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

东步亮:體制每天都在製造絕望

上一篇專欄《司法不維護正義,暴力便替天行道》,寫到湖北十堰中級法院4名法官被一名當事人捅傷事件。當時事件剛剛案發,行兇者所涉勞動爭議案的案情還不清楚,只能就過去發生的類似事件做一些討論。
通過媒體近幾天的報道,現在人們已經知道這起勞動爭議的大致情況:當事人胡慶剛稱在十堰方鼎汽車車身公司工作6個月,雖無勞動合同,但有員工請假單、考勤證明、銀行賬戶明細、工作服等證據可證明。方鼎公司則稱,與胡慶剛沒有建立過勞動關係,胡未為方鼎公司提供過勞動,證據是方鼎公司的員工花名冊沒有胡的名字。胡慶剛通過勞動仲裁、法院一審和二審,均未被承認與方鼎公司有勞動關係,其要求賠償的訴求未獲滿足。
這使我想起我曾調查過的一起事件。一名剛剛畢業沒多久的大學生,進入富士康某地的一家工廠當工人。富士康為了節省費用,與這批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是一家註冊地在一個縣城的富士康分公司,但乙方工作地則在大城市。這樣,因為縣城的年平均工資大大少於大城市,富士康可以按縣城標準,少向政府繳納不少社保等相關費用。工人們不明就裏,求職心切,也就簽了。不料,這名工人在工作時不慎被切掉半個腦袋,救活過來時已高度殘疾,智力和記憶力幾近完全喪失。
客觀地說,富士康也不是完全不管,他們剛開始也墊付了不少醫療費用。但是,富士康堅持這名工人屬於外地分公司,只能按分公司所在縣城的平均工資標準享受社保工傷賠償,這使得這名工人所獲得的賠償要少幾十萬元。由於家屬不同意富士康的賠償方案,富士康乾脆停止了這名工人所有醫療費的支付。家屬為此開始打起了漫長的官司:申請仲裁、起訴、一審、二審、申訴……但仲裁機構和法院都不予確認工人與所在大城市工廠的事實勞動關係——這是可想而知的,富士康是當地的納稅大戶,是受保護的企業,是當地的重要財政來源,類似這名工人的情況還有不少,如果裁決對工人有利,可能其他也會效仿。在富士康要求下,當地司法部門無疑要做出有利於大金主的裁決。
這名工人家在農村,為了照顧他,家裏賣掉了房子,荒廢了土地,三口人全職全天陪伴在他身邊,而以他的病情,今後也必須如此。他們找街、區、市有關部門及各家媒體,上訪、拉橫幅、攔馬路,乃至多次到北京上訪,但是全都沒用。走投無路之下,他們聲稱要去採取極端手段。雖然後來被我極力制止,但我內心完全理解他們當時的無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遇到這種事,如果我是當事人或家屬,我該怎麼辦呢?
我想,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這是多麼絕望的事情。對一個法院、一個政府來說,一份判決只是一張紙,但是對一個具體的個人、對一個家庭來說,那卻是他們的全部,是他們的未來和希望。如果沒有了未來和希望,還有什麼不能毀棄和放棄的呢?而中共現行體制,卻每天都在製造這樣的絕望。
絕望必然生出怨恨。「他們對這個司法系統、國家的怨恨伴隨終生。……人們對司法不公的怨怒平常只在心裏和嘴上,形成對國家的不信任而已。一旦自己活生生地遭遇法官不公正對待,就可能因絕望而把怨恨發洩在刀刃上了。」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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