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胡平:如何解读习近平给安倍摆脸色?

这是中国媒体刊发的11月10日,习近平与安倍晋三在北京APEC峰会上握手的照片。
一看到中共官媒发布的照片,习近平沉着脸和安倍握手,我就知道,在外交上,中共果然又输了一分。

这张照片一发布,立即引来各种议论。有人批评习近平太粗鲁,有失泱泱大国首脑的风度;有人赞扬习近平很硬气,就是要给小日本点颜色看。依我看,这些解读都不得要领。习近平给安倍摆脸色就是找补嘛。习近平这张摆脸色的照片是发在中国的媒体上的,就是想掩饰其外交失利,忽悠中国人嘛。

中日两国有正式邦交,又是邻国。两国元首迟迟不见面,在外交礼节上是说不过去的。在这个问题上,责任明显在中方,是习近平拒绝和安倍见面。中方提出两个条件作为见面的前提,一是要安倍承诺不再参拜靖国神社,二是要承认中日两国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有争议。安倍一条都不答应,安倍坚持见面不设前提。习近平不干。于是,两人见面的事就拖了下来。

这次APEC在北京召开,安倍作为日本首相不能不请,请来了又不见面未免太不像话。因此,中方外交官们加班加点,赶在APEC开幕前和日方搞出了一个四点共识。中共对国人说,日本已经让步了,承认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有争议了,于是乎也就可以见见安倍了。

这就是忽悠了。因为日方根本没让步。

中日四点共识上那句话写的是:"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日方称'尖阁诸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中共官媒说,瞧,日本已经承认围绕钓鱼岛有不同主张,也就是承认有主权争议了。在这里,官媒悄悄地把"认识到"改成了"承认"。其实,这两个词的意思大不相同。"认识到"不等于"承认"。当日方说"认识到"在钓鱼岛问题上有不同主张,那恰恰是不"承认"有主权争议。

要弄明白"认识到"和"承认"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我们不妨回顾一下1972年中美联合公报。

1971年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决定发布联合公报。其中,台湾问题无疑是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在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都宣称自己是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汉贼不两立,你承认了这个就不能同时又承认那个。在当年,美国是中华民国的正式邦交国,所以美国当然不能否认它对中华民国的承认,可是这一点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绝对不能接受的。

起初,基辛格和周恩来草拟的联合公报回避了台湾问题。但毛泽东坚决反对。毛泽东明确指示这样写是不能接受的,公报必须摆出根本性分歧。于是,基辛格就改写成:"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在这里,基辛格用的是"认识到",而不是"承认",如果写成"承认"就说不通了。承认?承认的是哪一个呢?你不可能两个都承认嘛。可见,"认识到"绝不等于"承认"。基辛格后来说:"我认为我所做过的和说过的任何事情都没有比这个模棱两可的提法使周恩来印象更深刻了,按照这个说法,我们双方在将近十年内都可以对付过去。"

回到这次中日四点共识。很明显,所谓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有不同主张,绝不等于日本承认钓鱼岛主权有争议。

这样,我们也就更理解在钓鱼岛问题上,为什么中方说是"搁置争议",但日方始终不承认有争议。双方的对话应该是这样的:

日方说,钓鱼岛是日本的,无可争议。

中方说:钓鱼岛是中国的,不过我们暂且放下这个争议,先来商讨其他事情。

日方说:好,我们来商讨其他事情。

就这样,中方说它在钓鱼岛问题上立场是"搁置争议",而日方则说钓鱼岛问题无可争议。

习近平当然知道,在中日四点共识上,日方没做任何让步。可是在APEC会议上他又不能不和安倍见面。这意味著中方放弃原先它给见面设立的前提,这意味著中方不得不让步。这自然是很丢面子的。为了掩盖这一外交失利,所以习近平故意把摆脸色照片发在中国的媒体上。

这件事反过来想就更清楚了:如果日方果然是象中共官媒说的那样向中方服软让步,那么,习近平自然就乐得向安倍显示亲切的笑容,以展示赢家的风度,那又何必冒着外交失礼的指责,摆出那么难看的脸色呢?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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