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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我很儒雅出口吟诗我怎么是流氓——肃川口述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四

我很儒雅,出口吟诗,我怎么是流氓?

——1983年西安严打口述纪实之四

肃川口述  丫丫整理



肃川,1955年生,1983年严打在西安市被抓,宛然黑社会跳舞流氓案的第四被告,被判刑6年。


“公安局问,你和哪个女的发生过性关系?我说我个人的隐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不会告诉你我和谁发生过关系或者没发生关系,这是我个人的事情,你问我这样的问题至少是很无礼的。”


83年这个事情使很多人改变了命运。有的人被判了死刑,有的人出来后万念俱灭飘洋过海远走他乡,有的人离开西安在外面漂泊。不幸中的侥幸是西安还有几个单位,把服刑出来的人收回原单位,比方说话剧院的大陆他们那儿,还有铁群他们的雕塑院,王天任当院长的时候。

我是1955年生人。父母亲早年就去了西藏,母亲把我怀在西藏,生在新疆,我还吃过维族奶妈的奶,在成都长大。我在保育院一直过着集体生活,八、九岁以前对父母亲是没有概念的,家庭观念很淡薄。文化革命的时候我上小学,70年代初我十几岁了,父亲让我当兵我却跑了。我觉得下乡很好,能脱离父母亲的管辖,比较自由。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实际上西安这个地方从70年代中后期就出现了端倪,经常会有群体的、非主流的、半地下的活动。比方说读书活动、绘画活动、办摄影展、高洺他们组织的群众诗社等等。现在网上有一篇文章说的就是78年我们偷书的事情,那是我们渴望获取知识的一个方式和渠道。这就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西安的年轻人,这就是83年前后西安的大环境。当时社会处于要变未变,有些新东西出现了,我们这些年轻人似懂非懂。 83年严打这个事情无非就是中国那些无数次耸人听闻的人肉绞杀运动中的又一次。 只不过我们还以为文革后这种搞运动的事不会太多了呢!但我们错估了形势,八十年代初仍有文化上的整肃,比方说81年我们在西安举办的那个现代艺术展,蕙京鹏他们搞的那个四方影会,大学生自己出的刊物等等,这些事都成了83年严打的罪行。

中国封建制度在周朝就结束了,那是王权时代的高峰时期。按照孔夫子说法叫不教而知,没有明示,把你抓了,把你判了,又把你枪毙了,这叫暴政。比如伊斯兰教,你不能偷钱包,哪只手偷,剁哪只手。虽然很残酷,但明示在先。83年的事情很多是莫名其妙的,历史上都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你明示:贴面舞就是流氓,不能跳贴面舞,否则要被抓,当然人们不会去跳贴面舞了。没有说不能做现代艺术,然后把你一盯盯几年,然后就因为这个把你办了,然后欲加之罪,把你们全部说成都是恐怖分子,黑社会流氓。如果共产党这种权利膨胀的话,真的会很疯狂。

83年的时候我二十八岁。我和宛然认识比较早,那些年我们在钟楼的新华书店门口互相拿着书去交换。宛然和我一样大,他当过兵,个子不高挺精神的,也算是比较有才情的人。当时我们一起在南雁门做了一个飞云艺社。是经过工商注册的正规的营业单位,承接一些展览方面的照片。我有时候写写文章,做做诗歌。我那时的单位是西郊一家做烧碱的化工厂。我在西安有很多朋友。宛然也有一帮他的中学同学。宛然只是和我们都算是西安的文化圈子里的朋友。83年严打时公安局是怎么捏合的?怎么把我们弄到一块去的我不知道。 

有一次我正在宛然那,当时还有好多人在跳舞。有人敲门,是派出所的来了。我觉得很纳闷很诧异,当场我偷空跑了。他们被抓发生在83年8月17号。事情发生之前的一个礼拜我离开了西安,我在外面乱逛。走到天津时遇到盘查,查我的身份证,没有。又查工作证、介绍信,说怎么什么东西都没有?这个人很可疑。然后把我弄到北京,再给西安打电话。那边说,这个人我们找了很久了。西安过来一个姓袁的警官,问了我一些很莫名其妙的问题,什么北京之春啊,什么民主墙啊,什么新新画展啊。他似乎对这些事情非常了解,问我,你们办艺术展是谁指使的?你们怎么商量的?参加的人都有谁?有没有年龄大的老师、教授?我觉得他是有备而来,又问我认识不认识高海风和耿铁群?我说是去过西安的这些地方,海风是我同学,龙首村我也经常去。我被带回西安,刚开始放到七处。当时西安文艺界被抓的很多人的基本状都差不多,大多数都是有单位有职业的,未婚的,受过一定的高等教育的文艺青年、专业人士、演员和教师。但最后怎么把我们都说成是黑社会我搞不清。

公检法三家实际上应该是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而你三家捆在一起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公民,要把一个人抹黑太容易了。最轻的也要送去劳教,劳教是一个口袋,不用经过什么司法程序就把人办了,至少关押两年。问题的实质在于,我们普通人在社会中到底有多大的生存权利?当年判我们的事情时至今天我都觉得很愚蠢很不可思议。跳舞是很私密的、成年人的个人行为,我在哪儿跳舞?跟谁跳舞?这是我自己的私事,是我个人的权利。说我是流氓,我不明白。我很儒雅,我是提笔写文章,出口吟诗的人怎么成了流氓?现如今这个流氓罪不存在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上取缔了。当年很多人却因流氓罪坐了监,甚至掉了头,他们死了也白死,这个太荒唐了。 

公安局问,你和哪个女的发生过性关系?我这个人比较拗,从小就桀骜不驯,我说我个人的隐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不会告诉你我和谁发生过关系或者没发生关系,这是我个人的事情,你问我这样的问题至少是很无礼的。开庭的时候起诉书上给我弄了几个男女关系。更荒唐的是,在起诉书上还把我说成和野兽一样,说我在一次跳黑灯舞的时候把某女青年当场就奸污了。我说真是耸人听闻啊,如果是当场的话应该有人证有物证啊。那个法官不吭气。在我的起诉书里还有恶毒攻击、诽谤无产阶级专政,参与组织西安现代艺术展的政治问题。判决书上说我参与组织流氓活动,说我是黑社会几个首要分子之一。如果被弄成黑社会的首要分子,最高刑可以在死刑上说话。人家说,苏川你完了,你头要被搬了。我觉得我没干什么,四川人说话我这个头也不值几个钱你想要就拿去。我真不怕死,我这个人很怪了,我在十六、七岁不懂事的时候说了几个人生愿望:不吃官饭,不领官饷,不取婆娘。这三件事到今天基本上做到了。

我们这一案,宛然死刑走了,还有两个15年,我是第四被告黑社会首要分子,给我弄了六年,给第五被告永平弄了七年,永平气坏了,第五被告比第四还重,说因为永平提供跳舞的场所。刑讯逼供使大部分人集体翻供,那天开庭就很热闹,说宛然是组织策划,我们说如果这样的话,他就把我们领导了?我们还不干呢。我们在一起确实是一种很松散的状态。我们那个案子里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

宛然在死刑判下来最后的那几天,芦苇和他在一起呆过。宛然吓坏了揭发自己与七个女的有关系,但其中有五个女的都说,他要是说我他就是强奸我。人家女的都不想说。强奸罪是要告的,当时不告不作数,强奸罪是有一套严格的取证程序的。我在里面与一个犯人成了朋友。他把他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我,他名字叫李西安,很好的一个人,他上的是师范学院,分到了西安市委党校当教师。到83年把他叫去了,而且很温和地说,有人揭发说你与你当年的学生发生过关系,你把这个事情回忆一下。他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个事情,事情过去了四、五年,当时那个女孩可能15岁。好吧,就算他强奸幼女,也想把他判死刑。

当时政法系统里很多人都是由农村当兵后转业的,法律知识欠缺。中国是缺乏常识缺乏法律意识的国家,人民也缺乏起码的常识。非常时期政策就是法。这是法官说的,这位法官是陕北人名字叫高科顺。他说:“政策要把你办了”。政策来了你就是犯法,犯了大法。你们这帮一天到晚搞精神污染、跳舞生活糜烂,比那些真正溜门撬锁的、地痞流氓的还要严重,你们就算是黑社会集团。这就是严打时期的政策。

我在五处呆了前后将近一年,让我给来描述一下五处,当时叫公安五处,是一所很老的监狱。几排正南正北的平房,阴阳瓦,一边红一边青,有这个标识在战争时期是不受轰炸的。这是个环形的城堡式的建筑。上边可以开车,里面有通道,这种通道到了70年代以后就不大用了。以前这里是不关多少人的,平常最多的时候很难到一百号人。按照他们说,在1982年里头一年共关了四、五十名。这里还有很多已经关了一二十年的,但案情说不清。举个例子,比方说我俩上山割竹子,一个人回来一个人没回来,说怀疑我把他杀了吧,又找不到证据,这个地方很奇怪。

案件能到五处就是升级了,重刑犯都带着脚镣手铐。83年的前一年1982年,中共修宪叫82宪法,取消了一些刑种,比较有新意。在82年的时候谁要判个五年、七年就很轰动,五年、七年遥遥无期,非常之漫长,非常之可怕。而83年的严打重判,尤其是把跳舞的都弄成流氓集团,就连看守们都没见过。而且你要身临其境的话,你就知道,他们突击夜审,本来自己都认为自己没有事情,因为嘴好嘴不好,说多了说少了,他们抓住一点,就能把你弄成流氓集团黑社会分子,突击夜审是很可怕的。

宣判后我被弄到西安机械厂,那平常也是关十年以上的重型犯的监狱。这里出产一种很粗糙的汽车,犯人要开机床,开铣床,铸造翻砂什么的,相对来讲算是模范监狱。

话说时间已到了2000年,我在延安做纪录片,听说了一件事,叫夫妻看黄碟。有人举报夫妻看黄碟,派出所就把人拘留了,这个事情闹得比较大。干部们说夫妻看黄碟这个事情就是要管嘛。我说,第一,人家夫妻看什么你和我不应该知道,他们夫妻天天都在演黄碟你和我更不应该知道,我们要是知道了就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第二,如果允许这种现象存在,我们在坐的每个人都要深受其害。这种事情居然也能关,能抓,能罚款甚至能判刑,调动公共权力,包括侦查、监听、揭发举报来干涉个人的生活,这个国家就太奇怪了。

所以如果我们不把昨天发生的事件记忆复原,不记录一下这如此荒唐,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人们引起重视和警觉,这种邪恶的事情以后就可能还会发生。警察可以随便闯到别人家里,可以随便干涉别人的活动,人家跳什么舞,读什么书,穿什么衣服都算是什么精神污染,非常之荒唐。我一向觉得动用公共权力,对公民的私权进行践踏是非常之丑恶的,不人道的。但83年的事情又很特殊,特殊性在于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把这些人办了,我倒是认为既然是通过了法律程序,那么再走法律程序解决平反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如果他们能承认错判,场面会是很血腥的,经济赔偿还好说,命怎么办?赔多少算?谁来顶命?人家的青春、年华怎么赔啊?我认为他们不会认错,比这个事大的,比如文革、比如64,还有历次的那些运动,所以83年被错判的是不可能动的。

但是这个事情没完,因为很多人还关注,很多人对这个事情还耿耿于怀,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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