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

邓文初:防内才是大明帝国禁海政策的真正意图

儒家官僚们明白,一旦“读书人”(衣冠之士)介入海陆走私中,则统治的合法性就将遇到严峻的挑战。相对于番商、倭寇、海盗的扰乱,相对于豪族、权贵的勾结,“衣冠之盗”的介入才是最为危险的。



作者:邓文初(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嘉靖二年的“宁波之役”(又称“争贡之役”)日本朝贡使团大掠宁波,致使“沿海震动”。嘉靖皇帝采纳内阁首辅夏言的建议,罢除闽、浙市舶司广州市舶司虽仍保留,但停止朝贡贸易),实施全面禁海政策。

一般史学家将嘉靖禁海与防治倭寇对应起来,似乎禁海政策的目标是“帝国安全”,一些史家提出,明代禁海政策的目标还有打击西方殖民者入侵的意图,但这些说法缺乏事实依据。那么,禁海政策究竟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这一政策背后的战略意图又是什么?

明代《倭寇图》局部  


海防·防海·禁海 

“史无前例”的禁海政策是太祖朱元璋的发明,早在其掌权初期就已多次推行,洪武年间,几乎每隔二三年就要重申禁海之令。

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朱元璋颁布海禁诏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又颁诏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十月“禁通外番”;洪武三十年(1397年)十月“申禁海外互市”……

为了将禁海政策坚决彻底地落实下去,朱元璋还颁布了一系列连带法令,如禁止国内使用番货,即所谓“禁民间用番货番香”。因为禁止使用“番香”,影响民间祭祀,所以又特别补充一条:“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罪之”——也就是说,对于祭祀中使用什么香木都加以严格限制。还不仅如此,为控制番货流通,两广地区自产的土香,也不许越岭销售,不准进入内地,只准“土人自用”,以免番货冒称土货蒙混过关。香木之外,还有禁渔,洪武十七年下令禁止沿海渔民下海捕捞(“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人入海捕鱼”)——总之,不许民人与外洋有些许接触,否则处以重罪。

《大明律》

朱元璋张设了一张巨大的“天罗地网”将大陆与沿海隔绝起来,其法令既严酷又严密,然而,在其继承人那里,这套制度似乎还不够完善,得进一步改革推进。建文三年1401年)十一月又颁布新的法令:“不问官民之家”一概禁止使用、存留番货,现有者,限在三个月内销尽,否则处以重罪——建文帝或许发现他祖父的政策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至少在官僚集团的生活中番货还是暗中流通,于是加大砝码,再行严禁。

为配合禁海政策的实施,又制定了严苛的法律条文,如《大明律·兵律》“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条: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

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海防军事体系的建构就更加严密了,汤和主政闽、浙时,曾在浙东实施“四抽一”的“按籍抽兵”政策,浙东一地“抽”壮丁为兵达五万八千余人,并沿海岸线隔一段距离建筑一处军营,共建卫所五十九座,“陆聚步兵,水具战舰”;福建则抽壮丁为军士,“民兵十余万”,筑城一十六,巡司四十五。

一个海陆联动、官民一体的海防机制,将帝国严严实实封锁起来。

“筹海之争”背后的海洋意识

尽管作为祖制的禁海政策一直贯穿帝国海洋政策始终,但并非没有反对者。嘉靖前后的官僚集团曾就禁海问题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历史上称之为“筹海之争”。它也是帝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的海洋战略讨论,其影响之深远,波及满清一朝并辐射至近代中国。

明世宗嘉靖皇帝画像

如前文所述(参见邓文初:“朝贡贸易”体制是如何失败的?倭寇其实是中国海商集团,只有极少的日本海盗夹杂其中,且是被中国海商集团所雇佣的,官僚集团对这一点十分清楚,因此,当时的“筹海之争”也必须放在这一背景下讨论。

事实上,有明一代,开海之声一直不绝,嘉靖倭乱前后,呼吁开放海禁的声音更是强烈。成化年间(1465-1487)大学士邱浚(他是海南人)就对海禁表示过异议,其观点得到了孝宗皇帝的嘉勉,但影响不大。嘉靖倭乱之后,很多官员意识到倭乱与禁海之间的关系,要求开放海禁的呼声与建策也就越发激烈起来了历史上一般称他们为“驰禁派”以区别于“严禁派”)

福建巡抚谭纶嘉靖四十二年上奏:

 
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锦丝绵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止欲严,则其价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

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

沿海官员出于个人经验主张驰禁,原因不仅在禁海必然造成海盗倭寇的泛滥,而且也是基于利益民生考量。嘉靖八年(1529年)广东巡抚林富就突破儒家不谈利的禁忌而大谈开海之利,说开发海禁有四利:充实国库;解决军饷亏歉;补充两广财政,尤其是广西一省全凭海关收入接济;而沿海居民依海为生,开放海禁也能解决他们的生存困难等等。不过最后他还是加了一条高大上的总结:“如此则不惟足兴一方之利,而王者无外之道亦在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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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出任两广总督的张翰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海洋战略思想。他认为,海盗、倭寇的产生就是因为禁海(“严禁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盗”),因此,要解决倭乱、海盗问题,只有通海,“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弛禁,开放海洋就成为必然之势:“若夫东南诸夷,利我中国之货,犹中国利彼之货,以所有易所无,即中国交易之意也。且缘入贡为名,则中国之体愈尊,而四夷之情愈倾”,这就从“有无相通”的经济学原理与相互尊重的国际关系准则陈述了他开放海禁的理由。张翰且明确提出“夷人不可无中国之利,犹中国不可无夷人之利”这种整体性思路,与上文引述的唐枢“华夷同体,有无相通,实理势之所必然”等观点异曲同工,构成弛禁派的主要海洋战略思想。

这些声音在帝国不可能是主流,但至少在当时的沿海官僚中有着比较一致的认知:他们对于开放海洋之利的认知,无论是就帝国安全、帝国利益还是沿海民生和“王者无外”的大道,都有理由充分的论述,且这些言论也直达中央政府。鉴于他们的认知及其对政策的影响,隆庆以后确实也有过短暂的弛禁与开关——但帝国历史上的开海最终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的认知并没有成为帝国海洋战略的长期资源,禁海始终是主流。

为什么?

禁海派朱纨的自杀说明了什么

要弄清楚为什么弛禁派无法主导帝国的海洋政策,还得从禁海派的视角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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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纨是力主海禁、且不惜动用武力实施封海的明代官僚,从他的视角看明代海禁政策,或许能体悟这一政策背后的真实意图。

出任浙江巡抚并兼管福建沿海军务的朱纨走马上任之后,强化海禁,撤销沿海的渡船,烧毁一切双桅海船,并在沿海地区推行严格的保甲制度。1548年,他亲自部署对走私基地双屿的军事打击,在占领双屿后用木石填塞水道,控制船舶进入内港。

在抓捕沿海走私中,他对被捕的走私商人采取就地处决的严酷手段,且将参与走私的权贵一一列入名单,上报皇帝,要求追究这些人的罪责。但他的执拗劲过不了多久,或许因为株连太广,御史们弹劾他“结党擅杀”,结果被削职,送京审查。朱纨意识到自己的失败,留下“纵天子不欲我死,闽、浙人必杀我”的遗言,于1550年10月服毒自杀,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出任浙江巡抚到自杀身亡,执政仅三年。明史说朱纨为官清正、强力敢任,既然他得皇帝信任之专,能统一闽浙事权,为什么却无法继续,最终选择自杀?闽、浙势力果真如此之大么?这种足以令其自杀的势力又是什么?

朱纨苏州石刻像

朱纨出掌浙江巡抚的直接触机是1547年余姚世家大族谢氏宅邸遭倭乱而焚毁。谢氏先辈谢迁(1450-1531)曾做过内阁大学士,地位显赫,其宅邸遭到倭寇袭击自然会引发朝廷的高度重视。

然而,当他深入了解实情,才明白,“倭寇之乱”绝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嘉靖实录》记载:

 
按海上之事,初起于内地奸商王直、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皆主于余姚谢氏。久之,谢氏颇抑勒其值,诸奸索之急,谢氏度负多,不能偿,则以言恐之曰:“吾将首汝于官”,诸奸既惧且恨,乃纠合徒党番客,夜劫谢氏,火其居,杀男女数人,大掠而去。具官仓皇申闻上司,云倭贼入寇。

依据这段资料,可以判断,由于明代的禁海政策,海上贸易成为非法,那些番商、海商只有找到像谢氏这样的世家贵人庇护,才能避开官府的监控,从事走私贸易。番商、海商、权贵三种力量扭结一体,海陆之间的走私才能明目张胆。但三者之间并非没有冲突,尤其是,那些出于风口浪尖的世家权贵,既要面临帝国政策变化无常、法律高压打击的风险,又得承担利润上下波动与供需市场变动的威胁,他们在帝国的打压与海商的利益之间玩着一种高度危险的平衡术,稍有不慎就将搅乱全局、甚至全盘皆输。嘉靖年间的倭乱,往往就是像余姚谢氏这样“玩火”引发的灾难。

《明史·朱纨传》说:海上走私,多得到“势家护持”,以福建漳州、泉州最多。这些世家大族,“或与通婚姻,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

朱纨其实已经深深介入到一个已经根深蒂固的体制之中,但他并不准备接受这一体制,而是准备摧毁它。他的“认真”使他揭开了某些隐秘的真相,但也要了他的命。

其实,这个真相在当时的社会本是公开的秘密,因为它代表着某种社会合理性,而与帝国政策相悖。如果官僚集团能睁眼闭眼,放任自流(或许应称之为一种消极无为政策)则这一趋势尽管不能获得合法性,但至少可以“随风潜入夜”,慢慢改造帝国的社会生态,至少双方可以相安无事,大道并行。但官僚集团有时免不了认真,甚至于执拗起来,以其道德的优势,必禁止之;以其权力的强势,必打压之,其结果,就是倭乱海盗四起、帝国鱼烂崩溃——朱纨个人的悲剧只是帝国治理失败的症候而已。


从儒家官僚话语看禁海政策背后的意图

朱纨自杀时还留下一句经典的儒家官僚话语:“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

在这套儒家官僚话语中,中外海商等被称之为“盗”,这不是朱纨个人的错,但这套话语却让他无法看到一个更大的趋势,一种新社会体制的形成,由此与之对抗,则其个人必然要承担这套话语的重荷,直至被压垮——越是那些认真的儒家官僚,其命运往往越加悲惨,这就不仅是个人性格使然,而是儒家文化之舛误所造成的悲剧。

海盗或倭寇形成规模,主因在海禁政策,但从官僚的视野看来,却是因为陆上豪族与海上奸民的结合。御史白贲在嘉靖十五年的奏章中说:福建“龙溪嵩屿等处地险民犷,素以航海通番为生,其间豪右之家,往往藏匿无赖,私造巨舟,接济器食,相依为利。”御史屠仲律也说:“臣闻海上豪族,为贼腹心,标立旗帜,勾引深入,阴相窝藏,展转贸易,此所谓乱源也。”

豪贵家、势豪之家,势要之家等等,是当时官方报告中最引人注目的关键词,也是他们建立其禁海政策的话语依据。但其实,在这一波海上走私大潮中,何止豪族身影出没?朱纨就发现,沿海各卫所的官军基本上都涉入了走私贸易(《明孝宗实录》弘治十八年记载,崇明岛附近卫所官子弟家人多贼党,“假名公家,阴实为盗”),更让他痛心疾首的是,连三尺童子、愚民百姓也出没于风波之中,与海盗往来不疲——“双桅三桅连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罇,率得厚利,驯致三尺童子,亦知双屿之衣食父母,远近同风”——朱纨说,这是“华风为夷狄所变”,蔚然成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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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话语中所谓的“风”即“风气”,换言之,则可以称之为潮流、时代风尚。当时的官僚们对此多有描述,尽管其价值判断往往是负面的。

万表《海寇议后》记载:

 
五峰(倭寇首领王直号王五峰)以所部船多,乃令毛海峰、徐碧溪、徐元亮等分征之,因而往来海上,四散劫掠。番舶出入无盘阻,而兴贩之徒纷错于苏、杭、公然无忌。近地人民火馈送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如把总张四维,因与柴德美交厚而往来,五峰素熟,近则拜伏叩头,甘为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如铜钱用以铸铳,铅以为弹,硝以为火药,铁以制刀枪,皮以制甲,及帛、丝绵、油麻等物,大船装送,关津略不讯盘,明送资贼,继以酒米。非所谓授刃于敌,资粮于盗乎?此自古所未有也。


“向之互市,今则向导,向之交通,今则勾引,于是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这段话在20世纪50年代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史学话语中,就变成了一个新时代的见证、象征,是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巨大历史潮流。确实,它是一个“自古所未有”的现象,也难怪儒家官僚们会惊慌失措,必禁之绝之以杜后患。

朱纨所深惧的不仅是这些豪族、愚民,更是“衣冠之盗”在其中出没。在嘉靖禁海之声中,“衣冠之盗”是一个更可怕的名词,当时文献中多有如“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有知识风水,因能而诱于寇者”,“有功名沦落,因傲而放于寇者”等等记载,儒家官僚对此高度警惕。

海宁的采九德曾见到一首“倭寇”题写在墙上的诗:

 
海雾晓开合,海风春复寒;
衰颜欢薄酒,老服傲惊湍。
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
明朝晴更好,飞翠泼征鞍。



那些“倭寇”、“海盗”之中不仅有能诗之人,且这个题壁的诗人还是一个乐此不疲的年老者,他以海上“掠夺”为征途,为人生之得意挥洒(民国史家李长傅在《中国殖民史》等著作中将这一现象归结为一种时代精神,认为在16-18世纪的大航海时代,无论中西,都有对这种海洋征服精神的崇尚、膜拜,只是这种时代精神被儒家官僚文化压制并被污名化,从而沦为边缘,无法引起注意)。可以想象,当这些儒家官僚见到这些“反诗”时的震惊有多么强烈!郑晓大发感叹:“观此四十余贼,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

嘉靖三十七年(1558)十二月采九德著成《倭变事略》。全书共四卷,记嘉靖三十二年至三十七年江浙倭寇事。

他所忧惧的正是这些“衣冠之盗”的兴起:“论倭奴之变,多由中国不逞之徒如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者投其中为之奸细,为之向导”。这些儒家官僚们最为明白,一旦“读书人”衣冠之士)介入其中,则统治的合法性就将遇到严峻的挑战。相对于番商、倭寇、海盗的扰乱,相对于豪族、权贵的勾结,“衣冠之盗”的介入才是最为危险的,才是朱纨们无法面对绝望之境。

绝望处境必然引发决绝政策,而决绝政策的后果往往又会产生这种绝望处境——一种帝国政治的恶性循环——帝国命运其实早在那时就已经端倪渐显了,但儒家官僚们是无法领悟这一历史命运的。 

(本文为邓文初副教授谈“中华帝国的对外战略”系列专栏文章,文章版权归属本账号。编辑:一行,标题为编者所加。文章原标题为:帝国背海政策的战略意图究竟是什么?图片源于网络,合作、转载请留言。)

——一枚石头
yimeishi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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