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李怡:最愚蠢的選擇

1971年美國最高法院就「五角大樓密件」案作裁決,大法官布萊克(Hugo Black)在判詞中的一句話,成為新聞界的圭臬,這句話是:「出版自由的最大責任,就是防止政府的任何部門欺騙人民。」

但如果新聞報道的不是事實,或扭曲了事實呢?40年前曾有一篇探討言論自由的文章,舉過一個假設的報道:卡特總統競選時挪用了30萬元競選費,買了一隻鑽戒給羅莎琳(總統夫人)。

卡特對這報道要如何反應呢?如果他的競選花費細目都已經公開,那麼自然會有其他媒體把資料拿出來反駁,他回應就多餘了;如果還沒有公開而他確實沒有做這件事的話,那麼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把資料公開;如果他既不把資料公開,又寫信去譴責報道的媒體的話,那就會使社會大眾更相信這新聞可能是真的;如果他不僅譴責這媒體,而且還去銷毀關於他競選花費的單據的話,那就無疑自我證明有關報道確實無誤了。

但還有一個做法,就是上述所有的回應他都不做,任由這報道存在。當其他媒體對這報道的跟進找不到確實證據,那麼隨着時間沖洗,社會對這個傳聞的興趣就會慢慢淡去。因此,最愚蠢的做法,是譴責媒體、極力否認但又提不出任何證據去支持自己的反證。

80年代英國有一個極受歡迎的電視處境劇《Yes Minister》,其中有一句被認為是「政治第一定律」的話,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事情,直至官方正式否認。」

如果報道所揭露的是事實,那麼一直否認只會不斷增加事情的可信性。減低損害的唯一辦法就是誠實面對,直接承認並公開道歉。70年代水門事件導致尼克遜下台的關鍵,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尼克遜的不斷掩飾,包括洗去錄音帶和辭退司法部長等等作為。

《Yes Minister》和續集《Yes, Prime Minister》共播出38集,對當時英國政壇各種現象極盡嘲諷之能事。除了上述的「政治第一定律」之外,劇集有許多金句,比如關於「政府應對指摘的標準理由(藉口)」,就有:「這些事都有合理解釋,但出於安全考慮,不能公開」;「一些個別人的錯誤,已根據內部紀錄予以處理」。這些藉口香港人最近是不是很熟悉?

但英國政府從來沒有對《Yes Minister》或其他嘲諷政府的戲劇作反駁,首相戴卓爾夫人甚至說這是她最喜歡的一部電視劇集。從西方政界如何面對負面新聞或嘲諷時政的戲劇來看,鄧炳強一再就《頭條新聞》向廣播處長發警告信,以及他不停作辯解,就簡直是蠢得可笑。

《頭條新聞》是類似《Yes Minister》這樣的處境劇,不是新聞。但它們都反映了「公眾感受」這個真實存在。政府最好是不理,若要應對,那麼最佳辦法就是公開證據。為甚麼那麼多屍體發現「無可疑」?警方應該把證據拿出來。比如其中之一的陳彥霖屍體,公眾憑常識認為一個游泳好手不可能選擇投水自殺這種方式,因此「可疑」是公眾感受,《頭條新聞》反映了這種感受。警方要讓市民相信「無可疑」,就要提出證據,比如由法醫證明她生前沒有受過傷害,確實是溺水而死。公眾不會因為鄧炳強不停說「冇可疑就係冇可疑㗎啦」,就會相信。2,000多個屍體發現都沒有法醫的證明,鄧炳強的話反會加深疑慮。若再多番去信港台,發狠要封掉悠悠眾口,那無疑自我證明:恐怕正正是被《頭條新聞》點中了要害,否則你何以會如此緊張?

因此,回到文前所講的,政府對不想見到的報道或嘲諷的各種回應中,鄧炳強選擇的是最愚蠢的做法:自我證明!


——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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