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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跟进报道(十五)——路漫漫其修远


七月十四日接到律师的电邮,告诉我他日前接到贾志刚法官的电话,通话内容主要有三点:一、解释六月初我回国多次电话他不接,是开庭确实忙,不是有意回避;二、如果下次回国还想见,尽早通过案件书记员张怡和他预约,他好安排接待;三、律师告诉贾法官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是希望尽快开庭。贾法官答复,案件疑难复杂,需要慎重处理,希望我们理解。关于什么时候开庭,仍然无法答复。
我立即给律师回电,请他转达对贾法官善意解释的谢意。并告诉他上海一所大学邀请我九月初参加一个国际学术研讨会,我在会前先到北京作短暂停留,请即联络张怡,希望在八月二十日前约定与贾法官会面日期。为了保险,我自己又在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八点廿五分给张怡打了越洋电话。第一次接通,我听出"喂、喂"是张怡的声音,问:"是张怡吗?"对方立即将电话挂了。我再打,连续两次都被对方拿起话筒后立即放下——接通信号转为忙音。第四次拨打直接进入了留言机,我留言说:"我九月一日到三日在北京,七日从上海返回美国,我的律师提前一个半月向您预约过一次,我现在提前一个月再次确认我的预约请求,希望这次在北京能够与贾法官见面,哪怕只几分钟,能有个沟通。谢谢了。"留言之后,等了七分钟,估计对方应该已经查听了留言,又打了一次,这次电话铃响了一阵,转接到留言机上。我只好说:"刚刚留了言,以为您一般不接听电话,听到留言后知道这个号码是我打的这次会接听,看来还是跟您说不上话。请您一定转请贾法官定下会面时间,并盼尽早通知我的律师。"
张怡的态度使我对贾法官曾经表达的善意产生了怀疑,将顾虑告诉律师:"我感觉贾法官这次不会见我。"律师说我多虑了,毕竟是贾主动打的电话,这应该是研究决定了的。八月十七日,律师致电张怡,询问见面时间,张说与贾法官协调一下。八月十八日张回复说:九月一日至三日都安排了开庭,时间安排不开,问能否将见面时间挪到九月十四号那一周。我知道国务院早在五月十三日就已发出通知,九月三日是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的全国假日,根本不可能开庭,对方显然说的不是实话。但还是请律师转告张怡,请她定出他们所指定周的日子和时间,我愿意改签机票。并请告张怡此事不可开玩笑,不想见就直说,要是我改了机票到时又找借口再推迟就是欺骗了。原告尊重法官,也请法官做事像个法官,请他温习一下三中院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迄今我这个"人民群众"感受的是三中院稀松的工作标准,末流的队伍形象,量度为零的工作业绩。
为了节省律师的时间,我传给他北京法院网,三中院简介最后一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展示一流的队伍形象,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律师即向张怡转达了我坚持约见的意思。八月廿日得到律师的电邮,贾法官九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半约见。我随即改签了返美机票。
我百思不能得解的是,我自认情节简单明了的一个案子,何以到了贾法官那儿,就变得"疑难复杂",不惜以编假话的方式回避沟通?为了寻求答案,我在中国法院的官方网站上搜寻三中院隶属关系的相关信息。北京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都未提供,但是在互动百科"北京设立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条目下看到这样的阐述:"新成立的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接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也就是说,领导三中院的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起监督作用,而高院只有工作指导权。这就清楚了,三中院实质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级行政机构,法官要想开庭审理这个涉及原中顾委委员公民权益的案子,三中院先得甩掉"厅级单位"行政级别的局限,更要脱离共产党市委的领导。这可能吗?
我的公开信上网之后,一位在瑞士的朋友发给我一个网页,上面说:
2015年5月21日,中国官媒披露,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这一号召发出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在2015年8月号《文化纵横》撰文《党章与宪法:多元一体法治共和国的建构》指出,中国法律甚至包括宪法都是党制定的,党制宪、修宪所遵循的重要依据就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因此在党国宪政体制的架构中,党领导全国人大,也因此高于全国人大。由此,我们可以说"党大",而不是"法大"。
为了确认习总书记讲话的真实性,我查看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www.cpcnews.cn),该网的信息证实了上述网页的消息源于官媒,不是谬传。但在复述习总书记那句讲话之后,中共新闻网进一步引述了他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一段话:"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
看到这里,我对贾法官认定我的案子"疑难复杂"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强教授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对"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作出了绝不含糊、绝对直白、百分百明确的回答:"我们可以说'党大',而不是'法大'。" 可谓把准了习总书记执政理念的真谛。贾法官即便没有看到强教授的这篇文章,相信也一定早已在反复学习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讲话的过程中,深自领悟到要在现行"党国宪政架构"的体制内存活,并获升迁,必须承认"党比法大",听从党的指示,服从党的领导。而三中院的直接领导——中共北京市委对此案一直无指示(也许市委还在等待更高一级别党的委员会的决定),他如何不深感"疑难复杂"?为个人仕途计,当然"需要慎重处理"。
我不在体制内,说话、做事当然没有体制内人的顾虑,但我批评现行体制时,必先经过反复思考。我要慎重地说:习总书记的话绝对地错了。"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依法治国"的对立存于天然:人民要当家作主,国家要实现依法治国,彻底否定政党对国家的领导是绝对前提。"一党领导"跟"一党专政"是同义词,只是前者听起来柔软点儿。党领导亦即党专政下的"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过是党玩的一个肥皂泡,吹得越大,破得越快。
习近平作为共产党的领导人,明确提出他的党大于法,无可厚非,但是在任何一个人民真正拥有选举权的国家,有这种理念的党、这个党推出的竞选人,是绝对当不了国家首脑的。选民喜欢的一定是承诺在宪法的框架内、在法律条款的约束下,优化政府行政职能,谦卑地为选民服务,勤勉执政的党,而绝不会是那个宣称要统治他们的党。这是常识。
新行政诉讼法第四条写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没有说:"不受……除中国共产党之外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因此不管什么人说"党大于法",我坚持认为法院对我的案子的审判权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不受高级别行政机构的干涉,毋庸置疑!
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在一九四0年十二月的《解放日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他在文章中说:
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和污蔑。共产党作为民主的势力,愿意为大多数人民、为老百姓服务,为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权而奋斗 ……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选举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管理。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也是包办不了的。……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它的利益与目的。
这位前国家主席在共产党夺取政权后食言了。在自己遭到毫无法理依据的迫害时才想起来中国有部宪法,才举着那部宪法说:"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可惜晚了,共产党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对领着他们夺得天下的毛泽东的无法无天娇宠纵容,在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上,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们无一人替为民请命的彭老总说半句公道话!到了文化大革命,国家不但没有宪法,党规也化为乌有。国家主席刘少奇悲惨到死后火化,都不能使用真实姓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如何?那些曾经担任过共产党高层领导人的命运——不论他们是遗臭万年的败类,还是流芳百世的英雄:"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成员公审后被判死缓、有期不等徒刑;前共产党总书记胡耀邦非程序下台;接任其位的总书记赵紫阳被软禁至死;习总书记掌权后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前朝权贵",先是被中纪委"双规"由党定罪,而后交司法机构"审判"。所有的审理程序,或违反党章规定,或违反法律程序,无一人享受了"无罪推定"的基本人权。(百科百度对"无罪推定"词条的解释是:"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在这种"党大于法"的制度面前,哪怕你贵为毛泽东的夫人,尊为曾经的"我在,我说了算的"的当今,在失去权力之后,都无法免于被新的当权者以党的名义勒住喉头的恐惧。高官们尚且如此,遑论平民百姓!当你不小心撞到党的利益的枪口上时,碾烂你无异于踩死一只蚂蚁。杜牧曾经在他的《阿房宫赋》中哀叹:"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为了免于蚂蚁的命运,为了终止"后人复哀后人"在中国的愚蠢轮回,面对八月卅一日审限到期后我案显然会有的再一次延期,我坚持在《新行政诉讼法》拓宽了的"民告官"的法律之路上继续前行。
我的公开信发出后,有朋友来信说:"你不会有结果的。"我回复说:"路漫漫其修远,我不给自己设定必须达到的目标,只求好好地走在路上!"我、我的朋友们、我的朋友们的朋友们……,我们一定会集结起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公民群体,一起走在争取宪政开张的路上——这是我们的萨尔玛之路,这是我们的人权大游行!终有一天,中国宪政航船的桅杆顶尖,会出现在天际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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