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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特稿】师萼华:批准"入人",此其时矣!


【新世纪特稿2008年2月29】十年前有两个大题目,"入世"和 "入人"。加入世贸的问题解决了,推动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则一直悬而未决。1998年,中国政府派出代表,专程前往联合国,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是,人大没有批准政府的这一签约行为。因此,尽管时光流失了十年,人权公约在中国始终没有生效。也就是说,中国政府始终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公民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中国到底"入人"了没有,至今处在灰色阶段,没有人说得清楚。


图: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先生(Edward McMillan-Scott)(右二)与香港立法会议员(左起)梁国雄、何俊仁、刘慧卿及人权律师关尚义(John Clancey)联署,要求北京落实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让中国早日有民主、开放及公平的选举,并落实法治及传媒有新闻自由。

据说人大之所以不批准"入人",是卡在死刑在中国的存废问题上。我倒有点纳闷了。因为人权公约要求缔约国"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判处应按照犯罪时有效并且不违反本公约规定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我国人大需要保留的又是哪一部分呢?总不能说人大主张判处死刑可以不按我国的有效法律吧?也总不能说人大主张退出它自己在1983年已经批准了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吧?那么人大只可能是对"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这半句话有异议了。可是按照人大自己通过的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来看,差别只在于死刑范围,一个是"最严重",另一个则是"极其严重"。这种文字差别,恐怕请最高明的语言学家也难以名状。然而在实践中却很容易看出其中差别。


中国每年有多少人犯被处死,这一直属于国家机密,但根据国际人权专家估计,其数量超过了其它各国(包括签订了或者没有签订人权公约的所有国家)执行死刑的总量,也就是说如果要编制一个世界死刑排行榜,中国稳居榜首。即使拿人口(据2007年数字,中国人口占世界的近20%)去平均也是一样。看来,中国统治者对处死人犯的兴趣比起其它国家的统治者要大得多。不过,中国有的领导人却把这说成是中国人有报复的传统。这大概是毛泽东的传统吧。他老人家不是曾经信誓旦旦地表明要"一个不杀"吗?王实味被处死了,他还假惺惺地要"赔我一个王实味",说杀人不同于割韭菜,韭菜割了,还能长出来,脑袋掉了,长不回去。看,多么珍惜生命!可是转过脸来,又恶狠狠地下令在"土改"、"镇反"中大开杀戒,要求各地抓紧时机杀掉一批,喜滋滋地在地方送来的杀人报告中批示"痛快"。其变脸的纯熟程度,连川剧大师也当自叹弗如。其理由却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明明是他自己觉得杀人能满足他的快感,却偏偏要在前面加上"人民说",把责任推到人民头上。


毛死了都三十多年,形势已经与时俱进,发展到了举和谐之旗、走和谐之路的新纪元,怎么反而缩小了死刑范围就会大局不稳呢?究竟心目中的该杀的对象是谁啊?总得有个模拟的死刑犯吧,总不会是空空洞洞无的放矢吧。是想拿死刑去对待周正毅、陈良宇吗?有点不大像。是想拿死刑来处决林昭、遇罗克、张志新吗?太可怕了。谁相信中国缩小了死刑范围就会改变颜色的鬼话?谁相信死刑那个小道理竟然比和谐社会这个大道理更硬?人大表决时,难道会有50%以上的代表会胡涂到以为中国的稳定是建立在死刑的基础之上的吗?所以,与其说人大没有批准"入人"的理由是因为有人不愿意缩小死刑范围,不如老老实实承认不批准人权公约的原因就是因为害怕人权。

还有人拿出人大和政府的制衡来说事。在三权分立的国家里,议会和政府互相制衡,的确是正常现象。但中国不搞三权分立,这是已故的和健在的核心的共识,全世界都知道。中国现在的体制叫一元化,政府和人大都在党中央的领导之下。除非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才有可能导致政府行为和人大行为的脱节:要么党中央陷入了危机,丧失了能力,失去了对政府和人大的控制;要么当时的党中央内部存在着两面派,一方面,指令政府派人到纽约去签字,欺世盗名,骗取联合国信任,在人权理事会里占了一个席位,另一方面,又指令人大,不要把"入人"当真,不得把它列入议程,不可以批准它。肯定已经有人在作这种"两者必居其一"的分析了,非无能即两面派,你能说这种分析不合逻辑吗?


我愿意与人为善,看不见共产党陷于领导危机,也不愿意妄测党中央出了两面派。除了上述两种可能性以外,也许存在着第三种可能性:忘掉了。健忘是生理现象,白头发黑头发都可能健忘。日理万机的大政治家,有时为了政治原因,也会遗忘掉的。当然罗,遇到有人提醒,党中央无疑是一定会从善如流,亡羊补牢的。最近两次,一次是杨建利先生提醒,就在不久前;另一次是今年元旦,联署签名提醒的超过一万人,有律师,有学者,都是爱国的公民。如此提醒之后,要想继续遗忘就说不过去了。因此2008年的当务之急,应该是中国堂堂正正加入联合国人权公约,为构筑和谐奠定以人为本的基础。2008年机会难得。它是换届年。人大换届,政府换届,新人新事,普天同庆,没有输家,大家都是赢家。加以今年又是中国的奥运年,关系重大,不言而喻。争取主动,此其时矣。


可不可以硬着头皮顶住,顶出个五十年不"入人"?恐怕有点难。咱们这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难道真的跟"联合国人权公约"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当年党中央叫政府去签署,算不算又犯了一次路线错误?惹出这种疑问来,嗨!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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