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林忌:特首曾荫权入狱的启示(附杨鲁军:这才是曾i荫权获罪的原因)

前香港特首曾荫权
【杨鲁军:这才是曾i荫权获罪的原因】只能简单说下曾荫权案。曾的问题是政冶问题。曾是董建华被港人轰下台后,被重新成立的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Q红看中的新特首人选。后者对前者欣赏有加,据说年纪相差五岁的俩人还一起切磋过同为曾子后代的各自家⋯曾荫权受命于危难之秋,他是公认的英国人培养出来的香港公务员的典范:忠诚、干练、勤勉、谨慎、坚韧,加之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人厚道、和善,他做了一届半的特首(七年多),他对香港最大的贡献是在北京的巨大压力下灵活周旋,捍卫了香港的基本制度和尊严,他坚拒以国家安全名义侵犯香港人权的基本法23条立法,他抵制北京将香港民主派视为敌人的恶政(他与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互为对方儿子的教父,他与终生反G的香港天主教枢密、上海人陈日君私谊非凡,他与"香港的良心"、后被北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陈方安生是多年同事和拍档,相交甚深),……
实际上,在小曾2012年6月任期结束之前,北京已经决定要以反腐的名义对小曾下手了,这叫"政治问题,反腐解决"!试想一下,香港的制度设计中,按理是没有任何本土机构可以调查特首的(英治时代,只有英国政府有此权力),廉政公署本身是特首领导的,它怎能查特首的腐败问题?结论只有一个:北京强力部门秘密调查小曾很久了!梁振英上任后给廉政公署下达的第一道命令竟然是全力调查前任特首一一倘不是北京密旨,借给梁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做!在曾荫权退休之前,北京对退休的董建华和何厚骅(澳门首任特首)一律赠以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高位,唯独对小曾,别说给高位,连句好话都没有!小曾是裸退的,而且退之前即遭秘密调查,所幸的是,有香港法律在,北京无法直接"双规"他⋯坦率说,前几年我还真替他捏了一把汗……现在水落石出,他的所谓罪状,若以大陆官员之腐败为参照系,恐怕连腐败两字都摊不上,最多只能算违规,而且,懂行的人都看出来了,表面上是廉政公署向香港法院起诉小曾,起诉书中指控小曾最大的问题竟然是小曾退休后在深圳低价租豪宅,可是廉政公署是无权去到深圳办案的,大陆强势部门密查曾案的马脚终于不小心露出来了哈⋯不知情者欢呼曾案审判是香港法治之胜利,我在冬夜里触摸到的却是透心的悲凉……

林忌:特首曾荫权入狱的启示
前香港特首曾荫权,被陪审团裁定三项控罪中的第二项控罪,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即参与DBC发牌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他与DBC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居所物业所进行事务往来及商议;至于首项控罪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暂未能作出裁决,而其室内设计师的提名没有披露的第三项则脱罪;案件押后至星期三宣判,法官即时取消曾荫权的保释,将其还柙监房。
曾荫权一案理所当然成为香港人关心的头条,然而案件最令人觉得「古怪」的地方,就是案件发生的时空──如果案件发生在1997年之前,即自廉政公署成立以后的香港,曾荫权如此案情要坐监,香港人都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反过来作为一个「中国」的城市,以曾荫权的职级,所犯的所谓「贪污」,以他的权力与地位来说,实在是寒酸了一点,实在比起99.99%的中国官员都要来得廉洁,这样一件「芝麻绿豆小事」竟然要坐监,放诸中国的话,监狱恐怕要关数亿人了。
这就是香港所面对的问题,就是香港原本的法治制度,虽然仍有很多不平等之处,穷人或得不到足够的法律支援,但即使如此,只要律政司与警察认真办案作出检控,以英式的法律制度保护下,罪人仍当罪有应得,而市民也应有足够保障的权利;然而变了调的,首先正是检控当局,由警方以至律政司,一再被质疑对检控作出政治干预;几年以来有关政治的案件,一再对民主派及其示威者作出政治检控,同时却对亲政府阵营的警员与示威者犯法不作为,只是靠司法制度中「残存」的公义,则只有黑白分明到好似暗角七警殴打曾建超一案,要有电视摄录队清楚影低过程,而靠这些视像证据,才争取到机会,把七警绳之于法判罪,这是香港原本的制度──只要证据充份,法律就是法律,法官不会因为你是警察,以至是前特首,就会对疑犯网开一面。
然而由律政司以至警察为首的执法部门,却一再向市民显示作为「中国的特区」,这些部门已经「中国化」,向大陆的公安睇齐;在暗角七警殴打曾建超一案之中,电视台直播出警察对曾拳打脚踢的片段,这些表面证据显示,有多个警员参与殴打曾建超,而唯一可以争议之处,其实只是七人的身份,即当事人是否镜头中人,以及技术上这些影片是否能够呈堂作为证据而已;对于警队而言,则有多个警员参加这种非法殴打的行为早就「罪证确凿」,然而警队仍死不认错,坚持不道歉。
警务署长却不但没有严斥警队的违法行为,反而一再包庇说是「难过」,一大堆亲政府与警察甚至辱骂法官,公然作藐视法庭之举,然后一大群所谓「退休警察」,日前竟然参加了一个非法集会,要求特首特赦此七个犯了事的现役警察,而警方则对这个非法集会视而不见,而非平日针对是示威者那把尺去执法,这些行为都反映香港的法治在衰退,而失去了英国,以至失去这些制度下的「洋法官」,馀下的还有几多个,能够抵受到这些国家机器攻击的压力呢?当香港变成一个「真正」的中国城市,即「中港融合」之时,结果就只会有如中国──贪污、腐败、没有公义的社会。
——RFA

1 条评论:

  1. 你的意思是谁领导就不该查谁吗?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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