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官僚们明白,一旦“读书人”(衣冠之士)介入海陆走私中, 则统治的合法性就将遇到严峻的挑战。相对于番商、倭寇、 海盗的扰乱,相对于豪族、权贵的勾结,“衣冠之盗” 的介入才是最为危险的。
作者:邓文初(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嘉靖二年的“宁波之役”(又称“争贡之役”), 日本朝贡使团大掠宁波,致使“沿海震动”。 嘉靖皇帝采纳内阁首辅夏言的建议,罢除闽、浙市舶司( 广州市舶司虽仍保留,但停止朝贡贸易),实施全面禁海政策。
一般史学家将嘉靖禁海与防治倭寇对应起来,似乎禁海政策的目标是 “帝国安全”,一些史家提出, 明代禁海政策的目标还有打击西方殖民者入侵的意图, 但这些说法缺乏事实依据。那么,禁海政策究竟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这一政策背后的战略意图又是什么?
明代《倭寇图》局部
▌海防·防海·禁海
“史无前例”的禁海政策是太祖朱元璋的发明, 早在其掌权初期就已多次推行,洪武年间, 几乎每隔二三年就要重申禁海之令。
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朱元璋颁布海禁诏令,“ 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又颁诏令 ,“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十月“ 禁通外番”;洪武三十年(1397年)十月“申禁海外互市”……
为了将禁海政策坚决彻底地落实下去, 朱元璋还颁布了一系列连带法令,如禁止国内使用番货,即所谓“ 禁民间用番货番香”。因为禁止使用“番香”,影响民间祭祀, 所以又特别补充一条:“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罪之” ——也就是说,对于祭祀中使用什么香木都加以严格限制。 还不仅如此,为控制番货流通,两广地区自产的土香, 也不许越岭销售,不准进入内地,只准“土人自用”, 以免番货冒称土货蒙混过关。香木之外,还有禁渔, 洪武十七年下令禁止沿海渔民下海捕捞(“浙江、福建沿海城池, 禁民人入海捕鱼”)——总之,不许民人与外洋有些许接触, 否则处以重罪。
《大明律》
朱元璋张设了一张巨大的“天罗地网”将大陆与沿海隔绝起来, 其法令既严酷又严密,然而,在其继承人那里, 这套制度似乎还不够完善,得进一步改革推进。建文三年( 1401年)十一月又颁布新的法令:“不问官民之家” 一概禁止使用、存留番货,现有者,限在三个月内销尽, 否则处以重罪—— 建文帝或许发现他祖父的政策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至少在官僚集团的生活中番货还是暗中流通,于是加大砝码, 再行严禁。
为配合禁海政策的实施,又制定了严苛的法律条文,如《大明律· 兵律》“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条: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 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
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
海防军事体系的建构就更加严密了,汤和主政闽、浙时, 曾在浙东实施“四抽一”的“按籍抽兵”政策,浙东一地“抽” 壮丁为兵达五万八千余人,并沿海岸线隔一段距离建筑一处军营, 共建卫所五十九座,“陆聚步兵,水具战舰”; 福建则抽壮丁为军士,“民兵十余万”,筑城一十六,巡司四十五。
一个海陆联动、官民一体的海防机制,将帝国严严实实封锁起来。
▌“筹海之争”背后的海洋意识
尽管作为祖制的禁海政策一直贯穿帝国海洋政策始终, 但并非没有反对者。嘉靖前后的官僚集团曾就禁海问题发生过激烈的 争论,历史上称之为“筹海之争”。 它也是帝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的海洋战略讨论,其影响之深远, 波及满清一朝并辐射至近代中国。
明世宗嘉靖皇帝画像
如前文所述(参见邓文初:“朝贡贸易”体制是如何失败的?), 倭寇其实是中国海商集团,只有极少的日本海盗夹杂其中, 且是被中国海商集团所雇佣的,官僚集团对这一点十分清楚,因此, 当时的“筹海之争”也必须放在这一背景下讨论。
事实上,有明一代,开海之声一直不绝,嘉靖倭乱前后, 呼吁开放海禁的声音更是强烈。成化年间(1465-1487), 大学士邱浚(他是海南人)就对海禁表示过异议, 其观点得到了孝宗皇帝的嘉勉,但影响不大。嘉靖倭乱之后, 很多官员意识到倭乱与禁海之间的关系, 要求开放海禁的呼声与建策也就越发激烈起来了( 历史上一般称他们为“驰禁派”以区别于“严禁派”)。
福建巡抚谭纶嘉靖四十二年上奏:
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锦丝绵之物, 则不可以为国。禁止欲严,则其价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 则攘夺随之。
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 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 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
沿海官员出于个人经验主张驰禁, 原因不仅在禁海必然造成海盗倭寇的泛滥, 而且也是基于利益民生考量。嘉靖八年(1529年)广东巡抚林富 就突破儒家不谈利的禁忌而大谈开海之利,说开发海禁有四利: 充实国库;解决军饷亏歉;补充两广财政, 尤其是广西一省全凭海关收入接济;而沿海居民依海为生, 开放海禁也能解决他们的生存困难等等。 不过最后他还是加了一条高大上的总结:“ 如此则不惟足兴一方之利,而王者无外之道亦在是矣”。
隆庆元年(1567年), 出任两广总督的张翰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海洋战略思想。他认为, 海盗、倭寇的产生就是因为禁海(“严禁商道,不通商人, 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盗”),因此,要解决倭乱、海盗问题, 只有通海,“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 。弛禁,开放海洋就成为必然之势:“若夫东南诸夷, 利我中国之货,犹中国利彼之货,以所有易所无, 即中国交易之意也。且缘入贡为名,则中国之体愈尊, 而四夷之情愈倾”,这就从“有无相通” 的经济学原理与相互尊重的国际关系准则陈述了他开放海禁的理由。 张翰且明确提出“夷人不可无中国之利,犹中国不可无夷人之利” 这种整体性思路,与上文引述的唐枢“华夷同体,有无相通, 实理势之所必然”等观点异曲同工, 构成弛禁派的主要海洋战略思想。
这些声音在帝国不可能是主流, 但至少在当时的沿海官僚中有着比较一致的认知: 他们对于开放海洋之利的认知,无论是就帝国安全、 帝国利益还是沿海民生和“王者无外”的大道, 都有理由充分的论述,且这些言论也直达中央政府。 鉴于他们的认知及其对政策的影响, 隆庆以后确实也有过短暂的弛禁与开关—— 但帝国历史上的开海最终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的认知并没有成为 帝国海洋战略的长期资源,禁海始终是主流。
为什么?
▌禁海派朱纨的自杀说明了什么?
要弄清楚为什么弛禁派无法主导帝国的海洋政策, 还得从禁海派的视角看问题。
朱纨是力主海禁、且不惜动用武力实施封海的明代官僚, 从他的视角看明代海禁政策,或许能体悟这一政策背后的真实意图。
出任浙江巡抚并兼管福建沿海军务的朱纨走马上任之后,强化海禁, 撤销沿海的渡船,烧毁一切双桅海船, 并在沿海地区推行严格的保甲制度。1548年, 他亲自部署对走私基地双屿的军事打击, 在占领双屿后用木石填塞水道,控制船舶进入内港。
在抓捕沿海走私中,他对被捕的走私商人采取就地处决的严酷手段, 且将参与走私的权贵一一列入名单,上报皇帝, 要求追究这些人的罪责。但他的执拗劲过不了多久, 或许因为株连太广,御史们弹劾他“结党擅杀”,结果被削职, 送京审查。朱纨意识到自己的失败,留下“纵天子不欲我死,闽、 浙人必杀我”的遗言,于1550年10月服毒自杀, 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出任浙江巡抚到自杀身亡, 执政仅三年。明史说朱纨为官清正、强力敢任, 既然他得皇帝信任之专,能统一闽浙事权,为什么却无法继续, 最终选择自杀?闽、浙势力果真如此之大么? 这种足以令其自杀的势力又是什么?
朱纨苏州石刻像
朱纨出掌浙江巡抚的直接触机是1547年余姚世家大族谢氏宅邸遭 倭乱而焚毁。谢氏先辈谢迁(1450-1531)曾做过内阁大学 士,地位显赫,其宅邸遭到倭寇袭击自然会引发朝廷的高度重视。
然而,当他深入了解实情,才明白,“倭寇之乱” 绝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嘉靖实录》记载:
按海上之事,初起于内地奸商王直、 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皆主于余姚谢氏。久之, 谢氏颇抑勒其值,诸奸索之急,谢氏度负多,不能偿, 则以言恐之曰:“吾将首汝于官”,诸奸既惧且恨, 乃纠合徒党番客,夜劫谢氏,火其居,杀男女数人,大掠而去。 具官仓皇申闻上司,云倭贼入寇。
”
依据这段资料,可以判断,由于明代的禁海政策, 海上贸易成为非法,那些番商、 海商只有找到像谢氏这样的世家贵人庇护,才能避开官府的监控, 从事走私贸易。番商、海商、权贵三种力量扭结一体, 海陆之间的走私才能明目张胆。但三者之间并非没有冲突,尤其是, 那些出于风口浪尖的世家权贵,既要面临帝国政策变化无常、 法律高压打击的风险, 又得承担利润上下波动与供需市场变动的威胁, 他们在帝国的打压与海商的利益之间玩着一种高度危险的平衡术, 稍有不慎就将搅乱全局、甚至全盘皆输。嘉靖年间的倭乱, 往往就是像余姚谢氏这样“玩火”引发的灾难。
《明史·朱纨传》说:海上走私,多得到“势家护持”, 以福建漳州、泉州最多。这些世家大族,“或与通婚姻, 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
朱纨其实已经深深介入到一个已经根深蒂固的体制之中, 但他并不准备接受这一体制,而是准备摧毁它。他的“认真” 使他揭开了某些隐秘的真相,但也要了他的命。
其实,这个真相在当时的社会本是公开的秘密, 因为它代表着某种社会合理性,而与帝国政策相悖。如果官僚集团能 睁眼闭眼,放任自流(或许应称之为一种消极无为政策), 则这一趋势尽管不能获得合法性,但至少可以“随风潜入夜”, 慢慢改造帝国的社会生态,至少双方可以相安无事,大道并行。但官 僚集团有时免不了认真,甚至于执拗起来,以其道德的优势, 必禁止之;以其权力的强势,必打压之,其结果, 就是倭乱海盗四起、帝国鱼烂崩溃——朱纨个人的悲剧只是帝国治理 失败的症候而已。
▌从儒家官僚话语看禁海政策背后的意图
朱纨自杀时还留下一句经典的儒家官僚话语:“去外国盗易, 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
在这套儒家官僚话语中,中外海商等被称之为“盗”, 这不是朱纨个人的错,但这套话语却让他无法看到一个更大的趋势, 一种新社会体制的形成,由此与之对抗, 则其个人必然要承担这套话语的重荷,直至被压垮——越是那些认真 的儒家官僚,其命运往往越加悲惨,这就不仅是个人性格使然, 而是儒家文化之舛误所造成的悲剧。
海盗或倭寇形成规模,主因在海禁政策,但从官僚的视野看来, 却是因为陆上豪族与海上奸民的结合。 御史白贲在嘉靖十五年的奏章中说:福建“龙溪嵩屿等处地险民犷, 素以航海通番为生,其间豪右之家,往往藏匿无赖,私造巨舟, 接济器食,相依为利。”御史屠仲律也说:“臣闻海上豪族, 为贼腹心,标立旗帜,勾引深入,阴相窝藏,展转贸易, 此所谓乱源也。”
豪贵家、势豪之家,势要之家等等, 是当时官方报告中最引人注目的关键词, 也是他们建立其禁海政策的话语依据。但其实, 在这一波海上走私大潮中,何止豪族身影出没?朱纨就发现, 沿海各卫所的官军基本上都涉入了走私贸易(《明孝宗实录》 弘治十八年记载,崇明岛附近卫所官子弟家人多贼党,“假名公家, 阴实为盗”),更让他痛心疾首的是,连三尺童子、 愚民百姓也出没于风波之中,与海盗往来不疲——“ 双桅三桅连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罇, 率得厚利,驯致三尺童子,亦知双屿之衣食父母,远近同风”—— 朱纨说,这是“华风为夷狄所变”,蔚然成风了。
儒家话语中所谓的“风”即“风气”,换言之,则可以称之为潮流、 时代风尚。当时的官僚们对此多有描述, 尽管其价值判断往往是负面的。
万表《海寇议后》记载:
五峰(倭寇首领王直号王五峰)以所部船多,乃令毛海峰、徐碧溪、 徐元亮等分征之,因而往来海上,四散劫掠。番舶出入无盘阻, 而兴贩之徒纷错于苏、杭、公然无忌。近地人民火馈送时鲜, 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 如把总张四维,因与柴德美交厚而往来,五峰素熟,近则拜伏叩头, 甘为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 良恶莫辨。
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 护送。如铜钱用以铸铳,铅以为弹,硝以为火药,铁以制刀枪, 皮以制甲,及帛、丝绵、油麻等物,大船装送,关津略不讯盘, 明送资贼,继以酒米。非所谓授刃于敌,资粮于盗乎? 此自古所未有也。
“向之互市,今则向导,向之交通,今则勾引,于是海滨人人皆贼, 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 这段话在20世纪50年代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史学话语中, 就变成了一个新时代的见证、象征, 是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巨大历史潮流。确实,它是一个“ 自古所未有”的现象,也难怪儒家官僚们会惊慌失措, 必禁之绝之以杜后患。
朱纨所深惧的不仅是这些豪族、愚民,更是“衣冠之盗” 在其中出没。在嘉靖禁海之声中,“衣冠之盗” 是一个更可怕的名词,当时文献中多有如“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 群不逞者”,“有知识风水,因能而诱于寇者”,“有功名沦落, 因傲而放于寇者”等等记载,儒家官僚对此高度警惕。
海宁的采九德曾见到一首“倭寇”题写在墙上的诗:
海雾晓开合,海风春复寒;
衰颜欢薄酒,老服傲惊湍。
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
明朝晴更好,飞翠泼征鞍。
那些“倭寇”、“海盗”之中不仅有能诗之人, 且这个题壁的诗人还是一个乐此不疲的年老者,他以海上“掠夺” 为征途,为人生之得意挥洒(民国史家李长傅在《中国殖民史》 等著作中将这一现象归结为一种时代精神,认为在16- 18世纪的大航海时代,无论中西, 都有对这种海洋征服精神的崇尚、膜拜, 只是这种时代精神被儒家官僚文化压制并被污名化,从而沦为边缘, 无法引起注意)。可以想象,当这些儒家官僚见到这些“反诗” 时的震惊有多么强烈!郑晓大发感叹:“观此四十余贼, 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
嘉靖三十七年(1558)十二月采九德著成《倭变事略》。 全书共四卷,记嘉靖三十二年至三十七年江浙倭寇事。
他所忧惧的正是这些“衣冠之盗”的兴起:“论倭奴之变, 多由中国不逞之徒如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者投其中为之奸细, 为之向导”。这些儒家官僚们最为明白,一旦“读书人”( 衣冠之士)介入其中,则统治的合法性就将遇到严峻的挑战。 相对于番商、倭寇、海盗的扰乱,相对于豪族、权贵的勾结,“ 衣冠之盗”的介入才是最为危险的,才是朱纨们无法面对绝望之境。
绝望处境必然引发决绝政策, 而决绝政策的后果往往又会产生这种绝望处境—— 一种帝国政治的恶性循环—— 帝国命运其实早在那时就已经端倪渐显了, 但儒家官僚们是无法领悟这一历史命运的。
(本文为邓文初副教授谈“中华帝国的对外战略”系列专栏文章, 文章版权归属本账号。编辑:一行,标题为编者所加。 文章原标题为:帝国背海政策的战略意图究竟是什么?图片源于网络 ,合作、转载请留言。)
——一枚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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