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

何燕玲:人间尚有爱情这回事——揭秘刘怀昭告强奸案(2)

作者:何燕玲

本案情况有了新的变化:刘怀昭压力很大,感到处于"已被霸凌到裸奔,不得不将个人荣辱利害得失抛之脑后"的境地。于是"寻找本案更多的#MeToo受害者",成为她的进一步行动。

 "寻找本案更多的#MeToo受害者"

上文讲到刘魏案给人以有计划有组织的印象,"本案关注组"不仅存在而且正在活动,刘怀昭说:"本案关注组成员最近收到香港著名记者程翔先生的电邮"。

笔者认为很正常,成立个案关注组合情合理,并不等于"中共策划特务组"。虽然自己的MeToo事实情节还没有,合理性尚未确立,连是否做过DNA尚有争议,刘怀昭舍近求远,联络其他另案"受害人"亦无不可。

刘怀昭说程翔说:"他认识本案另一位受害者,说她'从此深度抑郁难以再出来正常工作,十分可怜'。但因未征求受害人意见,他希望先不要公开讲,免得受害人被'二度伤害'。我犹豫了好久,可不可以这样提到程翔先生。希望他原谅我提到,并协助寻找受害人下落。"

对披露程翔的名字,刘怀昭忧心忡忡,声明万不得已,希望取得原谅,可惟独忘记了同是女性的另一位"她"的意见。其实不只是意见,而是人家坚持多年的个人意志的选择。不仅程翔希望不要公开,"她"缄口多年不愿公开的事情,被刘怀昭以"听程翔听说"的方式公开在网上。

刘怀昭发推时,自称是"路过打酱油的" 东新开胡同(@tuolasijishou)网友提问:"是另外一位被魏性侵的受害者吗?"

刘怀昭答道:"是。"

如果说公开"另女另案"是只顾自己忘了别人一时疏忽的小节,重要的是隐藏在细节里面的魔鬼:"另女另案" 情节是否是"强奸MeToo",才是关键中的关键。

更要命的是毫不含糊地说"是"的刘怀昭并不了解"另女另案"内中的情节。传来的消息是同情者"听说"的安慰之词。同曾金燕说的性质不一样,程翔没有说过"强奸MeToo",是刘怀昭说的。

其它的枝节旁证也是刘怀昭提供的:"这让我想到我在香港有过合作的另一位资深媒体人蔡姐,曾亲口对我提到,她在《开放》杂志任编辑期间,曾收到一位女记者投书,点名揭魏如何对她。但时逢魏第二次入狱。为尊者讳更为魏无法回应这一指责,这事就压下来了。我得知名字后想找到她,但知情人说她半疯状态,离群索居,一直没能联络上。"

可靠网友通过朋友联络一向深度同情刘怀昭的"资深媒体人蔡姐"。正是这位《开放》杂志编辑说:"当事人女记者投书《开放》杂志,绝无此事!恐怕是记忆有误。'她'与魏属于感情纠葛,让'她'的情感受到重创,据我所知也不是MeToo。"

当刘怀昭自提的证人与刘怀昭的说法有悖,不知道已经选边站队的诸位会如何选择?

我会相信证人。其实仔细分辨一下,"她"亲自投书杂志社,没有那个可能。如果是真的,此事不早已天下皆知,也不会等刘怀昭率先独家披露"听程翔听说"的往事了。

结论是,刘怀昭的目的是什么?拉大旗,扯虎皮,你懂的。

人间尚有爱情这回事

最值得回味的是这位女性的"她"的态度。

"她"选择离群索居,没有投书报社,没有自媒体爆料,没有诉讼,没有募捐。

"她"为自己的选择坚持了多年,至今日才"被公开"。

"她"的选择,只有"性格懦弱,思维陈旧"这样的解释吗?

为了魏京生第二次被判刑,而选择默默无闻"退隐江湖"的"她"的身上,我看到女性的伟大爱情、看到有情之人往往不能"终成眷属"的悲剧、看到平和、看到悲悯,看到仁慈。

无独有偶,还有一个戴萍。刘怀昭说:"至于戴萍,我自己找到她了,找到她时我没有说明来意。我感觉戴萍的情况比较复杂,已经有斯德哥尔摩症候,就不想再打扰她。我只看出她是个毫不设防也毫无害人之心的女子。"

斯德哥尔摩症(Stockholm syndrome)根据定义,是一种心理现象,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

从刘怀昭的话可以证实,毫无害人之心的女子戴萍至今仍然为魏京生辩护,分明是旧日的爱情,没有变成怨毒。戴萍事后用小说用讲故事的方法去回味抒发的方法,倒是很值得"问世间,情是何物,只影为谁去"的姐姐妹妹们去借鉴。

既不是脑神经专家,也不是心理学家的刘怀昭把戴萍诊断成"斯德哥尔摩症"。上面那位"她",也被刘怀招听说成"半疯状态"。

这不是偶然的,是把郭襄描绘成李莫愁的节奏,是刘怀招不知道人间尚有爱情这回事。

 "全球华人的观念进步"的努力

刘怀昭告魏京生强奸案,海外中文自媒体已有大量关注,把散落各处的言论报料梳理一下,对读者是有益的,是必要的。原因是这件事早已不是什么"个人隐私"或"仅与当事人有关的个案"了。

平地而起拔高意义,将本案构筑成"事关全人类的公益性事件"的正是刘怀昭自己。"事关尊严、平等、人权以及人性……,并藉此推动美国的华人社区乃至全球华人的观念进步与行为的现代化",她用中英文写道。

问题是,在梳理报道的同时,如果只提到为"全球华人的观念进步"的努力,而不去说明刘怀昭正在网上推行自己直接唯一获益的募捐活动,这才是对读者的极大不公。"为华人观念进步"努力的内容就是为刘怀昭募捐。

非虚构报道的方法及立场

有网友提出笔者写文章的"节奏",说在刘怀昭对魏京生案的文章中有"立场"。

首先,在报道之前,如果作者本人没有明辨是非的判断,理不清脉络,写出的文章对读者不会有所帮助。下笔之前作者已有判断,并不等于作者罔顾事实证据,而没有去作合乎情理的分析。

关于刘怀昭其人其事,并不需要特别报料,全部来源于她自己的言论。只需梳理,稍加分析。比如:第一次,唯一一次采访中,女记者被采访对象强奸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一定是很奇葩的事件。

刘怀昭对魏京生案争吵到这个热度,主流媒体完全没有出现。原因很简单:记者向编辑报选题时,多问一个问题,就凝滞住了。

陈军的批评

对"今世再无魏京生"文最直接的尚有内容的批评来自推特上的陈军(@chenjunnyc):"且作为女性,没有同理心也就罢了,但用如此不负责任的春秋笔法去贬损已经受害的各方,并用各种暗示隐喻去迎合已成公关灾难的阴谋论,既唯恐天下不乱,且为人为文都太不厚道了。"

陈军提到"暗示迎合阴谋论",一定是他理解的错误,我根本不相信刘魏案有什么"中共倒魏阴谋"。

陈军说的"春秋笔法"确实引出一个非虚构报道的方法问题。本案在没有详尽报道前,网众已经纷纷站队,不合己意的言论常会被人当众"枪决",轻则"不厚道"重则"唯恐天下不乱。"

只要证据充分、有证人证言、常识逻辑没有出错,文章的立意结论便可以立住。并不需要考虑结论谁爱听不爱听。

必须承认任何报道均有出错的机会,错了欢迎任何人提供事实和证据。比如:我完全不知陈军是谁,只是"望名生意"觉得是个男性网民。说陈军是男的,真的没根据,错了我会公开道歉。

(照片版权:Liu Heung Shing)

——光传媒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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