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肖雪慧:就周秀云案谈几点看法

图为死者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展示周秀云被警察施暴的照片
  
一.幸亏有互联网,即使被搞成半残的互联网,也使周秀云之死情况外泄

  周秀云讨薪被打死,过了大半月,太原市公安局长终于出来道歉了。如果没有互联网,这是不可能的;最大可能是真相被雪藏,对家属软硬兼施、赔偿、私了,甚至更糟。这样说,是有充分依据的:事发后,家属被涉事派出所派人贴身监控、跟踪,甚至上出租、公交都困难……可谓无所不用极其。幸亏周秀云远在东北的侄儿不在警察控制之下,22日回来后知道情况后把周秀云之死的事和她躺在地上被恶警脚踩头发的照片上传网络,消息才得以透了出去。即使我们这个社会恶性事件太多太频繁,很多人已经神经麻痹,但恶警脚踏周秀云头发的情景还是引起强烈愤怒。面对滔滔舆情,派出所言之凿凿说警察绝不可能这样做,一口咬定是拍摄角度使人看起来像踩头发,然后倒打一耙指控发帖者误导公众——安上这个罪名,派出所是可以拿人的……

  真要感谢新技术带来的手机普及和低成本上网,即便种种法外规定把人们便捷使用的微博变成了半残,一批批大V小V无V的敢言者被销号、被电视游街,仍然挡不住很多真相通过微博为人们所知;也幸亏得讨薪工友有十几人,尽管他们的手机当场被警察非法没收,但周秀云被施虐施暴被侮辱的事,他们都是目击者。更幸运的是,有一位工友的手机摔在地上,虽然机面摔坏了,却逃过了被警察非法没收,而且摔坏的机面虽然看起来斑驳碎裂却还能使用,所以留下了恶警施暴和周秀云大冷天躺在地上被踩住头发的情景。警方纵然有权,要想抵赖、掩盖扭曲、封口,不容易了。

  二.几个警察到现场后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吗?对公务人员犯罪,尸检是程序后门?

  12月26日,在周秀云死后13天,视频也上网4天后,太原市公安局发公告对周秀云之死用的是腾挪游移余地很大的措辞——"非正常死亡";主要涉案警察王文军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而不是故意伤害致死罪批捕,引起广泛质疑。

  就涉案警察犯罪定性,张海等一批律师提出了专业性意见。但检方日前回应事情是涉案警察出警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滥用职权罪的规定。至于是不是涉嫌故意伤害……,要看尸检结论。

  然而,第一,对于因讨薪引发的纠纷,出警警察到现场首先该做的是向双方了解情况。但此案警察不是,他们一到就冲讨薪工友开骂开打,以口衔天宪的气派指讨薪工友是犯罪嫌疑人;怕工友拍照,没收每人手机……由于他们施暴,周秀云一家三口,她命丧派出所,丈夫被打断六根肋骨,一起被铐在派出所的儿子和丈夫直到周秀云死后几小时,才知噩耗,却已阴阳两隔……

  定性滥用职权,那么警察有权没收工友手机吗?有权打人吗?……没有这些职权,滥用了什么职权?说是执法过程,那么,执法对象是谁?被欠薪工友?如果说把讨薪工人作为执法对象,暴露的是维稳体制下警察职能变异甚至颠倒。但该案中警察到现场的所作所为,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执法,即使在职能变异颠倒背景,他们的行径也靠不上执法。

  就已经披露的此案案情看,他们其实是穿了警服被欠薪方召之即来摆平讨薪工友的打手,只不过是比平民打手更威风的打手!

  第二,检方回应必须有尸检结果后才能确定周秀云之死跟警察行为有无因果关系。我无意从法律上讨论尸检,希望把这个问题留给专业人员,但根据过去发生的多起死在"公家人"手里的案例,尸检角色令人生疑。

  今天没时间细说这个问题,暂把昨晚就此所几条微博的主要内容拷贝在下面:

  @肖雪慧24:检方回应说王文军符合滥用职权罪而不是故意伤害致死,还说尸检后根据证据才能决定是否符合故意伤害。这个说法站不住脚。现有一切证据、包括视频、照片、目击者证言都表明是故意伤害,恶警到工地后所作所为跟任何意义上的职务无关,不过是穿了警服去为欠薪方摆平麻烦的打手。

  @肖雪慧24:近年所有"公家人"施暴致死人命,都借尸检发掘死者身体问题,魏文华被城管打死,被指心血管有问题;瓜农被城管用秤砣砸头,官方说老农脑血管畸形,城管施暴是老农死的诱因……统统扯淡。无论死者身体有无问题,不遭施暴、不在零下近10°躺地上一小时,都不会死亡。 @肖雪慧24:平民跟"公家人"发生冲突致死对方,哪一次不是直接当成杀人犯?想想被处死的夏俊峰,被控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范木根、丁文忠——他们都先遭到暴力对待,范木根、丁文忠当时境况,属典型的应该适用于刑法20条第三款(昨晚错写成第二款)的无限防卫权情景!

  ……

  任何人,无论平时健康与否,都不能保证身体百分之百没有隐患,只要没有受到直接的外力攻击,这些隐患都不会即时致死。但我国若干案例,一旦"公家人"施暴发生命案,尸检出来的"隐患"就成了否定施暴跟致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理据。令人质疑。

  警察的身份和职能认知发生颠倒,会变成一支很危险的力量。如果穿着警服以出警名义干别的勾当,而当下法律又认可是执法过程,这个国家的平民就随时可能遭无妄之灾,而且还难以真正讨回公道!

  三.集团犯罪性质

  从已知案情看,种种迹象表明该案有集团犯罪性质。派出所所长对家属的威胁,放出的牛言,多个警员贴身监控死者家属……

  从几个警察到工地的反常行为,这些警察乃至他们所属派出所跟欠薪方有何瓜葛,需要调查,说是周秀云之死案中案,也未可知。

  肖雪慧2015-1-6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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