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

【書摘】《萬事揭曉:打破文明演進的神話,開啟自由曙光的全新人類史》

【書摘】思想坦克 20241010


第十章 為何國家沒有起源

統治權、官僚體制和政治的平凡開端


對「國家起源」的追尋幾乎就和對「社會不平等起源」的追尋一樣源遠流長、論戰激烈──而且就許多方面看來同樣是緣木求魚。大家普遍同意,今天世界上幾乎人人都活在國家的權威之下;大家也同樣普遍認為,諸如法老埃及、商朝中國、印加帝國或貝南帝國(Kingdom of Benin)等古代政體都是名副其實的國家,或至少可以稱之為「早期國家」。但是社會理論家對於國家到底是什麼尚未達成共識,難處在於如何恰當提出既能涵蓋上述案例,又不至於空泛到毫無意義的定義。結果發現這出乎意料地困難。

十六世紀末,法國律師尚.布丹(Jean Bodin)創造了「國家」(state)一詞,爾後這個詞彙才開始被普遍使用;布丹的著作五花八門,其中包括一篇討論巫術、狼人和巫師歷史的重量級論文。(今天他被大家記得的另一件事情,是他對女性的深惡痛絕。)但也許最早嘗試系統化定義國家的是德國哲學家魯道夫.馮.耶林(Rudolf von Ihering),它在十九世紀末提出,國家的定義應該是任何主張在特定領土範圍內壟斷了強制力合法使用權的機構(這個定義後來被和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連結在一起)。根據這個定義,如果政府宣稱擁有某片土地,並堅定主張在其領土界內,唯有政府這個機構的代理人有權殺人、打人、切下人民身體的一部分,或把人關進牢籠,那麼這個政府就是「國家」;或者如同馮.耶林強調的,如果政府能夠決定除了自身以外還有哪些人有權代表自己執行權力,也一樣符合國家的定義。

馮.耶林的定義十分適用於現代國家。不過我們很快會清楚看到,人類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統治者不會誇下這種海口──或者即使有統治者發此豪語,他們自稱能夠壟斷強制力的可信度,大概就跟他們說能夠控制潮汐或天氣差不多意思。如果要保留馮.耶林和韋伯的定義,人們就必須得出結論說,漢摩拉比的巴比倫、蘇格拉底時代的雅典或征服者威廉統治下的英格蘭,這類政體根本稱不上國家;否則就必須提出更靈活或更微妙的定義。馬克思主義者獻上了一種:他們指出國家最早誕生在歷史上是為了保護新興統治階級的權力。根據馬克思主義者的論點,只要有一群人固定仰賴另一群人的勞動維生,他們就必定會創造一種統治機器,名義上是為了保護財產權,實際上是為了維持自己的優勢(這種思路非常符合盧梭那一派傳統)。這個定義把巴比倫、雅典和中世紀的英格蘭重新框進了範圍,但也帶來了新的概念問題,像是如何定義剝削。自由主義者則無法接受這種定義,因為這完全排除了國家成為仁慈機構的可能性。

進入二十世紀,大部分時候社會科學家偏好用更純粹功能性的說法來定義國家。他們的論點是,隨著社會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愈來愈有必要建立由上而下的指揮結構來協調一切。當代大部分的社會演化論者本質上仍然遵循同一套邏輯。「社會複雜性」的證據被自動當成某種治理機器存在的證據。舉個例子,如果說聚落可以由上到下分成四個等級(例如城市、城鎮、村莊、小村莊),而且至少一部分聚落包含了全職的專業工匠(陶匠、鐵匠、僧尼、職業士兵或音樂家),那麼不論遂行管理的是什麼樣的機構,這個機構實質上必然是國家。即使這個機構不自稱壟斷武力,也不靠蒙昧勞動者的血汗養活菁英階層,一切遲早都會發生,這是勢所必然。這樣定義倒也自有好處,套在遠古社會上尤其方便,畢竟推想遠古社會時,只能從零碎的遺跡梳理出其性質和組織。但是這個定義背後的邏輯完全是循環論證,基本上只是在說,國家很複雜,所以只要是複雜的社會體制就一定是國家。

事實上,上個世紀的「經典」理論表述幾乎無一不是從這個假設出發──大家都預設複雜的大型社會必然需要國家。真正的爭論焦點於是落在背後原因:是出於合理務實的考量嗎?或者是因為複雜的大型社會必然會產生物質剩餘,而一旦出現物質剩餘(比方說像太平洋西北岸社會的大量燻魚),就必然會有人設法把不成比例的一大份剩餘占為己有?

第八章的討論告訴我們,這些假設套在早期城市其實不太成立。以早期烏魯克為例,烏魯克以任何意義來說似乎都不算是「國家」。不只如此,等到真正由上而下的統治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出現時,這種統治方式也不是出現在低地河谷的「複雜」大城市,而是出現在周圍山麓地區的小型「英雄」社會;這些社會完全違反了假設前提裡的行政管理原則,因此似乎也不符合「國家」的資格。如果說有哪個民族誌例子適合跟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小型英雄社會類比,那應該就是加拿大西北岸的社會;那裡的政治領導權一樣掌握在自負虛榮的戰士貴族手中,他們以奢侈的競賽爭奪頭銜、寶物、平民的效忠和奴隸的所有權。但這裡我們回想一下,海達人和特林吉特人之類的社會不只沒有任何稱得上是國家機器的東西,他們甚至連任何一種正式政府機構都沒有。

有人可能會主張,這兩種治理形式(官僚式和英雄式)合而為一,就催生了最早的「國家」。這個論點或許有道理。但我們同樣要問,說到底,這個問題真的這麼重要嗎?即使沒有國家,也可以出現君主制、貴族制、奴隸制和極端的父權統治形式(事實證明顯然可以);即使沒有國家,也一樣可以維持複雜的灌溉系統,或發展科學和抽象哲學(看起來顯然也沒問題),那麼確立某種政治實體可以說成是我們所謂的「國家」,而另一種政治實體則不行,到底能讓我們對人類史有什麼樣的新認識?難道我們沒有更有趣、更重要的問題可以問嗎?

本章將要探討這個可能性,提出其他更有趣的重要問題。比方說如果我們不再假設古埃及政府和現代英國政府之間一定存在某種深刻的內在相似性(以至於我們的任務就是找出兩者的內在連結到底是什麼),改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整個問題,那麼會看到什麼樣的歷史?在城市興起之地,大部分地區最後也出現了強大的王國和帝國,這點毋庸置疑。這些地方有什麼共同點?他們真有任何共同點可言嗎?王國和帝國的出現到底告訴了我們人類自由平等史的什麼訊息,或者是自由平等失落史的什麼面向?王國和帝國到底在哪些方面(如果真有這方面可言的話)標誌了和先前時代的根本斷裂?

我們說明三種基本統治形式的理論,探討這對人類史的意義

我們認為,展開這項任務的最佳方法就是回歸基本原則。我們已經討論過最根本的幾種自由(甚至可說是主要的自由形式):遷徙自由、不服從命令的自由、重組社會關係的自由。我們可以用類似方式討論基本的統治形式嗎?

回想一下盧梭著名的思想實驗,他認為一切問題的源頭都來自私有財產,尤其是土地財產:在那可怕的一刻,某人第一次設下路障,說「這是我的土地,完全只屬於我所有」,各種統治形式必然隨之而來──災難當然也如影隨形。如同前面討論過的,執著認為財產權是社會的基礎,也是社會權力的基石,這種想法是西方特有的現象──事實上,如果說「西方」有任何實質意義可言,那指的大概就是用這種方式構想社會的法律和思想傳統。因此要展開一個稍微不一樣的思想實驗,從這裡出發也許很適合。我們說封建貴族、地主士紳、不在地主(absentee landlord)的權力「以土地為基礎」,這麼說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們常用這樣的語言來戳破抽象空談或故作清高的姿態,單刀直入討論單純的物質現實。舉個十九世紀英國兩大政黨的例子,輝格黨(Whigs)和托利黨(Tories)喜歡把自己說成是在爭論理念:某種自由市場自由主義的概念相對於某種傳統觀。歷史唯物主義者可能會出言反對,說事實上輝格黨代表了商業階級的利益,托利黨則代表了地主的利益。這個說法當然沒錯,妄加否認是不智之舉。但其前提或許是我們可以質疑的地方:「土地」財產(或任何形式的財產)本身是否真的算是實物。沒錯,土壤、岩石、草地、籬笆、農舍、穀倉,這些都是具體實物;但是如果說到「土地財產」,真正指涉的意義是個人對特定領土內一切土壤、岩石、草地、籬笆等等的獨占性取用權和控制權。這在實務上代表你有將其他人逐出土地的合法權利。依照這層意義,土地要真正「屬於你所有」,必須建立在一些條件上:不會有人想挑戰你對土地的所有權;或者如果有誰不同意,或擅自闖入又拒絕離開,你可以自主集結武裝力量加以威脅或攻擊。即使你親自射殺了入侵者,你還是需要其他人同意這是你權利範圍內的合法行為。換句話說,「土地財產」不是實際的土壤、岩石或草地,「土地財產」是一種法律觀念,由道德和暴力威脅的巧妙混合體加以維繫。事實上,土地所有權完美說明了魯道夫.馮.耶林所謂國家在領土內壟斷了暴力的邏輯──只不過這裡的土地範圍遠比民族國家的疆域狹小。

上面的說明聽起來可能有點抽象,不過這是對現實狀況的直白描述;如果有讀者曾經試著占用土地、占用建築物或甚至嘗試推翻政府,必然會敏銳意識到這點。終極而言,大家知道一切都歸結到最後會不會有人收到命令要強行驅逐你;如果命令確實發出了,那麼一切就歸結到這個人是不是真的願意聽命行事。革命往往不是在真刀實槍的戰鬥中贏下勝利;革命分子能夠獲勝,通常是因為被派去鎮壓他們的人大部分都拒絕開槍,或者乾脆掉頭離去。

這麼看來,意思是說財產就像政治權力一樣,最終(借用毛主席恰到好處的形容)靠的是「槍桿子」撐腰──或者了不起該說靠的是能讓訓練有素的武力效忠聽命的能力?

不是如此,又或不盡然如此。

為了說明何以不是如此,也繼續我們的思想實驗;讓我們看看另一種財產。想像一條鑽石項鍊。如果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戴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鑽石項鍊走在巴黎街頭,她不只是在炫耀自己的財富,也是在炫耀自己有掌控暴力的權力:人人都認為,如果沒有個人的武裝保全小組(不論看得到或看不到),受過訓練能對付潛在盜賊,金.卡戴珊就不可能戴著鑽石項鍊逛大街。各種財產權最終都是靠「武力」撐腰──「武力」是馮.耶林等法律理論家使用的委婉說法。但是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地球上每個人都突然變得刀槍不入,事情會變成什麼樣子。比方說大家都喝了一種靈藥,讓每個人都無法傷害別人。金.卡戴珊還能保有對這件珠寶的獨占式所有權嗎?

嗯,如果她太常把項鍊拿出來炫耀,那可能沒辦法,大概會有人把項鍊搶走;但如果她平常把項鍊藏在保險箱,密碼只有她自己知道,項鍊只在不事先預告的活動上戴給她信任的觀眾看,那她當然可以保住獨占式所有權。這麼說來,還有第二種方法可以確保一個人能擁有其他人沒有的權利:資訊的控制。只有金.卡戴珊和她的至交密友才知道鑽石平常收在哪裡,或是她什麼時候可能會戴上項鍊現身。這顯然適用於最終由「武力威脅」撐腰的各種財產──土地財產、店裡的商品、諸如此類。如果人類無法傷害彼此,就沒有人能主張某件事物對自己來說是絕對神聖不可侵犯之物,也無法守護這件事物不受「全世界」的傷害。大家只能排除願意被排除在外的人。

不過還是讓我們把實驗再往前推一步,想像一下地球上每個人又喝下另一種靈藥,讓大家都無法保守祕密,但還是一樣無法傷害他人的身體。掌控資訊和武力的能力現在已經人人平等。金.卡戴珊還有辦法保住鑽石項鍊嗎?也許可以,不過前提是她能夠成功說服每一個人,身為金.卡戴珊,自己真的是獨一無二的非凡人物,確實值得擁有別人沒有的寶物。

這三項原則可以稱為暴力控制權、知識控制權和個人魅力,我們認為這三項原則同時也是社會權力的三種可能基礎。暴力威脅往往最穩定可靠,因此也成了世界各地一貫法律制度的基礎;魅力往往最短暫無常。三者通常多少都會同時並存。即使是在人際暴力相當罕見的社會,也很可能看得到根據知識多寡區分的階序差異。至於是哪方面的知識甚至不太重要:也許是某種技術知識(像是懂得冶煉銅礦或使用草藥);也可能是我們眼中完全是胡說八道的東西(二十七個地獄和三十九個天堂的名稱,以及一個人如果下了地獄和上了天堂之後可能會遇到的各種生物)。

如今在某些地方,例如非洲和巴布亞新幾內亞的部分地區,成年禮非常複雜,因此需要官僚管理。在這些儀式中,新人漸漸認識愈來愈高深的神祕知識,這些社會除去這點之外沒有任何一種正式的階級之分。但即使社會上沒有知識階級之別,顯然總還是會有個體差異存在。某些人在大家眼中就是更有魅力、更風趣、更聰明,或是外表更迷人。這必定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的某種差異,即使是在已經精心設計防範措施、確保不會出現差異的群體裡(例如哈扎人這類「平等主義」採集者,他們舉行儀式嘲笑豐收的獵人)。

前面的討論提過,平等主義精神可以採取兩種方向:一種是徹底否認一切個人怪癖,對待大家時堅持一視同仁(或至少理論上應該一視同仁);另一種是頌揚每個人的怪癖,暗示人人都有如此深刻的不同,以至於不可能把所有人一起比較排名(畢竟最厲害的漁夫要怎麼和最威嚴的長者相比,或是和講笑話最好笑的人比較?諸如此類)。奉行平等主義之下,某些「極端人物」(如果可以這麼稱呼)可能會獲得特殊地位,甚至是領導地位──也許會讓人想起努爾先知,或是亞馬遜薩滿、馬達加斯加的占星術士(mpomasy),又或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盛大」墓葬,受到厚葬的墓主往往帶有明顯異常的生理特徵(也許還有其他方面的特點)。不過就像這些例子暗示的,這些人物極不尋常,因此很難把他們的權威轉化成任何一種長久的權力。

這三項原則真正讓我們在意的地方是,每項原則都構成了被視為現代國家根本制度的基礎。暴力控制權方面,情形顯而易見。現代國家握有「主權/統治權」,也就是過去由國王掌握的權力,落實起來相當於馮.耶林所謂的領土內合法使用強制力的壟斷權。理論上,真正握有統治權者所行使的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古代國王很少能夠系統性執行這種權力(就像前文提到的,他們所謂的絕對權力實際上只是代表他們可以在當下或站或坐的方圓大概一百碼之內任意施展暴力,而且只有他們可以這麼做)。在現代國家,拜與官僚體制這第二項原則相結合之賜,同樣的權力放大了一千倍。正如專精於官僚體制的偉大社會學家韋伯早期的觀察,行政組織的基礎絕對不只是知識控制權,還建立在某種「官方機密」上。特務之所以成為現代國家的神話象徵,原因正在這裡。擁有殺人執照的詹姆士.龐德(James Bond)集魅力、祕密和使用暴力無需負責的權力於一身,背後支持他的是一部龐大的官僚機器。

統治權加上能夠歸檔儲存資訊的精良管理技術,兩者的結合對個人自由帶來各種威脅,能夠實現監控國家和極權政權;但我們始終放心地認為,第三項原則──民主制度──會抵消這個危險。現代國家採行民主制度,至少一般認為現代國家確實應該採行民主制度。然而,現代國家構想的民主制度和古代城市裡集會的運作方式截然不同。古代城市裡大家集體審議共同的問題;對比起來,我們認識的民主制度實際上是不平凡人物之間的較勁,他們在場上爭勝負,我們其他人基本上只能充當旁觀者。

大衛.格雷為美國人類學家,無政府主義者。二〇一一年占領華爾街運動的發起人之一,《美國商業週刊》稱他為該運動的重要精神領袖。他的論述將這場被視為擾人的街頭抗爭變成全球矚目的抗議運動。格雷伯發表的運動口號「我們是九十九%」(We are the 99 percent),為廣大失業人口發聲,深深撼動了長期由極富人口壟斷社會資源的美國。

格雷伯師承歷史人類學大師馬歇爾.薩林斯(Marshall Sahlins),曾任美國耶魯大學助理教授、英國倫敦大學金匠學院講師、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人類學教授。2011年出版極具批判性的《債的歷史》,幾個月後更親身參與占領華爾街運動,於學術界及公共參與上均受到廣泛注目,更被美國《時代》雜誌評選為年度百大風雲人物。2013年於雜誌上發表〈論狗屁工作現象〉一文探討充斥職場的無用工作,發文後旋即獲得熱烈迴響,轉發超過百萬次,更於數週內被譯成十二種語言,之後他更設了一個專門e-mail,收集全世界讀者寄來的真實狗屁故事,成書後上市半年內便售出十四國版權。

格雷伯2020年於威尼斯度假時因急性胰臟炎驟逝,學界、社運界、媒體界同聲哀悼。他的遺孀與同事成立David Graeber Institute,致力於整理他的相關出版品與個人收藏,亦作為意見平台,被他的理念所啟發的人們可在此發揮政治想像力,透過集體行動挑戰現行體制。

格雷伯在台灣出版的著作尚有《債的歷史:從文明的初始到全球負債時代》、《為什麼上街頭:新公民運動的歷史、危機和進程》、《規則的烏托邦:官僚制度的真相與權力誘惑》等書。

大衛.溫格羅是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比較考古學教授,在牛津大學接受考古學與人類學的學術訓練,並擔任研究員。曾於紐約大學擔任訪問學者,在非洲與中東各處主持考古學發掘田野計畫。

溫格羅的研究探討了人類的過去,並廣泛得到學術界的認可,獲邀至紐約大學、皇家人類學研究所、英國科學院和芝加哥大學演講。此外,科隆大學授予他人文學科最高榮譽阿爾伯特.馬格努斯獎教授(Albertus Magnus Professor)職位,該獎先前得主包括阿岡本、拉圖(Bruno Latour)、朱迪絲.巴特勒。溫格羅亦是具有開創性書籍的作者,其中包括What Makes Civilization、The Origins of Monsters。曾為《衛報》和《紐約時報》撰寫與不平等和氣候變化相關的專欄文章,以及定期在最負盛名的考古學及人類學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其作品在文化藝術領域獲得廣泛認同:2021年與大衛.格雷伯同於《藝術評論》雜誌「當代藝術界最具影響力的人物」排名第十;並在諸多知名公共平台上演講,例如TEDGlobal 2022、齋浦爾文學節、都靈民主雙年展,以及在第18屆威尼斯建築雙年展展出作品。


書名《萬事揭曉:打破文明演進的神話,開啟自由曙光的全新人類史》
作者:大衛.格雷(David Graeber)、大衛.溫格羅(David Wengrow)
出版社:麥田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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