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黎智英:香港的良心,中共國的敵人(吴祚来)

作者:吴祚来
央廣 Rti  2025-12-19


2025年12月15日,黎智英,認定其犯有所謂「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這一判決,標誌著北京強推《國安法》以來,對香港新聞自由與民主運動最沉重、最具象徵性的打擊。

現年78歲的黎智英,已被羈押逾1800天,健康狀況急劇惡化,卻在庭審中始終保持從容。多家媒體記錄了這一幕:

「黎智英今日身穿灰色西裝外套、淺綠色毛衣、黑框眼鏡現身,微笑向家屬打招呼。」

散庭時,他依舊平靜,與家人微笑揮手告別。

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個被擊垮者的姿態,而是一位孤勇者的形象。

正如古語所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士人不懼牢獄,牢獄便反而成為道義的高地。

審判黎智英,並非香港法庭意義上的依法審判,而是一場由權力意志主導的政治定罪。那只「看不見的手」,正是習近平的權力意志在香港的延伸。治罪黎智英的邏輯,與當年毛澤東迫害習仲勳並無二致——彼時是「利用小說反黨」,今日則是為香港發聲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形式不同,本質卻完全一致:莫須有,為極權政治服務。

黎智英不僅代表香港的良心,也是香港的義人。將他判為有罪、投入牢獄,猶如在天安門廣場豎起一只牢籠,把一位受文明世界尊重的人權捍衛者關在其中。

一、香港的良心,為什麼成為「國家的罪人」?

當法庭因政治需要而審判一位無罪的義人,真正站在被審判席上的,早已不是個人,而是法庭本身,以及法庭背後的集權體制。正因如此,黎智英反而以一種勝利者、光榮者的姿態站在法庭之中。這一情景,不禁令人聯想到不久前網絡曝光的畫面:1989年拒絕參與鎮壓民主運動的38軍軍長徐勤先將軍,他的受審,是他作為義人的光榮,而審判的法庭反而像在演一幕荒誕劇。他們身處不同年代,卻站在同一條道義線上。

從公開的庭審記錄與審詢內容可以清楚看到:

黎智英並未參與所謂聯絡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實際行為。所謂罪名,完全是政治構陷,其真實目的,在於將香港最具象徵意義的人物送入牢獄,以製造恐懼、形成寒蟬效應。

那麼,究竟是什麼力量,驅使黎智英成為中共眼中的「國家敵人」?

答案只有一個:責任與道義,也是基於對香港的感恩:

「我兩手空空來到香港,所得一切都歸於香港之自由,如今感恩得以生命回報自由。」(2020年8月10日)

還有更多的言論與公開聲明,集中體現了黎智英作為公共知識分子與媒體人的道德立場、責任意識與法治信念:

關於新聞自由:黎智英多次強調,創辦《蘋果日報》「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守住香港的言論自由」。他坦言,堅持獨立立場必然帶來風險,但如果「連說真話的人都沉默,香港就真的完了」。

關於法治與和平抗爭: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黎智英反覆聲明:「我們追求的是法治,不是暴力;是制度改革,不是革命。」他明確反對縱火、私刑等行為,呼籲示威者保持克制,顯示其一貫的守法立場。

關於個人責任:面對指控,他直言,「如果為了自由必須付出代價,我願意承擔。」他沒有選擇流亡,而是留在香港接受審判,並強調:「我不是為自己抗辯,而是為香港仍然存在的自由辯護。」

關於香港命運:黎智英警告,「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真正的法治;沒有法治,香港的繁榮只是空殼。」這不是口號,而是基於香港成功經驗的現實判斷。

綜上,黎智英的言行始終圍繞自由、法治、和平、責任四個核心價值。他不是顛覆者,而是在極權壓力下仍選擇說真話、承擔後果的媒體人——這正是「香港良心」的真實含義。

二、審判黎智英,中共自陷於不義之地

而我曾經寫文章說,天安門廣場曾是中國第一自由廣場,1989年,鄧小平鎮壓八九民運,中國失去一次政治轉型的歷史機遇;香港是中國的第二自由廣場,習近平通過《國安法》、通過鎮壓雨傘運動,使香港這塊大陸門前的自由飛地敗落,中國又一次失去政治文明升級的窗口期。

臺灣是大陸紅色帝國的離岸自由廣場,習近平仍然不想放過,正在致力於傾黨國之力,圖謀摧毀,如果實施,結局將極為慘烈,不是紅色帝國完全崩潰,就是臺海兩岸生靈塗炭,現有的一切文明成果被歸零,成為百年大災劫。

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審判黎智英,正在遭到文明世界的共同譴責,黎智英判決引發國際強烈反彈:

美國總統川普:親自向習近平提出釋放黎智英,強調其年齡與健康狀況,屬於人道營救,並已就此案與習近平直接討論。

美國國務院:定性為對自由的打壓,呼籲基於人道理由釋放黎智英,並指出其健康嚴重惡化。

G7外長聯合聲明:集體點名,呼籲「結束相關起訴、立即釋放黎智英」。

英國外交大臣:譴責政治動機起訴,並在《中英聯合聲明》框架下採取外交行動。

IPAC跨國議會聯盟:多國議員聯署,認定審判不符國際公正標準。

臺灣陸委會、國際特赦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一致指出香港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遭系統性侵蝕。

結語:習近平應當警醒與反思

黎智英為何感恩香港?因為香港背後,是港英時代所確立的開放、自由與獨立法治。一百多年來,英國未曾為香港制定「國安法」,也無人因「顛覆英國政府」而入獄。

黎智英反對的,從來不是「中國」,而是一黨專制:

1960年代他是大陸的少年難民,逃離毛澤東時代的紅色災難;如今,卻又在習近平的統治下,再度淪為政治犯,香港更多的人士也成為政治難民。

回望百年前,從國共兩黨聽從共產國際發動的《省港大罷工》,到十多年前香港雨傘運動的鎮壓,以及《國安法》與黎智英案,共產黨勢力已是第二次摧毀香港。

毛澤東不惜一切代價發動文革,他得到了什麼?

鄧小平不惜一切代價鎮壓八九民運,又得到了什麼?

今日的習近平,若繼續以同樣邏輯鎮壓香港、威脅臺灣,最終也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編輯:許嘉芫)

作者》吳祚來 獨立學者 專欄作家,曾在中國與海外多家媒體發表三百多篇時政與社會問題專欄文章,並有編著十餘種圖書出版,曾親歷八九民運(1989)、茉莉花運動(2011),為『零八憲章』(2008)第一批簽名者。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