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陈翰圣:康州枪击惨案后的随想

图: 联合国大门前的“打结的”青铜雕塑



康州小学枪击案后,美国朝野又掀起一阵控制枪支的呼声。每当造成重大伤亡的枪击案发生后,总会有这样一片呼声,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媒体热议,政客慷慨激昂后,这片呼声就会归于平静,直到又一次枪击案发生。这次大概也不会例外。

康州小学枪击案后,美国朝野又掀起一阵控制枪支的呼声。每当造成重大伤亡的枪击案发生后,总会有这样一片呼声,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媒体热议,政客慷慨激昂后,这片呼声就会归于平静,直到又一次枪击案发生。这次大概也不会例外。

对一个估计有两亿支枪流于民间的国家来说,控制枪支,谈何容易。首先,当然是有人反对,反对者中最有名的是美国步枪协会(NRA)。他们反对的理由,可以归结为几条。第一,“枪不杀人,人杀人”。 这,自然无可辩驳。不幸,除了自然灾害,世上的坏事都是人做的。枪,只是工具。工具既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但却能提高做坏事或好事的效率。枪,提高的是杀人的效率。所以,枪虽然“不杀人”,却帮助“人杀人”。

第二条反对理由是:如果禁枪,交枪的都是守法的好人,坏人不会交枪。这会使情形变得比现状更糟,坏人可以持枪行凶,好人却不能拥枪自卫。这派理论家颇有点经济学功底,据他们说,好人和坏人对枪的“需求弹性”不同。好人对枪的需求有弹性,坏人没有。因为对坏人来说,枪是做坏事的必需品。所以在禁枪的条件下,坏人会不惜一切代价把枪搞到手,好人不会。但是,这种逻辑稍微向前推进一步,结论应该是好人更没有“弹性”。因为,在人人需自卫的前提下,坏人对枪的需求,可能只是为了抢钱,好人却是为了保命。但不管怎么说,这派的论点总之是不能禁枪。不但不能,还要扩大合法携枪的范围。五个月前,科罗拉多州电影院枪击案发生后,就有人建议要在电影院里合法携枪。这次,自然是要在学校里合法携枪。只要全民武装,人不离枪,枪不离手,枕戈待旦,坏人一旦来犯,即可立歼其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这,自然不失为一种伟大的战略设想。可惜,历史记录对此不捧场。美国民间有两亿支枪,每次枪击案后,凶手不是被警察制服,便是自己饮弹身亡,从未听到过人民群众奋起歼灭凶手的动人故事。再说,好人必须拥枪自卫,还纳税养警察干什么?人人必须持枪自卫,离霍布斯(Hobbes)的人自为战,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还有多远?

第三条反对理由最有学术深度,运用的是社会科学里所谓Counterfactual(反事实)的论法。按这派说法,估量枪支泛滥的后果,不能只注重被枪击杀害的人数,还要想到如果没有枪支泛滥可能造成的后果。例如,正因为人人有枪,所以强盗才不敢贸然入室打劫。否则,强盗早已明火执仗,为所欲为。这派的根据,是一种和事实相反的假设,颇接近国防军事理论。为什么要花钱建设国防?因为没有国防,别人可能侵略你。但有了国防,侵略者不敢来,国防反倒显得貌似无用。因为这种论法建立在与事实相反的假设上,所以既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但这种理论的核心是威慑论(deterrence),即有了茅,就要有盾来威慑;有了盾,则需要更锋利的茅来反威慑,这便形成了军备竞赛的逻辑。强盗有枪,所以好人要有枪。等到好人有了枪,万一强盗(出于没有“需求弹性”)搞到坦克了呢?好人得买反坦克火箭?美苏两家军备竞赛,还能找到明确的谈判对手,所以军备竞赛是有节制的。好人到哪里去找潜在的强盗谈判?

以上是思辨,实际情况怎样?同样莫衷一是。拥护禁枪者以英国和日本为例,说两国控制枪支,所以谋杀率低;反对禁枪者以瑞士和新西兰为例,说两国不控制枪,谋杀率同样低。这种类似英语里“苹果比桔子”(apple to orange)的比较,没有多大意思。比较有意思的是九十年代卡尔・博古斯(Karl Bogus)的一项研究。他对比了美国的西雅图和加拿大的温哥华,他发现两地除枪支管理法律不同外,其它各方面,从经济发展、城市规模,到地域、文化、人口、种族、失业率、中间家庭收入等等,都十分相似。他在收集了两地长达七年的犯罪数据后,得出结论说西雅图的枪击谋杀率是温哥华的五倍。更有趣的是,两地除枪击谋杀率外,其他犯罪率,如打架、盗窃等等,都十分相近。这虽然不能说是“最终证明”,但至少是一项控制了其它变量后,推论出枪支管理和持枪行凶间因果关系的具有说服力的研究。

其实,控制枪支不是学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美国所以枪支泛滥,有其历史原因。讲高尚点,是人民拥枪,可以保卫民主,推翻坏制度。讲实际点,则是美国当年地广人稀,要向不毛之地开拓,带杆枪,可以壮胆。谁知两百多年后,时过境迁,原因早已消失,结果却留了下来。现代政治制度,不可能被民间几条破枪推翻;现代民主,也不靠民间几条破枪保卫。流传在民间的枪支,纯粹只是一种历史的沉淀。但要改变这种沉淀,却恰恰是民主制度的弱项。

民主是好是坏,见仁见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民主是维持现状最好的制度。民主需要妥协,左右互相拉扯,结果总是离现状不远。这也是民主制度所以稳定的原因之一。在非民主的环境里,情况可以不同。譬如毛主席当家,他老人家喜欢枪,是军委主席兼NRA董事。那用不着什么Counterfactual的论法,全国也就“不爱红妆爱武装”起来,枪立即风靡神州。但毛主席有个缺点,就是他终要死掉。毛主席一死,邓小平上台。碰巧邓小平不喜欢枪,喜欢“稳定压倒一切”,那自然即刻禁枪。谁不交枪就是反革命,统统枪毙。同样不用什么“西雅图PK温哥华”,照样把枪给禁了。民主做不到这点,民主需要耐心,需要等待。第二次世界大战,就等到了“珍珠港事件”;反对恐怖主义,也等来了“九一一”。控制枪支,同样需要等。所以,世上鱼与熊掌总难兼得。民主也不能兼得,民主有民主的局限。

(201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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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动向》杂志2013年1-2月号合刊


【附录】

奥巴马和拥枪派摊牌公布限枪令

BBC 更新时间 2013年1月16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8:28

奥巴马与拜登在白宫记者会上发言(16/01/2013)
奥巴马:持枪权利不应该损害他人保障生命安全权利
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三公布了全面限制枪支的建议,和倡议拥有枪支人士摊牌。
奥巴马呼吁禁止销售军用式攻击性武器和有十连发以上容量弹匣的武器,并对枪支购买者进行严格背景审查。
奥巴马还签署了23项有关的总统行政命令。这些命令无需国会批准。
奥巴马发表讲话,呼吁美国国会批准他的限枪建议,包括:禁止拥有和销售穿甲子弹,允许政府机构就枪支犯罪问题进行调研,等。
他表示,他支持美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有拥有武器的权利,但持枪滥杀则破坏了他人保障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基本人权。
“全力一搏”
他承认让国会批准有关建议面临阻力,但他说:“我将尽我所能,全力一搏。”
奥巴马公布限枪令前不久,美国反对限制枪支的最大团体“全美步枪协会”则发布了一段电视广告和视频广告,对奥巴马进行人身攻击。
该广告说:“总统的孩子是否比你的孩子更重要”。该广告指责奥巴马是个伪君子,因为奥巴马自己的孩子有联邦特工保护,而他拒绝了全美步枪协会在全美国学校里设立持枪保安的建议。
去年底,美国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学的枪击案造成包括枪手在内的28人丧生,其中包括20名儿童,这一事件引发美国国内对枪支管制的辩论。
奥巴马因此将枪支管制列为自己第二任期中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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