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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国 By Zhang Weiguo (非赢利同仁园地,无广告、无稿费,所转文稿如有版权要求请联系博主)
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黎智英,在一个低头成常态的时代,站直本身就值得敬重
陶傑:黎智英案是舉世皆見的政治審判
法庭還黎智英一個「清白」?
林保華:黎智英命運 看中美關係
經過五年多的紛擾,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終於被法官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等候判刑。在沒有陪審團情況下,且由特區政府指定的法官,這樣的結果都在預料之內。
這些罪名都是當年毛澤東時代的「反革命罪」,改革開放後改成較為與世界通用的名稱,但改變不了它的本質。在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習近平開始跨境抓人後,香港司法與中國司法的一體化就擋不住了。其最根本目的就是要扼殺香港的言論自由。連宏福苑大火燒死一百六十人,學生連署要求究責也遭逮捕,亦即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不得有雜音。因此香港記者協會只能對黎案的結果表示「遺憾」,再重的字眼,又會給特區政府封殺記協的機會。在黎案宣判的前一天,香港民主黨開了大會宣布解散,因為當局已經放話,再不解散就抓人。台灣人為何對「一國兩制」這麼反感,香港做了示範。
法官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政府心懷仇恨」,其實只是恨鐵不成鋼。一九九三年張五常教授夫婦陪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夫婦去見江澤民時,黎智英和我等多人都隨行遊了成都、重慶、上海、北京。若有常年仇恨,怎會有此行?只是中國自己不爭氣,沒有履行基本法的普選,香港人才上街訴求。香港人勢孤力單,被迫尋求外援。中共怎麼自己不想想當年他們是如何勾結莫斯科這個外國敵對勢力的?他們不但武力、還有金錢協助,不但推翻了在北京執政的北洋軍閥中央政府,還推翻了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
香港特首李家超則強烈表示,黎智英「其行可恥,其心歹毒」,法庭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但香港的核心價值是什麼?不就應該是自由與司法獨立嗎?怎麼現在完全相反?李家超因為被美國制裁而帶有個人情緒,對美國特別反感。因為去年在舊金山舉行的APEC,他不能去;競選特首時李家超的個人競選YouTube頻道遭停用,其捐款必須用現鈔,他得買點鈔機和保險箱,給他添麻煩。
美國對香港的關注,表現在習近平最後一次與川普的通話中,川普已表達對黎智英案的關注。黎案宣判後,川普立即對記者表示:「我感到相當難過。我已經就此事與習近平主席談過,並請求他考慮釋放黎智英。」用「請求」兩字,因為川普與習近平是好朋友。習近平買不買賬?
黎智英七十八歲了,他的女兒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說他的健康變差,被特區政府痛罵,難道身體更好?把他釋放出來,送到美國養老就是,他還能顛覆中共政權?那不是習近平太虛弱了?我看他連辦報紙都沒精力了。把一個老人關在牢裡而背負千載罵名,不如送個人情給川普。黎智英宣判以前,習近平匆匆換了香港中聯辦主任,到底有什麼玄機,且再慢慢看。
(作者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韩连潮:告别人权口炮外交——以“新疆模式”救黎智英
@lianchaohan
黎智英已被非法囚禁超过1800天。在这漫长的五年里,西方领导人多次的"严正关切"和"呼吁释放",都如同泥牛入海。习近平不仅不买账,反而将这种无力的外交辞令视为西方软弱的证据,进而更加肆无忌惮。事实已经证明,几十年来那种试图通过对话感化极权、通过接触换取人权改善的旧思维,已彻底破产。
然而,在这个漆黑的现实中,并非没有亮光。西方在新疆集中营问题上的做法,为反制党国的践踏人权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成功样本。
为何在香港问题上中共寸步不让,而在新疆问题上却出现了策略性收缩?答案不在于西方说了什么,而在于西方做了什么。
在新疆问题上,西方没有止步于口头谴责,而是祭出了联合制裁的实锤。美国通过《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直接切断了新疆棉花、光伏产业的美元供应链;欧盟和英国跟进实施马格尼茨基制裁。这种将人权与经济利益硬性挂钩的做法,让中共真正感到了痛。
结果是有目共睹的:尽管中共嘴上依然强硬,但行动上被迫做出了调整。曾经在新疆实施铁腕镇压的陈全国被撤换,大规模的集中营被关闭或转向隐蔽,那种赤裸裸的"反人类暴行"在经济制裁的高压下被迫收敛。这证明了一个残酷的真理:极权体制虽然没有道德底线,但它有极其精明的利益算计。当人权迫害的经济成本超过了政治收益时,独裁者就会妥协。
香港的困局,恰恰是因为西方缺乏这种"制造痛感"的决心。只要华尔街继续在香港输血,只要西方仅仅把黎智英案当作外交谈判桌上的这种"餐后甜点",习近平就绝不会放人。
西方必须换一个思维了:中共听不懂道理,但听得懂制裁;看不见眼泪,但看得见账单。
如果想救黎智英,想捍卫自由世界的尊严,就不应再重复无效的求情。唯有复制"新疆模式",将人权问题转化为中共无法承受的经济与政治代价——例如针对相关责任人的家族资产清算、针对香港特殊金融地位的实质性剥离——才能真正迫使北京回到谈判桌前。
"只谈不打"是对独裁者的纵容;"打痛再谈"才应是文明世界应有的雷霆手段。
蘋果案裁決‧判詞剖析|黎智英為何串謀煽動、勾結外國勢力罪成?一文梳理 855 頁判詞要點
2025-12-15 集誌社記者
蘋果黎智英案,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案件將於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法官裁定,黎智英是所有串謀的「主腦」,指他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恨和憎惡,藉口「協助香港」、邀美國助令中國政府倒台,而不論《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和最終目的,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中港人民利益。
法庭又指,黎有意識地利用《蘋果》和其個人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運動,意圖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合法性或權威;即使黎智英在《國安法》後未有公開直接請求制裁,但仍有間接隱晦地請求,意圖依然如故。
法庭說,黎智英非因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指他自由持有任何政治觀點,但他意圖將思想化為行動、並作出違法行為便是完全另一回事。855 頁的判詞,到底法庭如何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罪成?又為何指黎智英證供「不足為信」?《集誌社》為讀者梳理判詞要點。
引言:黎智英對中共深切怨恨導致今天審訊
官:黎對中共怨恨憎惡 使其走上荊棘之路
全長 855 頁的判詞,詳列黎智英背景、雙方證人供詞、黎與外國連繫、在《蘋果》的參與等。法庭先於引言部分總結黎的生平和對其評價,判詞首句便指「這宗案件的核心主要在於一個人,他就是黎智英」,並指要理解黎,就要回到起點。據黎的說法,他 1947 年生於中國大陸一個富有家庭,因政治動盪令家道中落,黎母被送往勞改,黎 10 歲便要工作養家,並於 12 歲偷渡來港。
法官指,黎的故事為真正「白手興家」的成功故事,憑其勤奮與決心,終建立非常成功的紡織生意,黎將之出售後投身媒體,創立《蘋果日報》,他曾形容覺得做生意很悶,而媒體事業讓他有為所愛而戰的理由。法官指,黎「無疑是一名非常精明的商人,但不幸的是,他對中共的深深怨恨和憎惡,使他走上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thorny path),最終導致今天的審訊」。

官:黎荼毒讀者、信逃犯條例修訂為「惡毒陰謀」
法官續指,《蘋果日報》於 1995 年創立,是以狗仔隊及娛樂報道聞名的受歡迎小報,2014 年佔中運動不久,黎在制定編採方針上更積極,利用《蘋果》鼓勵市民追求民主、上街反抗,此分水嶺令《蘋果》「蛻變」成一份反對特區及中國政府的報紙,黎開始望報紙傾向「黃色」立場。法官指,有編採立場並無不妥,但從證據可見,它遠遠超出了這個範圍。
法官形容,黎智英將一批志同道合、同樣熱衷於拉倒中共的人聚集在身邊,首要是「神秘人物」Mark Simon,雖然黎不太清楚其背景,卻讓他全權管理自己的金錢和部分公司。在此背景下,證據揭示《蘋果》管理的情況,及黎如何將《蘋果》定位為反共、其後再反中及反特區政府的立場。法官又指,黎在專欄「成敗樂一笑」荼毒讀者思想,並邀請寫手在《蘋果》撰寫有關中國的「惡毒言論」。
法官形容,黎沉迷將中共的文化價值,改變為「西方價值」,並令中國屈從於美國和西方的權力,使中國成為順從西方的僕人(make China subservient to the might of the US and the West, turning China into a lackey of the West)。黎相信《逃犯條例》修訂是「惡毒陰謀」,是刻意策劃、以將像他一般的中共政權反對者「送中」,故借出 500 萬元全球登報、到華盛頓演講請求美國支持港人抗爭,又熱心招募和培育年輕人參與其抗爭,包括從犯證人陳梓華和「攬炒巴」劉祖廸。
法官續指,黎對中國的憎恨堅固,即使被捕後不准離港,仍要求 Mark Simon 安排他於華盛頓與高層會面,並於 2020 年 6 月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隱瞞擬進行的會面,「幸好」其申請失敗。法官指,黎對中共有強烈憎恨,即使出庭作證時也仍然強烈。

官:黎智英非因政治信念受審
稱黎非因政治信念受審 《國安法》前言行只構成證據背景
法庭於判詞強調,黎智英並非因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他可自由持有任何政治觀點,但他意圖將思想化為行動、作出違法行為是完全另一回事。而法庭須了解其立場,以確認他案發時的意圖和目的,包括他多大程度準備好和決心利用《蘋果》為平台,傳播其政治理念和實現其政治議程。法官又指,黎在《國安法》前的言行,並非控罪主體,只構成控罪相關證據的背景。
證人是否可信?
官裁從犯證人誠實可靠
針對控辯雙方證人的口供,辯方曾批評,從犯證人陳梓華是「連環說謊者」。法庭指,共謀者或有動機說謊換取較低刑期,會留意有否文件支持其證供,考慮到他們與黎智英和 Mark Simon 之間的訊息,很多時亦支持其供詞,而證人經深入盤問亦無動搖,裁定所有從犯證人均是誠實可靠證人、證供清晰有力。
批黎智英多處前後不一、不足為信
至於自辯的黎智英,法庭則批評他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亦不接受他是因事情久遠、記憶力衰退、壓力過大或年老所致,拒絕接納其證供。法庭舉例,雖然大部分控方證據為文件證據,但黎答問題時沒表示不記得,而是完全否認指控,認為黎刻意在作供時冒險,希望不會有短訊推翻其證供,但當控方提出證據反駁,黎便會給予不可能或牽強的解釋。

稱與彭斯等會面非預先安排 惟與證據相反
法庭舉例,黎稱從未向人付費影響外國對中港政策,但證據顯示他曾向美國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支付 2,300 萬元為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提供諮詢的費用,認為黎是主張利用台灣作為「槓桿」對抗中國,影響外交政策。
法庭又舉例,黎稱 2019 年 7 月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見面,並非預先安排,惟 Mark Simon 發出的訊息顯示事前已安排和確認,認為黎顯然欲淡化他知情及遊說目的;黎亦一度否認該行曾請求制裁,但被展示《蘋果》在他訪美後一篇報道後,改稱有提及。法庭又指,黎稱「Live Chat」是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但 WhatsApp 訊息顯示他常與《蘋果》高層談及節目製作,認為節目是在《蘋果》員工、高層和平台協助下進行,用意參與國際戰線。

拒信對 IPAC 完全不知情
就袁弓夷在《蘋果》發布影片,促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駐軍保護香港,黎稱不知情,惟訊息顯示他曾與袁弓夷談及影片、又表示支持,法庭認為黎是嘗試與袁撇清關係、說法難以置信。至於黎稱會見陳梓華是要安撫「勇武」,法庭同指不合理,指難以理解陳作為「和理非」如何安撫「勇武」,證據亦顯示黎同樣望陳梓華參與國際遊說。
至於黎智英稱上庭前完全不認識「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法庭同樣不接納,指根據他與 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和顧問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大量訊息、其 Twitter 帖文及《蘋果》就 IPAC 的報道,均顯示黎對 IPAC 遊說活動知情,認為黎稱無興趣、不知道等解釋,是荒謬可笑、完全難以置信,拒納黎的案情,即「由《國安法》前熱切地要求制裁,至《國安法》後突然停止請求」。
針對黎智英的三項控罪,法庭是如何裁定罪成?

控罪一:黎智英有否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黎智英為「舵手」、利用《蘋果》為平台實現政治議程
控罪一指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法庭接納前《蘋果》高層供稱,黎作為《蘋果》「舵手」,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編採方向,期望員工跟隨其指示行事,他們不能對黎智英說不、如「鳥籠」自主;黎的政治觀點亦對《蘋果》編採方向有重大影響,社論及論壇文章以其立場為指引、社論作者亦須獲其許可才聘請。
法庭認為,黎是主導和支配(dominating and controlling)的老闆,在《國安法》前後,利用《蘋果》為平台傳播其政治觀點、實現其政治議程,如發布同情示威者、支持小店等報道,並進一步推論,黎意圖並知悉《蘋果》報道與文章觀點,與其政治立場一致。

指涉案文章顯示對中共嚴重敵意及偏見
就涉案 161 篇文章,法庭指「小心全面審視」後,發現文章普遍及持續顯示對中共「嚴重的敵意和偏見」,包括把中共、警察、中央和特區政府描繪成意圖傷害港人的「敵人」;中港政府官員受嚴厲批評、亦成嘲笑和貶低的目標,如將前特首林鄭月娥描述為「邪惡」、習近平為「習帝」、警察為「黑警」,引憎恨和蔑視。
此外,即使 2019 年 10 月撤回修例,文章仍呼籲公眾公開反抗香港政府;在《國安法》實施前,公開要求制裁政府高級官員;《國安法》後仍間接但易於理解地表達希望實施制裁。法庭認為,其中 17 篇文章均客觀上具煽動性,旨在引發對政府憎恨、藐視及挑動對其離叛。

持續削政府合法性、遠超法例容許範圍
針對有否串謀發布的協議,法庭認為,黎智英與高層案發時均知悉文章具煽動性,該些文章與黎的政治觀點一致、亦獲黎的同意,黎批准發布是希望讓抗爭運動持續。法庭認為,須從黎的政治立場解讀涉案文章,並進一步裁定,黎是利用《蘋果》實現其反中國的議程。
法庭指,黎認同西方價值,視中國堀起為對世界威脅,並認為西方應團結對抗中國,其「終局之戰」(end game)是要改變中共政權。法庭形容,黎沉迷於將中共價值改變為西方價值,以制衡中國影響力;又認為中國是獨裁政權,希望中共不再執政、或至少習近平下台,目的爭取美國及西方支持,動搖中共管治。
法庭認為,涉案文章普遍支持黎的議程,黎是有意識地利用《蘋果》和其個人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運動,意圖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合法性或權威,及損害中港政府與香港居民關係的目的,遠超出煽動罪第 9(2)條免責辯護所允許的範圍。
指高層成為協議一分子 黎智英為主腦
就《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等從犯證人供稱,涉案文章非為批評而批評,而是旨在改變認為錯誤的政府政策,包括希望撤回修例、不要濫暴等,法官認為,高層完全知道黎智英反中立場、及望損政府合法性的議程,但他們仍願意隨黎行事、成為協議一分子,同樣超出法律範圍,裁定案發時存在協議,黎智英為主腦,其他人知情及願意參與發布煽動刊物。
控罪二:黎智英有否與《蘋果》高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請求」可明確或隱晦、毋須實質致制裁
至於黎智英另面對的兩項勾結罪,控辯雙方早前就何謂「請求」爭議。法庭裁定,按一般及普遍意思,「請求」可以口頭或書面提出,亦可以是明確或隱晦(it can be made explicitly or implicitly),重要的是作出請求的人,意圖由外國實施制裁。法庭不關注制裁措施的有效性,而是相關措施是否針對中港政府;亦認為對政府官員的制裁,也符合條文對外國制裁的定義,科技禁運亦可算作「封鎖」或「敵對行動」。
法庭續指,就勾結的控罪元素,僅包括被告作出請求、該請求是向外國作出、目的是制裁中港,並不要求行為實質上導致任何制裁、封鎖或敵對行動發生,罪行是「行為罪」而非「結果罪」。法庭亦不同意,須證被告知道協議是違法,因對法律無知並非辯護理由。

黎「意志堅定、大膽和不服從」
控罪二指黎與《蘋果》高層勾結外國勢力。法庭指,無疑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透過《蘋果》、Twitter 帳戶、訪問等公開請求制裁,亦與《蘋果》高層達成請求制裁的協議,問題是《國安法》後,協議有否繼續?
法庭考慮的,包括黎智英的性格。法庭指《國安法》後,黎智英無再公開直接請求制裁、高層亦嘗試減低風險,但與此同時,從黎對個人背景的自述、以及《國安法》前後不同場合的公開發言,可見黎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有強烈看法、且不會輕易放棄的人,如被捕後曾受訪稱,如知道將發生的事仍會做同樣選擇,因這是其性格。法庭指,黎塑造的形象,是雖年紀較大,但「意志堅定、大膽和不服從」,為其目標奮鬥至最後一刻,「此形象與我們對他 52 日出庭作供的觀察完全吻合」。

黎《國安法》後仍間接隱晦請求制裁
法庭續指,大量證據顯示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及請求外國制裁,只是透過較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激烈言辭。例如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當天,報章列出兩頁政府高官等肖像、指為「歷史紀錄」;7 月 4 日論壇版主題「國際棋盤上的香港」,有三篇文章支持制裁;黎智英〈時間就是武器〉、〈大時代快將來臨〉稱美國制裁不會減少;黎 12 月受訪稱,希望美政府會以人權、法治等作為與中國貿易談判的條件。
此外,法庭指黎智英《國安法》實施約一周後開始的「Live Chat」節目,形容中國為西方世界「敵人」、每一集充滿黎的反中立場,舉例黎曾提及「如果我們不改變中國,就將被中國改變⋯⋯美國現在是在單獨對抗,當德國、歐盟、澳洲、加拿大等意識到無法靠自身抗衡中國時,就會慢慢加入美國的聯盟」,是隱晦地請求外國與美國合作,對中國採取行動。法庭又指,黎的 Twitter 在「灰色地帶」運作,如他於 8 月評論美國制裁中港官員的新聞,提及「那些取消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呢?他們應該為決定負責任嗎?」,是隱晦但清楚地請求制裁選舉主任。

法庭認為,黎智英《國安法》前請求外國制裁的行為,在《國安法》後沒有停止,黎即使知道有法律風險,仍繼續請求外國制裁,其唯一調整是形式而非實際上,由《國安法》前公開直接請求、改為較間接和隱晦地請求,但其意圖依然如故、繼續推進串謀,協議亦持續至《國安法》後,裁定罪成。
公司被告對串謀知情且願參與
三間《蘋果》公司同時面對控罪一及二,法庭裁定兩罪串謀得到各公司被告配合,而黎智英和六名高層共同行事,是各公司被告的生動體現,他們身為董事,也是各公司被告的決策者和指導意志,故他們就控罪所具意圖,也是各公司意圖,裁定公司被告對串謀知情且願意參與。
控罪三:黎智英有否與陳梓華、李宇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黎對 IPAC 及 SWHK 等工作知情
控罪三指控黎智英與「重光團隊」勾結外國勢力,法庭指,無疑《國安法》前後,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等人有協議,進行國際游說,尋求國際支持在港的抗爭運動,並有意將請求外國制裁納入其行動之一;黎智英亦一直意圖請求外國制裁。那黎智英是否這協議的一分子?
法庭指,控罪三主要依賴陳梓華證供及黎智英訊息,法庭接納陳的證供,包括陳供稱黎知道「G20」眾籌,並透過 Mark Simon 給予財政支持;黎望團結「勇武」與「和理非」,藉陳梓華與「勇武」連繫;黎又指陳可透過 Mark Simon 聯絡他,Mark Simon 會盡力協助和滿足其要求,法庭認為如非黎的指示,看不到為何明顯是大忙人的 Mark Simon,會不怕麻煩與陳梓華見面、幫助他及給意見。
法庭又接納陳梓華稱,Mark Simon 建議 SWHK(Stand With Hong Kong)加入 IPAC,認為考慮到黎與 Mark Simon 的關係、對 IPAC 的認知和對尋求國際支持的重視,黎「本質上不太可能」從未被告知 SWHK 加入 IPAC;亦接納陳稱在 Mark Simon 協助下成為 SWHK US 的成員,組織幾乎每周向 Mark Simon 匯報。法庭認為,若 Mark Simon 非黎的「左右手」,不可能有如此影響力,唯一合理推論是 Mark Simon 得到黎的同意處理 SWHK US 事宜,黎全部知情。

指 Mark Simon 向黎匯報遊說活動
法庭又認為,黎智英知道李宇軒、陳梓華和劉祖廸在《國安法》前後也有參與國際遊說,當中 Mark Simon 作為「耳目」,向黎匯報香港對美遊說的活動;陳梓華亦供稱,黎智英知道李宇軒 2019 年 12 月與 SWHK 成員訪美之行,又在台北叫陳和劉祖廸與較低級別的「枱底」外國官員建立連繫。法庭亦裁定,黎智英知道 IPAC 及其工作,當中《蘋果》曾大篇幅報道「攬炒巴」加入 IPAC、又曾訪問「攬炒巴」,黎 Twitter 亦有分享訪問及向他致敬。

指需議會、國際、街頭三戰線 才能「支爆」
陳梓華曾供稱,2020 年 1 月,黎智英與他和劉祖廸在台北會面,黎希望劉和陳進行國際游說、請求外國制裁,又指需團結議會、國際、街頭三條戰線,才能達到「支爆」。法庭接納陳的供詞,裁定在 2020 年 1 月台北會面後,黎智英與 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的協議成立,同意進行國際游說,並知道會涉及請求外國制裁;而此協議在《國安法》後仍繼續,各共謀者意圖繼續依從黎智英的指示、執行有關協議。
就協議在《國安法》後繼續,法庭援引證據,包括 IPAC 和 SWHK 繼續推動制裁,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在相關組織的參與,以及 2020 年 6 月陳梓華與黎智英的會面。陳梓華供稱該次會面上表達對《國安法》憂慮、認為應停止推動制裁,但黎指《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會以身作則於媒體呼籲制裁,又着陳讓其他 SWHK 成員在文宣及國際遊說上「繼續做」,並問及 IPAC 會否使用眾籌資金、指 IPAC 很重要。法庭認為,顯示黎在《國安法》下仍堅定不移推進請求外國制裁的協議。

結語:黎為串謀主腦、唯一意圖令中共倒台

黎藉口幫助港人 邀美幫忙令中國政府倒台
法庭在結語表示,證據顯示,黎智英遠在《國安法》實施前,已思考美國對中國可使用什麼籌碼,其中一項是聘用前美國高官,透過蔡英文助手向蔡提顧問意見;而從其《蘋果》專欄、Live Chat 節目等可見,黎成年後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和憎惡,經常以協助港人為藉口,邀請美國幫忙推翻中國政府,情況猶如一個美國公民假裝協助加州,要求俄羅斯出手協助推翻美國政府。
指「神秘人物」Mark Simon 致力為黎辦事
法庭續指,Mark Simon 這位「神秘人物」致力為黎智英辦事,從中遊走協助安排黎與美國高級官員會面、遊說和尋求支持,包括 2019 年 7 月安排黎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就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出制裁,又嘗試安排黎與美國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總統特朗普等見面。法庭指,Mark Simon 並非《蘋果》正式員工,但黎就其個人及公事上的決定,「幾乎完全盲目信任(almost blind trust)」他。
法庭強調,黎在華府具人脈、影響力,證據顯示他知道 IPAC 成立目的、並從創辦人裴倫德收到 IPAC 活動更新資料;陳梓華亦稱黎 2020 年 8 月被捕後對國際線很大打擊,因對取得美國政府進一步資料變得非常困難。

黎為串謀「主腦」 三公司被告同意、知情及協助
法庭續引多項證據,顯示黎智英對制裁的支持,包括 2019 年 11 月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後,黎曾向張志偉說「非常好,現在所有人都可以鬆一口氣」,並於 2020 年 5 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張劍虹稱黎表示望美國總統和副總統制裁中國。而陳梓華 2020 年 5 月 28 日,曾向黎發訊息提及國安法,黎回覆指預計該週末特朗普會實施更多更嚴厲的制裁措施,法庭形容黎「幾乎帶着一種高興的心情」回覆。黎又在 6 月《紐約時報》撰文提到是時候向中國制裁甚至懲罰,讓美國製造完美風暴令中共滅亡。
法庭認為,毫無疑問黎智英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沒改變,即使國安法生效,他仍以較隱晦方式進行;張劍虹亦供稱,探望還押的黎時,黎向他表示繼續如常經營《蘋果》。
法官認為,從本案大量證據的唯一合理推論,是不論《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黎智英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是犧牲中港人民利益,這亦是相關串謀或煽動刊物的「最終目的」。法官信納,被告有蓄意意圖進行涉案串謀,相關串謀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危害。法庭信納,黎是三項串謀的「主腦」,利用《蘋果》不同平台,獲公司被告的全面同意、知情及協助,遂裁定黎智英及三間公司,所有罪名成立。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黎智英的一生:他如何成为了中共的“眼中钉”?
2025年12月15日
在人生的第一阶段,黎智英从一名来自中国内地的难民、童工一步步成为休闲服饰帝国的掌舵人,跻身百万富翁之列。
在第二阶段,他做出了鲜有富豪会采取的行动,将自己的财富和影响力投入到支持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中,并在香港创办了一份广受欢迎的报纸,该报经常挑战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他一直将自己白手起家的经历归功于香港的自由。他拒绝在捍卫这些权利的问题上退让,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周一,香港法院裁定他犯有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在这场里程碑式国家安全案件的审理中,他此前对这三项指控均不认罪。
以下是多年来他如何倡导民主并挑战当权者,以及为何成为中共长期敌人的历程。
1940到80年代
黎智英1948年12月8日出生在中国广东一个富裕的商人家庭,不久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政权。
在家宅和生意被没收后,他的父亲曾试图自杀,但后来离开家人独自前往香港。被贴上“阶级敌人”的标签后,他的母亲被送去劳改。在大饥荒年代,黎智英曾在火车站当童工做搬运。在第一次尝到一位香港乘客给的巧克力后,他产生了前往当时仍是英国殖民地的香港的念头。1961年,他坐船偷渡来到香港。他在这座城市的制衣工厂一步步打拼,1975年开始了自己的针织品制造生意,1981年又创立了休闲服装连锁品牌佐丹奴。
1989
和许多香港人一样,黎智英深受北京天安门广场学生运动的触动。学生们占领天安门广场,呼吁在政府事务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佐丹奴曾印制要求当时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下台的T恤。(这一口号是对把邓小平塑造成人民领袖的宣传口号“你好,小平”的颠覆。)
隐晦呼吁邓小平下台的佐丹奴T恤。 Courtesy of the Hong Kong Studies Database at Academia Sinica in Taipei
对示威者的镇压促使黎智英在第二年创办了一本兼具政治与娱乐内容的刊物——《壹周刊》。
1994
黎智英在《壹周刊》上发表公开信,大骂当时的中国总理李鹏——外界普遍认为他是天安门镇压的幕后推手之一——并对他说“去死吧”。当局随即关闭了佐丹奴在北京的门店,黎智英后来辞职并出售了在该公司的股份,转而专注于媒体事业。
1995
黎智英在香港创办了中文报纸《苹果日报》。这份报道新闻、娱乐和政治的全彩小报常带有耸人听闻的风格,逐渐成为该市发行量最高的报纸之一。其口号——“每日一苹果,冇人呃到我”还被印在手表等纪念品上。
1995年6月20日,《苹果日报》创刊号。 Courtesy of the Hong Kong Studies Database at Academia Sinica in Taipei
在距离英国将香港主权移交中国还有两年、成千上万的人正移民离开这座城市之际,他的这一决定被视为大胆甚至是挑衅的举动。其他商界大亨都小心翼翼,生怕得罪执政的共产党。许多人猜测黎智英是否会被捕。尽管如此,他仍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激进敢言的人物。
报纸的口号“每日一苹果,冇人呃到我”也被印在了纪念手表上。
为了宣传1995年6月25日出版的创刊号,黎智英出现在一则电视广告中:他神情镇定地坐着,头顶一只苹果,周围射来冷箭。广告结尾,他取下苹果,咬了一口。
“我喜欢麻烦带来的紧张刺激感,”他在当年接受BBC采访时说。“我觉得这非常有意思。”
“我相信通过传递信息,媒体实际上在传播自由,”黎智英在2020年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
一条为《苹果日报》创刊而制作的电视广告中,黎智英被多支箭射中。
1996-2013
在创刊初期,这份报纸有时会在爱国议题上与中国立场一致,例如在中国称为钓鱼岛、日本称为尖阁诸岛的岛屿主权争端中支持中方立场。1997年香港回归时,它也以乐观的口吻报道,头版标题写道:“一个大时代的开始:香港信有明天。”
1997年7月1日的《苹果日报》。 Courtesy of the Hong Kong Studies Database at Academia Sinica in Taipei
但这份报纸及其姊妹刊物更广为人知的是它们在鼓励读者走上街头进行政治抗议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在计划举行示威之前,报纸常常在内页中刊登色彩鲜艳、可剪下使用的海报。
2003年,在香港首位后殖民时代的领导人董建华试图推动一项引发广泛不满的安全法之后,《壹周刊》在封面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中董建华被奶油派砸中脸部。
2003年7月1日的一场示威中,一名抗议者举着《壹周刊》封面海报,画面是一只奶油派砸在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的脸上。 Dickson Lee/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在一次吸引了约50万人参加的大型示威活动前夕,黎智英自掏腰包,在《苹果日报》和其他媒体上投放了大量政治广告。最终,董建华辞职下台。
后来,在2012年和2013年,随着反对派日益推动香港的民主改革,海报将另一位最高领导人梁振英描绘成匹诺曹,并配上“我是香港人,我要真普选”等口号。
2014
《苹果日报》对后来被称为“雨伞革命”的运动进行了全面且充满同情的报道。在那次运动中,抗议者占领了香港中环商业区的街道长达79天,希望以此向政府施压,争取自由度更大的选举。黎智英经常出现在抗议现场。他也曾遭遇警方施放催泪瓦斯,并被短暂拘留。
2014年11月,黎智英(左)在香港政府总部外的一处“占领”区域。 Tyrone Siu/Reuters
随着黎智英本人及《苹果日报》与抗议运动的联系日益紧密,他开始成为攻击目标。亲北京的小报《东方日报》在2014年8月刊登了一条虚假讣告,宣称黎智英已经去世,且不会举行葬礼。两个月前,《苹果日报》的网站曾遭到大规模网络攻击,被迫停运数小时。
10月,数十名抗议者封堵《苹果日报》总部,并连续数晚试图以肢体阻拦的方式阻止报纸从印刷厂运出。员工用起重机将报纸吊装到配送卡车上。关于此事件的一个标题写道:“无畏无惧:《苹果日报》继续出版。”
11月,黎智英出现在抗议现场时,几名男子将几袋动物内脏倾倒在他身上。
2019
《苹果日报》对新一轮的反政府抗议活动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这场抗议最初是反对一项引渡条例的和平示威,后来演变成了警察与抗议者之间持续数月的暴力对峙,街头弥漫着催泪瓦斯,遍地是燃烧瓶和碎玻璃。《苹果日报》坚定站在示威者一边,使用诸如“暴政向我们开枪”等标题,谴责警方大量使用催泪瓦斯。
黎智英还曾前往美国,与时任副总统迈克·彭斯等政界人士会面,讨论香港的抗议活动。这些会面的照片后来刊登在《苹果日报》上,并在审判中用作指控他的证据。
2020
北京实施了《国家安全法》,将大多数形式的异议定为犯罪,黎智英成为最早被针对的对象之一。
8月,《苹果日报》遭数百名警察突击搜查,黎智英被捕,随后获准保释。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接受了大量采访,并主持了多场与有影响力官员的线上对谈。12月,他再次被捕。
有人匿名向住宅区的信箱投放国安通缉扑克牌,上面印着香港的民主派人物,这明显带有恐吓意味。黎智英在扑克牌中是小丑。
印有民主派人物照片的扑克牌被匿名散发。2021-2025
在对报社的第二次搜查中,警方冻结了《苹果日报》的账户,并逮捕了六名编辑和高管。
报社随后宣布将在几天后停刊,并仓促印刷了最后一期报纸,被全城读者抢购一空。一些支持者在编辑部外排队,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目送报纸最后一次送出印刷厂。
2021年6月24日凌晨,正在印刷的最后一期《苹果日报》。 Anthony Wallace/Agence France-Presse — Getty Images
2021年12月,黎智英因2020年6月4日参与一场被政府禁止的天安门事件悼念活动,被判有罪并处13个月监禁。他此前已因与2019年民主抗议活动相关案件获刑。
2022年,黎智英被裁定违反与其报纸相关的租约条款,被判处五年徒刑。
2023年7月,黎智英在狱中。 Louise Delmotte/Associated Press
他的国安案件审判于2023年12月开始,此前因多项程序问题而拖延多时,其中包括围绕其法律代理人的争议。黎智英曾希望由英国资深大律师蒂莫西·欧文为其辩护,但当局禁止欧文参与此案。
上周刚满78岁的黎智英如今身形消瘦、身体虚弱。他的家人表示,他患有糖尿病,健康状况因长期被单独关押不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