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党员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我在本文着重讨论怎样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问题,并以一个老共产党员的身份,提出建议。
一、客观地认识多党制
在中国,多党制一直是一个敏感问题,报纸杂志上都极少关于多党制问题的讨论。其实,我国目前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应当说,也是多党制的一种类型。从毛泽东开始,我国历届领导人从来没有说过,我国要实行一党制。
“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一样,一度也是敏感问题,两者都被认为是西方国家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我国是不能照搬的。但是现在对于“三权分立”已经有比较客观的认识。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个提法,吸取了“三权分立”的积极因素。
那么,对多党制,是不是也需要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呢?它是不是也有积极因素呢?
我们可以从多党制的形成和历史谈起。
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社会,人们因阶层、职业、财富、教育、信仰、年龄等不同,都会有不同的思想倾向和政治诉求,由此而形成不同派别或政党。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孔孟、墨子和杨朱为代表的不同学派的剧烈争论。古希腊时就有平原派(代表贵族)、海岸派(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和山地派(代表山地农民)的不同政治派别间的争斗。
近代国家的多党制是从英国在17世纪开始的。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议会中形成托利党和辉格党两个政治派别。前者主张君主特权;后者主张议会主权。后来托利党改名为保守党;辉格党改名为自由党。一战后,工党取代了自由党。英国的保守党与工党的两党体制,一直沿续至今。18-19世纪时, 法国、美国、德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先后形成了适应于自己国情的两党或多党的政治体制。
20世 纪,曾经一度出现过一党专政的国家。一是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政党专政的国家;二是苏联等共产党专政的国家。前者屠杀异族、侵略别国,危害世界和平,在二 战失败后,走向多党制。后者反对法西斯主义是有功的,但在国内实行高度集权统治,在党内外大规模杀害异己,强制推行效率低下的计划经济,人民福利无法提 高,最后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解体,政体改变为多党制。
二战以后直到今天,全世界,除极少数国家(朝鲜、越南、古巴等)外,几乎所有国家,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全都实行多党制。
有的政治家和学者告诫人们说:“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这个说法容易使人误解,认为多党制似乎只是少数西方国家实行的制度。其实,多党制是世界各国普遍选择并实行的制度。
人们也许会问;在中国经常受到批评的多党制,为什么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选择而实行呢?
我们不能不考虑:多党制究竟有些什么优点或积极因素呢?根据各国的实践经验,多党制的优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多党制可以基本保证人民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体现人民的当家作主。
当代一般国 家(包括中国)的宪法都规定有“国家的主权在人民”的政治原则,人民的主权首先要体现在人民有权选择自己国家的治理者。在一党专政的国家,人民事实上没有 这种选择的权利。多党制的政体,至少让人民有选择国家治理者的自由和权利。此外,各国宪法中都规定公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这一些自由,在多 党制体制下,能较充分地实现。
多党制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政府的腐败或滥用权力,保持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是执政党对权力的不当使用(窃听反对党),尼克松总统不得不因此而引咎辞职。2007年台湾地区的陈水扁,因本人及家属的贪污而遭到红衫军和反对党的揭露和批评,为2008年的政党更替准备了舆论基础。
当然,多党制国家也会有贪污问题。但是多党制所形成的制约机制是揭露与防止贪污、保持政府廉洁的有力因素,因为贪污的领导人和政党终将人民通过选票抛弃。
多党制可以不断调整国家的方针和政策,以有利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
有人说,多党制不利于政策的稳定。其实,国家政策,既需要大体的稳定,也需要有适时的调整。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共和党的里根总统上任前,通货膨胀高达两位数。里根采取“小政府、低税收、少干预”的“供给主义”经济政策,使美国经济进入繁荣时期,通货膨胀和失业率都大幅度下降。而另一方面,里根政策使政府的债台高筑,形成严重的财政赤字。90年代初,民主党的克林顿总统上台后,将平衡预算作为经济政策的重点,通过调整货币政策松紧程度,实现了低赤字下的经济增长。
美国的例子说明:对西方或实行多党制的国家来说,政党的更替有利于对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必要调整,因此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4、多党制可以较好地照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推进社会和谐。
有 人认为,多党制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这种看法并不全面。多党制在形成的初期,就有比较地代表社会低层阶级的政党出现,如英国的工党,美国的民主党,法国 第二共和国时期的社会党等。随着选举权的财产、性别、种族等限制的逐步缩小,基本上实行一人一票制。占人口多数的劳动群众在对于执政党的选择上,有愈来愈 大的作用。各政党为了争取票数,不得不提出更多有利于低层群众的政策,这是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不断加强、福利政策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 说,多党制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的。
当 然,多党制并不是没有缺点,即使在西方发达的国家,多党制也常常受资本家利益集团的控制(如美国),有时受民粹主义或民族主义的操作(如二战前的德国)。 特别是在经济不够发达、教育不够普及,法治不够健全的发展中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后,往往会发生以下问题:军队的暴力干预,家族、种族或宗教势力的介入,较 严重的贿选与收买现象,国家政局的纷争;在有些国家,还会促使军事政变、独裁政权的出现;会有暗杀政治领导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有的学者因此指出,多党制的民主选举,会造成政治不稳定,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必须等到教育普及,法治健全,中产阶级居多数时,才能实行多党制。
这 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试问: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实行怎样的政党制度呢? 它们不可能像中国那样,都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那么,除了多党制外,似乎只有一党专政制可以选择。亚、非、拉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证明,一 党专政的独裁政权必然带来更为严重的贪污腐化、军人专权,暴力统治和经济停滞或倒退。这些国家的广大人民在独裁政权下受尽苦难,通过奋力斗争,争取到以多 党制民主选举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尽管这种制度并不尽善尽美,但是通过不断改进,政治会逐步走向稳定,国家会逐步走向富强。
著名的高盛银行提出的“金砖四国(BRIC—巴、俄、印、中)”中,巴西、印度就是实行多党制的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成功例子。最近,该银行又提出新十一国"(N-11)。它们是:孟加拉、埃及、印尼、伊朗、韩国、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土耳其和越南。其中大多数(不是全部)都是实行多党制的发展中国家中经济发展比较成功的例子。因此,认为发展中国家不适合实行多党制是没有根据的。
正如邱吉尔所说,“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却是最不坏的制度。”他说的民主制度就包括多党制。
这就是当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多党制的原因。
但是,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由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其他国家所实行的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在中国并不适合;虽然多党制的积极因素,我国是可以吸取的。这是本文下面要讨论的问题。
二,中国的政党制度的历史沿革
在中国讨论政党制度,不能离开中国的现代历史。
中国的政党从1905年孙中山在东京成立的同盟会开始。辛亥革命的成功是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和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光复会(重要活动人物有徐锡麟、秋瑾等)等合作的成果。
辛亥革命后的北洋政府时期,形式上是有多党的,有以同盟会为主体改组的国民党,有以前清立宪派旧官僚为支柱的进步党,小党也很多。但是北洋军阀实行独裁统治,袁世凯居然派人杀害国民党的领袖人物宋教仁,当然谈不上真正的多党政治。
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成立。北伐战争在中国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的条件下而取得胜利。1927年后,国民党蒋介石实行一党专政,大批屠杀共产党人。是多党政治的大倒退。
1937-1945年 八年抗战的成功,是在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基础上获得的。抗战时期,国民党虽然口头承认多党合作,全面抗战,但实际上在它执政的地区,继续实行一党专政, 限制并企图消灭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活动。而中共在自己领导的地区,明智地推行以“三三制”的党与非党的合作政策。通过民主选举,使地方政府中中共党员 的人数,限制在三分之一之内,从而广泛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这一政策,使陕甘宁等边区成为当时中国最民主而廉洁的地区,深得国内外人士赞赏。
抗战胜利前后,中共曾经提出“结束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遭到国民党反对。国民党发动了内战,企图武力消灭共产党,最后导致自己的失败。
新中国建立以来,在1957年之前,中共对于民主党派的作用充分重视。当时有不少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各种领导职务。与此同时,国民经济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遗憾的是,由于最高领导人左倾思想的严重发展,1957年反右运动时,许多民主党派领导人成为重点批判对象。十年文革,中共实际上实行的是一党专政,民主党派完全停止活动,其成员遭到批判或监禁,国家经济也走向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重新强调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国家各方面的建设都有快速的进步。
中国现代历史充分说明,不论是国民党或共产党,凡是良好地执行多党政治的政策,进行多党合作,革命和建设的发展都较顺利。相反,凡是执行一党专政的政策,对于抗击外敌或国家发展,都是有害无益。
三、中国的历史、现实条件和多党合作制
世界其他国家实行的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为什么不适用于中国?中国为什么会提出多党合作制呢?
任何国家的政党制度,都有它的历史背景。美国建国是先有独立的州,后有联邦的成立。联邦主权和各州主权之争是美国建国初期主要政治争论,因此就有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和以杰弗逊为首的“反联邦党人”。后来经过演变,到19世纪50年代,美国确立了由民主、共和两党轮流执政的两党制。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议员就分裂为三派:吉伦特派、雅各宾派和中间派;延续至今,一直是多党制。因此,讨论中国的政党制度,也不能离开中国的历史背景。
国 民党和共产党,是现代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两大政党。在北伐战争后、在抗战时期和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执政时,事实上有多次机会在中国实行国、共两党合作与竞争 的民主政治,即建立“联合政府”。遗憾的是,由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始终坚持一党专政的政策,长期企图用武力消灭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也不得不以武力相抗 衡。这样一来,就使中国丧失了建立两党合作与竞争的民主政治的机遇。
新中国建立后的政治现实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主要是依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武装斗争和白区地下斗争。民主党派与中共相比,贡献是比较小的。但应当承认,它们也有一定的重要贡献。
2,在革命和建国过程中,直到今天,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已经达到7000多万,其政治力量之强大,是各民主党派难以相比的。但民主党派由于它们代表一定的阶层(特别是知识界、工商界、社会上层、华侨界等),其影响仍然不能忽视。
3, 新中国进入建设时期后,由于中国疆域的广阔、人口的众多、民族的复杂、经济的相对落后、地区差异之大、自然灾害的频繁,这一系列因素,客观上使得中国十分 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稳定的、有权威的政治领导。当然,同时也十分需要团结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以完成振兴中华的艰巨任务。
国民党退到台湾后,在中国大陆,客观上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一个与中共势力相当的政党,因此,就没有可能形成实行两党竞争、轮流执政的政治态势。
在这样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应该说,是一个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宜选择。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过多年的探索,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正式提出“多党合作制”的概念。从此,多党合作制成为我国新时期的政党体制。
总之,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是中国现代历史的产物,是中共、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的合理的选择。
四,现行多党合作制的优点和不足
中国所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应当说,是在国际上一种很有特色的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当前绝大多数国家所实行的多党制,又不同于少数社会主义国家(朝鲜、越南、古巴)所实行的一党制。
根据中国的经验,它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
①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制。
②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③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也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
④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政协的任务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中国的多党合作制的优点,首先是它维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在近三十年来所推行的一些重大措施,如农村的家庭承包,国有企业的改革,人口的控制,全国性高速公路的建设,特区的发展,长三角、珠三角的崛起、西北、西南的退耕还林、1998年的严重水灾的抗御、2003年非典的防治、2008年的雪灾的抗击等等,这一系列全国性的巨大成功,确实与党的统一的强有力的领导是不能分的。
同时,从近三十年来的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在发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方面,在团结各阶层人士,特别是知识界、工商界、宗教界以及港澳台同胞,参与国家建设方面,都是有成效的。历次政协会议,民主党派的代表人士确实提出了大批有价值的建议和献策。
但是,如果不回避问题,不能不指出,当前我国实行的多党合作制,还存在不少不足之处.
在谈这些不足之处之前,有必要重温一下历史上中共中央及其领导人的有关意见.。
1956年,经中央批准,李维汉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发言中提出:要尊重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1980年,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政治决议上,将上述这段话重新写上。
1982年,在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曾有同志对1956年 的上述提法表示疑问。针对这种思想,李维汉在讲话中说: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这个话没有错;领导同志并强调要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工作,认为这是统战工作中 走群众路线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我们团结广大党外朋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式。因此,会议重新肯定了1956年中央所提出的统战工作的原则。
由此可见,“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平等”应该是我国多党合作制的非常重要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来衡量,并结合本文作者自己的观点,目前实行的多党合作制的不足之处,以及相应的改进办法,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1) 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在组织上的依赖性过强,没有充分体现“组织独立”的原则。据了解,目前各地或个单位的民主党派在经济上,基本上依靠中共地方党委或单位党 委的拨款。在民主党派领导人的安排上,都要得到中共党委的同意;在组织发展上,甚至个别人的发展上,都要得到中共党委的认可。
当 然,中共作为执政党,在经济上或其他活动条件上,给予民主党派一定支持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民主党派在经济上完全或过多地依赖中共,那么,就 很难保持它们自身在组织上的独立性。事实上,民主党派中知识界、工商界和华侨、侨眷的比例都比较高,只要给他们自由,并为他们创造一定条件,以他们自己的 力量为主解决经费问题,应该是完全有可能的。
民主党派领导人的产生,应当充分地信任他们自己的选择和选举,按照“组织独立”的原则,中共党委不应也不需要进行干预。在组织发展问题上,在目前中共与民主党派力量十分悬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手,不需要多加限制或控制。
(2)民主党派在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人的选举中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第12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这 个规定是很好的,但是据了解,在各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中,由民主党派提出候选人的情况很少。一般都是由中共各级党委(或其组织部门)会同选举委员会,提出候 选人名单。那么,这里就存在民主党派和中共的“法律平等”问题。既然法律上已经规定,各党派、各人民团体都可以推荐候选人,为什么不能推动各民主党派推选 出自己的候选人呢?如果中共各级党委不鼓励,不推动当地民主党派推出自己的候选人,民主党派自己是不敢这样做的。
如 果民主党派有自己推举出的候选人,中共党委和选委会又允许竞选,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可以估计,民主党派的候选人被选上人大代表和地方政府领导人的可能性 都是不小的。这样一来,各级人大中,必然会有较多的民主党派的代表通过竞选而产生,也会有一定比例的地方政府领导人,由民主党派人士通过竞选来担任。民主 党派人士通过竞选而参加政权,比现在由中共组织部门安排少数民主党派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府领导人,更能体现民主政治的精神,更能表达人民的意志。
中共在抗战时期,即新民主主义时期、在政权建设上实行过“三三制”。杜润生同志最近提出:“当代中国的经济结构是新民主主义的结构。”(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二期)我很同意杜老的观点。既然如此,那么,参照当年的“三三制”的精神,允许有较多的党外人士通过竞选而参加政权,应当是合理的。
(3)民主党派在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中,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全国和各级政协虽然每年开会,会议也很隆重,但是政协在国家政权中是没有正式地位的。在2004年 修正的国家宪法中,只是在序言中提到政协的历史和现实作用。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并没有关于政协的条文。因此,政协的“参政”,主要是通过“建言献 策”,也即:只能提提建议,而没有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机制。这个情况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职能,是不够符合的;与多党合作制的要求,也不够符合。
但是,如果使全国政协成为全国人大之外第二个立法机构(像美国或英国的二院制),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中 国宪法的序言中肯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根据全国政协章程,政协的功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 政”。那么,可以考虑将政协作为中央和地方政权中的一个的非常重要的监督和咨询机构(不仅是政治协商机构)、而列入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之中。
在 中央政权中包括监督机构,这是中国古代和近代的传统政治经验。汉、唐、宋各代都有御史台,明清两代有都察院,国民党政府中有监察院。当然这些古代或近代监 察机构的任务,现在由中纪委、检察院、监察部等机构分担。但是这些机构的级别都没有人民政协高,政协应该可以成为以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为主体的国家最高监 督和咨询机构。这样,政协应当有权对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的工作进行会议外的调查监督,以及会议上的问责监督。
这项改革,使国家最高政权中,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三者,实现十七大报告中所说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也能使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更充分地显示出来。
(4)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很不够。
各级政协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民主监督”,在1957年毛泽东号召民主党派帮助共产党整风,党时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曾经认真对各级中共组织进行过监督和批评。然而,迎来的却是灭顶之灾。这场灾难的影响相当之深,即使在改革三十年后的今天,也没有完全消除。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和批评作用,始终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
有人可能不赞成我这个估计,那么请问;近二十多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官员贪污腐败事件,有几件是民主党派揭露的?当我们看到台湾国民党“立委”邱毅先生连续揭发陈水扁的贪污或非法事件时,我们不能不承认,大陆的民主党派对于执政党的监督作用是很不够的。
最近发生这样一件事。在2008年初的南方严重雪灾后。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对铁道部提出了公开批评。这样一件平常的事居然成为全国性的新闻,以至需要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来回答说:“政协委员有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的权利。”
当然,这个回答没有错。问题是:改革开放也已经三十年,政协委员批评政府这样普通的事,还需要国家级新闻发言人给予肯定,可见在这几十年,以民主党派人士为主体的政协委员,对政府官员的公开批评,实在是太少了。
如果如上所建议,政协成为全国和各级的监督机构,而不仅是协商机构,那么,应该能使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
五,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
根据以上分析,我国现行多党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已经基本清楚,现对几个问题进一步论述如下:
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
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几十年浴血奋战的结果。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共领导下,国家经济与各方面都有巨大进步。目前, 中共党员人数的众多。中共力量的强大,组织的健全,对国家的贡献等,都是其他民主党派无法比拟的。因此,承认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的共 识。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阅读了我国八个民主党派的章程。
中 国致公党章程中说:“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中国致公党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致公党是与其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其他民主党派章程的提法是类似的。
当然,各民主党派章程中都提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也就是说,我国的民主党派都肯定自己是独立自主的政治团体,将自己定性为与中共合作的政党;当然,它们都维护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根据 “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在政治和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民主党派并不是共产党的下属组织,它们所接受的只是中 共的政治领导。所谓政治领导,就是:它们拥护中共所提出的重大的政治原则,例如: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在组织上,它们是独立的;因此,它们应该有自 筹的经费来源,在它们自身领导人的选举上,在组织发展上,它们应当是有充分自主权的。
(2) 将竞争机制引入多党合作制
我国现行多党合作制的主要缺陷就是缺乏竞争性或竞争机制。
改 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生活中实行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最大优点之一就是竞争性,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资本、商品、劳动的最佳配置。近二、三十年来,国家放 手让企业在国内市场中互相竞争,在国际市场中与外国企业进行竞争。这种竞争促使企业在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减低成本。扩大销路等方面不断地改进,从而提高 劳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这是我国近十几年来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但是在 政治生活中,由于过分强调党的领导和多党合作,不强调多党竞争,事实上在政党之间没有形成竞争机制。根据民主党派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平等”的原 则,应该允许民主党派拥有自己的报纸或杂志,允许民主党派对全国性的重要政策,提出与中共有所不同的主张(毛泽东和周恩来都提出过,“要让他们唱对台戏” 的主张),这对于中央和各级政府在听取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是有利无害的。
应当允许民主党派在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府负责人的选举中进行竞争,这样的机制将给予中共党员的人大代表和政府负责人必要的压力,以改进自己的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在民主党派中更好地发现治国之才。
中 国民主党派如果真有它们的“政治自由”,那就应当由它们自己决定,是成为参政党,还是在野党。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在野党对于执政党的政策,并不是一 贯持反对态度。美国是两党制国家,但对于一些重大政策(例如反恐),两党一致的情况是不少的。而在野党与参政党相比,由于有较大的自由度.,往往对于执政党有更强的制约作用。从这个角度讲,在野党的存在,与多党合作制并不矛盾。
中 国实行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每隔五年,举行全国和各省、市的民主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现实贡献,以及它在党员人数和人才上的优势,它能取得全国性 的执政党地位,是无庸置疑的。当然,在某一个县、一个市,甚至一个省,如果中共的执政成绩不良,或中共党员的政府负责人的政绩或作风,使群众太不满意,那 么,由民主党派的优秀人士取得选举的胜利,从而得到执政权,并不是没有可能的。这种情况,并不值得人们担心。由于中共在全国的执政地位,民主党派人士领导 的县、市或省,还必须实施中央政府的统一方针与政策,并不会影响国家的统一。在世界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由不同的政党领导,是很常见的事。例如印度,虽 然全国政权一般是国大党或人民党所掌握,而印度共产党却在西孟加拉邦、喀拉拉邦和特里普拉邦都是长期执政。这个情况,并没有影响印度的国家统一。
(3)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体制
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可以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基本形式。
这样的体制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多党制在不少方面是类似的,因此,上述多党制的各种优点,它都具有。它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保证人民选择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人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结社、言论、出版等民主权利。
这 样的体制和西方等其他国家的多党制又是不同的。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它继承了中国古代“和而不同”的哲学传统,又继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的现代历史 传统。它与当前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不同之处在于:①它承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②它强调多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③中国的不同政党有共同的政治目标,就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因此,它并没有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在这样的政党体制下,中国共产党,由于它的历史和现实贡献,又由于它力量之强大,只要能不断地自我更新,更好地消除腐败,即使在民主选举的条件下,人民仍然会拥护它在中国长期执政。
这个情况,实际上和新加坡和日本等国所实行的一党独大的多党制是相似的。日本是自由民主党长期执政,新加坡是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但全世界都承认日本、新加坡是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因为这两个政党,每次都是通过全国人民的民主选举而取得执政党的地位的。
当然,我并不是主张中国学习日本和新加坡的一党独大制。由于民主改革的不彻底,日本的右翼思潮至今还有相当影响,这可能是自民党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新加坡也对民主有较多的限制。
中国共产党,应当有可能依靠它的社会主义理念和为全社会服务的突出成绩,在真正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在大多数人民自觉选择的条件下,实行较长期的执政。
有人担心本文所讲的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是否会引起政党纷争,甚至像文革时期的动乱。我的回答是: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仍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并且有国家法律和法制的保证,上述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体制,预计会替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多方面的利益:
(1)有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成为执政党,是有历史根据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主要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革命和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合乎宪法的。
但是,历史根据很难永远地起作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个朝代可以永远坐天下。
中国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温总理在2008年全国人大闭幕时答记者问时说,我国将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该条约的25条规定:“每个公民应有下列权利:……(甲)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乙)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这种选举应是普遍的和平等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保证选举人的意志的自由表达。”
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能永远地依靠“吃老本”,而需要依靠全国人民定期的选举而得到人民的公认和国际的公认。
如果没有不同政党之间的公开竞争,这样的选举很难得到人民的真正认同。因此,建立有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有利于增强中共长期执政的合法性。(这里说的是:增强合法性;并不说,中国共产党现在的执政,没有合法性。)
(2)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竞 争性的多党合作制,由于各民主党派都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性,因此能更好地代表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使各阶层的利益在人大代表和政府负责人的选举中,在 政协的监督功能中,更充分地表达出来。同时,由于这个制度既强调各党派的合作,又宽容在野党的存在,因此,它有利于推进社会个阶层的相互妥协和相互让步, 有利于全社会的和谐。
(3)有利于政府各种政策和决策的正确性。
我 国当前处在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是各种社会矛盾最集中、最尖锐的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要使政府在各方面的政策和决策都保持正确,使各阶层人民都能基本满 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民主党派中人才优势突出,各领域的精英众多,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允许民主党派大胆提出自己的施政方案和政策主张,并且敢于在自己 的报纸、杂志上和中共的主张开展讨论或争论(百家争鸣),这对于政府集思广益,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决策是十分有利的。
(4)有利于抑制腐败之风,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竞 争性的多党合作制给予个民主党派更大的独立自主权利,因此,使各民主党派在监督执政党方面处在更有力的地位。民主党派可以通过自己的报纸、杂志进行舆论监 督,加上中国共产党在接受监督方面的主动态度,必然使民主党派和中共之间“互相监督”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从而形成对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更为有力的约 束机制。
中国共产党非常关心自身执政能力的提高,而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由于它的竞争机制和监督功能,很可能在增强中共的执政能力,提高中共党员的先进性等等方面,都能发挥较大作用。
当然,消除腐败,需要有综合配套的完整措施,不能指望只依靠党派间的监督。但是,根据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党派监督无疑是削减腐败的有力手段。
(5) 有利于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缓和国际紧张关系。
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尤其是对于在野党的宽容,使它和世界各国通行的多党制在许多方面是类似的,因此,它将显著地改善中国在国际上的政治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国外对中国批评之口实,必将改善中国和西方大国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我国自己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都是很有利的。
当然,当前世界,大国之间的关系,不完全是意识形态性的,也有地缘性或历史性的因素。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主要应从本国的国情和需要出发,不需要过多考虑国外的观点。但是,在立足于本国利益的前提下,缓和和改善国际关系,毕竟对我国自己是有利的。
(6)有利于两岸交往和国家的统一
祖国的统一大业是历代中国领导人和全国人民共同关心的大事。2008年台湾地区政党和领导人更替,对于海峡两岸的加强合作交流、避免战争都是有利的。但是,要达到国家的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台湾的民主政治还不够成熟,但应当承认,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台湾是比大陆先走了一步。因此在国家统一过程中,大陆的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政治民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无疑是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因素。
最 后。我要说的是,作为一个有六十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我当然希望中国共产党能在较长时期维护它对国家的领导地位,而不希望中共像苏共一样,在一夜之间, 失去执政地位。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怎样才能长期地巩固执政地位?我们不能不认真地吸取苏共的教训,苏联共产党自苏联建国以来,始 终坚持一党专政的体制,拒绝任何其他政党的存在、合作和竞争,排斥人民对于国家和各级领导人的选择的权利和其他各种民主权利,最后使自己失去了执政的合法 性;由于拒绝任何其他政党的监督和帮助,它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针政策方面,违背了全国人民的期望,因此被大多数人民所抛弃。
本 文所谈的竞争性的多党合作制,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就是希望中国共产党能避免重蹈苏联共产党的覆辙。这样的政党体制有利于在全国人民民主选举 的基础上,使中共的执政地位得到国内外公认的长期的合法性;它有利于在民主党派的监督和竞争条件下,使中共真正保持党的先进性;它也有利于协调社会各阶层 人民的利益和主张,使国家的发展方针、政策更加合理而正确,并实行全社会的和谐发展。总之,它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不断的自我更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整个 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8,3-22
作者简介:高亮之,原籍福建长乐,1929年5月生于上海。1947年参加中共地下党,1948年参加人民解放战争。浙江大学毕业,北京大学进修。曾任江苏省农科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江苏省省委委员、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有学术著作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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