商環境,或帶來無可預計的巨大經濟損失。

按今天的形勢評估,儘管李家超七月一日出任特首後,為保香港的金融中心及互聯網中心地位,不會一下子出手整頓互聯網或所謂的封網,也不效法內地設立「防火長城」。但這不等於政權就會不作為,相信在廿三條及假新聞立法及網絡安全法通過後,政權就有足夠法律理據及工具,要求YouTube或Facebook這些社交平台,以國安理由主動封鎖或移除一些經常批評政府的意見及KOL內容。縱然這些KOL現在很大部分都已身處海外。

到底YouTube或Facebook是否願意配合政權將這些內容在香港下架?又或者到那個時侯,這些互聯網巨企是否需要決定去或留?

事實上在去年,Google、Facebook和Twitter曾私下警告香港政府,如果政府按計劃修改數據保護法,它們可能會停止在香港的服務。修改後的香港數據保護法,可能會要求這些公司對網上「起底」及惡意分享行為負責。

放眼天下,以國家安全封鎖消息不只香港獨有,目前俄羅斯已是全面禁制外國社交媒體,連近年港商大舉投資的越南,最近亦計劃修例,要求社交媒體要在限時24小時內,刪除被認為是不利國安的內容。其他新興市場如印尼及印度亦有計劃推出類似措施。

之前我已撰文提及,資訊及言論自由原是一個金融中心的必備條件,唯有如此,投資者才可以確保公平競爭,令自己的投資及產權受到保障。今天香港已經沒有了《蘋果》、《立場》及《眾新聞》,日後政權好大機會以國安之名,進一步侵蝕這個言論自由的最後堡壘,到時社會上沒有了多元的異見聲音,只有一面倒的「清一色」。屆時是否有所謂「封網」,恐怕其實都不再重要。

- 顏寶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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