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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1日星期日

陈永苗:杨佳杀得好,并不在于杀,而在于好

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闾丘露薇经常针对时政写博文,质量都足以她自己陶醉。针对杨佳事件,她写了《尊重每一个生命》,主要是反对"赞美暴力"。

在公共空间里面,影响巨大震撼人心的事件,往往在道德上是复调的,多元冲突的。不通过极端的表达,就没办法以此来见证显示,所追求的价值是极为重要的,是非常缺乏的。例如恐怖主义活动,就是这样。

杨佳若杀掉有罪警察,就比不上杀掉无辜警察,更能彰显杀警察的正义含量。正如往煤火里面泼水,火势更旺。杀掉无辜警察,违背不能杀人的黄金律,这种违背更能凸显对正义、安全、和平的巨大诉求。

杨佳解释犯案动机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当杨佳事件从其本身上升到公共空间来的时候,就回自动产生民众眼里的"杨佳事件"。这样的"杨佳事件",之所以进入民众眼里,震撼人心,是因为特殊中的普遍性,杨佳的困境和杀人,是每一个底层民众都曾经遭遇到的,或者极有可能做的。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个杨佳。民众眼里的"杨佳事件",是他们自己的。这时候来讨论"杨佳事件",就应该遵守公共空间的逻辑,而不是拘泥于杨佳杀人的道德性。

这里的皮,比肉重要多了,以至于肉可以忽略不计。石头扔到水里,即使这个石头有一些污染。很是很大的污染,然而我们需要讨论的,并不是石头本身,而是形成的波浪,甚至是风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公共空间的讨论,并不仅仅及于当下,更在于未来。道德批判,也是为了避免别人模仿。

对杨佳行为展开道德批判,其意图在于,如果在阻挡一个正常人杀人,那我想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杨佳行为的合法性与道德性,无关紧要。不用说教,在杀人和死刑面前,都知道杨佳的行为对自己不利,也不会轻易去模仿。筹划杀人与主动被杀,都是一件极为不容易的事情。没有正常人喜欢杀人。没有人喜欢模仿杨佳。道德说教喜欢把每一个正常人人都当作小孩,永远毕业不了。道德说教,就是专制的雏形,独裁的余孽。

在我不杀人人必杀我的困境中,杀戮才能大规模展开。这时候,对杨佳行为展开道德批判,还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这时候道德批判是多么苍白,多么说话不腰疼,没办法产生说服效果。如何从整体上摆脱困境,才是首要的。道德批判杨佳杀人,是隔着千里瘙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众把杨佳神化了和神话了,是天然正确的。只有如此,并且严重忽视六名无辜警察,才能赶上这个事件的节奏。

把杨佳事件的正义含量与无辜警察的生命权对立起来,是自作聪明的,因为从来没有人说无辜警察该杀。无辜警察的生命权被忽视,黄金律被违背,放在杨佳事件中来,就其公共评价来说,并没有人因此否定生命权,并没有人因此否定黄金律。公共空间所聚焦的问题,从来是当下中国首要的问题。首要的,并不排斥次要的。次要的,不过是暂时搁置起来,并不会被否定掉。当毒奶粉事件发生了,还是同一批人喊出,生命是首要的。

对杨佳的赞美,是一种隔山打牛,指南骂北。当缺乏良好理性的表达形式,就会使用病重乱投医的手段。例如暴力,因为极端,才成为影响巨大的手段。赞美杨佳的,赞美暴力的人,并没有致力于推动暴力的美学化,其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在于抗议和抗争。而前者是道具,都是说出来白说,说了都忘了的东西。"杀得好",并不在于杀,而在于好。

要降低对暴力的模仿,需要的并不是贬低暴力,和道德批判暴力美学,而是给与帮助和安慰。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的曾子墨,就要比闾丘露薇强上一千倍。一个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出现在杨佳面前,杨佳就可能放下刀来。尽量扩大民间的抗争空间,使走投无路的感觉慢一点来临,而不是居高临下指指点点。

总之,少一些道德批判是好的,尤其是复杂的,背后有绝大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事件。在抗议和抗争中,很多时候不违背道德,而且违背法律,如果以这个来否定,那么例如罗尔斯《正义论》中大篇幅赞美的良心抗法或公民不服从,就烟消云散了。

在人性底线以下事物的抗议和抗争中,民众天然是正确的,即使其表达手段有问题,会出现能指和所致的断裂和对立,但是其内核是天然正确的。当民众超出自己的私人领域,介入别人的私人领域的,往往天然不正确。这时候,也只有人文做帮凶背书,也才做得到。例如上个世纪土改中民粹主义,就是左翼道德文人鼓动的结果。

基于自我保存和自我防卫的恐惧和焦虑,做出来的表达,其正当性是不能用, "暴民"或"大多数人的暴政"等等,来污蔑的,这些狗血是道德文人身上流动着的。基于自我保存和自我防卫的恐惧和焦虑,做出来的应对,正如霍布斯给出的方案,是自然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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