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圍城,香港的不安憂慮,仲多人物欲語還休,並非因為拆鐵、砸店、縱火、私了,而是因為大家或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感知到,這個城市已經進入了準革命狀態。
如果用英文字眼來輔助說明,就是 rioting 和 uprising 已經是事實,只不過未到客觀意義上的 revolt 或者 revolution,因為尚有幾個底線條件未滿足,包括未有武裝部隊,未有正式的臨時議會或政府,未有正式針對香港政府或北京政府的革命聲言。
關注香港者會留意到,在 10 月 4 日的反蒙面法示威中,有至少兩個地區出現上千人集會中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但同類宣言早在 8 月份黑漆擲中聯辦國徽那晚,已經宣讀過;而且宣言至今並未落成成為機制設置(institution),所以在我的觀察中,它仍未滿足作為「革命要件」的要求。
何為「準革命狀態」呢?
首先,準革命語境的形成——抗爭的全面日常化。
直到 8 月為止,香港的抗爭仍然是「集結 - 流竄」的方式,也即是官方話語中所講,「遊行集會演變成暴力事件」,當月許多暴力畫面都是在大型公眾集會遊行之後,示威者四處游擊期間發生,而且常常以是沿著鐵路線發生(當時港鐵尚未進入封站停運 - 被拆 - 更大規模封站停運的惡性循環中)。
但進入 9 月,和理非與勇武的「雙軌抗爭」進化出新的形式,一邊廂是以商場為聚焦點、以唱歌和喊口號為形式的和平集結,加上晚間10 點「窗邊鳩叫」,一邊廂是區區開花、既定期又不定期暴力運動——所謂既定期又不定期,就是發生時往往都是夜晚,至於是否發生、具體幾點發生、在哪一區發生,則越來越難以預計或預告。
這種形式之新,是脫離了之前三個月大致的輪替式出場,而進入了接近同步(synchronised),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9.29反極權遊行當晚的銅鑼灣,軒尼詩道禮頓道打得開花,時代廣場在疊彩色紙鶴。
加上「拆鐵」成為街頭示威的必備環節,抗爭者跨區集中行動的成本也越來越高,與此同時,留在當區各自行動的趨向也越來越「理所當然」。當抗爭行動進入空間和時間的門檻大大降低,人群進入抗爭變得「隨時隨地」,而且與9 月初仍然以「母校」為中介的參與相比,入門點是高得多,至少要敢直接在黑夜街頭面對推進的防暴警察,以及隨時被攻擊和拘捕的風險。
換言之,此前三個月的抗爭讓人們發現「市民的本質即包含抗爭者」「日常生活中即包含抗爭」,到現在已經是「抗爭即日常」。
第二,準革命力量的形成——政權/警察與民眾的關係近乎敵我,民眾之間也產生敵我,殘存中立地帶急速消亡(如果還有的話)。
如果說頭兩個月還可以說「警察是政權的工具/棋子」,從 8 月開始——與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回巢時間巧合——警隊明顯掌握也產生了主動(initiative)去處置抗爭和抗爭者,這種主動幾乎從未有政府官員公開指明,是來自政府的命令,他們提起警隊的時候,總是像說他們以外的、香港的第四支權力支柱一樣,說「執法機關」得如何如何,毫無警隊其實是行政權力支柱一部分的意思。
「無王管」的警隊在「執法」的時候明顯沒有遵守「點到即止」的原則:對已被制服的示威者棍棒相加、每次擎槍都是肩膀位置水平直射(即便從6.12開始已經多次中眼)、警務處長一邊說射中的是「肩膀」不是「胸口」一邊說已經看清楚警員開實彈是「合法合理」、新屋嶺更加是直接停用難以追查……
隨著 10 月 5 日反蒙面法的實施,警隊實質上也進入準宵禁執勤狀態,隨意截查大增,以「追捕」為名無所不至(大學、商場均不可免),甚至在催淚煙中扯下正在工作的記者的面罩,並質問對方何來「特權」。
同期,示威者也開始改變以防守和爭取時間撤退為主的策略,對落單的警員、可能搶救回來的被制服示威者、甚至對非致命彈藥,他們開始「反撲」,形成「不打陣地戰」「小組行動、爭取反擊」的狀態。
警隊與示威者之間的互相仇視和敵視已非一日之寒,但「加害意識」——對方是我的仇敵因此我可以施加痛楚和傷害於他或她人身——的出現和確立可以說是打開潘多拉魔盒的鑰匙。警權無限擴張與第一點所述的抗爭日常化互相作用,政府「止暴制亂」那一套,實際上是催化準革命狀態。
步向準革命的另外一個跡象是在民眾內部形成敵我陣營,類似階級,但與經濟地位本身並無太大關係,主要是意識形態和對抗爭的取態。
香港的抗爭運動,與世界其他地方反中央的運動類似,有極強的本土主義驅動,而強烈的本土主義本身是建基於「否定以確立身份」(即『誰不是自己人』而確立『自己人』),而非「包容以確立身份」(即『只要如何(一個極低門檻、極寬泛要求)即是自己人』)。
香港的藍營是一種求穩定、親建制、崇拜權力、民族意識的混合體,其論述和創新能力並不強(如果有),但蠻力極大,對一切黃的反應,有恐慌、厭惡、憤怒混合,而且通常相當應激,動輒訴諸暴力。
香港的黃營雖然自稱「容許很多種不同的黃」,但恕我直言,實質上存在「不能容許不夠黃的黃」,後者的表現方式往往是「不夠黃的黃」本身的小心翼翼,對於激進深黃的評述或建言,話或者只能說三分,而且還要戴足頭盔——尊重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不割等等。
第三,準革命意識/符號的形成——「香港國歌」《願榮光歸香港》、抗爭主題從反惡法到反極權、口號從「香港人,加油!」到「香港人,反抗!」 。
某種程度上講,這些「符號」層面的變化實際上是前兩大變化的結果,「香港人,反抗!」口號,在反蒙面法推出後的出現,儀式性地將6 月 9 日以來的香港街頭運動推上了新的台階。
為什麼要喊「香港人,加油!」?主要的背景是直到香港打破暴力抗爭潔癖之前,香港人都以為自己會輸,至少不抱贏的希望,所以要「加油」,要堅持下去,盡全部可能的努力。
如果我們能夠想起2 月到 5 月底香港發生的事,就很自然明白「反抗!」所標誌的抗爭身位的變化。這折射的心態就是,不可以輸,誰輸誰就要被清算,這與第一、第二點所述的對峙的形成、非抗爭中間地帶的消亡,是一致且彼此增長的。
加上無大台抗爭本質上難以走向政治談判,唱到那一句「何解血在流,但邁進聲響透」時,不知道有多少和理非,甚至勇武,其實心情複雜。
這種心情複雜,與文首提到,面對進入準革命狀態時的不安憂慮、欲語還休,不知誰是誰的一部分。
從「大局觀」出發的人有兩個基本的憂慮基礎,第一是北京,第二是國際。
FT 在 10 月 5 日刊出文章指北京會「秋後算賬」。作為時間維度,「秋後算賬」當然有它的道理,70 國慶閱兵已過,哪怕在閱兵當日,香港實彈打中少年心口,也不改神州大地歌舞升平,更何況大典過後,巨獸回身。
但時間相對於佈局下子,是一個次級維度,如果縱觀整個逃犯條例風波,從北京的角度,它或者覺得自己已經「退避三舍」,因此絕無退路,也絕無再退的理由。
第一退是修例仍然在立法會爭持期間,接受商界意見,剔除部分罪行,並讓香港政府公開允諾會 observe 現行法例中的人權條款(雖然我們知道這沒什麼實質作用)。第二退是允許特首林鄭月娥講「暫緩」「壽終正寢」。第三退是允許港府「正式撤回」修例。
絕無再退理由的跡象也有三個。
第一是 10 月 6 日晚,解放軍駐港部隊九龍塘軍營破天荒地從天台對路過樓下窩打老道的示威者「嗌咪」,台詞與此前官方媒體發佈的深圳練兵宣傳片基本一致,「後果自負」。在軍營天台的人也一度展示黃旗,指示威者正違法,可能會被檢控。
第二是港府讓人跌碎眼鏡地推出全無 rationality可言的反蒙面法——好不容易撤回一條,五大訴求還在高喊,就推出新的抗爭 cause。這說明,一,政府的思維本身當然就不是 de-escalate,而是拖,用警隊和司法程序拖垮運動,但現在是從拖,到反身鎮壓;二,林鄭政府的反身,更大程度反映的是北京和親北京陣營的意願,而非一個地方行政當局的意願。
第三是政府在公佈反蒙面法的記者會、反蒙面法實施之後林鄭首次見記者,都主動提及 11 月的區議會選舉,甚至林鄭還開始用「散播恐怖」之類的字眼來形容暴力示威,這與親北京陣營對政府施壓實際上是互相映照,既反映了即將在區議會和 2020 立法會選舉中大敗(如果選舉正常進行)的親北京陣營的險惡用心,也反映了無能政府因利乘便,舞選舉花劍,威嚇市民,或者為之後的什麼情節打好鋪墊。
「大局觀」者一方面當然憂慮武力升級,會引發北京最終出手鎮壓——哪怕只是某次在軍營外面擦槍走火,另一方面,也憂慮國際支援面對抗爭 turn ugly 的時候,因為缺乏道德基礎,以及其本質的偽善,會在香港面臨真正武裝鎮壓的時候,袖手旁觀。
憂慮之餘的欲語還休,則要從「內局觀」去理解。
承接前述準革命狀態形成第二點「準革命力量的形成」,抗爭的香港人與深淵的互相凝視,已經越來越近,而這種接近,會因為沒有政治解決方案的困獸鬥,而越來越快。
有「革命」,自然有「反革命」,而且「革命」往往建基於打擊「反革命」,現在「反革命」是否有定義呢?打擊方法是否有規範呢?我認為,這都在形成中,而這種形成尚能帶來不安和爭論,是一個社會還有人性和良知的表現,只不過這種爭論在「革命」高漲的時候,是被壓抑和被忽視的,這也是我所理解的,「不要為林鄭入冊」「打爛了店其實反而是益了商業集團」等論調的來源——總要繞個彎,找個別的理由去講。就像示威者不想人拍照的時候,會講「你是否想證明自己來過這裡」,一樣。
但這個(相對的)小循環。是政治上死循環,與本土意識成長,的合力結果。無論是政府,還是抗爭者,現在都拿不出政治解決方案,也都互相指賴,說對方怎麼不先如何如何——政府要示威先停,示威者要政府先滿足一切訴求,並無談判的意願、空間和機制。
「連登 - Telegram - 現場」的動員和反思迴路,在面對砸店和私了的時候,已經基本上不能發揮作用(這當然也可能是迴路參與者意願的反映),而這個迴路是絕對不 engage 政府的(除了各路潛水收料的人員,而他們的參與也不是為了對話和談判),也不能 engage 廣大非連登使用者的泛運動支持者。
如果抗爭已經去到可以讀《臨時政府宣言》,那抗爭者是否接受建立「虛擬政府」,去轉化抗爭的政治籌碼、與當局進行談判呢?
抗爭者當然可以說不,這就進入這篇死不斷氣的文的最後一個部分,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過去五年,不少香港人期待 We will be back的那一天,到了今年,人民乘願歸來,許多人相信都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甚至深深受創。但這都不是任人宰割、束手就擒、不戰而降的理由,當抗爭繼續前進,「攬炒」「核爆都不割」的「核爆」,漸次成為現實的時候,運動中的所有人都不得不再次檢視自己當初講的那些說話,其實意味著什麼,自己的底線,其實是什麼。
更殘酷的現實是,在這個意義上,香港是不會有所謂「重光」的一天,因為所謂「重光」,潛台詞其實是「恢復正常」。這個問題,北京問得好,要將香港光復到哪個年月?實際上,「光復香港」所求,不是「重光」,不是「恢復」,而是創立一個新的香港——至少是符合香港人所理解的「一國兩制」,而非現行 22 年的那套規則,這就是為什麼運動在步入準革命狀態,而運動中的人如此不安。所有未知都令人不安。
前面的香港,無論是否符合運動原初的想象,都必然需要沉重的代價,也必然會帶來深遠的創傷,革命如何終結,革命後的建設,才是更深刻的革命,因為到那個時候,我們才知道,誰沒有被革命變成革命當時最想抵抗的那種人,那種特質,那種權力,誰沒有成為新的深淵。
願,光歸香港。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