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

管见:中共的“责任和义务”

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发生幼儿园校车超载逆行与卡车相撞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其中19名死者是幼儿。图为事故现场。

校舍,校车,原本中共根本不屑一顾,一次地震、一次车祸,突然间它们就成为大事情了,其中的"责任和义务",也就自然与它的执政能力,实际地联系起来了。


甘肃发生幼儿园超载校车与卡车相撞事故,二十人惨死(包括十八名幼儿),辽宁和其他地方也随之发生校车事故,多名幼儿受伤,而恰在此时,中国政府向欧洲国家马其顿捐赠数十辆校车。对照如此鲜明、反差如此强烈,让人难以接受,一时间,互联网上舆论大哗。

根本不把本国民众的要求当回事

当然,捐赠校车之事并非匆忙决定,更不会有意来凑热闹。外交部发言人解释说,“应马其顿政府要求”捐赠校车,其实也是回馈对方先前的善举:在中国汶川地震期间,“马其顿也给予了中国援助,援助是相互的”,“从履行中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出发,中方应该提供相关的援助”。

这样的说法或许没错,然而,却也分明是在提醒:汶川地震,数万生灵涂炭,中国政府理所当然要履行它执政的“责任和义务”──

其一,正视学生在地震中伤亡惨重的现实,及学校建筑质量的普遍低劣,以求切实改进;

其二,正视水库建设与运营诱发地震的现实影响,及地震预报中的问题,作调整之对策;

其三,正视非政府组织及普通民众对抗震减灾的自发热情,逐步放松相应的管制;

…………

但是,全世界的人们都看到的是,中国共产党政府应外国政府要求而履行它的“国际责任和义务”还算认真,而面对它在本国执政的“责任和义务”,面对震灾之际伸出手来援助四川的全国民众,则是另一副面孔,根本不把本国民众的要求当回事。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它反而越来越严厉地制止人们议论学生的伤亡、学校建筑质量的低劣,甚至悍然动用国家机器,惩处那些批评它的敢言之士。

对中共而言,它的外交部的解释,可以说是把事情越抹越黑。其实外交部实在也是没有办法,其发言人要更多地面对那些较少顾忌的外国记者,而中国所有的引起较多关注的大小事情,这些记者或许不会都去向铁道部、卫生部之类提问,却都会质问外交部。

中国似乎有成为“雾国”之趋势

其实,中共及其政府漠视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已是越来越明显的事情,而他们不以为耻,反而似乎理直气壮,则尤其以他们在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上的小动作最为典型。

近年来,雾霾天气在中国有蔓延之势。浓浓的雾霾动辄笼罩数省,甚至弥漫半个中国。若不是在林区或海上,湿气形成的大雾一般在日出之后就会逐渐消散,而中国近年来的雾霾,则无论冬夏,往往终日不散,且往往持续数日,须借助风力或降雨降雪,方得消退,且风雨过后雾霾又很快卷土重来。同时,这种环境下百姓的心血管和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也急剧增加。不由得让人担心,中国似乎已有成为“雾国”之趋势。

这样的变化是否与空气污染有关,尽管还难以定论,但北京奥运会之际的状况很能说明问题。当时,当局施展手段,大面积关闭与限制污染源,并加之以人工增雨,结果那次体育盛会终于躲过了雾霾的威胁。由此来看,污染的确与雾霾天气有密切关系。

驻在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早就开始监测并发布空气监测数据,却从一开始就遭到中国当局指责,美国使馆的相关网页被屏蔽。不久前,北京再次出现浓重而持续的雾霾天气,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推特得知美国使馆的监测数据,当局所谓“轻度污染”的说法更难以服众。这样,逼得当局人士不得不公开表态。可笑的是,这些官僚丝毫不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之古训为意,还是以其一贯态度指责美国使馆的作法为“炒作”,而这样也就更使得人们关注美国使馆与中国当局在监测空气时使用标准的不同。

美国使馆依国际标准,监测PM2.5微粒,而中国环保部门测量的是较大的PM10微粒。两相比较,所谓“轻度污染”显得更为“权威”,而更为细微、更易为害的悬浮物PM2.5微粒的状况,却在一般民众视线之外。这样来看,美国使馆在网络上公布它的监测数据,履行它对在华工作的美国人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履行了它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提醒中国民众注意自己身处其中的空气状况,而中国当局,不仅不在乎自己对本国民众的“责任和义务”,将空气中PM2.5微粒的数据视为“机密”,还公然干涉美国内政,指责美国使馆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举动。

“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

不过相对而言,中共当局对待空气监测数据,与它对待水质数据相比,可能还算好的。

据旅德中国专家王维洛先生分析,卫生部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在标准使用上留了后门,体现“中国特色”,但标准本身,可以说与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一样严格,算是与国际接轨。但水厂属建设部管理,建设部对城市供水另有水质标准,而水厂之原水主要来自地表水,地表水水质标准则归环保部管,又是一套标准。要命的是,2002年版地面水环境品质国家标准,实际上与时俱退,放弃了可与发达国家媲美的1988年版国家标准──前者的“一类水”仅相当于后者的“四级水”。用王维洛的话说,“只有在中国,为了掩盖水污染的严重局面,降低了地表水水质标准,使得过去不适合饮用的污染水,成为了‘可做饮用水源’的水”,以致“‘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

无干净水可喝,于是瓶装“纯净水”或“矿泉水”的产销,以及水净化装置,都成为很热门的产业。但是,空气无所不在,人们可以习惯于喝瓶装水,却不见得能够天天带着防毒面具生活。中共高层领导人可以工作、生活在特殊空气净化装置密集的区域,据说这种装置过滤掉的污染物,溶在水里“象墨汁一样”,同样,那些水净化装置的卖点,也可以向人们演示,从标准自来水中过滤出“象墨汁一样”的杂质。

面对这样的现实,环保部门的压力可想而知,而它们的“责任和义务”,通常人们理解为为改善环境而执行环境标准,殊不知,它们更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是要保证现实状况在民众眼里看来尚属“和谐”,严酷的真相则往往被视为“国家机密”,公布须谨慎,更须避免“炒作”,以免这种所谓“炒作”干扰了稳定之大局,使人们对执政当局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

但是,执政的中共要保证它的永久执政,也就要知道,它的“责任和义务”并非儿戏,不可以蛮不在乎。校舍,校车,原本中共根本不屑一顾,一次地震、一次车祸,突然间它们就成为大事情了,其中的“责任和义务”,也就自然与它的执政能力,实际地联系起来了。

《动向》杂志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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