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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管见:通钢之鉴

面对吉林通化钢铁公司的工潮,"劳资矛盾"成为评论的焦点。民营企业北京建龙重工集团,似乎有强大的后台,入主通钢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出来进去如入无人之境,而它派到通钢的总经理陈某,则犹如赵子龙单骑护主,即使在群情激愤的工人之中也毫不退让,直到被群殴致死,可见双方对立之尖锐,也可见双方仇恨之深。

政府官员声称,工人们因为"国有情结"较深,
对国企改造面临的困难"不明真相",被人煽动不满情绪,才出了乱子。"左派"则兴奋起来,将工潮视为"中国工人阶级向资产阶级讨还血债",更声称"国有情结存在说明社会主义不会灭亡"。

那么,看上去,中国工人仍然保持着旺盛的斗志,至少在东北,
或者在通钢是如此。

那么,令人好奇的问题是,工人是否会围住政府官员,
是否也会将其打死?

更令人好奇的是,中国各地"群体性事件"中,民众往往相当克制,
很注意不给官方以镇压的借口,直到官方动手镇压,才暴力反抗,何以通化的钢铁工人,却如此无所顾忌地打人致死呢?

不过,也有评论者看到了事情的另一面。

叶檀在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的评论认为,"
这一悲剧事件让我们看到民企控股国企的艰难"。她指出,建龙第二次控股之际,通钢经营已有起色,"引入民间资本不再成为当务之急",但问题是,其它"大型钢铁企业的出价难以符合当地政府的预期"。现实的环境背景是,"一些民企的贪婪与官员的贪腐结合,导致国退民进之路遭受广泛的质疑,这两股力量的结合反而吞噬了民企的前进之路。在2004年宏观调控后,民企进入国企的大门越来越窄"。即使如此,叶檀认为,"不能因为重组过程的利益纠纷,就放弃中国大型国有的市场化进程",而人们不能不注意的是,"国企员工的身份红利,最终将降低社会整体的运作效率,并导致新增就业人口面临更大的失业风险"──话说得很委婉,还是可以感觉到其中的锋芒。

于是,出现了更有意思的跟帖。

有一则跟帖,一语道破事情的实质:"大家都很清楚,
国资委惹不起,民企则依然没地位,是撒气筒",事情的过程,"只能说民企的生存环境依然无比恶劣。如果并购的主角是国企(如宝钢),或欧美跨国公司(如总经理是老外),还会发生类似暴力事件?反正在民众眼里,民企依然是邪恶的,可以随意被欺负的,欺负了也不会有后果的"。

另一跟帖明确为建龙集团辩护:"通钢员工工资只有300元,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建龙全国各个厂的大致工资情况。民营企业大家身边都有,可以这样说,福利肯定没有国有企业好,但是工资水平一般都比国有企业好。这个300块,就这样被四处引用了,引用前你调查了吗?"

笔者赞赏的是,这些跟帖的作者,对事件责任的看法很有水平──"
引资后国企老员工如何安置,应该是国有资产改制的重要部分。如果合同没写清,也是国资委的问题,因为你不能指望一个民企去承担一个老企业几万离退休人员的包袱。如果在整个事件中有很多问题,那么首当其冲的'罪人'应该是吉林国资委,而不是建龙集团,因为作为买家,他追求的必然是低价格,而卖家应该通过公开竞标等方式追求高价格,并保障原企业的特定利益(如退休员工安置)。这都是市场规律。但,当前矛盾的焦点,在工人与建龙集团,吉林省国资委则象独立第三方一样"。该作者说,"我家乡很多国企倒闭,老职工一度发工资出现困难。市里也一度发生过职工到市政府或厂里静坐事件,但均未发生暴力行为,最后多数职工的工资都通过国家财政拨款的方式得到了保证,甚至涨了很多"。

这样来看,事情很清楚,即使通钢事件体现"劳资矛盾",那么,
其实是国有资本与工人之间的矛盾主导着事件,因为国有资本对工人有不可推卸的承诺,不能借"国企改革"之机就转嫁其责任,对工人撒手不管。

然而,国资委表现得象是"第三方",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缺位,
就把事情弄成另外一个样子。民营资本不知是傻乎乎地挺身而出,还是被人推到前面,反正它是以身遮挡国有资本,面对工人的怒火。

建龙集团交易得手,陈某人自然理直气壮。他没有料到,
国资委玩的一手"大撒把",原国企将工人推到市场上,陷入不利境地,看上去却是他代表的建龙集团"黑心"、"无情"。工人们不会无所顾忌地殴打政府官员,打他这个民营企业高管,没有多少心理负担。更何况是众人出手,个人风险减少了许多。那些"左派"高人,只会对建龙集团指手画脚,只会嘲笑陈某"为了资本积累的快速完成而乐于奉献出宝贵的生命",对于政府行径,他们很聪明地保持在"隔靴搔痒"的程度,小心翼翼不去触及权力对资本积累的主导地位。

民营企业在改革中重出江湖,民间资本在开放中展现活力,
是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它们不是天使,也不是花朵,它们成长的过程同样充满着矛盾冲突。然而,民间资本逐渐成长,它们出面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相对于没有民间资本存在情况下改造国有经济,有可能更为顺利地市场化,而更多的市场制约,也有可能意味着更多的公平。

这种可能性,不是天然注定的事情,只能取决于社会中力量的博弈。
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实为弱势群体,他们若不能与民间资本有所合作,就无法摆脱任国有资本宰割的命运。正如电影《子夜》描写的,工人与民族资本斗得两败俱伤之际,买办资本成为赢家。现实中,工人对民营企业高管大打出手,迫使民间资本退出交易,自己也无法成为真正的赢家。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跟帖指出,
那些跨国公司或基金在并购国内企业时,"花了大精力聘请律师,会计师或专业人力或风险咨询顾问参与其中,并在并购合同中详细说明这些潜在债务的处理方法。民企可能因为财力或不规范,而忽视这点,最后酿成了大祸"。与那些意识形态味道浓厚的评论相比,这是真正有价值的观察。民间资本在成长,但它们目前终究实力有限,并购这样的事情做得不好,或做得不漂亮,原本是很正常的,只是因为参与重组国企就不能不与权力打交道,不能不沾上权力资本,就要更加小心。弄得不好,象建龙那样,自己吃了亏,还被人骂得一蹋糊涂,是为前车之鉴。当然,这样的事情出来,各种各样的嘴脸都显现出来,也不错。

(原载《动向》2009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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