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

红叶:“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陈独秀晚年民主思想研究四

陈独秀1937年摄于南京第一监狱







有没有反对派,是真假民主的分水岭

陈独秀斯大林消灭异端的事实中,深刻懂得了反对党的存在对民主制的极端重要性。实行专制独裁,必然消灭异端;消灭异端,是实行独裁的应有之义。所以,他疾呼:“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
的确,有没有政治异端的公开存在和自由行动,是衡量是否民主的试金石:有,就是民主制;没有,就是专制独裁。这中间,没有丝毫可以含混的地方。正像胡适在为《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一书所写的《序》中说的:
“‘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在这十三个字
的短短一句话里,独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生死
关头,近代民主政治与独裁政制的基本区别就在这里。
承认反对党派之自由,才有近代民主政治。独裁制度就
是不容许反对党派的自由。
根据陈独秀的研究,在布尔什维克创造了“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的独裁体制之后,意大利墨索里尼德国希特勒迅速跟进,在各自的国家里,结合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社会条件,采取了类似的体制。这就是法西斯政体的由来。

我们“一党专政”的独裁体制不容任何人“唱对台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为榜样,实行的也是“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样一个主义(马克思主义)、一个政党(共产党)、一个领袖(党的主席)。
我们实行的政体,既是以一个政党”为前提,必然排斥一切其他党;公然的反对党,当然更所不容。“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从来被我们党定为最严重的罪恶,问题之严重,足以与皇权时代之“谋反”相比,列于“十恶”之首,必灭无赦或是长期关押,不见天日,家属亲戚朋友亦一并被目为“异类”,受到“株连”,见弃于社会。六十多年来,因此而被“杀、关、管、斗”的,少说也有几百万之多。
“你为什么成立政党,不就是想夺权吗!权,是我牺牲了千百万人才得到的,自然应当由我来独享。岂容你夺?”——从此独裁的天然心态出发,但凡要成立新党的,我们党一定彻底消灭,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1998年中国的一批民主人士筹建中国民主党。6月25日,王有才等在浙江省民政厅公开申请注册浙江省筹委会,其后北京上海山东湖北辽宁四川等地先后成立筹委会。11月6日,徐文立连同北京其他四位民主人士,宣布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准备在下个世纪初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11月9日,徐文立对外宣布中国民主党京津地区党部成立,徐文立担任主席,查建国高洪明吕洪来担任副主席。
对此“大逆不道”的行为,我们党迅速作出了反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强调:“近来……国内外的敌对分子相互勾结,策划所谓合法组党,或者打着什么别的旗号搞组党的政治图谋,实际上是想在中国搞出一个与共产党分庭抗礼的反对党,最终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民主党主张多党宪政民主,主张自由公正普选,主张实现中国公平和自由,追求与主张用和平、渐进的方式改变政府,同时承认人民有选择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改变政府的权力。他们的主张,完全是理性的,代表了中国广大民众的要求,符合世界的民主潮流。但为我们党所不容。很快,当年12月21日以及22日中国民主党的主要成员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分别在北京杭州武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12年。其中,徐文立王有才分别于2002年2004年被流放到美国。数以百计的中国民主党的其他成员被拘留、逮捕、和判刑。刘贤斌(被判13年)、吴义龙(被判11年)、查建国(被判9年)、朱虞夫(被判7年之后又加2年)、毛庆祥(被判8年)、何德普(被判8年)、高洪明(被判8年)、祝正明(被判10年)、刘世遵(被判5年)、徐光(被判5年)、佘万宝(被判12年)、王培剑程凡孔佑平(被判15年)、胡明君(被判11年)、王森(被判10年)、李大伟(被判15年)、许万平(被判12年)、杨天水(被判12年),等等。
此后几年,我们党对中国民主党成员继续镇压。由于我们实行的是“党国体制”,以党为国之骨干,党、国一体,但凡“反党”,就是“反国”。2007年,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陈树庆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8年,中国民主党吕耿松被以同样的罪名,判刑4年,王荣清被判刑6年,湖南谢长发一审被重判十三年。2010年,薛明凯深圳市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年,四川中国民主党刘贤斌再次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开始,直到如今,中国不容许“搞出一个与共产党分庭抗礼的反对党”,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根本原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是要坚持“一党专政”的独裁制度的,绝不退让半步。我们手里没有真理,统治只靠欺骗宣传和暴力镇压来维持。一旦有了“反对派”,什么都将隐瞒不住,真相大白于天下,到那时,欺骗不成,还怎么统治?因此,“党禁”必须成为我们的底线。谁触及这条“高压线”,谁合该倒霉。

连萌芽中的可能的群众组织,我们也要坚决消灭

作为民主的顽固的对立面,我们党不仅坚决消灭一切有形的政党,不许“唱对台戏”,连萌芽中的可能的政治组织,也保持着高度戒备。2008年,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以刘晓波为代表的我国先进分子303人,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联合发表了《08宪章》。主张在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下,在中国实施民主共和宪政的现代政治架构。
08宪章》的全部内容,没有一条超出了举世公认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我国现行《宪法》和中共历来的政治主张。例如,《08宪章》中最受痛恨的主张:“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本来就是中共自己的口号《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7)提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是: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我们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611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列入《总纲》。中共自己提出并且加以重申的,就是对的;别人重复,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哪能这样不讲理!
就是这样一份理性的、以和平手段推进民主进程的文献,亦竟为我党所不容。2009年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有关人员也都“没有好果子吃”,全都处于被监控的境地。《08宪章》成了最敏感的话题,人人见而躲之唯恐不及。
内容没有多大问题,可为什么我们党要这样“大动肝火”?主要在于这是一个群体行动。光发起的,就300多人,因为它道出了民众的心声,遂群起而响应之。尽管我们党封锁围堵,想使它不见天日,企图扼杀于摇篮中,《08宪章》还是不胫而走。到2011年6月为止,在《零八宪章》上冒着政治风险、签名支持的已有一万三千多人。眼看成了气候。人数如此之多,这不等于组党吗?因此,必须迎头痛击,狠狠打击,绝不能任其蔓延。
对法轮功的镇压,也是同样的道理。法轮功学员集体请愿,要求承认其为合法的气功组织,他们和平,有秩序,政府或者承认,或者要求其继续努力改进、争取达标、而后再予以批准,其间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问题。但是,中共硬是要宣布其为“邪教”组织,比照“反革命罪”,残酷地予以镇压,以展示“政府肌肉”,杀人立威。为什么?自知与民众对立、靠强力统治、维持政权的中共,是坐在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上,就怕群众组织起来。我们党深知:一旦民众组织起来,我们要任所欲为地继续欺压,就不大容易了。法轮功学员的集体行动,显示了组织的苗头,犯了我们党的大忌。中共岂能容忍?

即使言论,凡被认威胁“一党专政”者,亦必灭之

就是没有组织的苗头,只要我们党感到某种言行可能威胁到自己的“领导地位”的,我们也绝不放过。以中国的头号 “大右派”章伯钧为例。1957年,他“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党整风”的发言,一片诚恳,一片善意。他说:“现在工业方面有许多设计院,可是,政治上的许多设施,就没有一个设计院。我看政协、人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应该是政治上的四个设计院。应该多发挥这些设计院的作用。一些政治上的基本建设,要事先交给他们讨论,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我们党号召人家提意见,“帮助党整风”,氏发表了如此之好的意见,我们党不但不感激,还要将人家打倒,而且列为“头号要犯”,为什么?原因就在他竟敢要求我们党发扬民主,听取民众意见。我们从来“一党专政”,民主是我独享的专利,你要的什么“民主”!你想脱离“党的领导”?如此“反党”大罪,岂能饶过?这位1923年曾由朱德介绍加入中共的老党员,1927年“南昌起义”时,任起义军总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的老革命,1939年提出过《请结束党(指国民党——引者)治,立施宪政,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著名提案、同国民党的专政坚决斗争的老战士,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立了功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子,在中共掀起的反民主逆浪中,终于沉没至今。

我们对“异端”的镇压比臭名昭著的国沙皇还要严酷

患有“民主过敏症”的中共,不仅对于民主政党、可能的政治组织、以至要求民主的言论,怕得要死,一触即跳,而且对相关人员的迫害,十分残酷。俄国沙皇的专制,在历史上丑闻昭著。但是,毕竟还有一点人性。中国网2009年2月4日一篇题为《揭秘:列宁被沙皇流放时的幸福生活》说:
1897年二月,列宁彼得堡被判处去西伯利亚流放三年。判决下达后,列宁的母亲就向当局要求推迟动身的日期,理由是儿子的身体不好。后来她又要求在路经莫斯科时停留一个星期。她还提出路上的费用全部由列宁家人负责,这样列宁可以吃得好睡得香。她甚至写信给东西伯利亚的总督,要求将儿子流放的地点选在叶尼辛省南部的某个小镇,那里气候对列宁的健康有利。类似的要求,在今天严酷的中国,有谁能够提出?但在当时,不但可以提出,而且竟然被当局接受了。这样,列宁就在服刑前,两个星期的时间在监狱外自由自在地活动,准备好行李,从容地和亲友话别。
列宁流放的地点在苏申斯克,这里是西伯利亚气候最好的地方之一,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说的北国江南。除了家人给他寄钱外,沙皇政府还给每个流放者每月发放8个卢布的津贴列宁写信回家描绘自己在里的生活:“除了打猎、钓鱼,就是游泳,大部分时间化在散步上”,“睡觉的时间特别长”,“住房和伙食令人满意”,还常常晒日光浴。他甚至把自己的流放地和家人在瑞士的度假胜地斯匹兹相媲美。这样好的环境,在今天“摧残人成性”的我们中国,是能够想象的吗?
问题是作为政治犯的列宁在那里,竟然还可以阅读各种政治书籍和杂志,和流放地的其它革命者自由来往,讨论将来如何推翻沙皇制度的问题
列宁克鲁普斯卡娅完婚。克鲁普斯卡娅当时因为同一罪案被流放在南乌拉尔乌法。他们同时向流放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将克鲁普斯卡娅转到列宁流放的地点结婚,这个要求获得了批准。他们顺利地结为伴侣。克鲁普斯卡娅有一段文字描绘她丈夫在流放地的起居:“苏申斯克的东西便宜极了。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八个卢布的‘工资'给他提供了一间干净的屋子、食品加上洗漱和缝缝补补。他们每个星期给伊里奇宰一头羊,他每天吃羊肉一直吃到倒胃口。
列宁不是什么反对党,他是决心推翻沙皇统治的革命党的领袖,对沙皇来说,问题的性质,比反对党严重百倍。但是,他却是这样服刑的!今天,经过专制熏陶两千年、对酷刑习以为常的我们,读着都感到新鲜,无法想象。拿来对比我们今天之对待“异议人士”,那确实是“天壤之别”。我们的著名“民主人士”,有谁没有受过令人发指的酷刑!临刑,怕呼喊“反对口号”,割开喉管、嘴塞纱布、诸如此类者,不是一个两个,“圣女”林昭被处决后,行刑者还竟向其家属索要“子弹费”5分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是,在现实社会里,公民享有了这些自由吗?宪法是我们党主持制定的,是全国民众的公约。我们党有什么权利剥夺公民的这些自由,挑战公约、破坏公约?这是“依法治国”吗?这是一个诚实的、庄严的、负责任的政党的作法吗?

中国今天的所谓“民主党派”,花瓶而已

共产党标榜自己信奉唯物辩证法,认定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在“对立统一”中发展,说这是“普遍规律”。可是,在“领导权”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却反对“对立统一”,搞“一党专政”,独揽大权,不容别党分一杯羹,不容反对党之存在。言行脱节,莫此为甚,地道的实用主义。
不要反对派,又想标榜“民主”,怎么办?无非“创造”新概念,来混淆视听。中共说,我们已经创造了“一种新型政党制度”,这个制度是“根据中国实际作出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不同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
但是,这个“新型”制度的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就与民主制所要求的无条件、无前提,不能并存。有前提的所谓“民主”,还没有选举,就有一个预定的“领导”摆在那里,这样的“民主”,只能是“假民主”。今天的中国,除了摆设用的“政治花瓶”,哪来什么政党?一个任由其他政党领导、操控的政治组织,一个没有丝毫独立性可言的政治集团,能叫“政党”吗?政党,顾名思义,是利益集团的政治代表,请问:受它党操纵的所谓“政党”,代表的究竟是哪个集团的利益,是它本来所代表的利益集团(如果本来它确实有其阶级、阶层或集团作基础的话),还是代表作为“领导党”利益基础的阶级、阶层或集团?逻辑说不通嘛!至于说什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经历过“反右派斗争”的人,谁都知道这是谎言。中国现在的“八个民主党派”,曾经是真正的政党,在反对蒋介石、推翻国民政府的斗争中,曾经与中共并肩战斗,但并非是在中共领导下战斗,而是作为中共国民党之外的第三势力,独立战斗,其目标是与中共建立联合政府。可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联合政府的影子晃动了一下,很快就消失了。尤其经过1957中共发动的“反右派斗争”,民主党派全体被擒,一律粉身碎骨,此后,没有任何一个所谓的“民主党派”或其中的任何一位所谓的“政治家”,提出过任何哪怕仅仅一个独立的政治主张,全都惟中共的马首是瞻,亦步趋步。如果这样的“政党制度”能够叫做“创造”,那么,这样的创造,只是有利于强化中共的“一党专政”,而与流行全球、举世公认的民主制度完全背道而驰。它不是“不同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而是加上中国特殊包装的“一党制”,更富于欺骗性而已。

所谓“民主协商”,与真正的民主制风马牛不相及

至于“政治协商”之虚伪,也同样地明显。今天在中国被“协商”的,没有一人不是以“拥护中共的领导”为前提的。中共要跟谁“协商”,那是有条件的:你必须服从我的领导,支持我的政治主张,否则,你压根儿就进不了我这“协商圈子”。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可协商的?所谓“协商”不就是协商谁来担任领导、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主张吗?你什么大盘子都定了,还要找我来“协商”,岂非虚情假意、装装样子骗人?
所谓“协商”,不言而喻,参与各方必须彼此平等,不能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分,有了这样的分别,必然是占主导地位的领导强势一方,勉强被领导的弱势一方,接受这个,接受那个,达成的协议不可能公平、合理。此与民主的要求,风马牛不相及。民主所要求的,不是服从领导、强势一方,而是要求服从多数、并保护少数。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岂可混同?

有了反对党,有了真民主,腐败问题才能从根子上解决

    多党制在世界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它的优越性,人所共见。它保证了各方面不同民意的畅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现在折腾的国家,从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到“阿拉伯世界”,都是独裁专制国家,没有一个是民主国家。民主国家由于多党制的存在,内部矛盾能够得到及时的暴露、及时的处理,所以尽管平常看起来乱哄哄,实际是稳定的 ,没有、也不可能“翻烧饼”。
    一个社会要步入常态,不但要实行多党制,能够经常听到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意见,对主政者来说,耳边尤其需要经常响起反对者的声音。“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是陈独秀对杀人如麻的斯大林暴政下万千生灵不幸牺牲的血泪教训的科学总结,实在太珍贵了想当初,如果在苏共之外,有反对党存在,有强大的足以制衡的牵制力量,斯大林独断专行的“一言堂”安能存在?几十年的倒行逆施安能无阻地一路畅行,直到氏逝世、苏联暴政结束?
    在代,朱元璋为了震慑官吏,使之不敢胡作非为,贪污犯处决之后,还要剥皮,在人皮内装上稻草,悬挂在官员的办公室。每天上班,首先看到的就是这副“教具”,岂不胆战心惊?如此“精心设计”,却并未能解决问题。原因何在?就在于制度错误。官员不是“眼睛雪亮”的广大民众的选择,而是眼光不能不局限的朝廷的任命,质量首先就相对较差;官员的行动坐卧,民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清二楚,但是,监督不上,无用,更谈不到有权随时撤换,官员只要巴结好上级,官位就万无一失,对最了解情况的民众反而无所畏惧,怎么会兢兢业业,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犯罪的覆辙?
    从警戒官员的作用来讲,反对党的存在,和朱元璋的“人皮袋”相似,但是力量大得不可以道里计。你在台上,一举一动,反对派看的清清楚楚,但有毛病,马上揭发,你还敢胡作非为吗?大的问题,你可以不改,但立即面临弹劾,而弹劾就可能逼你下台,纵使勉强干满一届,下次选举,绝对没戏,谁不担心?仅仅从“廉政建设”来说,反对派就是绝对必不可少的。少了它,腐败免不了。这正是今天我们“越反腐越腐”的症结所在。
大约二十四五年前,一次大家闲聊,一位刚从陕北老家探亲回来的“老法官”说,他的侄子在陕北某县法院当法官,他发现侄子一件案子判得不公,就去找他,要他改正。不料,侄子竟说:“判了就判了,反正共产党一时半会也倒不了!”原来,侄子是因为受贿才有意那样判的,而且自持有党的庇护,不致因此而下台,有意错判而不改。我当时听了,大吃一惊!心想:不知有多少人就这样依靠党的庇护而存在,日日作恶,而无所畏惧。没有反对党的“虎视眈眈”的监督,光靠党本身内部的自我监督,解决不了自身的堕落腐化问题。两千多年了,哪一朝哪一代,没有在专制体制内设立监察机关,不想依靠自己的努力,来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以求永远执政,可谁解决了?谁没有覆亡?我们党想在 “一党专政”的框架内,离开民主制,来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岂非同样“缘木求鱼”!

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加强”问题,早该削弱、交权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念念不忘“领导权”。凡是不利于其领导地位的,一律排斥,坚决打倒。九十年如一日的口号,就是:“加强党的领导”,日日、月月、年年,就念这一本经。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不能够说明别的,它恰恰坐实了中共专制独裁的固有本质。须知,在民主社会,民众有权选择任何一个党,也有权不选择任何一个党。就是说:可以拥护或反对任何政党。任何党都没有凌驾社会之上、不容反对的特权。果有这样一个不容别人在“头上动土”的“太岁”,一定群起而攻之,一定臭不可闻,早被丢到垃圾堆里去了,成为不通事理的天大的笑话,哪会容它直到今天还在那里“指手画脚”!
中共的“领导”早已“加强”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早就大大超过了社会能够承受的极限。无论当年的苏共,还是今天的中共,按他们的理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前进,“阶级斗争”应当越来越缓和。可为什么,都是越来越尖锐、缓和不下来,直到被取缔(苏共)或陷入“四面楚歌”、遭民众普遍反对的困境(中共)?就是因为它们贪得无厌,“领导”、即统治,已经很强了,还嫌权小,民众早已被逼进绝境,连喘口气的空间都少的可怜,还要再遭“挤兑”,面临灭顶之灾,不得不起而反抗,以求透透气,免得憋死。
中国而言,为今之计,共产党的领导不是更为“加强”的问题,而是要不断“削弱”、乃至最终“消失”,从而使民权不断“加强”、最终取代党权、实现民主过渡的问题,并力争在可能的范围内实现共产党自身的“凤凰涅磐”,一如今天台湾国民党。就算“加强”是对的,哪有一个劲儿“加强”的道理。这里可有一丝一毫的辩证法?“物极必反”,谁能逃脱!


注释:
①《陈独秀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第8页,自由中国社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66页,学习出版社
2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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