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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

蔡晓鹏:最难风雨故人来

1984年,蔡晓鹏参加莫干山会议时留影。


        回顾毕业三十年的风风雨雨,与几位校友和老师或许无意中的结缘,竟成为促成我人生轨迹转折和在大灾大难时死里逃生的必要因素。联想到留下千古名句"虎啸深谷底,鸡鸣高树巅"的西晋大诗人陆机,被时称"二十四友"的同窗王粹等人诬告"谋反",43岁就被冤杀的典故,更感到人生幸事,莫过于斯。

 

幸入九号院

 

        距中南海西门仅300米的西皇城根九号院,1980年代曾有"小国务院"之称。先后住在大院内的政要有华国锋、李先念、朱镕基、宋平、张劲夫。驻院机关有国家经委、国家农委(1981年改为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暨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两大部委实际主管着全国的工业、农业两大产业。在1989年6月以前,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由杜润生领衔,实际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最高改革智囊机构。


        我从人大法律系分配在商业部办公厅法律处,主要工作是参与起草涉商经济法规。虽然多次代表商业部进中南海参加国务院副秘书长顾明主持的经济法规讨论会,但与九号院没有直接关联。与农口代表唯一的一次会议冲突,是关于开放农贸市后市场管辖权的三家之争:商业部(当时统管供销总社、粮食总局),工商总局和农口都要部门垄断管辖权。或许是会后农口向杜润生汇报时,曾提及作为商业部代表的我,给杜老留下了较深印象。但幸入九号院,则主要缘于另一个因素。


        我毕业后住在西便门10号楼,恰与七八政经的姜渔家一路之隔,见面和走动的机会就多一些。我认识姜渔是在1981年竞选时,共同成为首届竞选产生的学生会成员。我在那届学生会分管学术、勤工俭学、文体等部门。学术部部长是七八哲学的王忆会,副部长肖捷、任淮秀。工作主体是学术委员会,姜渔和姜洪、罗小朋、肖捷、白南生、白南风为六大金刚。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学术部和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很出色,我和姜x渔、姜洪兄弟在工作上配合默契,私人关系也很密切。姜洪、姜渔在校外的结交很广泛,是"西单民主墙"时期民刊"春潮"的核心人物,与后来"学潮"的领军人物陈子明、王军涛是好友,与四中的李三友、马凯等老兵们也关系非凡。

 

        1982年秋冬之交,挂靠团中央的"青年就业组"(后青年就业组改名国情研究组)负责人姜洪、姜渔、陈子明和唐若昕(当时在团中央工作)到我家清聊,说起团中央宣传部授权唐若昕发起组织社会调研活动,由团中央和社科院联办的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提供场地、经费补贴,成果报团中央、宣传部。调研重点是当时社会关注的热点。三位动员我找个课题,共同参与。

 

        我开始很犹豫,找了78级校友、在读研究生李振宁、张学军(社科院经济所)商量。他们当时有空闲,想对中国经济改革献计献策,就鼓动我牵头参与:"你牵头挂名就行,具体工作由我们来干。就当是给兄弟们搭个台阶吧"。"农村就业研究组"就这样在不经意中,糊里糊涂的开张了。

 

        我牵头,李振宁,张学军、卢迈(北京经济学院教师)为副组长,陆陆续续团聚了社科院、北大、人大、武大、经济学院的研究生,有社科院张彦生、高梁、张少杰、华生、孟天(齐永贵)、曹务奇、樊刚、李晓西、何家成、魏本华、刘志强、曹勇、巩文波、汪向东、刘历鲁;北大厉莉、聂莉莉;人大蔡昉、曹远征、郝建民(人大贸经)、程卫平(人大计统);国家部委栗明(商业部粮食综合局)、王德成(商业部计划司)、周晓红(商业部供销指导局)、张松涛(外经贸部综计局);还有北京经济院研究生刘雄、刁新申、马义畅、张帆、吴洪、胡学明、显一林、温厉等,一水的77级、78级毕业生,最多时有50多人。

 

        每个周六、周日和寒假, 大伙在中央团校聚会神侃、自由务虚,海阔天空、通霄达旦。我对经济领域的基础认知,就是从这批青年经济学者的神侃碰撞中起步的。侃了几个月,大伙儿又不满足了,总觉得泛泛空议,难切中国改革的实践。何况团中央、社科院在改革决策中的份量太轻。



改革年代的老同事再聚首。右起崔鹤鸣,杨冠三、朱嘉明(2015年)。

 

        我们小组曾报团中央宣传部和社科院的调研报告,从调查票证、分配制、户籍制、住房制、雇工制等等计划分配体制下限制劳动力流动等生产要素市场配置、严重阻碍、轻工、餐饮服务业发展的现实开始,引出以下悲观结论:不解决体制、产业结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流动等重大问题,不改变"大锅饭"的就业制度,劳动力充分就业就没有前提。 

 
        有一天,曾在人大前身华北联大学习的我的前老丈人去姚依林家叙旧,无意中和姚家子女聊起我不务正业的种种劣行;听者有意,王岐山追问了个底朝天,也就知其大概。当时杜老正在考虑"改革物价、开放城乡市场、取消统购统销"的大课题,曾叮嘱王岐山再组织一支类似"农村发展研究组"的编外课题组。岐山觉得收编"就业组"是捷径。他向两位挚友翁永曦、唐欣打听我,偏巧这两位大哥的父辈都是新四军的,算是我的世交,对我知根知底。

 

        另一个巧合是1981年冬,翁永曦把我推荐的人大学生优秀论文转给杜老后,不久杜老曾约见我谈过一次。几处了解下来,大概觉得我政治上还可靠、可用。就由杜老拍板,翁永曦(时任农研室副主任)、王岐山(时任农研室联络室副主任)出面和我正式商洽,把"就业组"改编为"农村市场与流通改革研究组"。自此,直接受命于杜老,有了参与与农村改革调研和建议的合法权。

 

        这个组活动了两年多(1983年-1985年),参加了1984、1985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准备调研工作。随着主要班底被抽调参与组建体改所、农发所,成员们编外变编内,就完成桥梁使命,自行消散了。副组长张学军调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任宏观经济室副主任;副组长卢迈调农村发展研究所任常务副所长,辅佐所长王岐山;副组长李振宁调体改所任研究室主任;骨干张少杰,刁新申、程晓农等也调入体改所任室主任。


        进入九号院,有幸直接受教于杜老,结识一批后来的改革中坚,或许是我最重要的人生积累。从1981年参与对促使中央下决心、肯定"联产承包"有直接影响的、由杜老亲自布置的安徽定凤嘉"百村查",至1989年北京风波后、中央决定撤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杜老被实际赋闲为止的九年期间,受杜老人格、智慧和开放、民主作风感召,在"发展组"和"流通组"组织下,有一批矢志富民强国的人大学子先后集聚在九号院,毫无报酬地为中华掘起、为推动中国农村改革和全面经济改革,履行了人大人"位卑不敢忘忧国"的社会责任。其中绝大多数人的人生轨迹,也因此改变;无论今日处境如何,谁都无怨无悔。


        这批人大校友,包括(以长为序):张晓山、陈锡文、周其仁、杜晓山、罗小朋、杜鹰、孙方明、孙孔文、崔鹤鸣、温铁军、朱刚、许小年、姚刚、马小琳、郭凡生、白南生、白南风、蔡昉、李振宁、张学军、张阿妹、黄晓京、高小蒙、胡启新、王洪涛、蒋跃、郭凡生、陶华、聂莉莉、段永捷、吉小明、朱刚以及中农信的邓岗、王跃华、许徐、浙江农委的顾永康等。分别来自计统、政经、党史、新闻、哲学、农经、商经、金融等十来个专业,形成多学科协同研究的群体。



蔡晓鹏在美国考察(1989年)。


"转仕为商"之缘

 

        1984年11月,国务院领导批准我从农牧渔业部"停薪留职",出任中国乡镇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成为八十年代国务院部委系统主动"下海"第一人。这个公司出生在那个年头,不能不是个怪胎。批准部门:农牧渔业部;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资金来源:自筹;党组织关系:农牧渔业部乡镇企业局;上级代管部门:乡镇企业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免:上级主管部门农牧渔业部。


        我转仕为商,实为被动选择。而迫使我不得不选择的始因,确源于校友罗小朋的一份提议。1984年初夏的一天,杜老在九号院召集两组(农村发展组、流通组)联席调研汇报会。临散会时,罗小朋向杜老提议:应该发起搞两个公司,一个为乡镇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实体企业;一个面向农村提供金融投资服务的信托投资型企业。以利打破城乡、工农、计划与市场的壁垒,促进乡镇企业发展。

 

        杜老说可以,写个报告,我来批吧。会后,发展组的罗小朋、周其仁,宋国青等一行人起草了个报告,又找"流通组"的张学军、卢迈、刁新申,张少杰等人联名,我也联签了。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这一无意之举,会导致我"被下海"。老杜很快就批示下来,大意先搞一个实体企业,但必须是集体所有制;金融服务企业缓一步,把钱落实再搞(后来成立了中农信)。

 

        王岐山召集两组代表传达杜老指示,商量下一步怎么办?关键是谁牵头去干这件从来没人干过的事。结果会议中没有一个人站出来"登高一呼",谁都有充分理由不接碴。又是校友罗小朋伙同宋国青,提名由我牵头最合适:"老蔡是商业部的,又是流通组的,你不谁去"?大伙儿一起哄,就把我逼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份儿了。王岐山又将一军"就当是老杜下达的任务,总要有人接吧"。我就这么在无奈中接招。表态同意"认真考虑"。

 

        老实说,我对"转仕为商"毫无思想准备,况且我唯一的从商经历就是1974年曾为插队所在县政府,从上海特批了2000吨日本尿素。关于市场经济、企业管理,只有一些"形而上"的概念。完全不知大海里的鱼在哪、怎么抓?


        1984年, 中国的市场经济、私营企业普遍还没有合法地位,只在深圳、海南等经济特区在试水。广东率先开放了,但北京连开个个体小餐馆,都要由有关领导特批,当重大社会新闻报道。中科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陈春先是中关村下海第一人,没有胡耀邦特批,早就夭折了。此前,钟家伦(邮电部长钟夫翔之子)搞了个贸易公司做点小生意,开个小饺子馆,就被定为"投机倒把罪",整得死去活来。

 

        在市场高度封闭的条件下,新企业生存发展主要一靠搞计划指标;二靠走私。"康华"有搞指标的本事;"四通"有走私电子产品的通路(和海军航空部队合作),才能搞得风声水起。企业经营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市场需求不旺——当时尚处于短缺经济阶段,商品匮乏,商机无限——而是来自工商、公安部门和各地政府对"投机倒把罪"的滥用。现在看起来荒谬的事,当时则为常态。

 

        我在商业部期间,经常与全国工商总局协商处理商业部门和地方工商的法律纠纷:广东市场开放了,农民把稻田改为鱼塘,口粮不够了,就高价从广西、湖南购买,于是有了粮食跨省界长贩运业的兴起;随之棉、油、茶、特产、猪、禽、蛋的滚滚洪流,从封闭的低价省区向东南沿海开放的高价市场奔涌而去。

 

        为遏制农产品省际流动,周边诸省派重兵剿杀,调百万军、警、民兵、工商、公安、交通联合行动,严守各交通要道和山间小路、水路。以严打"投机倒把"为由,轻则罚没货品、没收钱财;重则抓人、判刑。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矛盾空前激化。聪明的民间商贩,很快就学会了"以钱开道",从而成功粉碎了层层封锁线;国营商企不善变通,反倒纷纷沦为落网大鱼。

 

        我的任务就是为这些落网大鱼开一条生路。当时,鉴定是否构成"投机倒把"的复杂程度,实在令人头痛,全凭当地执法者的利益取向。比如,国家法律规定不按规定主体、渠道买卖计划内物资是非法,什么是计划内物资?生猪、猪肉是统购统销计划内产品,但猪头、猪尾巴、猪毛、猪血、猪下水是不是?各地各部门均可自由解释。

 

        又如当时国家允许自产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轻工业品(必须有大队开的自产证明)就近进入农贸市场,若长途贩运就属投机倒把。但长途是个什么标准?30里、50里还是100里以外还是500里以外?皆可由各地执法者们自由心定。再如进销差价,在市场和物价严格管制条件下,各类产品批零、差价都有严格界定,违反了就是投机倒把。

 

蔡晓鹏与朱嘉明、柳红夫妇(2015年)。


        在计划体制内,仓储、人工、运输、损耗、资金成本、税收都可以不予核算;但依市场规律,这些都是要计入成本。如从内蒙批点羊肉,贩到广州,国家规定进销差价仅为8%,连运费都不够,何以盈利?所以当年每一笔能实现的市场交易,依当时法规可能都是违法的。交易者随时会被"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被搞的家破人亡,其风险之大,毫不亚于今日的贩毒、贩枪。

 

        另一个重大风险是,所谓"集体所有制",并没有解决产权界定这个根本问题。当时工商法规企业登记批准要求,凡集体企业必须有上级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是政府、街道、国企、工商联、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投资经营者由所挂靠的主管单位任免,有随时被下岗,被剥夺财产权益的巨大风险。

 

        在这两大政治法律风险制约下的民营集体企业,最终结果不是被官有化(共产),就是被私有化(个人侵占)。由于当时不允许兴办私营公司(只限于个体户),更不允许私人雇工,兴办"假集体实私有"的企业,就成为私人投资创业唯一的选择项。


        尽管顾虑重重,王岐山会后还是说服了我,"改革就是要勇于探索,我们这批人来中总要有人实践。老实说,这也是个千载难逢、百年一遇的机会。老杜这么支持你,还怕什么?"当年9月,在杭州莫干山首届中青年经济论坛期间,征求校友李湘鲁意见,他说,大家都挤在"仕途"这个独木桥,不是好事。早晚要分流。自己也准备去"中信" 。

 

        我深知自己经济学根基甚浅,又没有当官的城府,连李湘鲁(时任紫阳秘书)都准备离开中南海,不如借此先换一个活法再说,大不了再"上山下乡",回归山野。就这样,告别了宦海,开始了在商海飘零沉浮的生涯。


        离开九号院前,杜老专门请农牧渔业部何康部长到家,当面推荐我并请他支持。辞别时,杜老执意送我到电梯,慈祥地紧握着我的手叮嘱:"有困难找我......。"


蔡晓鹏接待国家主席杨尚昆视察华乡公寓(1988年)。


 破阵三骑士

 

        1987年11月,中国第一家以全套引进全美式现代半球型木结构房屋为主体的低密度花园别墅式公寓(北京华乡公寓)在东郊高碑店(距四惠站东北300米,现已改为高层白领公寓)试营业。美国商业部、全美建筑业协会派了代表,驻华大使洛德和陈昊苏副市长到场祝贺。杜老以私人名义送了花篮贺联。

 

        这是北京民营企业首次涉足涉外房地产业,第一次向国人全方位展示了纯美式家居生活形式。"物以稀为贵",招惹得驻华文化参赞、澳洲驻华经济参赞、美国大豆协会驻华首代、日本石油公团、三菱公司驻华首代、德国克鲁伯公司驻华首代,摩托罗拉驻华首代、法国核能公司驻华首代等重量级外藉政、商人士成为首批常住户。

 

        国家主席杨尚昆、最高法院郑天翔院长、最高检察院刘复之检察长、新四军元老叶飞、彭冲、张劲夫、洪学智、张震、唐克,总参谋长杨德志、副总参谋长刘震、军科院长肖克、政委李德生、中共元老王首道、林乎加、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商业部长刘毅,农业部长何康、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武警政委李振军和夫人贺捷生将军(贺龙长女)、轻工部陈士能、建设部林一雄等一批批党政军要员纷纷前来视察、体验指导、休闲。


        当年,这个仅占地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中小型项目,因生逢其时,每年可创汇250万美元,员工人均创汇高达5万美元;成为公司的核心资产、主要盈利增长点。借此之力,公司一举跃居北京民营企业的前三甲,为因一无计划指标可倒卖;二不掌握高科技产品;三无进出口权;四不会走私;五资金短缺而处于经营困境的公司,打了个翻身仗。这个项目能够成功,有三位人大78级校友,在项目筹建期受阻的关键时刻,象传说中的白马骑士从天而降,三次援手,助我突围,居功至伟。


        一位是当时刚调入中信集团海外部的吴克同学(工经系78级,留校读研)。一个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需先过企业省部级主管部门、市、区计委、市、区建委、市、区土地局、市、区市政、市、区环保、市、区电讯、市、区供电、市、区交通、市、区公安(旅店、外事、消防),市、区环保、建行及地方政府等多道关卡。有两份报告必不可少: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份报告的质量,直接关联项目能否获批,必由高人执笔,才可靠。

 

        正为难之际,恰好吴克来找我谈出国私事,需要我在出境人事手续上帮个忙。聊天时,吴克知我正为"报告"发愁,就主动"请战"。一个月后,两份当时可能是全北京最规范、严谨的报告呈到市计委。分管处长刘晓光(现首创董事长),后来跟我说:"老蔡,凭良心说,你们的报告是我工作以来所看过的最棒报告!堪称范本。"


        一位是当时在中信集团银行部租赁处的师秋明同学。在确定从美国成套引进木结构房屋项目后,又遇到两个难题:一是没有外汇和外汇指标,二是引进资金缺口高达60%。在中信法律事务所的张炳昆(法律系78级)同学告诉我,中信银行部正在搞融资租赁试点,帅秋明在具体负责,你可以去咨询一下,说不定有机会。我和吴克一起去找了师秋明,师又找了主管处长,银行部老总一起认真听了我们的项目陈述,第三天就批准立项,并指定师秋明具体考察商洽、跟踪项目。这个项目确定后,两大难题迎刃而解。


        还有一位是当时张百发副市长(人大80级函授校友)的秘书邢益农(哲学系77级)。1987年春,正当项目筹建工作紧张进展之时,突然市规划局口头通知"规划有变、暂停"。我已孤注一掷,箭在弦上,偌若项目中途下马,严重后果不堪设想!从内线打听到,是市规划某副局长横插一杠,想把这块地转给他老婆的台湾亲戚搞玩具厂。此公在规划口势力很大,除了张百发,谁也不买账。

 

        怎么能找到张百发,并且说服他为我扫除障碍呢?我去找市政研室副主任朱晓群(杜润生二女婿,现居美国)求教。晓群说,我带你去见百发秘书老邢,先听听他的意见。到百发办公室后,小秘书说,老邢下工地了,先电话联系一下吧。那边回话,"我正忙呢,要急就让他来工地见我吧!我等着。"

 

        十分钟后,我坐着一辆黄河牌摩托车风尘仆仆赶到人民大会堂西侧的大坑工地(原规划搞议会大厦,后改为国家大剧院)。老邢正在门口等着,双方一见面瞅着眼熟,不约而同惊呼:"是你呵!"。这次意外重逢,成为项目转危为安的转折。一个星期后,规划局又通知:"规划不变"。

 

        这个项目还有两家股东: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创业第一人陈春先的科技公司和央企天津中钢公司(总经理陈小津,陈丕显之子,叶飞之婿)。


 设计独白:民企好比笼中鸟,展翅……


智破万重关

 

       1989年12月——1991年4月,我被中央政法委、中纪委领导批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和北京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北京朝阳区检察院等多家单位组成的"专案组"合围,以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不确定罪名,先后关押在东城、朝阳看守所长达476天。后以"查无实据"由,无罪释放。

 

        这一案件,由于规格之高,中央和北京市领导批复之多,政治因素之复杂、参与侦察办案的部门和人数之多(50余人,超过企业员工总数),调查之深细(企业每一笔可疑往来都有专人到全国查证)、声势之浩大、办案差旅费用之巨和结果之虚无,在系统内造成重大影响。这一"冤假错案"能够形成有四大背景因素:


        一、当时的刑事诉讼奉行的指导思想是"有罪推定",和蒋介石"宁错杀一千,不轻纵一人"同出一辙。也就是说,公安、检察、政法委只要怀疑、假定你有罪,无须证据,就可先拘后审。公权力无限制地侵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被视为天经地义,谁也无需对冤假错案承担失职之责。


        二、1989年北京风波后,中央和社会舆论导向一度把改革后掘起的新生经济势力(个体、民营经济)视为动乱之源和社会基础,必欲铲除。坊间传说,时任总书记曾有"要整得(私企)这些乌龟王八蛋们倾家荡产"的批示讲话。全国掀起以民营集体经济领头人为主要专政对象的围剿狂潮:全国有300多万刚刚冒头的民营企业家被关、被杀,财产被公权掠夺,再转移给有公权力背景的私人占有。

 

        北京的个体、民营集体企业,1990年比1989年锐减80%以上。连秀水街的小摊贩,也被迫向东欧转移;大红门的浙江村被市政府多次强制拆移。这股充满血腥、暴力、阴谋的"新共产风",造成无数无辜公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悲剧,大约持续了三、四年之久。


        三、中央高层有股"极左"反改革势力,企图从刑事上把杜润生等一批胡赵时期受重用的党内改革派彻底打倒、搞臭。


        在我印象中,杜老是"海纳百川"的大智者,具有能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删繁就简、敏锐洞悉事物本质的"超能力",尤其善于从不同观点中找出最大公约数,在对立中找到平衡和改革突破口。杜老极其善于汲取各类新知识,特别喜欢和有才华才见识的青年学子们平等交流。当年翁永曦、王岐山、林毅夫、周其仁、王小强、温铁军、陈锡文等我们一大帮年轻人,都是杜老欣赏的和关爱的席下弟子。



蔡晓鹏探访百岁老人杜润生(2013年)。

 

        杜老以待人宽厚、谦和、仁爱、大度、温文尔雅赢得几乎所有人的敬重。无论在办公室和家里,无论客人身份、地位、年龄有多大悬殊,杜老都要亲自送客到楼梯口,这一习惯一直保持到98岁高龄,因丧失吞食机能被迫住院治疗之前。

 

        在党内高层,杜老也是善于团结绝大多数的模范。在9号院,我亲眼目睹杜老无论和被贬的胡耀邦、华国锋、纪登奎、张平化、朱厚泽,还是在位的宋平、张劲夫,都多年保持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同志友情。


        杜老本质上是真正的"大儒",有为捍卫真理不畏强权的铮铮傲骨,不惧"死谏"的罕见气节,1990年代中期,山西出版社给杜老出"文选",送审时,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删去赵紫阳、胡耀邦的名字,否则不能出,杜老的答复是:"历史就是历史,必须真实",一字不让改。


        杜老的高层政治生涯中,共有两次震惊党内高层的"忤逆"。一次是1955年,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的杜润生,因和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工部长邓子恢联手抵制毛泽东发起的"激进的合作化运动",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邓、杜被毛泽东点名批评。杜润生当场据理力争,顶得毛泽东龙颜大怒。不久被贬到中科院当秘书长,和张劲夫搭档。 


        第二次就是1989年北京风波前后。八八风波前,杜老曾联合中顾委一批老同志,上书中央,表态支持赵某某对学潮以"疏融"为主的政策方略,反对动用军队暴力镇压,并提出推进政治改革的"十条"建议(史称"杜十条")。

 

        北京风波后,中央指令中顾委副主任薄一波、许世友负责"帮助"杜老认识错误。许世友推病不出;薄一波和杜老关系非比寻常,都是山西人、太行山的老战友,也苦劝未遂。杜老不认错、不检讨、不合作的倔强,直接导致被免职赋闲、不予党员重新登记的政治后果。中央对杜老的不公正处理,在党内高层反映强烈。上有万里、田纪云、张劲夫等,下有广东、江、浙、山西一些省市的主要领导,都以各种方式表示质疑。


        有人想从由九号院源发的"三所两会"(体改所、农发所、中信国际经济所、中青年经济研讨会、政改研究会)突破,找到赵紫阳、杜润生与学潮的组织联系。无奈体改所的所长陈一咨、副所长王小强、农发所所长卢迈、国经所所长李湘鲁,中青会秘书长张钢已纷纷出走美国,抓不着。


        在这种复杂的政治背景下,我这个远离政治权力的局外小人物,就糊里糊涂成为高层反杜势力的关注焦点和敲山震虎的"替罪羊"。


        四、谣言杀人。华乡公寓建成后,一时外商、高官、美女、明星云集,关于我"左拥金山、右抱女星"的不实传言已沸沸扬扬。1990年代初期,王岐山当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时,他还开玩笑说:我是有天早上刷牙时,听广播早新闻,才知道你彻底平反了,原来传说你家墙里都砌满金砖。

 

        北京风波后,崔健每周末在华乡办演唱会,中外人士混杂;有关部门几次派人要求"封杀",被我拒绝,也由此得罪了专政机关。总之,出事前已有树大招风、其祸不远的预兆。


蔡晓鹏在澳洲考察(1988年)。


        这一"黑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奏:1989.12--1990.4)由北京市政法委某领导批示,"戴帽"东城分局经侦分队,以涉嫌"投机倒把罪"、"经济诈骗罪"为由,把我和下属企业的财务经理、商品部经理三人秘密拘捕(收容审查转刑事拘留),关押在东城公安局看守所。这两个虚拟的罪名,并没有丝毫事实和证据可以支持;因此,东城分局三次报东城检察院批捕,都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侦"为由拒批。

 

        依当时法律,法定拘押期为3个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东城分局某些责任人怕承担"谎报案情"的责任,急于把这一错案当"包袱"甩出去,就和某些别有用心的利害关联人合谋,出了个把案件转为检察院自侦案、升格为中央管辖大案的阴招。


        第二个阶段:(重点审理阶段1990.4.10--4.20)
        这一阴招的核心一是打政治牌,把案件政治化;二是走上层路线,误导中央高层领导批示,以使违法办案有合法保护伞。据悉,向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举报黑材料,是通过因坚决反对"包产到户"而从副总理兼农委主任退任政协副主席的某高官近亲属分别送达主要领导人的。举报我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大意如下:


        (一)新生资产阶段分子:生活腐化,涉嫌多起贪污、投机倒把、贿赂、偷税、漏税、诈骗,涉案金额巨大,高达7000万元。


        (二)官商勾结:与杜润生情同父子,公司是杜润生批的,从商业部调到农业部也是杜一手安排的,启动资金20万元是杜润生支持的。在杜润生支持、庇护下,大肆投机倒把,非法经营,暴敛财产。多次向杜行贿,数额巨大,证据确凿。


    (三)政治反动,有内通外国、参加暴乱之嫌:手下两名前助手(四通副总曹务奇、殷克)都是全国通辑的北京风波要犯,和通辑要犯陈一咨、陈子明、万润南(四通)往来密切。

 

        北京风波期间,还带头捐款,每天早晚两次派车给学生送水送面包。八八风波后,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杜润生、吴明渝(国家科学副主任)、刘鸿儒(人总行行长)和于光远、李昌、李锐等免费提供豪华的秘密聚会据点,每周未陪他们打网球、游泳、吃喝。多次在企业会议上发表对中央平暴不满的言论。

 

        给杜润生等人提供的黑窝点,与美国中央情报局的黑据点(指美国大使馆文化参赞的住处)仅一墙之隔。北京风波后,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在公寓内秘设监听器,蔡都拒绝了,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蔡在北京风波前赴美国考察期间,还拜访了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芝加哥总部;福特基金会有中央情况局的背景。

 

        从美国回京后,无视中央禁令,三次带人到胡耀邦家追悼。蔡在北京风波前后还多次招待苏联驻华使馆人员,出席苏大使馆的招待会。已办好赴苏、美签证,拟携巨额美金外逃,已被公安部门紧急刑事拘留。赵紫阳-杜润生-蔡晓鹏-美帝、苏修-曹务奇、殷克、陈一咨、陈子明、万润南-北京风波,黑线一脉相连。


        就是这么经不起查实的假举报,竟能误导当时中央主管政法、纪检的N位要员,作出最高检对我刑事立案、中纪委对杜老立案调查的重大错误决定。1990年4月12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访拔(人大法律系老校友)亲自签发了对我的批捕令(正常程序,应由分管批捕的区检察院副检长签发。只有对全国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担任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犯罪嫌疑人,如陈希同,才可能由省市一级的检察长签发)。

 

        何检是我尊重的学长,和我私人关系也很好,我被东城分局暗算前三天,还曾在公寓设宴款待何检一行8人,相谈甚欢。何检当时也面临不得不为的政治压力,不能不违心作出违法的签批。

 

        据我事后调查,何检的签发也是在最高检察院牵头、由四级检察院组成的三十五人联合调查组对我立案侦察半个月,有了初步结论后,在中央两委压力下才最终作出的。皆因这一初步结论,虽已排除我有涉嫌叛国、诈骗、倒卖黄金、外汇、私开金矿、走私、贪污、受贿、投机倒把和参与组织北京学潮的犯罪行为,但不排除我有收受下属员工礼金1000元的嫌疑。



蔡晓鹏与傅洋(彭真之子)。

 

        最大成果是:已初步认定我有向杜润生行贿案值达1万元以上实物的行贿行为,如取得行贿人口供,就完全可以认定杜润生犯有受贿罪、我犯有行贿罪。当时贿赂案的刑事立案标准是1万元。但抓捕杜老证据不充分,就决定先捕我。中央两委目的是通过我取证,一石双鸟,既能定我罪,可达到刑加杜老的险恶目的(我至今想不通的是,谁能怀有如此深仇大恨,轻率对一位年近80的老共产党人,出此阴毒恶招?)。


        从我被转押朝阳分局看守所的第一天夜里起,被连续夜提10次,这就意味着,主审官们十天十夜不让我睡觉(白天让我干活),企图以"熬鹰"的方式逼供,取得他们想要的"伪证"。夜提的规律是晚八点--次晨八点,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坐,一站十几小时;开始几天,稍一困乏,就有陪审的二、三个恶吏跳出来拳打脚踏,破口大骂。

 

        主审官何某,自称是北大法律系78级的,一开口极为嚣张:"知道不知道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吗?知道不知道从来没有人能从最高检站着出去吗?知道不知道你犯了多大事?"答曰:"最高检审我,不是我的荣幸,是最高检的耻辱。第一,我不是省部级的高管,不归最高检管辖。第二我也没有什么犯天大的事。最高检不执行法律程序,是最高检的错。别人怎么走的我不知道,我坚信终有一天,我能从这个门站着出去。"


        几次下来,我已清楚对方逼诱供我的核心,是想抓到我向杜老行贿的证据。我和杜老的关系是恩师、"精神教父"与爱徒,长辈与晚辈的关系,是一种大爱关系,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掺杂金钱贿赂关系。即使是年节随礼的常例,那年头也想不到。我愤怒、无奈、困乏、饥渴交迫,但绝不屈招。最后一天,到凌晨二点时,对方先熬不住了。双方打赌式的斗嘴一番后,主审官率先抛出他们自认为铁证如山的证据(宣读书证):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蔡派8名员工从办公室搬了两大件电器(55吋大彩电、高倍医用显微镜),开车送到杜润生家。"并"出示"了有10名当事员工签名的"书证"。"这是不是事实?"是","你签字吧," "可以。"我乘机先要水、要烟。

喝饱、抽足了,我说:"签之前,我要先告诉你们另一个事实:这两大件是马阿姨(杜老夫人)从泰国买的,委托我从大山子提货处提的货,暂存在我办公室的。难道送个货也算行贿?"

 

        一言既出,石破天惊似的噎得对方满脸通红,面面相嘘,10分钟喘不过气来——当事实真象彻底粉碎最后一纸伪证后,罪与非罪的结论也就未审先定了。水中捞月全是空,审判者反倒彻底崩溃、绝望了!


        缠斗多夜,我最后发难、一击致命。这一恶仗,真赢得太爽、太脆、太幽默了!二十余年过去,当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


蔡晓鹏与王瑛在老朋友追悼会上。


        第三阶段(争取自由:1990.4.20--1991.4.12日):大约一星期后,突然把我转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审。主审官态度很平和,主要是再核实一下涉杜往来的一些枝节。出乎意料的是,另一位素不相识的检察官在押送我回看守所的途中,竟然悄悄在"全聚德"包了个单间,请我大吃了一顿。

 

        进屋后他只说了让我终生难忘的三句话:"老翁和你的人大同学们要你千万注意保重身体;杜老已经解放,最高检已撤出,案子转朝检了;现在整你的密云那帮人想夺财害命,斗争非常复杂,你要沉住气。"

 

        随后,我在看守所的生活待遇有了明显改善,劳役被免了,还可以外买食品、看电视、看书、听收音机,荣升"学习号"(小牢头);偶尔,同情我的狱警,还让我和家里通话报平安,有了了解外面信息的微小渠道。令人欣慰的是,不久中纪委撤消了对杜老的专案调查组;邓小平、陈云两位大佬亲自出面"纠偏",为中顾委"四老"(杜润生、于光远、李锐、李昌)的党员重新登记扫除了障碍。

 

        翁永曦代表9号院的兄弟们已在组织"营救";被解放的杜老夫妇多次请我妻子和小孩在家吃饭,嘘寒问暖,还送了1000元(当时受我株连,妻子也失业,靠帮人推销产品提成,收入微薄),默默表示他的立场。我已从"四面楚歌"、"孤立无援"的困境中摆脱:严寒虽依然刺骨,挡不住春风悄然拂面。


        这一阶段,我的目标是力争早日恢复自由。此时,密云县某实权派(主管政法、纪检、组织的副书记)乘机指派他的亲戚刘某以上级单位代表名义,接管了公司和公寓两级企业,撤消了我在两级企业的法人代表职务,开始疯狂侵吞、转移企业财产。

 

        为完全实际私人侵吞企业财产(当时房地产评估1亿元,现估值15亿元左右)解除后顾之忧,必欲置我于死地。在他幕后操控、收买、影响下,以朝阳分管经济案的副检察长曹某为首的少数办案人员,千方百计想揪出我点"经济问题",以刑加于我;弄不出真金白银,就不断拼凑点新线索、新罪名,美其名曰:"疑似之迹,不可不查",企图以"尚未查清"的"莫须有"为由,把我长期"挂"起来。



人大法律系78级同学。右起:黄海星,徐孟舟,张琳,李争平,王洪涛、蔡晓鹏(2014年)

 

        当年以这种手法拖延案件审理,就几乎可以无限期关押涉案当事人。"黑着"关个五年、十年,都不稀奇。经检科三次把案件提交给起诉科,都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侦。依正常程序,早就该结案了。分管起诉的副检察长发现经检方的异常行为后,决定由起诉科接案;不久起诉科就作出无罪结案的提议,报上级审批。

 

        这一提议,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但遭到曹某的坚决反对。在争议僵持中,转眼就到了1990年底,我失去自由整整一年了;想到可能有五年、十年被无辜关押的漫长岁月在等待,对自由的渴望逾加强烈。


        关键时刻,又是人大法律系多位师生联手,最终粉碎了某些地方权贵势力团伙企图对我无限期关押的阴谋。先是法律系78级留校的韩玉胜、姜伟同学通过各种关系(多为人大法律系历届校友)了解案件的起因,进展、症结、阻力,形成初步的营救方案,又求教于我的任课老师,人大著名刑诉专家王向明教授和刑法专家高铭喧、王作富教授,师生联手制定了严密的营救方案。

 

        这一方案有三大"奇招":第一奇招:避开从实体法(《刑法》)角度为蔡是否构成犯罪的申辩,转而把营救的重点放在追究检察机关是不是依法办案、办案程序是否符合《刑诉法》。其高明之处,就是"转守"为"攻":我不讨论蔡是不是罪犯,这由法院审理决定;我只讨论你是否依法办案,你必须作出回答。

 

        第二奇招:把案件公开化,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以制约违法暗箱操作。当时和现在,大量执法不公现象都是由于黑箱操作;不公开就难以纠正。此招极为高明,逼使案件审理过程在系统内不得不公开化。纵使中央两委个别人也不能暗中操纵大局。

 

        第三奇招:变"申诉案"(个人向上级检察机关)为人民代表对检察机关是否违法办案的"质询案",迫使检察机关自纠其误。


        方案确定后,兼任北京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的王向明教授亲自执笔,起草了向北京市人代会提交的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制质询议案一号",王老师还征集了人大、北大、政法大学数十名分别担任两级(全国和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著名法学家、教授联署,并于1991年1月正式提交(同期抄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制委)。在此前后,王向明老师也和相熟的校友何访拔检察长有过私人间的交流,基本达成共识。


        质询案仅向何检长提出切中要害的"四问":
        1.逮捕蔡晓鹏前,有没有掌握确凿证据?
        2.如果没掌握,逮捕的依据法律何在?
        3.如果已掌握,为何讫今不起诉?原因何在?

        4.《刑诉法》规定逮捕期为一年。现已超过8个月。如果届期既不能定罪、仍超期羁押不放,请检察长回答:谁给你的权利?


        这"四问"代表着人民对法律公平、正义、良知的社会诉求,要求检察长在"两会"公开答复,给检察机关和中央两委以巨大精神压力。


        正是人大法律系师生策划的一纸充满法律技巧和法学大智慧的"阳光议案",以智谋法则顺利打通了阻碍我恢复自由的万重难关。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何检长的高度重视、亲自主持下,市高检排除上下阻力,破格以检委会名义作出对我无罪释放的内部决定(对外由朝检发文)。

 

        在北京市人代会召开的前一天,也是我法定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我终于以无罪之身,站着走出看守所大门。我重获自由了。我也深知,倘没有人大法律系师生,尤其是各位中国法学界的泰斗级教授们出面联手社会力量,在恰当时机的整体性法律救援,迫使检察机关自纠其误、自行中止徒劳无果的"竹篮子打水"工程,迫使中央两委抽身默退,这一天必将遥遥无期。

 

        但我自筹资金,没拿财政一分钱创办的民营企业和估值15亿的房产,却在冤狱期间,被密云县一伙党政官员公然抢夺,实际窃为己有。而当时的法律纵容这种公权劫抢民产的行为,至使我试图依法讨回财产和公道的一再努力落空(这个公权夺财害命的故事我将择机披露)。


        二十多年来,中国已发生了天翻地复的变化。民营经济已从可有可无的涓涓细流变为势不可挡的滚滚洪流。但滞后的政治制度、脆弱的公民权益保护制度、公权力的高度腐败,党政商合一的多元化既得利益集团的掘起,已成为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增长的主要原因。

 

        新人大人仍肩负着为实现民主、富强的中华而努力奋斗的艰巨使命。每当想起和人大人的不解之缘,都使我倍加感恩:衷心感谢母校,衷心感谢人大人,衷心感谢我曾际遇和今后还会际遇的校友们、老师们。 

 

(2012年6月15日,首发于人大七七八八校友论坛,入编纪念人大77级、78级毕业三十周年文集;本小号略有删改。)


——微信公号 新三届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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