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眾議員提《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支持香港自治。(湯森路透)
近期引起國際持續關注的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導致美國兩黨議員再度積極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對香港未來發展影響顯著。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滿40週年的《台灣關係法》,對此事件具有關鍵啟蒙作用。
港府錯估情勢急促修訂《逃犯條例》,導致香港廣大群眾激憤,6月初爆發香港史上最大規模遊行,一週後遊行規模加倍再破紀錄,舉世震驚,迄今複雜情勢仍在演變中。
美國國會因香港修例事件恐危及美國公民與企業在香港之安全,多次呼籲港府順應民意之後,十多位跨黨議員重提《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新案,增設香港2020年以公開直接民主(open and direct democratic)選舉立法會全體議員,並且以自由公平方式提名與選舉香港行政長官,打破目前「鳥籠民主」,落實「真普選」。美國如果通過此法而港府不願理會,將直接衝擊1992年《香港關係法》之保障,香港將招致美方重重制裁,甚至失去獨立關稅區特殊地位。
此法案主張針對壓制香港公民自由之官員、代理人、關係人予以制裁,包括凍結在美資產以及禁止入境美國,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導,兩黨共同支持立法(Bipartisan Legislation),民主黨籍的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甚至也是主導者,她強調「如果香港和其他中國城市沒有差別,香港就不會享有特別待遇。」--可說美國政界只要願意付諸行動,通過機會相當高。
施壓與考驗港府
對此,中共官方相當不爽,照舊繞開事理重點,於外交場域運用農民語言,要美國別「說三道四」。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6月14日便「怒斥」美國國會「重提有關涉港議案,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搞亂香港對美方沒有任何好處。」中國外交部副部長也緊急召見美國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就美國對香港《逃犯條例》的「不負責言行」嚴正交涉。
香港有不同立場人士分析,若要在明年普選,時間與程序難以落實,美國國會重提此案,除了施壓與考驗港府,展現對香港民主與美方現實利益之關注,亦極具震懾效果。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嚴重衝擊香港對未來之信心,然而當時英國難以在香港立法局推動直選,美國國會為釐清香港1997年之後前途與特殊地位,援引《台灣關係法》精神,以國內法方式於1992年主導《香港關係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美國—香港政策法》),老布希總統隨即簽署,賦予香港獨立關稅區、獨立法治等特殊地位,做為美國與香港合作發展之準則。
據此,在鄧小平1982年提出的「一國兩制」前題下,即使香港政治地位丕變,美國仍可將香港視為完全自主的經貿區,保護香港獨立司法與人權,讓香港享有獨特關稅優惠與自由貿易地位。例如香港可以獨立參與國際組織,並且於當今美中貿易戰不受關稅影響。
而根據《香港關係法》,美國總統如果認為香港自治狀況已經如同中國城市,則有權簽發行政命令中止之,除非恢復自治水準始可回復此法之特殊待遇。
港府強制修例導致爆發反送中運動之際,香港之國際金融重鎮地位持續受到重挫,倘若進而危及《香港關係法》,香港金融崩潰之勢將更為嚴峻。諷刺的是,首當其衝、財利與權益受損最嚴重的,或正是長期擁護中共的大量建制派政商人士。
《台灣關係法》升級版
許多分析人士視《香港關係法》為1979年《台灣關係法》升級版。從台灣回顧,1978年底卡特政府決定次年元旦美中建交,事關重大,時間緊迫,不只衝擊國際政局,也震驚了美國政界核心。當時卡特政府原擬提出《台灣授權法》(Taiwan Enabling Act)以維持台灣「非官方關係」,但因保障不足遭國會否決。美國國會顧及強化保障美國對台灣的利益,因應中共擴張威脅台灣,明確承諾台灣未來之和平原則,於1979年通過《台灣關係法》。
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W. Brent Christensen)今年3月在美國史丹佛大學針對《台灣關係法》40週年專題演說指出,「當時情勢相當混亂,涉及三個政治實體對外交關係變化的反應。若沒有《台灣關係法》,在美中建交之後,美台關係很可能就此無法恢復。」「《台灣關係法》確立當時台灣戰略地位,但最重要的是,隨著台灣逐漸轉型,《台灣關係法》奠定雙方關係更加穩健密切的基礎。」
40年前因應美台斷交危機的《台灣關係法》,經過歲月的淘洗,間接影響到40年後的香港前途,《香港關係法》幾乎成了香港未來民主法治發展的生命線;而香港此刻所面臨的危機,對台灣未來的衝擊又是如何?值得在台灣的我們慎思與祝福。
※作者為鉅石智庫創辦人,關注時局之平衡資訊與風險擴散效應。曾任網路行銷投資高管。台大政治系畢業、波士頓大學大傳碩士,於哈佛大學研修電商課程,新加坡國立大學高階管理課程結業。goldenrockthinktank@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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