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4日星期日

【特稿】中共修宪:“三位一体”背后藏有更黑的货色(管见)

变态辣椒时政漫画


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看似只是对没有什么实权的国家主席连任限制动手,却不可小觑,值得深究。

中共的喉舌《环球时报》率先跳出来,称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有助于保持近年来形成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领导体制。

几天后,《人民日报》发表署名"轩理"的文章,摆出权威架势,再挺所谓"三位一体",断言"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而修宪建议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党政军首脑"任职规定保持一致",可以保证这一制度安排,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

刚刚进入戊戌年,伴随其修宪建议,中共宣传机器将"三位一体"隆重推到世人面前。

这个"露峥嵘"之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难以直接规定的尴尬

中共的党章,以及它领导下制定的宪法,有过两个引人注目之处。

其一,九大通过的党章:"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这样的规定性表述,寿命不长,两三年后林彪就在权力斗争中失败,而此后的中共党章,未再出现类似的荒唐透顶之规定。不过,渐渐拉长的"指导思想"清单,倒是有后来居上之势。

其二,七五宪法:"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文革"后的七八宪法延续了这一规定,而八二宪法未再延续,做了新的制度安排。

中共党魁统率军队的宪法规定没有延续,然而其灵魂仍在,而且有了一个更堂而皇之的名称,即所谓"三位一体",据说它是"成功经验",可以保证"长治久安"。既然是这么样的一个宝贝,趁着修宪,何不干脆就痛快而彻底,提出如下规定之建议:

-中国共产党党魁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或许,这才称得上是体现所谓"三位一体"的宪法规定。

然而,人家偏不这样,而是删除国家主席连任限制,构造所谓党政军首脑"任职规定保持一致",以此来实现所谓"三位一体"。

这样拐弯抹角,图穷方才匕见,是何道理?

想来想去,那道理可能是,如同"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那样传位诏书般地规定具体接班人,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共党魁为国家主席或国家军委主席,如此紧密地绑定,就意味着,国家权力机构以及宪法本身,其实是作为中共的附属物。

这样实在太过尴尬,毕竟,这比"中国共产党领导"那比较模糊的表述,更为赤裸裸了。

不过,还是有问题。

如此大费心思,明里删除连任限制,而暗里固化"三位一体",然而国家主席并没有什么实权。这样修宪似乎没有什么实惠,又必然引来强烈的社会舆论反弹,中共到底所为何来呢?

■"三位一体"有何成功

所谓"三位一体",在中共的历史中,经历颇为曲折。

掌握全国政权之初,毛泽东率先"三位一体"。后来,他退居所谓"二线",第二届和第三届国家主席为刘少奇。

毛泽东不担任国家主席,似乎因为它权力最小,不过,当时的国家主席,至少名义上还是有些实权的:

五四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权力或虚或实,表面上,"三位一体"变为"二位一体",或"二位二体",因为中央中央军委与国防委员会一度并存。

不过,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体现他作为毛泽东的接班人,而这就成为毛泽东的"心病"。"文革"打倒了刘少奇,但毛泽东不打算恢复国家主席一职,也不愿意让作为他的接班人的林彪担任这个职务,后来甚至将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作为林彪的"罪行"之一。

"文革"后,华国锋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中央军委主席,当时还未设国家主席,他兼任国务院总理。这也就可以算是恢复了"三位一体"。

到第六届全国人大,恢复了国家主席职务,但八二宪法中,制度安排变了。

八二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实际形成了"三位三体"的局面:中共中央总书记历经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国家主席历经李先念、杨尚昆,而军委主席为邓小平。

在中共执政实践中,"三位一体"的最早出现与消失,都是在毛泽东的时代,不过,并非"三位一体"有变而影响政局,而是中共的"社会主义"实践受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改革浪潮的冲击,以及毛泽东与党政官僚集团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化。

华国锋掌握权力时,"三位一体"已变相恢复,却无法稳定下来,反而随着华国锋失去权力,"三位一体"完全散了架。直到"六四"事变之后,才又逐渐恢复。

邓小平辞去军委主席职务,"三位一体"恢复,而江泽民卸去"二位"之际保留了"一位",致使政治局势的紧张持续了两年,直到他再卸去一度保留的那"一位"。倘若他保留的那"一位"是国家主席而非军委主席,情况就可能完全不同。

显然,"三位一体"本身,根本谈不上什么"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它本身,尚且随着政治局势变化而变化。 最明显的例证莫过于,华国锋在所谓"三位一体"状态下免不了失势,"三位一体"本身随之瓦解,政治局势出现变化,但没有陷入动荡之中

所谓"三位一体"之所谓"成功经验",究竟成功在何时,经验在何处,只有天晓得。

在宪法中,可以规定国家主席的连任限制,而对党权与军权,则难以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于是就展现出所谓"不一致"。笔者以为,国家主席在现行政治体制中尚无实权,成为薄弱环节,民主与共和才能"乘虚而入",而一旦掌握权力的人不满足,如习近平,他要求以所谓"三位一体"名义,在这个环节上删除连任限制,将民主与共和的一点点可怜进展也打掉,从而清除其垄断权力的障碍,这样,实现"三位一体"有望,对长治久安却反而埋下了祸根。

习某人依恃党权与军权的无连任限制,强硬要求国家主席之制度安排也"保持一致"。对此,人们只有长叹:

"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党权与军权

应该承认,五四宪法对军权的规定,即国家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已经有军队国家化的模样。

但是,1959年,发生了变化。

中共建政后,组建了中央政府的军委,毛泽东担任主席。五四宪法颁布后,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1959年4月,刘少奇接任。这时,毛泽东仅为"一位一体",而刘少奇是"二位一体"。秋天,庐山事变,彭德怀被打翻在地。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毛泽东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于是,就有了两个"二位一体"。况且,与后来不同,中共中央军委在国防委员会之外另行组建,当时看来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当然,两套人马会有相当程度的重叠。

"文革"中,国防委员会消亡。"文革"后,八二宪法规定的国家中央军委,则与中共中央军委实际形成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局面。

依照中共党章,它的中央军委主席为选举产生。这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八二宪法没有延续五四宪法的精神,而是参照中共党章,作了新的安排,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中央军委主席,依其提名组建中央军委。

这样,五四宪法隐现的军队国家化倾向未能延续,事情向反方向发展,酿出严重问题。

那问题就是,严家其先生说的,国家主席与中央军委主席分列分选。

依照五四宪法,当选国家主席,成为国防委员会主席,后者可视为前者的一项职务。

而依照八二宪法,国家主席与中央军委主席同为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致使军权相对独立。

况且,现实中,中共中央军委换届在先,国家中央军委在后,两者之间有几个月时间差。若中共是个小党,这或许无足轻重,但中共实际掌握着军权,几个月时间里可能出现两位中央军委主席,乃分列分选酿出问题的表面化。

重要的就是,问题不在国家主席与中央军委主席的所谓"二位一体"或"二位二体",而在这两项职务的分列分选──依照五四宪法,国家主席可以制约中央军委主席,没有潜在的宪政危机之可能,而分列分选状态下,同样可以有"二位一体"局面,只是并不重要而已。

说到底,军队非国家化,就有诸如此类的奇奇怪怪的事情,而中共顽固坚持其"党军"观念,甚至宣称军队服从中共为其"军魂",如此这般而生出的现实危险,根本不是所谓"三位一体"可以消除,反而会助长其恶性发展。

现在,习近平装模作样地在所谓"三位一体"上作文章,可以看得清楚,他全无民主与宪政观念,全无民主政治改革之心──即使真如中共喉舌所言,取消连任限制不意味着终身制,也难以阻挡习近平变相实行终身制,实现他执政数十年之愿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