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

李直:抓牢刀把子的司法改革

邝飙漫画:刀把子


即將於十月份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是法治。實際上,從標誌著中共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已經不止一次召開以法治為主題的中央全會。但是,無論從哪個角度講,當今中國都難以被稱為法治國家。即使以"中國特色"為背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法治確定為大會主題的現實,說明中共自己也認識到中國尚沒有成為法治國家。

成為法治國家,建設法治國家,當然要有一個過程。因此,一個國家,不是法治國家似並不可怕。可怕的倒是國家行進的方向與建設法治國家的方向南轅北轍,更可怕的則是把這種與建設法治國家南轅北轍的行進方向稱作是向法治國家邁進的方向。由此細觀中國在最近二十幾年中之國家治理取向,其實際行進方向為何,相信人們不難判斷。

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文革陰影尚在,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一眾中共元老,其疤痕猶新,痛感難除。彼時,他們尤怕黨內再出毛式人物,毀黨於一旦。因此,企望從制度上剷除毛式人物產生的可能性,幾為當時中共黨內共識。鄧小平本人也說,在歐美法治國家,文革根本就沒有可能發生。鑑於此,中共甚至在憲法上規定,(中共)黨要服從憲法和法律,一切活動都要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並在"人治"與"法治"的討論、選擇與取捨中,明確了建設法治國家的價值取向。

雖然鄧小平在大權獨攬之後,逐漸偷換了政治改革的內涵,並由此改變了改革的外延,使政治改革問題成了行政辦事效率、行政機構設置、行政程序設計等技術性的機制問題,但是,即使如此,在"黨大還是法大"等尖銳問題上,中共也從來沒有膽量公開說出"黨比法大"的結論。至"六四",中共否定了趙紫陽的"在民主與法制軌道上解決問題"的主張,以槍砲解決了國內政治問題,從而把中國政治引領到法治以外的方向。

最近二十多年裡,在腐敗盛行的政治背景中,中國的法治狀況在逐步惡化,法律調節社會衝突和矛盾的功能極大弱化,民眾對法律、法治、法官、法院的信任度急劇降低。中共黨內主管法律、司法的最高領導人周永康因腐敗濫權而被整肅,更是從根本上揭示了中國法治不行的終極原因。因此,中共新一屆領導班子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大局初定後的首次中央全會討論法治問題,也從另一個方面顯示了中共領導人深知中國大陸法律制度已經難堪負荷,必須做出某些實質性的改變。

但是,從中國大陸各方披露的消息看,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討論的所謂法治問題,乃司法改革問題。而司法改革問題,是法律的執行機制問題,其與法治的關係是點與面、部分與整體的關係。這就如同行政機制改革難為政治體制改革一樣,司法體制改革也難言是中國整個司法制度與體系的改革,雖然這種"點"與"部分"的改革關聯到整個法治建設這種"面"與"整體"的改革。

這其實也就是說,由司法改革而言中國大陸法治建設依此要向"司法獨立"或"審判獨立"的方向前進,就難免會得出錯誤的結論。從司法改革試點城市的改革方案看,改革內容幾乎全部局限在技術環節。並且,從提高效率的角度看,(中共)黨對司法的領導沒有任何被弱化的地方,而只有強化的地方。

這當然也並不奇怪。今年中共政法工作會議重提文革及其之前中共對政法系統的稱呼"刀把子",就已明確表露了此次司法改革的方向。(原載《世界日報》)

(原載《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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