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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星期五

消失了的一國兩制 第四章:(32)手機惡法 (33)監管斷層

 消失了的連儂牆 臉書 2026-4-27




消失了的一國兩制
第四章:(32)手機惡法

中聯辦執意喝停,新惡法胎死腹中?

根據影片中的資訊,關於「手機惡法」若被中聯辦叫停後的執行情況,重點摘要如下:
​中聯辦介入干預: 影片提到中聯辦最近已召見香港所有執法部門(包括警務處及入境處),要求在本屆政府剩餘任期內「不要執行」該項手機惡法 [01:03]。
​「胎死腹中」的趨勢: 主持人認為這項法規可能會「胎死腹中」 [11:20]。因為如果警察和入境處等執法部門不主動執行,法律將難以產生實質影響。
​避開衝突與分歧: 中聯辦此舉是為了避免引起社會進一步的分歧,並指出該法規是由特區政府(提到李家超及鄧炳強)在未經中央或中聯辦同意下自行推動的 [00:38]。
​冷處理與面子問題: 中聯辦並未要求正式廢除,而是建議在執法時「盡量不要理會,當作沒發生過」,以顧及政府的面子 [01:20]。
​執行風險: 影片指出若真的執行該法,會導致外資撤離及严重的個人隱私威脅(手機如同個人的「身家性命」),因此中聯辦決定出手收拾殘局 [11:32]。
​結論: 如果執法部門(警察與入境處)遵循中聯辦的指示不再執行,這項法規在實際層面上將形同虛設,無法繼續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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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了的一國兩制
第四章:(33)監管斷層

監管出現了斷層,發生事故互推責!

這張圖片描述的是關於宏福苑大火的聽證會報導,核心爭議在於「發泡膠封窗」的監管問題。
​從法律與行政邏輯來看,這確實指向了**「制度缺失」或「人員失職」**的可能性。我們可以從圖中披露的三個層次來分析:
​1. 羅生門式的口供(責任推諉)
​控方/調查小組稱: 古小平(ICU成員)的書面證供指出,曾向謝錦明查詢,得到的答覆是「做法不算違規」。
​當事人否認: 前高級屋宇測量師謝錦明在庭上否認曾說過「無規管」,並表示對相關報告、圖則**「完全無印象」**。
​結論: 如果謝錦明確實說過「不違規」而導致巡查終止,那涉及誤導或專業判斷失誤;如果他沒說過,則是調查小組的紀錄或溝通流程出了大問題。
​2. 「法規真空」與「專業判斷」的衝突
​圖中提到最尖銳的矛盾點在於:
​「成個屋苑著火,有好多發泡膠……咁嘅情況下,你話發泡膠無火警風險、無(法定)要求喺度,我係接受唔到。」
​這說明了兩個可能:
​規管漏洞: 當時的《屋宇條例》或相關指引,可能真的沒有針對「發泡膠封窗」做出明確的耐火限制。若是如此,這屬於政府立法或制訂指引上的滯後(制度性失職)。
​執法失職: 若現行條例其實可以透過「更改用途」或「火警安全」原則去處理,但相關官員卻以「無具體條文」為由而不作為,這就屬於行政失職。
​3. 背景的諷刺性
​圖片特別標註謝錦明曾負責搜尋與英國 Grenfell Tower(格倫費爾塔) 大火類似物料的大廈。格倫費爾塔大火的主因正是易燃的外牆保溫材料。
​既然有相關經驗,卻在面對同樣具高易燃性的發泡膠時表現出「無印象」或「不算違規」,這在公眾眼中極具爭議。
​總結
​這件事目前呈現的是典型的責任斷層:
​若有規可依: 相關人員巡查後判定不違規,是判斷失職。
​若無規可依: 房屋局與屋宇署在 Grenfell Tower 事件後已知物料風險,卻未即時補塞法律漏洞,是政策失職。
​當事人現在以「無印象」作為辯護,實際上是將問題推向了「證據鏈破碎」的死胡同。這場聽證會的關鍵,就在於追究到底是誰授意讓這些易燃物料在屋苑中堂而皇之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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