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星期五

胡少江:债转股:没有看上去那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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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江评论"债转股"及其弊端(粤语部制图)
Photo: RFA
国有金融机构的高层在多个场合透露,中国政府将在四月份正式推出"债转股"的政策,以缓解中国银行系统高额坏账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过去一个月内两次就"债转股"议题发表公开谈话:一次是在三月中旬"人大""政协"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另一次是三月下旬在海南的博鳌论坛上。李克强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将用市场化办法推进债转股,探索用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

首批"债转股"的规模大约为一万亿人民币,实施的时间跨度为三年或者更短一些。据悉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和国家控股的银行,其中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任总理朱镕基也曾经采用"债转股"解决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大量银行坏债问题。二十年之后,中国政府不得不再次通过"债转股"的手段来化解金融系统坏账高企不下的问题。

中信证券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前中国的债务率已经升至历史高位,二零一五年的不良资产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一。至于银行坏账的绝对数额,没有人相信中国的官方数字。绝大多数的国际投资者认为,中国的官方数字仅仅是银行系统巨额坏账的冰山之一角。此外,中国目前正在进行"去产能"和"去库存"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些措施更将使中国银行系统的坏债局势雪上加霜。

大规模的"债转股"只不过是在银行的账上做游戏,并不能解决坏账问题。中国银行坏账的绝大部分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对企业和银行的行政干预,这种干预导致了银行向没有经济效益的企业放款,最后累积成巨额银行坏账。只要政府的权力得不到有力的限制,尤其是政府通过行政方式干预企业经营的问题不解决,中国的银行坏账就不会解决,这也正是二十年来政府再次推行"债转股"的原因。

"债转股"作为一种国家政策出台,而不是银行业的一种自发行为,这本身就意味著国家的行政干预。假如企业的效益好,企业不会同意让债权人成为股东,因为这意味著企业多了一个指手画脚的婆婆;假如效益不佳,银行则不愿意成为股东,因为虽然表面的债务减少了,但是却不得已背上不良资产的包袱。在企业和银行之间强行介入的,是逆市场行为而动的大政府。而这个无所不在的大政府,这个大政府背后的执政党,正是目前中国巨额不良资产的始作俑者。

"债转股"让银行成为股东,但是银行却无法享有股东应由的"权利"和"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政府推出的"债转股"也不可能是一种市场行为。就以目前大量举债的国有企业为例,假如银行成为这些欠债企业的股东,他们能够因为企业管理层的无能而撤换他们吗?不能!作为股东的银行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任命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在共产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手中。只要这个管理模式不改变,中国企业的低效和坏账的累计就会持续。

二十年前的那次"债转股"所面对的形势和今日也有很大的不同。当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际市场份额迅速扩大;经济的高速增长有效消化了大量银行坏账。 这两个因素已经不复存在:中国主要出口市场的萧条和竞争对手的成长使中国不可能再一次通过国际市场来快速实现去库存;生态环境和政治社会压力也使得过去二十年的超高速增长成为不可能。不知道中国总理在重复"债转股"政策的时候可曾想过,该政策绝不像看上去那般美丽!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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