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 《严家祺回忆录——命运交响乐》 (提要、目录、序言……)
《严家祺回忆录——命运交响乐》第2章 邓小平时代 (11~13)
《严家祺回忆录——命运交响曲》第 2 章 邓小平时代 (14 ~16 )
《严家祺回忆录——命运交响曲》 第3章 巴黎五年( 26 - 33)
第4章 纽约十五年 142页
§ 37 大尺度时空观
§ 38 《5·16协定》
§ 39 9·11事件
§ 40 《霸权论》
§ 41 从人性分析政治
§ 42 普遍进化论
§ 43 从日内瓦到巴黎
§38 《5·16协定》
苏联存在了69年,中苏之间的边界,在苏联存在期内一直是未定界。(【註】正式的苏联历史應從1922年組成聯盟開始算起,不是從1917年十月革命開始。十月革命後產生的苏维埃俄国並不等同於後來的蘇聯。)苏联在1991年12月26日正式解体。在苏联解体前半年,1991年5月16日,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出访苏联,与苏共总书记、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会面,共同簽署了《中苏国界东段协定》,这个协定,可以简称为《5·16协定》。
「国家脑」和「国家心」
1991年底,「六四」大屠杀受到了全世界的谴责,江泽民为了讨好苏联,竟然与一个摇摇欲坠、面临解体的苏联,以「换取苏联友好」为代价,签订了出卖中国北方大片领土的《5·16协定》。在清查、镇压「八九民运」参与者的大环境下,当时中国国内无法发出谴责江泽民这一卖国行为的声音,在国外,当时还没有互联网,新闻媒体的关注点仍然集中在「六四」大屠杀上,《5·16协定》的具体内容不为外界所知,江泽民,加上邓小平这一出卖中国北方领土的行为,在多年中没有被媒体揭露。
我一直感到,江泽民有一颗「俄国心」。江泽民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作时期,30岁前后曾到莫斯科史達林汽車廠實習。这一短暂经历,却给他种下了一颗「俄国心」。一个国家,是一个自主行为体,国家不仅有「脑」,而且有「心」。我长期注意和思考「脑」和「心」的不同,「脑」进行思维,产生理性;「心」是愿望,发生情感。2005年1月,香港《前哨》月刊发表了我写的《俄国心 · 英国心 · 日本心 ——兼论江泽民有一颗『俄国心』》文章。这篇文章说:「国家与植物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不能随便移动自己的躯体。少有的例外是波兰,它在300年中把自己的身体从东向西移动了很长的路程,尽管失去了许多土地,波兰还是波兰,不是什么别的国家。国家与植物不同,植物不是一种行为体,而国家是一种行为体。国家通过它的种种行为——结盟、中立、出兵、控制航路、割地、占地、对外援助、缔结条约、在国际组织中投票,来改变自己的环境,使国家能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政府就是国家的脑,首脑人物的决定是国家的脑发出的指令。『国家』作为一个『行为体』,也与『人』作为一个『行为体』一样,有『自我』、有『感觉』、有『人心』,国家也有『国家心』。」「『国家心』是一个国家由于它的地理位置、国家形状、国土资源和国民性等因素所形成的长期目标、长期行为模式。『国家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有稳定性,但并非不能改变,革命、改革、国家的并合、解体或形状发生极大变化,可能改变『国家心』。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时代的拜占庭有一颗『罗马帝国』的心,而在十字军东征後的拜占庭,只有一颗『屈辱心』。欧盟的建立、欧洲的整合正在改变『法国心』、『德国心』。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解体,改变了『土耳其心』,而苏联解体後,俄罗斯比以往苏联时期更显露了一颗『俄国心』。」
【图38·1】2005年1月香港《前哨》杂志刊登了严家祺写的《俄国心 · 英国心 · 日本心 · ——兼论江泽民有一颗『俄国心』》的文章
这篇文章用大量篇幅分析了「俄国心」形成的地理、历史、宗教原因,以及蒙古统治对「俄国心」形成的影响。
江泽民有一颗「俄国心」
2001年7月16日,江泽民、普京在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条约签订前半个多月,2001年6月29日,洛杉矶《新闻自由导报》刊出了我在6月19日写的《中俄边界和不平等条》一文。在条约签订前一天,香港《动向》杂志刊出了我写的《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一文。这两篇文章的发表,声音微弱,很少为人注意,但表达了中国人的声音。
我在写上述两篇文章时,并不知道《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内容。在《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一文中,我提及「中俄新约可能提及两个问题,一是中俄两国对美国部署『导弹防御系统』的一致反对的态度,二是中俄之间的边界划分问题。」(严家祺:《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动向》,2001年7月15日,第30-33页)
这篇文章是在6月21日从纽约用Fax传真给香港《动向》杂志的。当时并在不知道条约具体内容,只是表达对江泽民去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担心。文章最後处是这样写的:
「今年7月江泽民访俄时,中国人民非常耽心的是,江泽民为了感谢普京,会把正式承认中俄之间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及其后果三百多年来中国在中俄边界上的一次又一次退让而形成的边界,写进《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当年今7月中国的『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俄罗斯时,中俄如果要签订本无必要签订的『新条约』,有必要遵守『三不』:不承认中俄历史上一切不平等条约;不承认中俄历史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头上的『边界』,不能从这些不平等条约为基础划定中俄之间的正式边界;不与俄国缔结任何『军事同盟』或『准军事同盟』。中俄边界,三百年退让!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今天,中国人民绝不容许用条约的形式把中俄关系上的三百年的屈辱接受下来!」(严家祺:《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动向》,2001年7月号,页30-33)
【38·2】大清王朝时期中国北方领土
这篇文章是条约签订前一天发表的。条约签订,本来是国家为维护自身利益的理性行为,但江泽民有一颗「俄国心」,江泽民把中国北方领土的「索取权」放弃了。在第六條中,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肯定俄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代疆界,承認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及鄰近遠東地區不再為中國的領土,但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仍未放棄索回由俄國治理的江東六十四屯以及唐努烏梁海地区。
对江泽民在邓小平认可下做出主动放弃中国北方领土「索取权」的行为,我非常愤怒,从2001年6月开始,我在报刊上发表了10篇不承认「中俄《5·16协定》」和批判江泽民放弃中国北方领土「索取权」的文章:
- 《中俄边界和不平等条约》,洛杉矶《新闻自由导报》,2001年6月19日
- 《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香港《动向》2001年7月15日
- 《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洛杉矶《新闻自由导报》2001年7月21日,香港《争鸣》2001年8月
- 《中俄条约中的两个关键问题》,香港《信报》,2001年7月24日
- 《中俄边界问题必须再议》,香港《动向》,2002年11月15日
- 《追究江泽民在中俄边界问题上损害中国的责任》,洛杉矶《新闻自由导报》2002年11月15日
- 《从国际法角度再议「中俄边界问题」》,香港《动向》2003年1月15日
- 《中俄边界问题并未划下句号》,纽约《世界日报》,2004年10月21日A5版
- 《严家祺评中俄边界协定》,美国之音,东方报道,2004年11月6日,又刊《新世纪》2004年11月7日
- 《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5年2月号(总第35期)。其中一部分以《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回应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冈察洛夫等人文章》刊登在《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5年2月号上,全文见《欧洲导报》2005年6月16日、9月1日
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
有一位叫冈察洛夫(Sergey N. Goncharov)俄国人,与一个中国学者合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俄中关系中的「领土要求」和「不平等条约」》。这篇文章刊于香港中文大学《21世纪》2004年10月号,引述了我写的《中俄边界问题必须再议》一文中的内容後说:「遗憾的是,类似的见解立即见诸俄罗斯和中国的有关报刊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两国的社会舆论,并造成了相互间不信任和疏远的气氛。」(【注】冈察洛夫、李丹慧:〈俄中关系中的「领土要求」和「不平等条约」〉,《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4年10月号,第110-111页)
冈察洛夫在刊登这篇文章(简称《冈文》)时,注明了「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的官方身份。这篇文章在香港中文大学刊物上发表,我估计中国官方不会对《冈文》作出反应。我在回应的文章开头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作出回应,不仅为我遭受冈察洛夫片面引 证的文章中的观点辩护,而且,以「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为基础,遵循国际法和正义的原则,为我的祖国──中国作说明和辩护。」我回应文章全文在《21世纪》网络版2005年2月号(总第35期)上刊出,《21世纪》双月刊登出了全文的1/4 。当年《欧洲导报》全文转载。
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是:
- 毛泽东认定中俄割土的条约是「不平等条约」;
- 《尼布楚条约》在平等基础上划定了中俄边界;
- 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中俄边界条约是不平等条约;
- 十月革命后俄国曾宣布放弃帝俄在中国侵占的领土;
- 北洋军阀政府没有放弃索回被帝俄侵占领土的权利;
- 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是斯大林一手促成的;
- 中俄《五·一六协定》主动放弃「索回国土权利」;
- 江东六十四屯在苏联解体前夕正式划归苏联;
- 历史上俄国对邻国从来不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
- 俄国至今未洗除侵占中国北方领土的不法性。
在人类历史上,国界变动是一个常见现象,有双方同意的和平变动,有武力或武力威胁下的变动。有合法的变动,也有非法的变动。在这篇文章中,我专门谈了「侵占他国领土不法性」洗除问题,我确信,江泽民以中国国家主席身份,与苏联、俄国签订边界条约,是在1989年「六四」大屠杀後,对人民进行残酷镇压情况下,与苏联、俄国签订的。加上俄国和苏联「侵占中国北方领土不法性」从未洗除,所以,中俄5·16协定,仍然是无效的。《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一文第10个事实是这样写的: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之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按照这一原则,一国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他国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然而,现代国际法承认为恢复国家的历史性权利或收复因不平等条约割去的土地,是合法的。在人类历史上,因战争、武力、武力威胁造成了无数次国界变动。在传统国际法里,割让、征服、先占、时效等都是国家取得领土的方式。当一个国家长期并安稳地占有他国领土一部分,当有关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都承认占领者对领土的权利时,占领者国家占领他国领土的不法行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是可以洗除的。例如,1848年,墨西哥在美墨战争中失败后,与美国签订了《瓜达卢普·伊达尔戈条约》,墨西哥正式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加利福尼亚割让给美国。这一割土条约是不平等条约。美国占有墨西哥大片国土的这一「不法行为」,因多种因素起作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已经洗除。然而,尽管中国与解体前夕的苏联签订了放弃索土权利的《5·16协定》,尽管2001年的《中俄睦邻友好条约》第六条肯定了《5·16协定》,尽管根据这一第6条又签订了《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不法性」依然存在,至少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 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多次宣布废除沙皇政府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宣布「放弃帝俄在中国侵占的领土与租界」。
- 对鸦片战争后中俄两国间签订的割让150多万平方公里中国领土的条约,中国历届政府,包括北洋军阀政府,「贿选总统」曹锟、国民党政府和毛泽东,都认为是不平等条约,冈察洛夫的文章引用了毛泽东1964年多次谈话,却没有指出,毛泽东自始至终要求苏联承认历史上的割土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五·一六协定》虽然未提到历史上中俄之间有那些边界条约,但不能根据《五·一六协定》来否认一个基本事实,即《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不平等条约。
- 在中苏两国签订丧权辱国、主动放弃索土权利的《五·一六协定》后,海内外大批中国人在报刊、广播、电视、电脑网络上发表大量文章、讲话和声明,仍然不承认俄国侵占中国北方大片国土的合法性。中国人无法在自己头脑中清除海参崴、伯力、尼布楚、庙街、外兴安岭、库页岛这些中国地名。2004年8月22日从北京出发、穿越俄罗斯前往巴黎去的中国车队,在行驶上黑龙江以北的一些地方时,车队上的人说:「我真希望它还是属于我们的地方」,另一人说:「当年俄罗斯从清朝夺走的土地面积相当于三个法国。」
「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不法性」在一些原属中国的城市中,在俄国人的心理上也有所表现,对中国商贩、中国企业和中国文化采取了种种有意排斥的做法。伯力市(哈巴罗夫斯克市)离黑瞎子岛很近,有许多中国人在这里居住,这个城市中使用英文、日文、韩文,在所有店铺的招牌上一处中文都不许使用,尽量抹掉中国的痕迹。2004年10月14日,中俄两国外长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Sergei Lavrov)说,俄中两国40年来关于边界问题的谈判和努力,今天终于写上圆满句号。以上事实表明,只要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不法性」没有洗除,中俄两国的边界问题就不能像俄罗斯外长说的那样「写上圆满句号」。我相信,中俄两国在21世纪一定会有办法、有能力来纠正《5·16协定》给中国带来的损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