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星期四

【書摘】《社會性死亡》 第三章重新檢視言論自由

 

書名《社會性死亡》
作者:艾文.尼爾曼(Evan Nierman)、馬克.薩克斯(Mark Sachs)
出版社:商周
出版時間:2024年2月


第三章重新檢視言論自由

當人們進行集體抵制時,自由會從根本上受到打擊。

雖然本書不是以哲學或政治學為主題,不過由於取消文化和作為美國基本價值觀的自由(liberty)牴觸,兩者劍拔弩張,因此必須探討近三百年前美國建國時,自由的概念對開國元勛而言為何如此重要,以及在美國當前的背景下又有什麼意義。

透過釐清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哲學基礎,才能明白我們對它的理解,如何演變成當初制憲者已經認不出來的模樣。

◆ 自由的開端

一眾開國元勛,特別是那些制憲者,都相信民治的政府,但也明白純粹、不受制衡機構制約的民主,可能會導致暴民統治的後果。開國元勛了解人性,知道暴民統治可能會扼殺公民自由,造成多數人踐踏少數人的權利。

這就是他們建立憲政共和國的原因,這是一種民主形式,而不是民主的替代品;他們編寫保護公民自由的關鍵民主條款,也建立非民主機構,以防止暴政。憲法建立一個制衡的體系,有最高法院這類不民主的機構,也有複雜的總統選舉制度,就是希望排除純粹多數(也就是可能淪為暴民)統治的可能性。

大家經常會注意到,美國《憲法》對政府的權力是列舉式的,但對人民的權利則是非列舉式的,這種正面表列的方式是為了避免政府越權,使得聯邦政府的權力僅限於《憲法》中列舉的。另一方面,《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目的則是限制政府權力侵犯個人自由。雖然《權利法案》確實列舉某些權利─宗教自由、言論自由、防止自證其罪等,但是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明定:「《憲法》中列舉的某些權利,不得被解釋為否認或輕視人民所擁有的其他權利。」整體而言,美國《憲法》對政府制度的規劃,可被視為要避免煽動者崛起。

現在所知的《聯邦論》(The Federalist Papers)是總共八十五篇的一系列論文和文章,力主批准美國《憲法》草案。這些文章主要由之後擔任財政部長的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與擔任總統的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執筆,後來的首席大法官約翰.傑(John Jay)撰寫其餘內容。在《聯邦論》第十七號中,漢密爾頓寫到聯邦政府試圖調解個人之間的私人正義時,會面臨的挑戰:

因此,聯邦政府中的各委員會不太可能嘗試篡奪與所屬領域相關的權力,因為試著這麼做既麻煩又無益。這樣說來,擁有這些權力不會為國家政府的尊嚴、重要性或偉大增添絲毫價值。

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無論他們的立場是民主黨或共和黨,或是站在聯邦主義者的哪一邊,都一致同意聯邦政府不該有管理公民個人事務的野心,這麼做將創造出過於巨大和複雜的政府,導致:

過於深入社會每個環節的影響力,必須以繁瑣無趣的細節,才能夠明確描述(這樣的政府)所要提供的指導。

開國元勛明白,一個受限的政府能提供公民發揮個人自由的機會,而這往往會以犧牲他人的自由為代價。這就是為什麼亞當斯警告美國人:「(這部)《憲法》是只為有道德和信仰虔誠的人民制定的,若是政府治理的人民並非如此,這樣的憲法是完全不夠的。」同樣重要的是,美國《憲法》要求抱持善意的任何政治黨派的人民,特別是那些宣誓捍衛《憲法》者,尊重並遵守《憲法》原則。然而證據顯示,近年來這種善意逐漸消退,而且有些人試圖利用這一點,比過去的政治人物更刻意煽動滋事。

◆ 自由的定義

美國開國元勛和制憲者深受偉大哲學家影響, 包括十七世紀的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約翰.洛克(John Locke),以及十八世紀的思想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和亞當.斯密(Adam Smith)。這些哲學家在各種著作中探討許多精彩的話題,包括自由的意義、政府的適當角色及民主的細微面向,構成美國的哲學與建國文書的基礎。

霍布斯將人的自然狀態定義為,在沒有政府提供結構和保障下的生活,是一種持續的恐懼與戰爭狀態,因為永遠不知道誰會在什麼時候發動攻擊,所以人類傾向先發制人發動戰爭,在受到攻擊前攻擊他人:「我提出的是全人類的普遍傾向,一種對於權力永久而不安的渴望,只有到死亡才會停止。」

霍布斯相信,人類只會受到激情(passion)的引導,只想要生存而會拋棄理性。如果沒有他稱為「利維坦」(leviathan)這種擁有絕對權力的政府,人類的自然狀態將使得人類過著「孤獨、貧窮、骯髒、野蠻和短暫」的生活。此外,除非人民的生活裡有一個能行使權力和承擔後果的強大政府,否則任何盟約都只是紙上談兵,「根本沒有力量確保人類的安全。」

霍布斯主張,人類的激情可能導致持續的戰爭狀態,並且假定在人民同意下建立並掌握絕對權力的政府,可以減緩這種暴力發生。然而同時,他也提出一個問題:在這些純粹是生存所需的權利之外,人是否擁有更高層級的權利?

洛克繼而探討上述問題,這位哲學家和醫生被尊為古典自由主義的開創者之一,他認為人們事實上可以透過理性與道德原則,來控制自己的激情。因此,「透過與他人共同同意成為在一個政府之下的政治團體,個人就承擔服從多數人決定的義務。」

根據洛克的說法,政府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法律,賦予人們「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權利。這個概念在日後經過稍微調整,成為永存於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中的理念: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們被造物主賦予某些不可讓渡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是在人民同意的基礎上,為了保障這些權利而成立的,政府的合法權力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

洛克相信,人民有了這些自由,就可以放心、毫無畏懼地自主從事各種商業活動和參與社會生活。

就本質而言,霍布斯認為人類惡劣的本性,只能透過強迫性的絕對統治才能掌控;相反地,洛克相信透過「同意和其他人結黨,並形成一個團結的社群,共同過著舒適、安全、和平的生活,安全地享受自己的財產,並且與不屬於這個社群的人相比,獲得更強大的安全感」,人類將能享受更高尚、更幸福、更有效率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洛克認為:「法律的目的不是廢除或限制,而是要維護和擴大自由:因為在所有能制定法律的被造物狀態中,沒有法律的地方就沒有自由。」

◆ 個人自由與合理約束的權衡

開國元勛精通希臘、羅馬及啟蒙運動哲學,試圖建立能夠充分平衡個人自由權,和政府必須行使一些合理約束的政體。如果人民符合道德原則,並有能力約束自己的行為,也就是符合既定習俗上的定義:通情達理、心存感恩、慷慨待人,可以促進生活、自由和幸福,政府就會被預期不會過於壯大或有權力太大的野心。

然而,這些習俗不可避免地會隨著時間演變,當初制憲者強調的個人自由的範圍也在改變。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中,這樣的發展是可以預料的。在這樣的社會裡,許多以前被認為不可接受的行為,最終會成為常態。舉例來說,想想過去一百年裡,輿論對各式各樣的議題是如何逐漸改變態度,從男性可接受的頭髮長度,到情侶能否婚前同居,再到跨種族關係和使用大麻的接受程度都是。

在過渡時期,人們自然會對不斷變化的現實做出反應,要求或設法規範那些行為不被社會認同的人。而這樣的想法當然和列舉權力的政府概念背道而馳,因為這樣的政府應該是保護,而不是侵犯個人未列舉的權利。

從這些例子和許多其他例子來看,對於規範他人行為的要求會導致不自由的社會限制,減少個人自由。經濟學家暨哲學家弗里德里希.海耶克(Friedrich Hayek)是《通向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一書的作者,他強烈反對賦予國家過多的經濟和金融權力,以免導致政權破壞個人權利,並引發毀滅性衝突。

換句話說,霍布斯主義者朝向非自由主義前進,有些人會尋求凌駕於他人的權力,背離讓民主社會充滿活力、成功和自由的價值觀。

致力於洛克主義原則的十九世紀政治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彌爾(John Stuart Mill)寫道:

(自由)首先包括意識的內在領域;要求最全面意義上的良心自由;思想和感受的自由;在所有主題上,無論是實務上還是思辨上的、科學的、道德的或神學的,擁有絕對的意見和情感自由。表達與發表意見的自由似乎屬於不同的原則,因為這屬於個人行為中涉及他人的部分,但是這種自由幾乎和思想自由本身一樣重要,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基於同樣的原因,其實與思想自由密不可分。

彌爾接著主張:

無論社會的政府形式為何,總體來說,不尊重這些自由的社會都不會是自由的;而且如果這些自由不是絕對、無條件的存在,這樣的社會就不是完全自由的……。比起強迫每個人按照對其他人有益的方式生活,相互容忍,按照對自己有益的方式生活,反而會更有收穫。

人民或政府都能對個人自由施加限制,限制可以來自政治右派或左派、共產主義者或民族主義者,無論是黑衫軍或光頭黨、神權政府或世俗政府都有可能。事實上,這些互有衝突的意識型態唯一抱持的共同價值觀,就是他們都是威權主義者或民粹主義者(威權主義聽起來不那麼可怕的小老弟),相信只要大多數人同意尊崇某種意識型態的人,就算是個人主義及定義個人主義的自由,都應該服從大多數人的意志。事實上,政治左派和政治右派的威權民粹主義非常相似,但是這種主張與美國的建國元勛及啟發他們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所理解的個人自由是對立的。

◆ 民粹主義與威權主義相去不遠

綜上所述,今天的文化讓我們知道,霍布斯、洛克和開國元勛大致上是正確的。一個失去哲學和道德定錨,公民感到恐懼甚至仇恨的社會,將導致全球公民只是面對和自己不同的意見,就會過於熱切從事接近威權主義的民粹主義行為,而且情況越演越烈。無論「取消」的意圖是來自左派或右派,都會侵蝕我們珍視的民主原則。

幾個世代以來,美國一直引以為傲並堪稱全球典範的,就是維持法治、遵守正當程序和維持自由開放的思想。但是這個世界正在慢慢被扭曲成歐威爾式的反烏托邦世界,二十一世紀的現在似乎和十七世紀有太多相似之處。

十七世紀的美國發生塞勒姆女巫審判,當時為殖民地的麻薩諸塞州的一座城鎮裡,有兩百多人被指控從事魔鬼的巫術,十九人被草率處決。很多案例都只是根據鄰居的道聽途說和誣告定罪,當時許多公民被施予嚴厲的社會懲罰,包括在城鎮廣場的私刑、公開羞辱及執行嚴格的道德準則,強烈限制個人自由。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撰寫的歷史小說《紅字》(The Scarlet Letter),書名就是指一位被判通姦罪的婦女衣服上繡的紅色字母「A」,用意是隨時提醒人們,她逾越性分際。事實上,當時還會用足枷和頸手枷之類的手段限制人們的行動,讓民眾以投擲石塊與辱罵的形式公開羞辱。

在二十一世紀,取消文化讓現代獵巫應運而生,一般人受他人指責,因而遭到威脅,有時甚至遭受肢體暴力。目前各種毫無寬容餘地的態度,與殖民時期美國的基本教義派清教徒有著極高相似度。今天的紅色字母就是破壞一個人的網路名譽,斷絕他們發展個人和職業抱負之路。

我們的最新科技,像是網際網路和隨時連網的無數裝置,都被用來執行瞬息萬變的道德準則,公審與羞辱他人,同時限制人們的權利,包括《獨立宣言》中他們「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 自由的內在價值與工具價值

在道德哲學中,如果某物有助於實現目標,就被定義為具有工具價值(instrumental value)。另一方面,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本身就是一個目標。例如,財務資源或有影響力的工作是達到目的的手段,因此具有工具價值;而幸福和無拘無束的自由,則屬於內在價值。

在自由的脈絡下,所謂自由的工具價值,只有在自由能為整體社會帶來一些好處時才成立;換句話說,如果自由不能推動我們集體朝向更好的目標,它就不一定是好的。相反地,自由的內在價值則意味著,個人自由本身就是目標。看得出來兩種定義之間,有著某種緊張的關係。

如果只重視自由的工具價值,發展到極致時就會產生威權主義,由國家全面控制個人的生活。另一方面,用最極端的手段來表達自由,只有內在價值的論點,可能就會導致無政府狀態,每個人的行事作為都只會考慮怎麼做才能帶來最大的利益,甚至完全不設限。在平衡的情境裡,人們願意為了追求身處社會的目標,會發揮自由的工具價值,屈就自由的某些內在價值;換句話說,在社會責任和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社會中最棘手的道德問題,都根源於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之間的拉鋸,而每個人獨特的有利位置和生活經驗,會引導他們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舉例來說,輔助自殺是工具價值還是內在價值的自由?向吸毒者提供注射器的工具價值較高,還是內在價值較高?同性婚姻和一個人與所愛的人結婚的權利,有多符合工具或內在價值的自由?

無論我們是否意識到這一點,幾乎每個政策決定都是從這些角度權衡分析後的結果。在健全的社會裡,互相競爭的觀點會透過交流,彼此說服或妥協,最終為這些極其複雜的問題找出答案。

我們建立辯論和解決問題,好追求共同利益的體制,以達到蓬勃發展的目標,而這樣的體制必須包括某些要素:寬容、寬恕、信任、相互尊重、假定普遍易犯錯誤的善意理解原則(Principle of Charity),以及相對的幸福,或是至少沒有恐懼。此外,必須普遍相信治理是一種社會契約,要求所有公民接受我們都是更大事物的一部分,做出妥協與讓步。

美國和其他西方式民主國家的人民,一直朝向自由主義的價值觀、法律及文化習俗靠攏。如果有人需要證據,請花點時間想想六十年前不存在的所有保護個人和群體權利的法律:公民權、受刑人權利、婦女權、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等)權利、動物權、員工權、乘客權、病患權、兒童權等。

說起來,這些權利大部分都對社會相當有益,現在受到保護的自由比以往都多;有更多人可以自由表達意見,並獲得必要的法律保護。在一個爭取非列舉式權利理想的國家,這應該是樂見且預期中的發展。事實上在美國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時期的人,擁有像現在一樣豐富的自由,這在人類歷史上更是前所未見。你可能會認為二十一世紀的美國人過著史上最快樂、最充實的生活,但可悲的是事實並非如此。

艾文‧尼爾曼,國際危機管理和公共關係公司紅榕樹 (Red Banyan)的創辦人兼首席執行官。他和他的團隊為世界各地數千名客戶提供了顧問服務,其中包括許多成為取消文化攻擊目標的客戶。埃文關於傳播和行銷相關問題的著作,在許多領先媒體上都有專題報導。他在世界各地的各種會議和大學發表演講,經常被媒體要求提供見解和分析。馬克‧薩克斯,國際危機處理和公共關係公司紅榕樹(Red Banyan)客戶成功部門的資深副總裁。隨著公司在美國國內與世界不斷成功擴張,他作為領導團隊的一員,專職負責關係管理和成長模式。職業生涯廣及策略傳播、商業、科學、金融和外交政策,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



附:

目錄

前 言 每個人都可能遭到出征 期待一個更正面與寬容的世界 度過抵制與出征創傷的實用指南 如何在取消文化的詛咒中倖存? 第一章 正義鄉民,還是抵制禿鷹? 第二章 怎樣的行為算是「取消文化」? 第三章 重新檢視言論自由 第四章 形成抵制風潮的文化 第五章 危及民主的暴民統治和指控性正義 第六章 完美風暴:不能做錯任何事的世界 第七章 媒體如何加速毀滅性影響 第八章 為什麼很難抵制政治人物? 第九章 道歉與贖罪有用嗎? 第十章 出征受害者的復原指南 第十一章 創造沒有抵制與出征的下一代 受害者訪談:歧視黑人的女子 受害者訪談:抄襲講稿的模範生 受害者訪談:說錯話的學者 受害者訪談:種族主義的老闆 致謝 注釋
  第十章 出征受害者的復原指南
     策劃抵禦社群抵制攻擊的計畫,第一步就是拋棄「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觀念。否認恐怖事件發生的真實機率,或者甚至避免想到這些事,是一種根植於恐懼的自然心理反應。在稱為杏仁核的大腦區塊,會觸發人的戰鬥或逃跑(fight-or-flight)反應,但逃跑不是選項,因為取消禿鷹飛得比跑得快,會追著你到天涯海角。你必須辛苦一點,探索自身弱點帶來的不適,否則你可能會失去一切。      反制計畫或危機溝通計畫就像保險;沒有人願意為此付費,但是當你需要時,肯定會很高興自己擁有。積極主動地計畫,是求生的關鍵步驟。      ◆ 保護人身安全與配套措施      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概述五種需求層次,這些需求是人類動機的基石,支撐我們做出決定的方式。第一個層次是生理需求和安全,兩者都是在遭受出征時要解決的問題。顯然從字面意義上的生存而言,你必須滿足身為人類的基本生理需求,包括水、空氣、食物、睡眠、溫暖及住所。      這聽起來可能很令人震驚,但是出征甚至可以威脅到這些生理需求。被一群取消禿鷹騷擾的人往往難以入眠,他們的大腦被觸發產生化學變化,難以集中注意力,通常會導致焦慮程度飆升,引發憂鬱症。如果在未來看到科學研究仔細分析那些正在經歷或曾經歷公審的人遭受的生理傷害,也不要覺得驚訝。      馬斯洛主張的第二個層次是安全需求,如果你發現自己成為一群憤怒暴徒獵巫的目標,滿足安全的需求就會變得更急迫。許多公眾人物會聘請專業人士保護人身安全。根據需求和許多因素考量,可能會需要動用保鏢或全面的維安團隊。普通人通常不會引起廣泛關注,也不太可能要面對有敵意的訪客或威脅,所以較可能依靠門窗鎖、大門及警報系統保護人身安全。常見的情況是,那些被集體抵制的人待在家裡,都會被憤怒人士打擾、恐嚇或進行人身攻擊,甚至意圖殺害他們。我們曾輔導的一個個案,在一夜之間就變得國際知名,由於保全人員無法確保安全,所以示警對方離開住家,於是他得在半夜偷偷進入大樓地下室的安全車庫,由密友直接帶到中繼站,從那裡逃離該國。      近年來,由於成本降低、安裝便利和隨時連網的功能,有越來越多人在家裡裝設智慧門鈴與保全攝影機。一旦遇上集體抵制,這些裝置就顯得極為關鍵,不僅能保持安全距離,還可以在一群取消禿鷹試圖威脅或傷害你或你的財產時留下證據。你必須確保這些裝置的運作完全正常,而且要在遇到問題前,就先熟悉它們的功能。      如果你認為有點危言聳聽,奉勸你三思。取消禿鷹經常使用稱為「人肉搜索」的策略,搜尋並公開分享某人的個人身分資訊,例如你或雇主的地址或電話號碼。有了這些細節,那些希望你不好過的人就處於上風,能對你造成重大傷害。一旦你的手機號碼被公開,可以預期會收到源源不絕的電話與簡訊,內容充滿報復性,彷彿和你有著深仇大恨,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令人震驚和恐懼。      準備一支可以接聽、撥打與收發訊息的備用電話是明智之舉,如果你今天還沒準備好出門去買那支便宜的平價手機—通常被稱為「拋棄式手機」(burner),至少要知道附近有哪家商店可以快速購買並立即使用。提前擁有這支手機並完成設定的一個優點是,你可以提前轉移電話聯絡人,甚至可以把這個號碼分享給你的家人和最信任的朋友。      如果你是企業老闆或高階主管,制定營運不中斷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顯然至關重要。組織的領導團隊應該事先制定計畫,保護公司營運所需的基本基礎設施。      正如在新冠疫情期間所見,重大危機隨時可能突然發生,導致企業和整個社會陷入停頓。一種好做法是持有一份紙本文件,上面有保護事業最重要的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名單可能包括你的老闆、經理、直屬下屬、律師、配偶或人生伴侶,以及任何你需要時可以完全依靠的人。你必須知道有哪些成員不會害怕和你接觸、與你交談、指導你,並在眾人對你避之唯恐不及時提供幫助。大型組織領導者可能要確保擁有媒體發言人、法律總顧問、公關長、行銷長、法務長、營運長,或其他負責經營的高層聯繫方式。      ◆ 打造你信賴的團隊      面對造成情緒困擾的情況,大多數人會求助家人和朋友。然而,抵制事件往往會讓你的支援網絡面臨巨大風險,因為他們害怕如果自己公開支持當事人,會遭到暴徒的報復。當你必須選擇什麼都不說,保住你的工作、名聲和養家糊口的能力,還是捲入一場可能讓你受人蔑視與失業的爭議時,大多數人會選擇保持沉默。雖然讓人難受,但也是可以理解的,而這一切都會使被指控者變得孤立無援。      在受到攻擊前,另一個要準備好的重要資源,就是經驗豐富專家的姓名與電話號碼,他們可以和你站在一起,為你提供建議,並保護你不會被即將到來的雪崩式仇恨擊倒。你應該提前和危機公關機構或法律專家進行面談,確定已經充分審視適當的合作夥伴,並確保該公司或個人具備你站上火線之際,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能力及戰鬥精神。      如果在組織中擔任領導職位的人成為出征目標,在尋找支援者時就不該忽視他們的同事,那些和他們朝夕相處的人與負責溝通的專業人士,都可以成為重要資源。如果一個組織被迫要處理受到攻擊的員工,就必須對內部團隊成員與外部大眾,傳遞一致而明確的訊息。      ◆ 監測社群話題,提前預知問題      對準備或目前正在因應威脅的組織來說,監聽設備是有用的工具,不是那種臥底特務躲藏在飯店房間和外國大使館的高科技間諜軟體,而是監控網路上關於你的討論。人肉搜索會導致你的姓名、品牌及其他關鍵字的搜尋數量激增,雖然手動搜尋和瀏覽社群媒體有所幫助,但是社群媒體監控軟體的功能會更強大,確實是值得的投資。現在市面上有許多選擇,功能從基礎到進階都有,可以簡單提醒你有相關新聞報導,或是能生成具有複雜指標的詳細圖表和圖形,這種監控軟體通常很昂貴,但是可以為你節省大量時間,因為它會不斷搜尋主要的社群媒體網站,全面掌握目前正在發生的對話。這些軟體平台的好處之一是,可以設定情緒評分,將網路聲量分類為正面、中立或負面,讓你能看到隨著時間發展的演變,了解與話題相關的網路情緒如何變化。      組織最少應該針對和品牌名稱,以及與身處產業相關的其他關鍵字,設定各種Google快訊(Google Alert),這只要在Google中按照一連串的基本步驟即可輕鬆完成,當搜尋中出現該主題時,就會自動發送電子郵件給你;你可以設定發送頻率,以及是否即時接收郵件,還是要將所有查詢的通知集中在一封電子郵件裡,依特定頻率摘要傳送。如果你還沒有Gmail帳號,請考慮建立一個,因為它功能強大又免費,而且可以設定Google快訊。為了保護帳戶安全,最好使用高強度密碼和雙重身分驗證。與其他大多數步驟一樣,要在你實際遇到問題前先完成這些步驟,事到臨頭才能一切就緒。      ◆ 避免倉促做出判斷      眾所周知的真理是,每種狀況通常都有三個版本:一個人說發生了什麼、另一個人說發生了什麼,以及真正發生了什麼。然而,在取消文化的脈絡裡,每增加一個人的觀點都可能會產生不一樣的新聞,但這些額外的觀點實際上並未改變事實,這就是我們呼籲強調真相重要性的原因。      如果媒體看上一個故事,在報導時卻顛倒黑白,造成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呢?每個遭到取消禿鷹攻擊的受害者,都面對兩個選項。一個是退出戰場,舉白旗認輸。如果你決定放棄,而非根據事實的是非曲直提出質疑或提供適當的脈絡,就準備受到影響範圍大又強烈的大量主流媒體公開抨擊。它們會分享真真假假的資訊,讓你的立場變得蒼白無力,也不會從你的角度釐清情況。網路暴徒也將同心協力,竭盡所能摧毀你未來的成功前景,造成永久的傷害。      除了坐以待斃,任由取消禿鷹將你生吞活剝外,另一個選項是起身戰鬥,捍衛自己。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先找出那些願意支持你的人,本質上來說,就是創造出一批你自己的暴徒。接著,必須對針對你的指控提出質疑,糾正錯誤資訊,並努力撥亂反正,以正視聽。請記住,大多數人很少花時間分析情況,而是會反射性地依賴標題,或是假設文章已經提供所有可取得的資訊。你必須傳達合理、清晰和公正的解釋,說明為什麼你的說法對理解真相如此重要。你的主要目標是建構出一個敘事框架,讓大眾不僅能理解你的觀點,甚至可能同情你,給予一定程度的寬容。      這個決策點不僅適用於個人,也適用於公司或其他組織。我們經常看到公司驚慌失措地和承受炮火抨擊的特定個人切割,而且這時候通常尚未確認此人是否確實犯下被指控的冒犯行為,也還沒有開始、進行和判斷完整的調查程序。暴徒出征的速度與嚴重程度,迫使各機構組織匆忙應對,滿足暴徒最極端的要求成為預設選項:終止並切斷與目標的所有關係。公司照做是因為害怕抵制、失去大眾信任、看到商譽受損,或是因為營業額下降或受股價暴跌所苦。      然而許多案例證明,貿然做出這種判斷其實是因小失大、後患無窮的短視決定。這些受害者通常會提起訴訟,質疑公司解僱的有效性,而公司最終必須花費大量法律費用,捍衛本身迅速解僱前員工的決策。在某些情況下,組織還必須花錢聘請專業公關公司恢復商譽,或是僱用SEO機構清理負面的搜尋結果,避免當時的醜聞對機構聲譽造成永久影響。但是如果組織先前曾花時間制定詳細的反制計畫,考慮組織可能必須做出的各種決策,通常可以省下前述浪費的種種力氣和金錢,還幫助組織更能抵禦出征造成的衝擊。      簡言之,個人和僱用的組織都應該放慢腳步,避免倉促做出判斷,在斷定此人有罪並採取嚴厲行動前,採取一定程度的正當程序。對當事人來說,有公平的機會提出自己觀點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如果他們確實做了值得懲罰的事,也能被追究,負起全部的責任。      在二十一世紀,組織不僅被期望要負責處理公司的利益,還要承擔一些社會責任。在處理複雜的抵制事件時,保持謹慎和深思熟慮,而非出於恐懼與忙亂,才是符合組織利益的做法,這也有助於避免違反任何可能導致訴訟和官司的公司原則。事實上,如果員工做了應該被懲罰的事,他們遭受的懲罰必須與違規行為相稱,如果組織用暴民統治那一套來伸張正義,對整個社會並無助益。      ◆ 強調真相®      很多時候當媒體或記者正在撰寫關於某人或組織的負面報導時,都會拖到最後關頭才聯繫報導對象,在那時候,整篇文章其實都已經寫好了,只預留小小的空間引述他們能取得的回應。如果沒有收到回應,就會名正言順地說他們試圖聯繫該組織或個人,但沒有收到回覆,或是對方拒絕發表評論。你不能指望記者行為正直,並且給你真正的機會澄清真相,如果只是坐著枯等,就可能會看到一篇虛假或誤導的文章刊出。      當你選擇強調真相時,不會依賴別人推廣你的訊息,而會自己承擔散播它的個人責任。如果要有效溝通,一般的經驗法則是,你必須用自己的方式和角度,講述自己的故事,如果不這麼做,就是把敘事的權力拱手讓人。而且你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他們大多時候都不會按照你想要的方式說故事,其他各方顯然不會用你希望的方式來說這件事,如果你不強調真相,無異於將命運交到不會考慮你最佳利益的人手中。      強調真相就是努力參與整個過程,並主動製作能表達你觀點的影片、撰寫文字評論或社群媒體貼文。當你已經被放在顯微鏡下檢視,並且成為抵制目標時,這麼做絕對會是艱鉅的挑戰。但是受到攻擊的人真的別無選擇。如果你放棄這個責任,選擇什麼都不說,就要準備面對最壞的情況;如果你強調真相,至少有機會說服那些立場搖擺的人,讓他們相信你一開始就沒有做錯什麼,或是你確實犯下錯誤,但是應該被原諒,可以繼續過你的生活。      強調真相是一種哲學,本質上要求的是問責,並且鼓勵真實。沒有傳達事實的決心,或者只想傳播假訊息或錯誤言論的人,如果不真誠地強調真相,最後一定會萬劫不復,因為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事實將以某種方式浮出水面。不真誠反省自己的行為,或是無憑無據、毫無道理的人,如果採取強調真相的方法,就會讓自己承擔巨大的風險。但是面對憤怒暴徒的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保護自己的最佳行動方案。      ◆ 鼓起勇氣拒絕抵制      雖然我們已經列舉許多具體方法來預防和因應抵制,但最根本的關鍵要素也許是心理素質。我們訪問親身經歷噩夢並得以倖存、講述自己故事的人,他們傳達出一個共同的訊息:我拒絕被抵制。      這聽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絕非易事,當你覺得自己遭到千夫所指,是眾矢之的,陷入人生中最孤單的時刻,會需要一股特別的力量才能支撐,並宣布自己不會被嚇倒,不會因此噤聲沉默,任由他人羞辱或擊敗你。      拒絕被抵制是自我賦權的承諾,源於這樣的信念:儘管今天看起來很糟糕,但是明天會更好。就像在生活中其他領域一樣,最重要的戰鬥會發生在耳朵之間、在你的頭腦裡,贏得你心中的戰爭,勝利就會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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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出征、肉搜、社群洗版……,下一個是否可能就是你?
  一句失言、一則影片、一篇爆料貼文,都有可能在24小時內,毀掉你超過24年的人格或事業,讓你直接陷入「社會性死亡」!如果下一個席捲社群版面的公審對象是你,你該怎麼辦?   《社會性死亡》的作者是危機處理專家——艾文.尼爾曼(Evan Nierman)和馬克.薩克斯(Mark Sachs),專門協助遭受出征的受害人,包括被控種族歧視的保養品創辦人,網路霸凌與人身威脅,讓她大病數年仍未復原;因為誤信好友犯下抄襲的畢業生代表,從品學兼優的模範生,變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這些人都和你我一樣,在事件發生前只是個普通人。   本書將告訴你:該如何在這種狀況下,改變某些網路行為,適度保護自己?又是怎樣的文化與風潮,讓抵制出征大行其道?我們該如何協助下一代,創造一個沒有網路暴力的世界?面對不同意的言論,我們其實有其他作法;面對暴力與仇恨,我們更該記得保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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