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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李怡《失敗者回憶錄》:我所認識的黎智英

(失敗者回憶錄0408)

1989年六四後,我交了不少新朋友,來往較多的是黃永玉和黎智英。他二人與我都是鼠年出生的,屬同一生肖,黃永玉比我大一輪,我又比黎智英大一輪。有一次,我們三人同黃子華一起用餐,黃子華也屬鼠,又比黎智英小一輪。那次是唯一一次四鼠同席。現在想來,我們四鼠有同一個特點,就是對自己信念的堅執,而且都從事文化工作,儘管是不同行業。
大約是2001年吧,黎智英在香港創辦《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取得空前的成功,在這基礎上,他把傳媒帝國擴展到台灣,先後在台灣創辦《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壹週刊》每週四出版,但週三已有人拿到,許多電子媒體都盯住這一期《壹》仔揭什麼密,爆誰的料,即去追踪跟進。《壹週刊》的話題,就是那個星期電視跟進的話題。
《壹週刊》在台初創期間,我因有事到台北,有暇就去找黎智英聊聊。因黎有訪客,在壹傳媒大樓我正好遇到一位在《中國時報》「開卷」版任編輯的朋友,得知她已經轉來《壹》仔上班了。對於這個原來專注書評界的人士轉來被批評為以狗仔隊扒糞為職志的刊物,我有點意外。她告訴我她和許多同事轉來壹傳媒的原因,是他們都收集到不少政商和娛樂界名人見不得人的資料,有些甚至涉及公眾利益,但在原來任職的報紙都不能夠「爆」,因為老闆與這些人有交情。
有娛樂版記者甚至憤而請編輯索性開一張什麼人可以爆的名單出來,結果還真的給了他一份這樣的名單。台灣《壹週刊》出版後,就完全沒有這一套,任何名人的所有見不得人的事都可以爆,而且報刊鼓勵你爆,讓記者大展身手。她也是因為這裡可以無顧忌地寫新聞才轉過來的。我問她,《壹》仔的爆料有沒有查證呢?她說,查證比她原來任職的一本正經的報紙還要嚴格,通常要三次查證才刊出。我說《壹週刊》看來廣告量不多,可以維持嗎?她說,台灣的慣例,是要給負責發廣告的人一些回扣,但黎智英下令不能私下給回扣,要給折扣就光明正大地直接給廣告公司。因此廣告量不多。不過老闆叫他們不用擔心,說錢不是問題。
後來我跟黎智英見面時,提到這件事,我說為爭取廣告就不能變通一下嗎?他說,我們不斷揭發政商界的枱底交易,如果我們自己也枱底交易,怎麼說得過去?只要我們銷路上升,跑廣告的又專業,就不怕沒有廣告。他接著說,報刊的老闆只有一個,就是讀者,廣告客戶不是我們的老闆,政商巨頭當然也不是。
一切以讀者的利益為第一優先,正如商人一切以顧客利益為第一優先,廣告客戶、政治名人的利益和交情都不在他考慮之內,這是黎智英作為商人辦報的主要堅持。記得有一次在他家作客,那時香港《壹週刊》創刊不久,他還是服裝品牌佐丹奴的老闆。有一個財經界的朋友打電話給他,說知道《壹》仔兩天後會爆某商界名人與某紅星在新加坡酒店私會之事,說某名人不是好惹的,你有老婆孩子,還是小心點好。黎智英一聽之下立刻爆粗,說我有老婆孩子,他就沒有嗎?你威脅我,我怎麼向爆料的同事交待?這個料,我是爆定了。講完掛電話,仍然怒氣未息。又有一次,他做服裝品牌時的一個合作夥伴兼老友,此時是中共政協常委,因《壹》仔次日會出一篇關於他的較負面的報導,要求黎智英念在幾十年老朋友份上,把這篇稿撤回。黎回答說,可以,不過你要先把《壹週刊》買下來。你出個價吧。你買下來你要怎樣都可以了。還在我手上我就沒辦法叫手下撤回。這個回答當然就讓數十年的交情都斷了。
黎智英辦傳媒,屬商人辦報,與文人辦報不同的是,他沒有文人那種崖岸自高的作態。比如他的報刊介紹旅館、食肆,會把地址、電話都列出來,不會認為這是為商店做免費廣告,便宜了他們,而是覺得這是讀者需要的資訊。在他的一刊一報最受讀者歡迎時,台灣著名文化人林懷民有一個對《聯合報》的談話,其中有一句很經典的形容說:你們報紙都穿西裝,蘋果是不穿西裝的。意思是黎智英辦報最接地氣。
在商人辦報中,黎智英又不同於一般商人。一般商人除了辦報之外還會從事其他商業活動。鑑於對其他商業的影響,他往往不能不考慮處理好同其他政商人士的關係。但黎智英不理這一套,因為一篇文章大罵李鵬,導致他的服裝品牌在大陸被封殺,他就把佐丹奴的所有股份都賣掉,專注於傳媒事業。因此,他是商人辦報中唯一只做傳媒這行的商人。沒有了自己其他生意的考慮,不須顧忌政商關係,他於是可以在傳媒站得挺站得硬。
「直」是他性格的強項,但剛則易脆,直則易折。堅持己見也要容納異見,而這是他的弱項。下篇再談。(上,待續)


圖,黃永玉畫黎智英。

——作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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