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布修宪,进一步为总书记习近平独裁铺路,亦完美示范「人治为本、宪法为用」的依法治国之路。
修宪重点是取消国家主席连任最多两届的现行规定,并把「习近平思想」写入《中国宪法》。表面上,中共一向以党治国,由谁做国家主席看来毫不重要,邓小平年代由李先念当国家主席,又有谁会把他视作最高领袖。
不过,邓小平提拔江泽民为总书记后,同时确定由总书记出任国家主席,是党指挥国的最佳象徵,也恢复毛泽东年代的规矩,由最高领导人内政外交一手抓。此潜规则不变,他日国家主席不设任期限制,总书记也同样没需要十年轮换一次,好让最高领导人体现党的意志,继续去领导国家。
问题是,不设任期限制也预示快要回到毛年代,最高领导人只要保持政治优势,便可连任终身。过去五年,习近平正逐步拆毁邓小平取消终身制以至党内分权的构想。远在恢复国家主席终身制之前,他已打破邓小平集体领导的想法。总书记无疑是党内第一,但以往第二把交椅如李鹏、朱熔基、温家宝,都统领政府运作,故有「江朱体系」和「胡温体系」之称,象徵邓小平身后是共治年代,整个国家由党和政府两个牵头人共同带领。
但习近平上任不久,已把李克强比了下去,起初的习李体系显得头重尾轻,党的顶层由两头马车变成个人领导。到去年中共十九大,政治局常委七人中并无总书记接班人的人选,过去提早五至十年指定储君的做法,亦告一段落。如今删除两任限期,习近平走向终身领导的宪法障碍也就夷为平地。
终身制复辟其实源于邓小平不彻底的改革,让野心家有机可乘。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邓小平强势复出,有感文革带来近乎亡国亡党的灾难,他反思党和领导体制改革,于八二年修改宪法,将国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限于两任。他没当上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只任军委会主席,同时牵头成立中央顾问委员会,要求其他老干部退居二线,避免老人干预党政。
当然,邓无最高领导之名,却有最高领导之实,他的退居二线其实是垂帘听政。他布置的二元领导,表面上由党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共治,但他充当最后仲裁者的角色。他要求元老告退,却独自掌握兵权,并选定江泽民为总书记,再钦点胡锦涛十年后接班,没有谁比他更权倾一时。
无疑,他主张结束领导人终身制、内部权力制衡、接班人安排等等,在中共领导人当中,已算敢作敢为,但这些构思能否成事,全靠中共最高层的自我约制。例如党高层两元领导,取决于两位领导人的势力均衡和信任默契,多于规章限定,而安排下任接班人,又视乎现任者是否遵守潜规则,党章并无规限总书记的任期数目。
更根本的是,即使订下规章甚至宪法,谁说不可改变?一党专政的以法治国,重大事情都由党首先议定,再交党领导的人大或人大常委通过和背书,可说是予取予携。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日后是否依从,说到底,不是宪法决定,是由中共决定,反正不合党意的都可以去除,而高度集权的列宁主义政党,从政策到法律和人事,都由顶层定夺,符合朕意的都可以推行。目前制度不变的话,社会上尽管不受欢迎的建议,只要上层推动,转头便成为党内和议会内一致通过的决定。
换言之,单单改变宪法条文,却保留权力集中于政治顶层少数人的政治制度,而理该代表人民议政的立法机关,依然是配合政府施政的橡皮图章,所谓废除终身制,只是邓小平以及那代领导人的好意。他们试图以个人的影响力,寻找权力继承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从制度设置着手,建立党内民主和议会民主,通过权力制衡和厉行法治,以杜绝个人崇拜和废除领导终身制。
今次修宪清楚说明,权力体制不变,便没有改不动的宪制承诺。千禧年以来标榜的「依法治国」,即使曾经予人希望,究其实,也不外是供当权者为所欲为的执政工具。三十六年转眼跃过,历史竟然如此走了一圈,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修宪重点是取消国家主席连任最多两届的现行规定,并把「习近平思想」写入《中国宪法》。表面上,中共一向以党治国,由谁做国家主席看来毫不重要,邓小平年代由李先念当国家主席,又有谁会把他视作最高领袖。
不过,邓小平提拔江泽民为总书记后,同时确定由总书记出任国家主席,是党指挥国的最佳象徵,也恢复毛泽东年代的规矩,由最高领导人内政外交一手抓。此潜规则不变,他日国家主席不设任期限制,总书记也同样没需要十年轮换一次,好让最高领导人体现党的意志,继续去领导国家。
问题是,不设任期限制也预示快要回到毛年代,最高领导人只要保持政治优势,便可连任终身。过去五年,习近平正逐步拆毁邓小平取消终身制以至党内分权的构想。远在恢复国家主席终身制之前,他已打破邓小平集体领导的想法。总书记无疑是党内第一,但以往第二把交椅如李鹏、朱熔基、温家宝,都统领政府运作,故有「江朱体系」和「胡温体系」之称,象徵邓小平身后是共治年代,整个国家由党和政府两个牵头人共同带领。
但习近平上任不久,已把李克强比了下去,起初的习李体系显得头重尾轻,党的顶层由两头马车变成个人领导。到去年中共十九大,政治局常委七人中并无总书记接班人的人选,过去提早五至十年指定储君的做法,亦告一段落。如今删除两任限期,习近平走向终身领导的宪法障碍也就夷为平地。
终身制复辟其实源于邓小平不彻底的改革,让野心家有机可乘。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邓小平强势复出,有感文革带来近乎亡国亡党的灾难,他反思党和领导体制改革,于八二年修改宪法,将国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限于两任。他没当上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只任军委会主席,同时牵头成立中央顾问委员会,要求其他老干部退居二线,避免老人干预党政。
当然,邓无最高领导之名,却有最高领导之实,他的退居二线其实是垂帘听政。他布置的二元领导,表面上由党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共治,但他充当最后仲裁者的角色。他要求元老告退,却独自掌握兵权,并选定江泽民为总书记,再钦点胡锦涛十年后接班,没有谁比他更权倾一时。
无疑,他主张结束领导人终身制、内部权力制衡、接班人安排等等,在中共领导人当中,已算敢作敢为,但这些构思能否成事,全靠中共最高层的自我约制。例如党高层两元领导,取决于两位领导人的势力均衡和信任默契,多于规章限定,而安排下任接班人,又视乎现任者是否遵守潜规则,党章并无规限总书记的任期数目。
更根本的是,即使订下规章甚至宪法,谁说不可改变?一党专政的以法治国,重大事情都由党首先议定,再交党领导的人大或人大常委通过和背书,可说是予取予携。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日后是否依从,说到底,不是宪法决定,是由中共决定,反正不合党意的都可以去除,而高度集权的列宁主义政党,从政策到法律和人事,都由顶层定夺,符合朕意的都可以推行。目前制度不变的话,社会上尽管不受欢迎的建议,只要上层推动,转头便成为党内和议会内一致通过的决定。
换言之,单单改变宪法条文,却保留权力集中于政治顶层少数人的政治制度,而理该代表人民议政的立法机关,依然是配合政府施政的橡皮图章,所谓废除终身制,只是邓小平以及那代领导人的好意。他们试图以个人的影响力,寻找权力继承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从制度设置着手,建立党内民主和议会民主,通过权力制衡和厉行法治,以杜绝个人崇拜和废除领导终身制。
今次修宪清楚说明,权力体制不变,便没有改不动的宪制承诺。千禧年以来标榜的「依法治国」,即使曾经予人希望,究其实,也不外是供当权者为所欲为的执政工具。三十六年转眼跃过,历史竟然如此走了一圈,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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