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龙 |
60年前那场反右派运动,挨整的罪人们的共同罪名,无一例外地都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在一个960万平方公里几亿人口的大国,居然在于半个月之内钻出几十万名读书人同声"反党反社会主义",不能不算一个历史奇迹,使千百年后的人们怀疑当年的神州大地除了一个中国共产党和她的附属"民主党派"以外,还有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党",或者至少有首同名的流行歌曲吧?
以上几句调侃,不过反映当年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之虚妄。事实上,到了1978年9月中共中央发了个五十五号文件以后,右派分子们的上述罪状即被成批地"改正"而消失。改正的理由,乃是他们当时的言论,既不反党,也不反社会主义;党把他们误会了。从那时起至今,已近四十年了,"改正右派"们对于这样的结论,看来多数是欣然接受了,至少并不反对吧。查诸当年各位右派的初心,他们对党岂仅"不反"而已,倒多数是如痴如醉地热爱着,所以才在那场听说党要进行美容修整自己的这主义那主义以变得更美丽,满腔热情地贡献自己的见闻和建议;而由于爱党,也就热爱党所热爱的主义,如同对于心爱的姑娘所钟情的衣帽裙裳不问理由一体热爱一样。所以虽然那个名为"社会"的主义究竟是什么,在那时连反右刑场的操刀杀人的邓小平同志都不明白,一直到30年以后还在要求"要弄清什么叫社会主义"呢。
不过这样理解当年的反右和后来的"改正",却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要是有人真正发表了反党反社会主义亦即"我不爱你"的言论,是否就该治罪呢?查看1978年的"改正史",果然如此。全国55万(一说还更多)右派里,除了若干因为单位撤销情况不明者以外,究竟还抓住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仁炳五位"极少数右派分子……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语)者永不改正,以证明打击5×100000人的反右运动"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同上)。这一板着面孔说谎的表演,自然留下千古笑柄。不过比笑柄还更为严肃的问题是,有什么法律对这几位发表"真正"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的人们治罪呢?
没有。当时实行的刑事法令《惩治反革命罪条例》从正文到"关联法规"共计21条里,都是针对"反革命"的行为,没有一条规定以写字说话治罪的,而三年前制定的首部宪法更明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自然包括发表赞成和反对什么的意见之自由。有说宪法序言里面写了"党的领导"所以反对它就是犯法,可是载于序言的全文都是对于国家宪法背景的叙述,并无任何强制性的规定,更无针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而且在1954年的那部宪法里,叙述"党的领导"也仅止于说到中国人民经过百年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为止,并无后来各部宪法在其后添加的人民还将"继续"在它的"领导下"如何如何的预言,更无文革期间四届人大在宪总纲中所加中共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的规定。所以,对于"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任何治罪都毫无法律根据,也就是说,1957年惩治55万右派的任何一人都 是违宪犯法的,1978年至今还坚持惩治那五位右派并且从而坚持反右运动的"必要性"也是违宪犯法的。它是一场有组织有领导的违宪犯法运动;以情场的规则来说,即使你真是盖世美女,也无惩罚不向自己求爱的情郎的权利嘛。
那么现在或将来的孩子们可能会问他们的右派前辈,听说你们的绝大多数后来都"认罪"接受惩罚了,你们怎么会承认自己反对心爱的党和主义之罪呢?你们是屈打成招的呢,还是居心欺骗亲爱的党呢?
可能出乎娃娃们的预料,右派们的多数既未被"屈打",也非违心地"成招"。那时虽然党领导下的群众运动已经轰轰烈烈地搞过多年,并且不乏"镇反""土改"那样血腥的阶级斗争,但在1957年对于准右派的斗争,尽管口号震天辱骂遍耳,不过绝大多数都是分散在各个"单位"里面的"言论",直到判罪都没有让专政机关公开插手,连罪状即"右派分子处分决定"都是由中共各级组织制造和签发的。至于很多人被送去劳教劳改挨打挨饿摧残致死以致"依法"枪毙还缴子弹费,都是戴上右派帽子以后的事;但"戴上右派帽子"基本不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而是右派同志们"诚恳"招认的。须知右派们多数并非无知之徒,他们对于自己心爱的党的进谏,也非一时的口误。所以一夜之间遇到那恳求批评的党姑娘突然转身变脸,他们当然不会不据理力辩。无奈那个变脸党同时也成了不讲理党,只须搬出伟大领袖痛斥右派的这指示那语录而且不承认他的相反语录,一句话"你比毛主席还高明吗?"就可以消灭你的任何理由。讲理对撒泼纠缠到最后,就是承认虽然我是真心爱你的,可是我在实际上伤害了你!好一个"实际上",三个字就令55万右派俯首认罪,也给愤怒而美丽的党姑娘以台阶下了!而到了1978年,党又承认当时眼睛看花了,"实际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负心郎只有五名,其他都属"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同上)。这段公案到此似乎完满结束了。不过28年前天安门前响起的那一阵枪声,至少使我这个"错划右派"的悲凄爱情,又添加了新的波浪。
那次对于和平人民的血腥屠杀,使得党娘娘的真容震撼了全民,更震撼了她的铁杆粉丝鄙人。听到那消息后,我猛然自问:当年痴心热恋的那个女神果真是她吗?她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吗?须知右派们多数是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我生于三十年代),历经国共两朝,他们最初的政治感情正是投向那位宣扬民主和科学的普世价值、反对以"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原则奴役和屠杀人民的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偶像的,她的名字就叫中国共产党;我和同代的那些同志们一样,日夜思念衷心热爱的就是这个她。至于中共取得政权以后,尽管一再犯下史无前例的错误,包括以反右打击知识分子,搞大跃进饿死千万农民,甚至发动文革搞全面内战,我们都曾认为那是领导层的"经验不足"或个别一二人帮四五人帮的错误或罪行。只是到了屠杀民众枪响以及其后不仅不为此认罪反而不断朝向剥夺人民镇压人民的方向疾驰猛进,一直跑到公开宣称反人权反宪政反人类的一切共同价值的今天。看见了她的这个面目,再回头清理她所提倡的社会主义衣裙即"消灭私有制",原来不过是为了实现"她有制",天下百姓跟她姓,天下财富归她有!这才从尚未被"虚无"的党史中寻找出这一切动作的全面实施,正是当年捂住天下嘴巴的反右派运动,而它的起点则更在以前,包括延安时期以"妄议中央"罪挥大刀砍掉王实味的头,"苏维埃"时期以莫须有罪用石头砸烂千百同志的头,所有那些作为不正是我从入党以前直到幸入右派以后所坚决反对的吗?然则我的反对行为不正是货真价实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吗?这才使我这个幸存的右派断定:——
当年我所承认的"实际上反党"的实际内涵,乃是反了"实际的党"而非反我心中的党:我心中的党呢?上穷碧落下黄泉,她在虚无缥缈间。原来"虚妄"的并非我的反党之罪,只是我心中的她啊!
2017年6月8日于不设防居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