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统购统销”迈出实质性一步,“国营粮店”重出江湖

作者:长江   来源:说正事   转自:甘蔗园

近日,山西运城私营粮店纷纷关门,一纸纸封条整齐划一贴在已关闭的粮店大门上。
在市场中,如果经营出了问题,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是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是公安部门,也可以是法院。
需关注的是,此次贴封条的部门是“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的前身是“计委”,在改革开放前,计委的权力无远弗届,在哪建厂,在哪开店。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性质皆是“国有”。如国营工厂、国营商店。
改开后,“计委”改为“发改委”,“计划”和“市场”统揽。是尤为重要的“实权部门”。
此次运城私营粮店被关闭,很显然是政策调整的“计划”,而非涉嫌违法经营。
在粮食被国家“强监管”后,在全民一片节约粮食的大背景下,私营粮店的退出,是否意味着“国营粮店”将重出江湖呢?
是的,它已经来了。

这意味着,粮油“统购统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经营性质的转变,往往牵涉私有财产的处置,产权的归属牵一发而动全身。
7月3日,山西平遥县政府签发《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山西省委6号文件规定,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榆次五市凡出租房屋一百平米以上的,其它城镇凡出租房屋六十平米以上的,可作为改造对象进行改造。”
“已纳入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此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应该说,粮油的“统购统销”受众主要是城镇居民,但政策的调整和转圜实际是城乡一盘棋。
7月下旬,“在全国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决策发出后,各地联动,辽宁和宁夏等地已完成了村极供销社的最后拼图。
但是,发展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土地集约化经营,腾出劳动力去市场创造更多的私人财富,而不是相反。
地方上的狂飙突进是否会错了意?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改开”四十余年的最大社会共识。
否则,会“地动山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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