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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韋石:博訊記者孫林監禁四年獲釋

图为孙林出狱后的近照


孙林(网名孑木)自2006年开始以博讯记者的身份公开采访、报道维权事件,面对多次警告、威胁,仍坚持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表达权,07530日被捕,4年。日前获释的他,威猛如昔。



任職公安姐姐被迫下崗

  孫林曾任南京《今日商報》期刊及《大都市報》主編,因撰寫文章針對中國時弊被解職,《大都市報》亦因此被取消。二○○六年秋,孫林以孑 木的名字,開始通過博訊網報道南京等地強拆等維權案件,在現場採訪時,孫林多次站在前面,對著歹徒高喊,阻止打人。孫林因為耿直、熱心,在年輕時曾因打抱 不平被冤枉判刑,但他的性格沒有因為打壓、年齡而改變。孫林公開以博訊記者的身份做報道,開始時他的家庭背景對他有一定的保護,父親孫華山是老紅軍,解放 戰爭時已是團級。但在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南京外事辦蔣主任帶領數名警察來到孫林家,當場宣佈博訊記者在中國的所有活動屬「非法」。在此之前,已 經向孫林在公安系統工作的姐姐施壓,雖然孫林和姐姐因為談不攏而分裂,在孫林被抓後,這位做到處級幹部的姐姐仍被迫下崗。

  疑因天安門談話視頻惹怒高層

  二○○七年五月下旬,孫林和北京的一名公民記者光遠採訪報道了秦皇島的一個案件,並在二十五日天安門錄製了一段視頻,談了向奧組委申請博訊記者採訪報道奧運會的事宜。從種種跡象看,這段視頻惹惱了上層,常委級的人發話抓捕孫林。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南京警方將孫林開辦的小飯館的員工全部抓捕。三十日,孫林和太太何方在家中被警察帶走,警察還抄走了所有的電腦、相機、攝像機等,甚至連他們上小學的女兒的電腦也抄走。

  孫林在警車上被兩名警察暴打,孫無法忍受這種折磨,他認為與其被警察打死,不如自己了結。孫林被押進看守所後,一頭向牆角全力撞去,頭部九處傷口,最大的縫了十六針。

  審訊內容全部圍繞博訊問題

  自此以後,對孫林的審訊全部圍繞博訊,但起訴書卻是構陷的毫無關聯的內容,甚至談及以認錯和停止為博訊報道換取免監禁。孫林透露,開始 審訊時,曾有一位來自公安部的高級官員見他。該官員開始用英文和孫林對話,因為博訊在美國,該官員以爲孫林會說英文。審訊期間,家人曾安排一名有背景的律 師找孫林談話,大意是如果孫林將辯護律師莫少平辭掉,改用有背景的律師,可以幫助免除監禁,提議孫林妥協認錯,按判兩年,緩刑處理。被孫林嚴詞拒絕。

  孫林與妻子何方等剛被抓時,南京警方把孫林定罪成「持槍犯罪團夥」。南京的官方媒體在抓捕次日發表署名「寧公宣」(南京公安局宣傳部) 的通稿,稱抓捕孫林等「大快人心」,其中還有出租車司機講述被槍頂著頭受威脅的細節。對此,博訊致電署名的記者,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如何找到該案的受害 人?槍頂頭的事件,如何和孫林聯繫起來?又如何知道「大快人心」?

  訴方還將二○○四年孫林協調的一個搬遷工程糾紛找出來,誣稱孫林和太太「擾亂社會秩序」。既然是二○○四年的事情,為什麼二○○七年才予起訴?對此,涉及的當事人出具書面證詞,證明孫林是幫助這些大棚業主獲取了利益。

  出庭時孫林頭上寫「冤」字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孫林被南京玄武區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 罪並罰,合計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孫林的妻子何方也於同日被判處一年零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孫林的辯護律師莫少平曾指出,如果沒有案外因素,孫林 應該是無罪的。

  孫林對自己被誣陷當然不服,在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出庭時,孫林的額頭上寫著一個冤字,他拉開上衣,胸上也寫了一個「冤」字。開庭不 久,下面有個領導遞條子給法官,法官宣佈休庭,可能中間做了一下孫林的工作。孫林釋放後講:「當時強迫我擦掉,還攝了像,當時我抗議,但是已經沒用了」。

家庭經受了災難性的打擊

  孫林和何方被抓前,經營餐館,還時常承包一些小工程,日子算是富足的。但四年的冤獄使得這個原本美滿的家庭經受了災難性的打擊。

  在他們被抓的第一年,上小學的女兒跟著外公住,孩子整天哭著要爸爸媽媽,學習也嚴重受影響。何方在一年後獲釋,自己帶著女兒,已經沒有了經濟收入。後來艱苦經營開個小服裝店,每天帶著女兒早出晚歸。值得高興的是,他們的女兒學習非常優秀,孩子對父親也很理解。

  孫林的父親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去世,五月三日,孫林在獄警的看押下去殯儀館與父親見最後一面。當時孫林和兩個獄警用手銬,三人銬在一起,孫林在中間,兩個獄警一邊一個,車上還有全副武裝的警察戒備,像對待一個殺人犯。

  今年五月二十九日孫林從江蘇浦口監獄獲釋後披露,在監獄被監視的程度難以想像,連上廁所都有人看著。監獄為了防止他出獄時帶信息出去, 禁止他穿內褲,身上的膏藥也被揭除。但孫林出獄的頭一天,近六十歲的他將六個小塑料瓶吞到肚子裡,裡面是他認為值得帶出來的紙條,幸未引起悲劇性的意外後 果。

  在經濟艱難的情況下,孫林、何方原來的房子去年已經賣掉,目前他們租房住。一直對孫林很支持的何方,在孫林獲釋後,因擔驚受怕等因素,已經萌生離婚的念頭。經受了這麼多的磨難,所幸孫林的頑強意志仍未磨滅。

  孫林在一個電台網站上說道:

  下午五點多我和她去接女兒。就像一條快衰敗的老狗,緊跟著……,緊緊地跟著,就怕再給弄丟了。真的,就怕……

  等了好久,女兒出來了,她的笑容彷彿拉近了我和她的距離。我幫女兒背著書包,她拐著女兒。一家人似乎是那樣的和諧、吉祥,沒有任何的不 快和悲傷。左右的人群似乎都以嫉妒的目光注視著。我也想,無論誰都永遠忘掉過去,從頭開始,這就是我給她帶來的補償。甚至放棄我的榮譽和什麼獎……,只要 她在我的身邊,一切都可以不要,只要她,因為那是十多年的風雨、十多年的感情、十多年的苦難經歷啊!……

  我老了,尤其是四年的囹圄生涯促生了白髮、促生了皺紋、促生了心靈的傷痛、更促生了我對人生的迷茫。──這世界怎麼啦!!!!!到底怎麼啦?我真想對老天大大的喊一聲,老天呀,這世界到底怎麼啦……。您老人家為什麼對我這樣;我到底為了啥?

原载《动向》杂志2011年6月号
http://www.chengmingmag.com/t310/select/310sel27.html


【附录】

博讯记者称因维权报导坐牢四年



VOA 记者: 张楠
孙林照片
图片来源: 孙林
孙林照片
海外博讯新闻网驻南京记者孙林,在入狱四年于上月底获释后称,他的案子是个“天大冤案”。他相信,他获牢狱之灾是因为他写了许多维权报导。

*孙林:天大的冤案*

以孑木为笔名的孙林,2007年5月被捕,同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持有枪支”。

上月29日,身陷囹圄四年的孙林终于重见天日。他在获释后告诉美国之音,他是无罪的。

孙林说:“就是一个天大的冤案,它既没有证据、也没有事实。”
*扰乱秩序还是协助拆迁?*

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指2004年的一场民事纠纷。当时,孙林受园林实业公司委托,协助拆除该公司所有的一个花卉市场的大棚。起诉书指控孙林等人的行为使租用大棚的经营户无法继续营业,并使部分经营户蒙受经济损失。

孙林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拆迁当天,多数经营户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无权继续经营,只有少数人拒绝搬迁,而且拆迁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持有枪支还是“欲加之罪”?*

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孙林既未承认其持有过枪支,也不承认曾经赠送给他人枪支。警方也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律师对他进行了无罪辩护。

孙林坚持认为,当局的指控完全是“欲加之罪”,真实原因是,他作为博讯记者,对腐败现象和违反人权的行为进行了如实报导。

孙林说:“我对腐败现象揭露得过多了,触到了利益集团的某个人,造成了他憎恨。”

*莫少平:负面报导令当局恼火*

据他介绍,公安人员曾明确告诉他,对他的处理与他在海外博讯网上发表的维权报导有关,并要求他不要继续从事此类工作,遭到他的拒绝。了解内情的人透露,甚至在服刑期间,有关当局还表示,如果他保证不继续进行维权报导,可以让他提前出狱,同样被他拒绝。
中国著名律师莫少平
莫少平
中国著名律师莫少平
莫少平律师说,孙林的案子确实有许多案外因素影响。他说L“他是作为博讯的记者,经常报导国内的一些负面的消息,当局非常恼火,有过几次交涉。高院说不要再去报导了,就可以不追究他这个责任。孙林他不干。这样当局采取了一些,‘我得找你的毛病’,千方百计地把他扣上一个罪名来去弄。”

*莫少平:比较敏感 很难翻案*

孙林说,刚一出狱,他就打算去法院申述。但是,由于他妻子受到的压力太大,非要跟他闹离婚,所以暂时拖了下来。

莫少平律师表示,孙林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述,但是翻案的前景并不乐观。他说:“它确实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案子。他真正把它翻过来,我认为是难度非常大的。”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矛盾尖锐时期,当局对于新闻报导有较严格的控制,最近刚刚关闭了一批维权类网站,中国公民给外国媒体发报导更是官方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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