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厦门人“散步”反对PX项目以来,这是国内公民再次以“散步”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厦门PX项目最终迁建异地,显示了公民表达在目前中国可能 达到的一种效果。上海“散步”行动发生以后,上海市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出消息,呼吁合法理性反映意见,珍惜上海和谐稳定局面,表明政府已经注意到市民“散 步”所提出的问题。
应该注意到,已经出现的“散步”行为,所争者并非任何概念性的权利,而是诉求具体、利益明确的切身问题,在政策层面解读, 这些问题可以理解为相应地区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利益的具体性、参与人群的利益直接相关性,以及“散步”行为所体现的博弈智慧,决 定了它在意见表达时温和、理性、坚定的特点。在“解决三最问题”和“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背景下,这种温和、理性然而坚定的表达应 当得到正视,应当得到温和、理性和积极的回应。
应该注意到,“散步”和“购物”等表达形式中,公民智慧值得肯定,但法律的尴尬更值得同情。就 公民智慧而言,它拒绝激烈、对抗、非理性,显示了公民维护自身利益时所具有的社会责任,也显示了公民在尽可能实现表达权上所具有的创造性。从法律的尴尬来 说,对公民意见集中表达所设置的诸多门槛被一举突破,参与其事的公民所表现的温和、理性和坚定,以及“散步”行为不可能扩大为社会全体事件的受限性,使得 法律处于空置状态。
法律对公民集中意见表达设置很高的门槛,意在确保公民意见集中表达的高度可控。而现在,以直接、具体的利益为诉求的公民集 中意见表达,既出现了新的形式,本身又高度理性有序,不仅使得“可控”问题不必过于担心,而且使得那些过高的门槛变成了不存在。这样看,相关法律被空置的 状态也并非不可以理解为它受到了现实的嘲弄。
毫无疑问,随着公民权利的日益觉醒,以及现代化进程中各种公共利益问题的逐步显现,公民集中表达 意见的情况将会不断发生,“散步”、“购物”等表达形式不仅难于禁绝,而且即使被禁绝我们也很难设想会有哪些新的公民意见集中表达形式会产生出来。对公民 集中表达所设立的过高门槛,将在公民表达的要求及行动面前日益不副支绌。
不能不说,“散步”、“购物”等公民集中表达形式,在显示了公民智慧 的同时,既显示了法律的无奈,也显示了公民的无奈。法律的无奈在于很难面对“散步”、“购物”行为,公民的无奈在于他们很难通过过高的法律门槛去集中表达 意见,从而不得不创造“散步”、“购物”等新的形式。然而,究其实,“散步”、“购物”不过只是一个在字面上避免冲突的名词,当今世界,没有看到别的地方 会将公民集中表达意见的行为称为“散步”、“购物”。
我们并不希望开展一个对“散步”、“购物”加以正名的活动。在公民意见的集中表达仍然存 在很高门槛的情况下,这种正名可能使一种温和、理性并有益于社会的表达被安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混乱、失控的名字,而且这种正名也无助于实际情况的改进,如 前所述,如果公民意见的集中表达事实上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必然还会有新的不必经过法律的形式冒出来。
我们希望公民意见集中表达的要求能 够被正视,被认可,从而结束公民表达与法律空置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这需要开辟公民意见集中表达的可能渠道,降低公民意见集中表达的实现门槛,清除公民意 见集中表达的一般形式(集会、游行、示威等)身上被附加的种种污名化色彩。正常情况下,公民的智慧不必用于发明类似“散步”、“购物”等名词借代,而应当 用于去表达他们的意见,为此法律应当为公民意见集中表达提供可能,应当改变以权利的限制而非以实现为基本指向的做法。
公民意见集中表达是文明政治的基本特性之一,它使得社会可以关注到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利益,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并且成为社会化解冲突、整合利益、交流意见的基础性设置。一个政治文明的社会,必是公民政治权利容易实现的社会。
2008.1.16(作者博客)
附录:
http://www.infzm.com/news/xwtt/200801/t20080116_34915.shtml
磁悬浮电磁污染 国家尚无标准
上海市民“散步”表达担忧
2007年8月12日,上海,行驶在铁轨上的磁浮列车。 沈井韦/图
近日,上海市民以“散步”形式集聚人民广场、南京路等地,表达对新建磁悬浮电磁污染的担忧。“散步”者主要为磁悬浮线路“优化”后所涉及的居民。此前,因 为受到原线路居民的反对(亦有说法是投资方出于降低拆迁成本考虑),磁悬浮线路被迫更改。然而“优化”线路出台之后,沿线居民以同样的理由予以质疑。据 悉,与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相反,修建磁浮消息传出之后,沿线房价不升反降。
事件涉及居民主要集中于上海市闵行区。而就在不久前,距离磁悬浮线路最近处约三公里处,因为修建高压线问题,闵行区数百名居民亦曾聚集抗议。究其因,仍是居民对高压线电磁污染充满担忧。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本身即作为新生事物的磁悬浮交通,其所衍生的电磁污染问题亦难找到明确答案。
今天,电磁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回应民意,进而在经济发展与人民健康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上海市主政者面前一道全新的课题。
事件起缘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就磁悬浮上海机场联络线所公示的环评报告。公示日期截至1月15日。有居民据此以为,公示结束之时,即为磁悬浮动工之日, 由此产生恐慌心理,故相约以“散步”形式抗议。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澄清,声明磁悬浮建设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事态方得以化解。
环评报告中,对电磁场影响部分所作描述极为有限,其主要部分为:在200km/h时速下,车厢外5m处电场强度约为0.000318kV/m(标准限值为 4kV/m)、磁感应强度约为1.28μ/T(标准限值100μ/T——μ/T为微特斯拉,磁感应强度单位),均远低于相应标准,与环境背景水平一致。
以上专业化描述少有市民读懂。但从中亦能看出,报告不认为磁悬浮线路存在电磁污染问题。而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此间对媒体明确表示,已经科学论证,磁悬浮的辐射影响非常小,3至5米内检测到的辐射量很有限,3至5米外基本没有辐射。
然而上述说法却遭到沿线居民的普遍质疑。他们认为目前决策机制下,上海环科院和上海环保局均未必能对磁悬浮电磁污染问题作出科学独立的判断。
电磁辐射会对人身健康产生影响,这已为国际学界所公认。但影响方式、影响程度以及防范办法,却难以得出公论。
磁悬浮对人身所产生影响,取决于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两项指标。通常而言,电场强度对人体影响较为有限,通常不会超标。争议在于磁感应强度。据有关专家介 绍,近年来,大量研究表明人体特别是儿童所处的磁场感应强度大小与健康密切相关。从1973年到1995年,瑞士曾对16岁以下少年儿童进行过一项研究, 结果表明,沿200KV至400KV高压输电线500m范围内居住1-25年的所有居民,总共为50万人,肿瘤,特别是儿童白血病的发生与高压电线磁场有 直接关系,电磁场强度每高出0.3-0.4μ/T,致病概率就高出3倍之多。
许多国家出台了电磁场磁感应强度标准,其中最为严格的是瑞士,其标准为0.2μ/T。但是,由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非常复杂,并与其他外部环境及个体差异 及作用时间有关,因此磁感应强度并非是衡量电磁场对人体影响的绝对标准。此外,如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不存在高压线(通常是深埋地下)等易产生电磁污 染的相关设施,因此亦没有制定相关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审评专家委员会委员赵玉峰教授认为,上海环科院所提“标准限值”为100μ/T一说,实际并不确切,事实上,我国至今并未出 台磁感应强度的正式标准。所谓100μ/T的说法,只是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在《500kV超高压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提及,但亦明确 表示其并非国家标准。
赵玉峰说,所谓100μ/T不过是国家环保总局搞出的一个“推荐值”。然而在长期实践当中,这一“推荐值”却成为电力部门架设高压线路时依据的“标准”。 按这一堪称全球最为宽松的“标准”,人们即使是站在50万伏的高压线底下,磁感应强度亦不会超标。而在磁悬浮项目中,如果将100μ/T作为标准,根本不 需要设立防护带,但若采用瑞士的标准,两侧留500米也可能不够。
事实上,电磁污染问题实际在修建龙阳路-浦东机场磁悬浮线路时已经被考虑,该线路两侧各腾出25米作为防护带。新的磁悬浮线路引起争议,亦是有居民认为不 足25米之故。据悉,已有磁悬浮线路修建时,所经地带人烟稀少,也留出足够的防护区。然而新线据说涉及居民或达百万之众,如采纳原线路的防护标准,势必导 致拆迁成本大增。
多年来,赵玉峰和不少电磁学专家曾多次提出制定相关标准,但却遭到电力部门的强力反对,因为提高标准就意味着要扩展防护带,而这无疑将提高征地和拆迁成本。当专家坚持要求设立时,反对者甚至以“不再架线”威胁。故此,我国至今亦未出台相关标准。
磁悬浮则将这一问题再次抛出。理论上,磁悬浮电磁污染与高压线电磁污染类似,但也有明显区别。由于目前全世界投入运营的磁悬浮线路只有上海一支,而这一线路产生的电磁污染问题至今无人研究,因此磁悬浮电磁污染究竟程度如何,至今仍无法得出定论。
赵玉峰认为,相比起噪音污染,磁悬浮的电磁污染可能还在其次。另一位环境电磁学领域的权威高攸纲教授认为,尽管理论上越远越好,但就电磁污染而言,很难找到一个标准的安全距离,因为磁感应强度与列车运行速度、电流强度密切相关。
赵玉峰介绍,作为与人体相关的一个研究领域,电磁辐射不仅是一个物理学问题,更是一个医学问题。据他介绍,上世纪80年代,卫生部曾有专家专门研究电磁辐射与人体健康问题。但时过多年,这些人早已退休,该领域已经后继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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