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政法专业的,大学本科,1927年农历腊月初九日人。 曾是黄埔军校二十三期步兵科民革党员。28岁任中学教导主任兼工 会主席。反右运动中我们夫妻双双成为"无言右派"、"漏划右派" 、"同情右派就是右派"。我又由于不认"罪",开除公职。 文革高潮时,以"现行反革分子"名义重判 7 年徒刑,投入邵东群力煤矿劳改。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的大讨论,使思想大解放,我才得以平反,无罪释放,并被授予" 劳改模范"的光荣称号。
我对国家赔偿法的事情很关注,该法第四次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可谓是"走两步,退两步, 原地不动"。这么多高智商的人大代表,是为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 还是为千千万万受冤受难的人的利益,我置疑。这叫做" 国家赔偿法"吗?是以"法"治国,还是以"权"治国呢?! 我为了自己对赔偿法的分析和猜测求证, 直接去市中级人民法院找李坤奇副庭长, 因为当时李副庭长退休只有两年,下级当然很熟悉他。 李带我上九楼到赔偿委员会负责人那里,对小吴说:" 这是市一中邓威老师,是我从群力煤矿接回来的,邓老师要求赔偿。 "
小吴说:"邓老师,我是88年高中毕业,当时是罗校长。"
邓:"罗校长今年91岁了,身体不好,就住在我隔壁三楼。 "
小吴:"邓老师,对不起。我只能按党的指示办事。 1995年以前冤假错案太多了,一律不予赔偿。"
邓:我的分析和猜测还是对的,这叫"不赔法、赖帐"。"
吴:"确实是这样。"
人心似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人心似记功碑,记载着为官者千秋功罪。孙中山先生说: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逆者则亡,顺之者昌!
2012年5月28日
手机:18873959915/18273949619
主编:谢小玲
转帖:黄一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